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利益平衡机制与基本法律生态 3
第一节 网络著作权保护利益平衡的新取向 3
一、由传统到现代的转变 3
二、利益平衡的历史脉络 5
三、利益平衡转变的革命性 9
第二节 网络著作权保护利益平衡的新架构 10
一、三种利益架构的平衡机制 10
二、利益平衡的双向性 14
三、立法与司法的利益平衡 21
四、利益平衡的局限性 22
第三节 利益的实质性与法律表达的形式性 22
一、利益平衡中理念与规则的关系 22
二、理念依靠规则来落实 27
三、正确对待利益的实质性与表达的形式性 29
四、理想与现实的差距 34
第四节 我国网络著作权保护的基本法律生态 35
一、为什么强调法律生态 35
二、法律保护生态中的“互联网精神” 38
三、法律适用要维护互联网法律生态 44
第二章 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51
第一节 司法实践中的信息网络传播行为 51
一、围绕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实践争议 51
二、流行界定溯源 53
三、对信息网络传播行为的评价 54
第二节 作品提供行为与网络服务提供行为 55
一、法定分类已很清晰 55
二、与2000年司法解释有关分类的关系 56
三、网络服务提供行为的信息网络传播属性 59
第三节 两类行为划分的法律和法理分析 60
一、从积极权能与消极权能的角度分析 61
二、行政法规的分解式规定 62
三、与条约规定及其解读的关联关系 64
第四节 两类行为的划分标准及制度建构价值 67
一、法律标准与技术标准之辨 67
二、新司法解释的逻辑结构 70
三、两种行为划分的制度建构价值 70
四、开放性法律适用的方法论价值 72
第三章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范围 77
第一节 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界定 77
一、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界定 77
二、信息网络的范围 78
三、与条约规定的联系 79
第二节 交互性与非交互性的争议 81
一、信息网络传播权与交互性传播 81
二、非交互式传播引发的法律调整困惑 83
三、司法实践中的歧见 85
第三节 如何考量法律的适用问题 91
一、法律适用的基本思路 92
二、法律适用考量因素的深度分析 93
第四章 避风港制度与责任限制 101
第一节 “避风港”制度 101
一、专设限制责任的“避风港”条款 101
二、免责事由与抗辩事由 104
三、“避风港”规则的适用 105
四、网吧经营者的特殊避风港 106
第二节 “通知与移除”规则 109
一、“通知与移除”规则与过错归责 109
二、我国法上的“通知与移除”规则 111
三、“通知与移除”规则与承担赔偿责任的关系 113
四、对于“通知”的要求 115
第五章 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的区分 123
第一节 划分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的来由 123
一、司法实践中的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 123
二、划分两者的意义 125
三、从条约规定看两者的划分 127
四、美国法上的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 129
第二节 我国法上的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 137
一、我国区分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的必要性 137
二、直接侵权与间接侵权的归责差异 139
三、直接侵权、间接侵权与共同侵权的关系 142
第六章 提供行为与直接侵权 155
第一节 提供行为概述 155
一、提供行为的含义 155
二、各种特殊的提供行为 156
第二节 合作提供行为与共同侵权 158
一、实践中的合作行为 159
二、司法实践中的态度和争议 161
三、合作行为与共同侵权 163
第三节 选择提供行为 167
一、实践中的审查编辑等行为 167
二、选择提供行为 169
第四节 “快照”服务与提供行为 170
一、快照服务的种类 170
二、快照服务与内容提供行为 172
三、快照服务与合理使用 181
四、“三步检验法”的适用 183
第五节 提供行为的推定 187
一、司法实践中的处理方式 187
二、司法解释的规定及其运用 189
第七章 间接侵权的过错归责 195
第一节 间接侵权适用过错归责 195
一、避风港与过错归责的关系 195
二、过错归责的具体定位与改造 199
第二节 过错的形态:“明知”与“应知” 200
一、“知道”与“明知”、“应知”的关系 200
二、“应知”与“有合理理由知道” 202
第三节 知道、应知与具体知情 203
一、国外法上的“具体知情” 203
二、我国法律中的“具体知情” 211
三、不能以一般知情替代具体知情 219
第四节 “红旗标准”、重大过失与过错判断 222
一、当前实践中的分歧 222
二、“红旗标准”意义上的过失判断标准 223
三、“红旗标准”与侵权法上注意义务的关系 224
第五节 过错的具体判断 226
一、过错判断的考量因素 227
二、司法解释规定的考量因素的具体运用 229
第六节 特定经营模式意义上的过错 243
一、问题的提出 244
二、国外的新动态 244
三、对我国相关问题的思考 247
第七节 自我保护与不主动审查 249
一、权利人的自我保护 249
二、实践中对于是否主动审查的歧见 252
三、不负主动审查义务 255
四、不负主动审查的其他意义 257
第八章 技术中立与侵权行为认定的关系 263
第一节 一种重要的理念和规则 263
一、技术中立与工具中立 263
二、技术与著作权制度的关系 264
第二节 索尼案与技术中立规则 265
一、索尼案的缘起 266
二、索尼案的有关背景 268
三、索尼案的影响 273
第三节 技术中立的恰当运用 275
一、技术中立与使用行为的不中立 275
二、我国司法对于技术中立的基本态度 276
三、我国司法中技术中立的实际运用 277
四、国外判例及条约的一些态度 282
第四节 技术标准与法律标准 287
一、服务器标准与用户感知标准之争 287
二、美国判例对于两种标准的分析和适用 288
三、我国司法实践中采纳的判断标准 291
四、由事实标准向法律标准的回归 298
附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303
后记 3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