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1
一、问题的缘起 1
二、研究现状及缺陷 2
(一)反垄断法不确定性的经济学研究进路 2
(二)反垄断法不确定性的法学研究进路 11
三、本书的努力与创新 18
四、相关概念的界定 23
(一)确定性的含义界定 23
(二)反垄断法、反托拉斯法、竞争法的概念界定 24
第一章 法律不确定性理论的思想阐释 25
一、新自然法学派:价值导向的不确定性 26
(一)富勒:目的性阐释 27
(二)德沃金:整合性的法律观 28
(三)价值评判导致不确定性的不可避免性 29
二、新分析法学派:规范导向的不确定性 31
(一)凯尔森:纯粹法学 32
(二)哈特的规则理论:法律规则不确定性的语义学解释 34
三、社会法学派:利益导向的不确定性 38
(一)现实主义法学派:彻底否定法律确定性的理论 38
(二)客观看待不确定性的社会法学派:庞德能动的法律观 42
(三)利益权衡导致不确定性的不可避免性 46
四、法律不确定性的不可避免性 47
第二章 反垄断法不确定性的实质内涵 49
一、反垄断法具有政策导向性 50
(一)反垄断法作为行为规范其构成要素多是原则而非规则 50
(二)反垄断法的基本范畴是权力与义务 54
(三)反垄断法的决定模式是目的—手段的模式 57
(四)反垄断法的特性是政策导向性 60
二、政策导向背后的利益权衡 63
(一)国家利益的权衡 64
(二)多元利益的权衡 69
三、政策导向背后的价值衡量 75
(一)公平观念的多重理解对反垄断法不确定性的影响 75
(二)效率观念的多重理解对反垄断法不确定性的影响 79
四、政策导向背后的知识选择 82
第三章 反垄断法不确定性的实践价值 84
一、美国反托拉斯法中的合理原则:规则的刚性与政策的弹性之间的协调原则 85
(一)合理原则的功能——克服反垄断法律规则的刚性 85
(二)合理原则的修正——实现反垄断法律规则的刚性与政策弹性的协调 89
二、欧共体竞争法中的豁免制度:规则的刚性与政策的弹性之间的协调制度 93
三、反垄断法不确定性的实践价值:关切个案现实复杂性的合理性 97
第四章 反垄断法不确定性运用的合理限度 99
一、两种对立的法律——政策观 100
(一)政策在法律中的定位不同:本体论角度的定位与方法论角度的定位 101
(二)法律客观性的答案不同:正确答案与合情理答案 106
二、哈贝马斯的论证商谈进路:法律一政策的程序主义协调 113
(一)对法律实用主义的质疑 113
(二)对德沃金的质疑 115
(三)哈贝马斯商谈理论的超越 119
三、法律商谈理论:法律不确定性的程序主义限度 123
(一)确定性问题的转化 124
(二)商谈理论程序确定性的保证 127
四、反垄断法不确定性运用的合理限度 131
(一)适用政策的方法——利益衡量法 132
(二)利益衡量应受公共利益原则约束 135
第五章 反垄断法的不确定性与反垄断法的未来 138
一、更加关注法院审判而不是反垄断立法 139
二、更加关注反垄断执法和解制度的适用 144
(一)执法和解会降低反垄断法不确定性带来的执法高成本 146
(二)执法和解合乎反垄断法不确定性对执法方式弹性的诉求 147
结语 149
参考文献 150
后记 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