前言 1
一、本书的出发点 1
二、历史分析方法及其价值 7
三、历史分析中的问题与解决 11
四、本书的主要观点 14
第一章 社会和平:契约之债的道德起点 16
一、从协议到契约 16
二、债的概念与契约之债 21
三、梅因的交易起源论 24
四、契约之债的侵权起源论 30
(一)古代文献所记载内容反映出侵权向契约的转化 30
(二)词源学上的分析揭示出侵害赔偿与契约之间的关系 35
第二章 自然公平:无偿借贷的法律救济 39
一、罗马的形式契约体系及其价值 39
(一)罗马契约体系的主要特征 39
(二)早期契约注重形式的原因 40
(三)形式契约的主要功能 43
二、罗马契约法中的主要借贷形式 48
(一)铜块天平式借贷 49
(二)文字契约形式 53
(三)要式口约借贷 60
三、简约形式的借贷 68
四、消费借贷的商业化 73
第三章 拟制衡平:借用、寄存、质押契约的产生机制 80
一、简约形式借用、寄存与质押的利弊 81
二、罗马法中的信托 85
(一)虚拟要式买卖 85
(二)信托的形成 88
三、借用、寄存、质押债法保护的获得 93
(一)借用、寄存的可诉性 93
(二)寄存的商业化 95
(三)质押诉讼保护的获得 98
四、标的物交付:从“债的根据”到“缔约形式”的理论转变 102
五、无名要物契约的形成 106
第四章 诚信公平:契约生成的道德基础 108
一、罗马社会的诚信思想 108
二、衡平观念的产生 113
三、法定诉讼中的公平裁决 122
四、程式诉讼中的诚信公平 127
(一)程式诉讼与法定诉讼的区别 127
(二)公平诚信原则进入诉讼的方式 129
第五章 社会利益与内在良心:从罗马法到教会法 138
一、一般性契约理论在罗马的欠缺 139
二、中世纪罗马法学者的“外衣理论”及其批判 141
(一)外衣理论 141
(二)原因理论 146
(三)自然之债与原因 147
(四)原因理论的批判 148
三、教会法的良心原则 151
(一)协议应当履行原则的道德基础 156
(二)原因要求 160
(三)教会法对世俗法律的影响以及苏格兰对要物契约的改造 165
四、人文主义法学的社会利益说 166
第六章 德性美德与意志自由:从经院神学到自然法理论 172
一、契约法的正义与德性基础 173
(一)亚里士多德的正义理论 173
(二)正义与德性和契约法的结合 175
二、契约效力的道德争议 178
三、意志自由与契约自由 186
(一)后经院学者的契约自由 186
(二)古典自然法学中的意志自由与契约自由 191
四、实在法对理论争议的反应 194
(一)裸体简约有效性的逐步确立 194
(二)新型契约形式的产生 197
第七章 契约自由与父爱关怀:要物契约的正当性之争 200
一、要物契约在大陆法系中的现状 200
(一)法国法系对要物契约的保留及原因 200
(二)要物契约在德国法系中的废除 207
(三)要物契约在保留国的式微 210
二、当代要物契约的理论争议 210
(一)废除要物契约的现代理论 210
(二)要物契约的现代理论基础 218
三、要物契约的本质属性与价值 224
(一)要物契约的基本特征 224
(二)要物契约的价值 227
四、我国现行要物契约的正当性批判 228
(一)要物契约在我国的现状 228
(二)我国要物契约制度的道德批判 232
(三)要物契约的存废反思 235
参考文献 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