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一、问题意识与理论自觉 3
二、研究对象的选择 6
三、研究方法与资料来源 9
第一章 民语系案件与汉语系案件的趋同与差异 13
第一节 样本与资料情况 14
一、样本来源及卷宗内容 14
二、案件类别与统计项目 16
第二节 民语案件与汉语案件的历时趋同变化 18
一、当事人个人特征的共性表现 18
二、婚姻家庭关系的一致性变化 28
三、案件审理情况的整体变化 37
第三节 汉语案件与民语案件间的共时性差异 42
一、民汉语案件的数量变化 43
二、当事人个体特征的差异 47
三、婚姻家庭状况的差异 48
四、诉讼投入方面的差异 50
五、结案方式和审理结果的差异 51
第二章 基层权力体制变迁与离婚案件审判方式改革 57
第一节 “巩固家庭”机制的建立、运行与解体 60
一、“巩固家庭”机制的观念基础 61
二、单位制下三种调解的相互结合 66
三、“巩固家庭”机制的逐渐解体 73
第二节 审判方式改革:从集体责备到尊重意愿 82
一、从两起案件的审理过程及参与方说起 83
二、起诉:从公共事件到个人决定 90
三、审理:从做思想工作到纠纷审理 93
四、裁判:从征求意见到独立裁判 101
第三节 审判方式改革的影响及其转变的不完全性 108
一、改革后的事实认定与结案方式 108
二、审判方式改革的不完全性 116
第三章 法院有什么用?——诉讼预期与办案目标的差异 122
第一节 离婚案件诉求变化的比较分析 123
一、因生活用品分割争议撤诉的个案 125
二、因财产争议不可调而判决的个案 126
三、诉讼态度、预期、行为的差异 131
第二节 离婚案件中机会主义诉讼行为分析 138
一、何谓“机会主义诉讼行为” 139
二、因共同财产分割而引发不公平感 142
三、离婚损害赔偿请求难以获得支持 147
四、子女抚养裁判及执行的困难 150
五、为什么法官要“背黑锅” 154
第三节 体制结构中的司法裁判行为分析 157
一、法官对一起遗产纠纷的答疑 157
二、指标化考核与非正常程序“挑战” 159
三、公道裁判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163
四、诉讼预期与办案目标的不对位 166
第四章 国情、区情下的家事诉讼程序构建 169
第一节 国情、区情下的离婚案件 170
一、全国及新疆离婚率变化趋势 171
二、全国及新疆离婚案件的变化 179
三、新疆离婚率与离婚案件的地域差异 186
第二节 家事案件的诉讼程序设计 190
一、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 192
二、机构设置与人员选定 196
三、诉讼的程序目标与原则 199
四、设置诉前强制调解程序 205
第三节 新疆家事纠纷解决机制重构的试点改革 208
一、以天山区法院为首批家事诉讼改革试点单位 210
二、在天山区重构家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试点 216
结语 223
一、婚姻家庭变迁中理想家庭模式缺失 223
二、使离婚正常化的制度本身不正常 229
三、严格限制和放任意愿的两种司法极端 233
四、理想家庭建构与婚姻家庭制度重构 237
引用材料 240
后记 2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