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 1
第一节 现代行政法典则的特征 1
一、涉及面越来越广 6
二、体系性越来越强 8
三、横向交织越来越密 11
四、纵向渗透越来越深 15
五、行文方式越来越略 18
第二节 行政立法权分配的进路 22
一、法律保留及悖论 25
二、立法权转移 30
三、行政系统立法权的扩展 34
四、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双向制约 37
五、行业组织与其他主体的规则形成权 41
第三节 行政法规以下行政法文件的合法性 43
一、法的合法性之解释 45
二、行政法整体上的合宪性 52
三、行政法合法性与法的尊严 55
四、行政法规以下行政法合法性的理据 57
五、行政法规以下行政法合法性之分层 59
第四节 行政立法技术考 62
一、一统典则的预期与尝试 64
二、程序典则与实体典则的剪刀差 67
三、上位典则的剩余权留置 71
四、下位典则事态扩张的“无须证明” 73
五、技术典则与社会典则的不对等 74
第二章 行政法援用的基本理论 79
第一节 行政法援用的概念 79
一、行政法规范的援用是行政立法文件中规定的援用状态 81
二、行政法规范的援用是行政执法过程中需要实现的状态 83
三、行政法援用是行政法实施中的法律交叉选择行为 85
第二节 行政法援用的类型 86
一、实体与程序援用 86
二、主法与从法援用 88
三、此层与彼层援用 89
四、后法与前法援用 91
五、行政法与其他部门法援用 93
六、单向援用与交叉援用 94
七、明显援用与概括援用 95
第三节 行政法援用的性质 96
一、行政法援用是行政法制定与行政法实施的统一 99
二、行政法援用是裁量行为与羁束行为的统一 105
三、行政法援用是原则条款与规则条款的统一 110
四、行政法援用是法律规制与法律平衡的统一 114
第四节 行政法援用的法理基础 118
一、降低立法成本 119
二、协调法位关系 121
三、避免法律冲突 123
四、便于执法操作 124
第三章 我国行政法援用的根源探微 126
第一节 以不周延的行政法典的角度考察 129
一、以纲领性条款为主而少操作性条款的法典 133
二、仅提供制度规范的法典而不提供法律责任的法典 138
三、仅有假定规则而无制裁规则的法典 143
四、仅有实体内容而无程序内容的法典 146
第二节 以不完全法条的角度考察 149
一、描述性法条与填补性法条的不同一 157
二、概括性法条与限制性法条的不同一 161
三、标准性法条与参照性法条的不同一 165
四、赋权性法条与抑制性法条的不同一 170
第三节 以不确定规范的角度考察 173
一、因行政法规范之间的冲突导致的不确定 173
二、因行政法规范内容不明导致的不确定 175
三、行政法适用主体对法律规则认识不足导致的不确定 177
四、因立法背景与行政执法现实反差导致的不确定 179
五、因行政法规范与政策的冲突导致的不确定 180
第四节 以严格术语的角度考察 181
一、内容的转引说明 184
二、内容的再确定 185
三、内容中裁量权的延伸 187
四、法理与事理的不一致 189
第四章 我国行政法援用的窘境及成因分析 191
第一节 我国行政法正当援用的不足 191
一、援用膨胀 192
二、援用矛盾 193
三、援用逻辑错位 195
四、援用过滥 197
第二节 我国行政法援用的法律疏漏 199
一、我国行政法援用法律定位不清 200
二、我国行政法援用指导原则不明 209
三、我国行政法援用纠错机制不力 221
第三节 我国行政法援用法律疏漏对法治体系的影响 228
一、行政法援用的法律疏漏弱化了宪法作为根本法的地位 228
二、行政法援用的法律疏漏淡化了法律体系的层次性 233
三、行政法援用的法律疏漏造成了立法哄抢的格局 239
四、行政法援用的法律疏漏扩张了行政裁量权 243
五、行政法援用的法律疏漏制造了法律执行的障碍 246
第四节 我国行政法援用法律疏漏的原因分析 249
一、不同性质的国家权力缺乏界定是根本原因 251
二、不同性质的机构权力范畴不明是基本原因 255
三、行政法制定过程的政治化倾向明显是关键原因 258
四、行政法体系的过分松散是重要原因 263
第五章 我国行政法正当援用的体系构造 266
第一节 厘清行政法援用的制度归属 266
一、行政法援用具有立法制度的属性 271
二、行政法援用具有冲突排解制度的属性 275
三、行政法援用具有法律适用制度的属性 279
第二节 行政法援用的规范化构想 283
一、行政法规范不宜隔位援用 283
二、行政法规范规制同一事项不宜多次援用 284
三、正式法律渊源不宜援用非正式的行为规则 286
四、实体规范不宜再作实体性援用 287
五、程序规范不宜再作程序性援用 288
第三节 强化行政法的操作功能 289
一、行政立法理念市场化 289
二、立法主体多元化 291
三、立法动议权双向化 293
四、立法操作专业化 294
五、立法案形成社会化 296
第四节 目前解决行政法援用问题的出路 297
一、关于行政法规范援用状态进行清理的问题 297
二、关于部门管理法的严格系统性问题 300
三、关于行政程序法的法典化问题 301
四、关于确立援用规则的选择条件问题 303
参考文献 305
后记 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