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编 口岸 937
第一章 港务管理 938
第一节 港口管理 938
第二节 船舶管理 938
第三节 船员管理 939
第二章 进出境管理 940
第一节 人员、行李查验 940
第二节 船舶查验 941
第三节 货运监管 941
第四节 关税征收 942
第五节 查缉走私 944
第三章 进出境检疫 945
第一节 卫生检疫 945
第二节 动植物检疫 948
第二十编 物价 标准计量 951
第一章 物价 953
第一节 商品价格 953
第二节 交换比价 985
第三节 物价补贴 988
第四节 物价指数 990
第五节 物价管理 992
第二章 标准计量 995
第一节 度量衡 995
第二节 计量管理 995
第三节 计量器具生产 997
第四节 标准化 998
第二十一编 工商管理 1001
第一章 开业登记管理 1002
第一节 县属企业登记 1002
第二节 合资企业登记 1013
第三节 个体、手工业登记 1014
第二章 经营活动管理 1017
第一节 经济活动管理 1017
第二节 经济合同管理 1023
第三节 商标广告管理 1025
第三章 集市贸易管理 1027
第一节 市场建设 1027
第二节 市场管理 1032
第二十二编 政党 1037
第一章 中国共产党开平地方组织 1039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039
第二节 组织建设 1042
第三节 宣传教育 1048
第四节 中心工作 1050
第五节 统战工作 1056
第六节 党纪检查 1057
第七节 中共开平县历次代表大会 1059
第二章 中国国民党开平县党部 1065
第一节 组织概况 1065
第二节 主要活动 1066
第三章 中国民主同盟开平县委员会 1067
第一节 组织概况 1067
第二节 主要活动 1068
第三节 历次盟员会议 1069
第四章 中国致公党开平县委员会 1070
第一节 组织概况 1070
第二节 主要活动 1070
第三节 历次成员大会 1072
第五章 中国民主建国会开平县委员会 1073
第一节 组织概况 1073
第二节 主要活动 1073
第三节 历次重要会议 1074
第六章 其他政党 1075
第一节 中国民主社会党开平县党部 1075
第二节 中国青年党开平县党部 1076
第二十三编 政权 1077
第一章 开平县人民代表大会 1077
第一节 各界人民代表大会 1077
第二节 人民代表选举 1078
第三节 县历届人民代表大会 1082
第四节 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088
第五节 提案、议案办理 1095
第二章 县行政机构 1106
第一节 县级政府 1106
第二节 基层政权 1121
第三节 施政纪要 1124
第四节 行政监察 1129
第五节 信访 1131
第三章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广东省开平县委员会 1132
第一节 历届县政协委员会议 1132
第二节 政协开平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1136
第四章 开平县参议会 1141
第一节 历届参议会 1141
第二节 会务 1146
第二十四编 社团组织 1147
第一章 工人组织 1148
第一节 组织沿革 1148
第二节 主要活动 1152
第三节 县工会历次代表大会 1165
第二章 农民组织 1169
第一节 组织沿革 1169
第二节 主要活动 1170
第三章 妇女组织 1173
第一节 组织沿革 1173
第二节 主要活动 1175
第三节 县妇女代表大会 1185
第四章 青年组织 1187
第一节 中国三民主义青年团开平分团 1187
第二节 开平县抗日先锋队 1188
第三节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开平县委员会 1189
第五章 工商业者组织 1197
第一节 商会、同业公会 1197
第二节 开平县工商业联合会 1198
第三节 开平县个体劳动者协会 1202
第六章 统一战线团体 1205
第一节 开平县归国华侨联合会 1205
第二节 开平县台胞台属联合(谊)会 1207
第三节 开平海外联谊会 1208
第七章 社会福利团体 1209
第一节 开平县老人基金会 1209
第二节 开平县儿童福利基金会 1209
第三节 开平县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 1210
第四节 开平县红十字会 1211
第八章 学术团体 1212
第一节 开平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1212
第二节 开平县科学技术协会 1213
第二十五编 军事 1217
第一章 军事地理 1219
第一节 战略位置 1219
第二节 防务设施 1219
第二章 驻军 1220
第一节 清朝时期驻军 1220
第二节 民国时期驻军 1221
第三节 共和国时期驻军 1223
第三章 地方武装 1223
第一节 明清时期地方武装 1223
第二节 民国时期地方武装 1224
第三节 共和国时期地方武装 1227
第四章 民兵 1227
第一节 民兵组织 1227
第二节 政治教育 1229
第三节 军事训练 1232
第四节 装备管理 1234
第五节 重要活动 1235
第五章 兵役制度 1240
第一节 屯田制 1240
第二节 募兵制 1241
第三节 征兵制 1241
第四节 志愿兵役制 1242
第五节 义务兵役制 1243
第六节 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 1244
第七节 预备役 1244
第六章 兵事 1245
第一节 清朝时期重要兵事 1245
第二节 民国时期重要兵事 1246
第三节 共和国时期重要兵事 1259
第二十六编 公安 1261
第一章 机构设置 1261
第一节 明、清时期的公安机构 1261
第二节 民国时期的公安机构 1261
第三节 共和国时期的公安机构 1262
第二章 治安行政管理 1265
第一节 户口管理 1265
第二节 特种行业管理 1268
第三节 出入境管理 1271
第四节 交通管理 1272
第五节 消防管理 1275
第三章 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1278
第一节 禁烟、禁毒、禁赌、取缔娼妓 1278
第二节 反动党团骨干和特务人员登记审查 1284
第三节 取缔反动会道门 1285
第四节 治安处罚 1286
第五节 案件侦查 1287
第四章 基层治安保卫 1289
第一节 基层治安组织 1289
第二节 对五类分子监督和落实政策 1290
第三节 治安承包 1292
第二十七编 司法 1293
第一章 司法行政 1295
第一节 法制教育 1295
第二节 民事调解 1299
第三节 公证 1301
第四节 律师事务 1304
第二章 检察 1305
第一节 刑事检察 1305
第二节 监所检察 1308
第三节 经济检察 1308
第四节 法纪检察 1310
第五节 控告申诉检察 1311
第六节 民事行政检察 1312
第三章 审判 1313
第一节 刑事审判 1313
第二节 民事诉讼 1317
第三节 经济审判 1319
第四节 监督、申诉与复查 1319
第二十八编 民政 1321
第一章 拥军优抚 1322
第一节 拥军 1322
第二节 优待 1324
第三节 抚恤 1327
第二章 复退安置 1329
第一节 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安置 1329
第二节 复员干部和军队离、退休干部安置 1332
第三章 社会福利 1333
第一节 社会救济 1333
第二节 灾害救济 1340
第三节 福利单位 1345
第四章 革命老区建设 1347
第一节 物资支持 1347
第二节 资金支持 1348
第五章 婚姻登记 1349
第一节 宣传贯彻《婚姻法》 1349
第二节 国内婚姻登记 1351
第三节 涉外婚姻登记 1352
第六章 殡葬改革 1353
第一节 改革概况 1353
第二节 火葬场建设 1354
第二十九编 人事劳动 1357
第一章 人事管理 1358
第一节 干部编制 1358
第二节 干部录用 1360
第三节 干部任免 1366
第四节 干部调动 1368
第五节 职称评定 1371
第二章 劳动管理 1374
第一节 用工制度 1374
第二节 劳动力管理 1378
第三节 技术培训 1380
第四节 安全监察 1381
第五节 劳动保护与保险 1383
第六节 劳动关系协调 1385
第三章 工资管理 1386
第一节 工资制度 1386
第二节 工资调整 1388
第四章 离退休、退职管理 1394
第一节 离休管理 1394
第二节 退休管理 1395
第三节 退职管理 1397
第四节 退休基金社会统筹制度 1397
第三十编 华侨港澳台同胞事务 1399
第一章 服务 1400
第一节 接待 1400
第二节 安置 1402
第三节 宣传 1403
第四节 信访 1405
第五节 特种商品供应 1407
第二章 落实政策 1408
第一节 改变成份 1408
第二节 侨(台)房清退 1409
第三十一编 文化 1411
第一章 群众文化 1414
第一节 群众文化场所 1414
第二节 群众文化活动 1424
第二章 电影放映 1433
第一节 放映场所 1433
第二节 放映活动 1437
第三章 图书经营与阅览 1439
第一节 经营机构 1439
第二节 经营管理 1441
第三节 图书阅览 1442
第四章 戏剧演出 1445
第一节 演出团体 1445
第二节 演出活动 1446
第五章 美术 摄影 1448
第一节 美术 1448
第二节 摄影 1449
第六章 民间艺术 1450
第一节 民间艺术团体 1450
第二节 民间艺术活动 1451
第三节 民间故事 传说 1459
第七章 档案管理 1462
第一节 管理机构 1462
第二节 档案收存 1463
第三节 档案利用 1465
第四节 档案编研 1465
第五节 档案管理达标升级 1466
第八章 文物 1467
第一节 文物普查 1467
第二节 文物征藏 1478
第三节 文物保护 1481
第四节 文物展出 1482
第九章 文化活动管理 1482
第一节 文艺演出管理 1482
第二节 文化市场管理 1482
第三十二编 教育 1485
第一章 旧制教育 1487
第一节 县学 1487
第二节 义学 1489
第三节 书院 社学 1489
第四节 试院 1489
第五节 私塾 1490
第二章 基础教育 1490
第一节 幼儿教育 1490
第二节 小学教育 1493
第三节 中学教育 1497
第四节 特殊教育 1506
第三章 专业教育 1507
第一节 师范学校 1507
第二节 教师进修学校 1509
第三节 职业学校 1509
第四节 农业学校 1510
第五节 卫生学校 1511
第四章 成人教育 1513
第一节 平民教育 1513
第二节 职工业余教育 1514
第三节 农民业余教育 1515
第四节 劳动大学 1517
第五节 电视大学 1517
第六节 选送代培 1518
第五章 教师与学生 1518
第一节 教师政治地位 1518
第二节 教师任用 1520
第三节 师资培训 1523
第四节 教师福利待遇 1527
第五节 学生 1528
第六章 教育经费 1531
第一节 学田租 1531
第二节 地方集资 1532
第三节 国家拨款 1533
第四节 华侨港澳同胞捐赠 1535
第五节 勤工俭学 1540
第三十三编 卫生 1541
第一章 医疗卫生单位 1542
第一节 私人诊所 1542
第二节 民办医院 1543
第三节 公办医院 1549
第二章 医疗设施 1553
第一节 基本建设 1553
第二节 床位设置 1553
第三节 器械设备 1554
第三章 医疗技术 1554
第一节 外科 1554
第二节 五官科 1555
第三节 妇产科 1556
第四节 内科 1556
第五节 儿科 1557
第六节 传染病科 1557
第七节 牙科 1557
第八节 放射科 1558
第九节 检验科 1558
第四章 药政 1558
第一节 麻、毒、限剧药品管理 1558
第二节 药房药库管理 1559
第三节 制剂室管理 1559
第五章 医疗保健制度 1560
第一节 公费医疗 1560
第二节 劳保医疗 1561
第三节 合作医疗 1561
第六章 疫病防治 1562
第一节 传染病防治 1562
第二节 皮肤病、性病防治 1565
第三节 精神病防治 1568
第四节 结核病防治 1568
第七章 公共卫生 1569
第一节 劳动卫生 1569
第二节 食品卫生 1570
第三节 饮水卫生 1571
第四节 学校卫生 1571
第五节 环境卫生 1572
第六节 粪便、垃圾处理 1573
第八章 妇幼保健 1574
第一节 妇女保健 1574
第二节 儿童保健 1575
第九章 人口计划生育技术指导 1576
第一节 队伍培训 1576
第二节 技术网点 1576
第十章 人员培训 1577
第一节 卫校培训 1577
第二节 进修培训与校外培训 1577
第三节 人员素质 1578
第三十四编 体育 1579
第一章 体育设施 1580
第一节 华侨港澳同胞捐建 1580
第二节 国家、社团兴建 1581
第三节 群众自办 1582
第二章 群众体育 1584
第一节 学校体育 1584
第二节 工矿体育 1586
第三节 农村体育 1588
第四节 机关体育 1591
第五节 城镇居民体育 1592
第六节 老年人体育 1593
第三章 体育竞赛 1593
第一节 专项比赛 1593
第二节 全县体育运动会 1596
第三节 参加市(地区)以上竞赛 1598
第四章 人才培训 1600
第一节 体校培训 1600
第二节 青年体训队 1601
第三节 人才输送 1601
第三十五编 科学技术 1603
第一章 科技活动 1604
第一节 科普活动 1604
第二节 星火计划 1606
第三节 科技市场 1607
第二章 获奖科研成果 1608
第一节 获县级奖励的科研成果 1608
第二节 获上级奖励的科研成果 1619
第三章 地震预测 1620
第一节 地震地质 1620
第二节 地震群测 1621
第三节 地震趋势会商 1622
第四章 水文测报和分析研究 1623
第一节 水文站 1623
第二节 测报 1623
第三节 水文计算和水资源调查 1624
第五章 气象 1624
第一节 气象站 1624
第二节 地面气象测报与天气预报服务 1625
第三十六编 报刊 广播 电视 音像放映 1627
第一章 报刊 1627
第一节 报纸 1627
第二节 侨刊 1629
第二章 广播 1632
第一节 有线广播 1632
第二节 调频广播 1634
第三节 调幅广播 1635
第三章 电视 1636
第一节 无线电视 1636
第二节 有线电视 1637
第四章 音像放映 1638
第一节 市场管理 1638
第二节 放映点管理 1639
第三十七编 民俗 方言 宗教 1641
第一章 民俗 1641
第一节 生活习惯 1641
第二节 岁时习惯 1644
第三节 婚丧喜庆 1648
第二章 方言 1652
第一节 语音 1652
第二节 开平(赤坎)方言的特点 1654
第三节 谚语 1657
第四节 歇后语 1658
第三章 宗教 1659
第一节 佛教 1661
第二节 道教 1663
第三节 天主教 1665
第四节 基督教 1667
第三十八编 人物 1673
人物传略 1673
革命烈士 1730
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省级以上) 1752
附录 1759
一、关于开平县修志情况资料 1759
二、关于开平县立县年份问题的历史资料 17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