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1
一 论题、目的与意义 1
二 文献综述 15
三 思路、方法与结构安排 39
第一章 施米特的生平、著作与其例外论 43
第一节 生平 43
第二节 主要著作 46
第三节 例外状态、国家紧急权与施米特 55
第二章 例外状态与权力 66
第一节 例外状态下的主权者 66
一 例外状态与主权 67
二 例外状态下的机器能自行运转吗 73
三 认真对待例外状态 86
第二节 例外状态下的宪法守护者 92
一 法院不可能是宪法守护者 93
二 议会也不可能成为宪法守护者 101
三 只有总统才能守护宪法 107
第三节 例外状态下的特别立法者 112
一 例外状态与必要理由的特别立法者 113
二 例外状态下政治剩余价值的调配 117
三 例外状态下必要理由的特别立法者之权力 122
第三章 例外状态与权利 129
第一节 例外状态下公民权利中止的范围 130
一 魏玛宪法第48条与公民权利的克减 131
二 公民权利克减、宪法与宪法律 134
三 例外状态下公民权利、宪法是神圣不可侵犯的吗 137
第二节 权利与利维坦 143
一 个人自然权利与利维坦之死 145
二 社会组织的宪法权利与法制国家机器的毁灭 152
三 例外状态与质的总体国家 157
第四章 例外状态与法治 163
第一节 法治国概念与法律的内涵 164
一 法治国的两个原则 164
二 法治国的概念 168
三 法律的概念 173
四 法规范的普遍性意义 177
第二节 例外状态、国民法治国与政治形式 180
一 例外状态与混合宪法 181
二 政治形式的两个原则 184
三 议会制不是一种政体 191
第三节 法学思维模式与例外“法”治 195
一 对规范论的批评 197
二 对19世纪的法实证论的批评 202
三 例外状态下领袖守护法律 207
第五章 战争、国家与国际法 213
第一节 战争是一种始终存在的可能性 216
一 决断敌友的政治与战争 217
二 世界处于自然状态 221
三 人的危险性与战争 226
第二节 战争与帝国主义国际法 232
一 基督教一欧洲的国际法与战争 234
二 门罗主义与帝国主义国际法的新形式 237
三 战争与国际法意义上的中立与中立化 244
第三节 游击战与国际法 250
一 正规战与游击战 252
二 游击战与游击队理论 256
三 游击战与国际法 262
第六章 施米特的挑战与西方学者的回应 268
第一节 共和主义紧急权理论 270
一 罗马独裁官制度 271
二 罗斯特的宪政独裁理论 276
三 阿克曼的紧急状态宪法 284
第二节 自由主义紧急权理论 291
一 洛克的特权理论 291
二 戴雪的紧急权理论 296
三 格罗斯的法外模式 301
第三节 施米特国家紧急权理论的实质 308
一 政治的例外状态 309
二 国家理由学说 312
结语 319
参考文献 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