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范总整理 2015 根据刑法修正案(九)最新修订》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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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刘志伟编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5
  • ISBN:9787511884466
  • 页数:706 页
图书介绍:本书汇编了我国目前所有有效的刑法规范,包括刑法、刑法修正案、单行刑法、立法解释、司法解释以及人大法工委解释性意见等。自2005年出版以来,因编辑方法新颖、实用,查询方法简单、便捷,内容全面、准确,法典与解释各自独立、完整又互相交叉索引,受到读者广泛认可和好评。第八版补充近一年来的新法、司法解释等,修订部分了过时的法律法规外,并且将部分司法解释的名称做了简化处理,增加了最新通过的刑法修正案(九)的相关内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10.1) 1

第一编 总则 3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3

第1条 刑法的目的与根据 3

第2条 刑法的任务 3

第3条 罪刑法定原则 3

第4条 适用刑法人人平等原则 3

第5条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3

第6条 属地管辖 3

第7条 属人管辖 3

第8条 保护管辖 3

第9条 普遍管辖 3

第10条 对已被外国刑事追究的领域外犯罪的处理 4

第11条 外交豁免 4

第12条 刑法的溯及力 4

第二章 犯罪 4

第一节 犯罪和刑事责任 4

第13条 犯罪概念 4

第14条 故意犯罪 4

第15条 过失犯罪 5

第16条 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 5

第17条 刑事责任年龄 5

第17条之一 老年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5

第18条 精神障碍与刑事责任 5

第19条 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事责任 5

第20条 正当防卫 5

第21条 紧急避险 6

第二节 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6

第22条 犯罪预备 6

第23条 犯罪未遂 6

第24条 犯罪中止 6

第三节 共同犯罪 6

第25条 共同犯罪的概念 6

第26条 主犯 6

第27条 从犯 7

第28条 胁从犯 7

第29条 教唆犯 7

第四节 单位犯罪 7

第30条 单位犯罪的成立范围 7

第31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原则 7

第三章 刑罚 7

第一节 刑罚的种类 7

第32条 主刑和附加刑 7

第33条 主刑种类 7

第34条 附加刑种类 8

第35条 驱逐出境 8

第36条 犯罪行为的民事责任 8

第37条 非刑罚处罚措施 8

第37条之一 职业禁止 8

第二节 管制 8

第38条 管制的期限与执行 8

第39条 被管制罪犯的义务和权利 9

第40条 管制期满解除 9

第41条 管制刑期的计算 9

第三节 拘役 9

第42条 拘役的期限 9

第43条 拘役的执行 9

第44条 拘役刑期的计算 9

第四节 有期徒刑、无期徒刑 9

第45条 有期徒刑的期限 9

第46条 有期徒刑与无期徒刑的执行 9

第47条 有期徒刑刑期的计算 10

第五节 死刑 10

第48条 死刑的适用条件及核准程序 10

第49条 死刑适用对象的限制 10

第50条 死缓的法律后果 10

第51条 死缓的期间及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计算 11

第六节 罚金 11

第52条 罚金数额的裁量 11

第53条 罚金的缴纳、减免 11

第七节 剥夺政治权利 11

第54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范围 11

第55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11

第56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范围 12

第57条 对死刑、无期徒刑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适用 12

第58条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计算、效力和执行 12

第八节 没收财产 12

第59条 没收财产的范围 12

第60条 以没收的财产偿还正当债务 12

第四章 刑罚的具体运用 13

第一节 量刑 13

第61条 量刑的根据 13

第62条 从重处罚情节与从轻处罚情节的适用 13

第63条 减轻处罚情节的适用 13

第64条 犯罪所得之物与所用之物的处理 13

第二节 累犯 13

第65条 一般累犯 13

第66条 特别累犯 14

第三节 自首和立功 14

第67条 自首 14

第68条 立功 14

第四节 数罪并罚 15

第69条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 15

第70条 判决宣告后发现漏罪的并罚 15

第71条 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并罚 15

第五节 缓刑 16

第72条 缓刑适用条件 16

第73条 缓刑考验期限 16

第74条 不适用缓刑的对象 16

第75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 16

第76条 缓刑的执行及其法律后果 17

第77条 缓刑的撤销及其法律后果 17

第六节 减刑 17

第78条 减刑的适用条件及限度 17

第79条 减刑的程序 18

第80条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计算 18

第七节 假释 18

第81条 假释的适用条件 18

第82条 假释的程序 19

第83条 假释考验期限 19

第84条 假释犯应遵守的规定 19

第85条 假释的执行及其法律后果 19

第86条 假释的撤销及其法律后果 19

第八节 时效 20

第87条 追诉期限 20

第88条 追诉期限的延长 20

第89条 追诉期限的计算与中断 20

第五章 其他规定 20

第90条 民族自治地方适用刑法的变通或补充 20

第91条 公共财产的范围 20

第92条 公民私人所有财产的范围 21

第93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含义 21

第94条 司法工作人员的含义 21

第95条 重伤的含义 21

第96条 违反国家规定的含义 21

第97条 首要分子的含义 22

第98条 告诉才处理的含义 22

第99条 以上、以下、以内的界定 22

第100条 前科报告与报告义务免除 22

第101条 总则的效力 22

第二编 分则 22

第一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22

第102条 背叛国家罪 22

第103条第1款 分裂国家罪 22

第2款 煽动分裂国家罪 22

第104条 武装叛乱、暴乱罪 23

第105条第1款 颠覆国家政权罪 23

第2款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23

第106条 与境外勾结犯罪的处罚 23

第107条 资助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活动罪 23

第108条 投敌叛变罪 23

第109条 叛逃罪 23

第110条 间谍罪 24

第111条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 24

第112条 资敌罪 24

第113条 危害国家安全罪死刑及没收财产的适用 24

第二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24

第114条 放火罪 决水罪 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 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4

第115条第1款 放火罪 决水罪 爆炸罪 投放危险物质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5

第2款 失火罪 过失决水罪 过失爆炸罪 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 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25

第116条 破坏交通工具罪 25

第117条 破坏交通设施罪 25

第118条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25

第119条第1款 破坏交通工具罪 破坏交通设施罪 破坏电力设备罪 破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26

第2款 过失损坏交通工具罪 过失损坏交通设施罪过失损坏电力设备罪 过失损坏易燃易爆设备罪 26

第120条 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罪 26

第120条之一第1款 资助恐怖活动罪 26

第2款 招募、运送恐怖活动人员罪 27

第120条之二 准备实施恐怖活动罪 27

第120条之三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 27

第120条之四 利用极端主义破坏法律制度实施罪 27

第120条之五 强制他人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 27

第120条之六 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物品罪 27

第121条 劫持航空器罪 28

第122条 劫持船只、汽车罪 28

第123条 暴力危及飞行安全罪 28

第124条第1款 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28

第2款 过失损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 28

第125条第1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 28

第2款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29

第126条 违规制造、销售枪支罪 29

第127条第1款 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29

第2款 抢劫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罪 29

第128条第1款 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 29

第2款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 30

第129条 丢失枪支不报罪 30

第130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危险物品危及公共安全罪 30

第131条 重大飞行事故罪 30

第132条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 30

第133条 交通肇事罪 30

第133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 30

第134条第1款 重大责任事故罪 31

第2款 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 31

第135条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31

第135条之一 大型群众性活动重大安全事故罪 31

第136条 危险物品肇事罪 32

第137条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32

第138条 教育设施重大安全事故罪 32

第139条 消防责任事故罪 32

第139条之一 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 32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33

第一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33

第140条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33

第141条 生产、销售假药罪 34

第142条 生产、销售劣药罪 34

第143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34

第144条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35

第145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35

第146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36

第147条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36

第148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36

第149条 竞合的适用 36

第150条 单位犯本节之罪的处罚 37

第二节 走私罪 37

第151条第1款 走私武器、弹药罪 走私核材料罪 走私假币罪 37

第2款 走私文物罪 走私贵重金属罪 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37

第3款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38

第152条第1款 走私淫秽物品罪 38

第2款 走私废物罪 38

第153条、第154条 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 38

第155条 间接走私 39

第156条 走私罪的共犯 40

第157条 武装掩护走私与抗拒缉私的处罚 40

第三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40

第158条 虚报注册资本罪 40

第159条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40

第160条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41

第161条 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41

第162条 妨害清算罪 41

第162条之一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帐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41

第162条之二 虚假破产罪 41

第163条第1款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42

第2款 受贿罪 42

第164条第1款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 42

第2款 对外国公职人员、国际公共组织官员行贿罪 42

第165条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43

第166条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 43

第167条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43

第168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43

第169条 徇私舞弊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44

第169条之一 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 44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45

第170条 伪造货币罪 45

第171条第1款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 45

第2款 金融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 45

第172条 持有、使用假币罪 46

第173条 变造货币罪 46

第174条第1款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46

第2款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46

第175条 高利转贷罪 46

第175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47

第176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47

第177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47

第177条之一第1款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48

第2款 窃取、收买、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 48

第178条第1款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48

第2款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48

第179条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49

第180条第1款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49

第2款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 50

第181条第1款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50

第2款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50

第182条 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50

第183条第1款 职务侵占罪 51

第2款 贪污罪 51

第184条第1款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51

第2款 受贿罪 51

第185条第1款 挪用资金罪 51

第2款 挪用公款罪 51

第185条之一第1款 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 51

第2款 违法运用资金罪 52

第186条 违法发放贷款罪 52

第187条 吸收客户资金不入账罪 52

第188条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 53

第189条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53

第190条第1款 逃汇罪 53

第2款 骗购外汇罪 53

第191条 洗钱罪 54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55

第192条 集资诈骗罪 55

第193条 贷款诈骗罪 55

第194条第1款 票据诈骗罪 56

第2款 金融凭证诈骗罪 56

第195条 信用证诈骗罪 56

第196条第1款 信用卡诈骗罪 57

第2款 盗窃罪 57

第197条 有价证券诈骗罪 57

第198条 保险诈骗罪 57

第199条(已废止) 58

第200条 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的规定 58

第六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59

第201条 逃税罪 59

第202条 抗税罪 59

第203条 逃避追缴欠税罪 59

第204条第1款 骗取出口退税罪 60

第2款 逃税罪 60

第3款 骗取出口退税罪 60

第205条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60

第205条之一 虚开发票罪 61

第206条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61

第207条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61

第208条第1款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61

第2款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62

第209条第1款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62

第2款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62

第3款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62

第4款 非法出售发票罪 62

第210条第1款 盗窃罪 62

第2款 诈骗罪 62

第210条之一 持有伪造的发票罪 62

第211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 63

第212条 税款的追缴 63

第七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63

第213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 63

第214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63

第215条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64

第216条 假冒专利罪 64

第217条 侵犯著作权罪 64

第218条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64

第219条 侵犯商业秘密罪 65

第220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 65

第八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65

第221条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65

第222条 虚假广告罪 66

第223条 串通投标罪 66

第224条 合同诈骗罪 66

第224条之一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 66

第225条 非法经营罪 67

第226条 强迫交易罪 68

第227条第1款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68

第2款 倒卖车票、船票罪 68

第228条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69

第229条第1款、第2款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69

第3款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69

第230条 逃避商检罪 69

第231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 69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70

第232条 故意杀人罪 70

第233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 70

第234条 故意伤害罪 70

第234条之一第1款 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71

第2款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 71

第3款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 71

第235条 过失致人重伤罪 71

第236条 强奸罪 71

第237条第1款、第2款 强制猥亵罪强制侮辱妇女罪 71

第3款 猥亵儿童罪 71

第238条 非法拘禁罪 72

第239条 绑架罪 72

第240条 拐卖妇女、儿童罪 73

第241条第1款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 73

第2款 强奸罪 73

第3款 非法拘禁罪 故意伤害罪 侮辱罪 73

第4款 拐卖妇女、儿童罪 73

第242条第1款 妨害公务罪 74

第2款 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74

第243条 诬告陷害罪 74

第244条 强迫劳动罪 74

第244条之一 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 74

第245条 非法搜查罪 非法侵入住宅罪 75

第246条 侮辱罪 诽谤罪 75

第247条 刑讯逼供罪 暴力取证罪 75

第248条 虐待被监管人罪 75

第249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 76

第250条 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 76

第251条 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 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 76

第252条 侵犯通信自由罪 76

第253条第1款 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 76

第2款 盗窃罪 76

第253条之一第1款 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76

第2款 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76

第254条 报复陷害罪 77

第255条 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 77

第256条 破坏选举罪 77

第257条 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 77

第258条 重婚罪 77

第259条第1款 破坏军婚罪 77

第2款 强奸罪 77

第260条 虐待罪 77

第260条之一 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 77

第261条 遗弃罪 78

第262条 拐骗儿童罪 78

第262条之一 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78

第262条之二 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 78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78

第263条 抢劫罪 78

第264条 盗窃罪 79

第265条 盗窃罪 80

第266条 诈骗罪 80

第267条第1款 抢夺罪 80

第2款 抢劫罪 80

第268条 聚众哄抢罪 80

第269条 抢劫罪 81

第270条 侵占罪 81

第271条第1款 职务侵占罪 81

第2款 贪污罪 81

第272条第1款 挪用资金罪 81

第2款 挪用公款罪 82

第273条 挪用特定款物罪 82

第274条 敲诈勒索罪 82

第275条 故意毁坏财物罪 82

第276条 破坏生产经营罪 82

第276条之一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83

第六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83

第一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83

第277条 妨害公务罪 83

第278条 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 84

第279条 招摇撞骗罪 84

第280条第1款 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84

第2款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罪 84

第3款 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85

第280条之一 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他人身份证件罪 85

第281条 非法生产、买卖警用装备罪 85

第282条第1款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85

第2款 非法持有国家绝密、机密文件、资料、物品罪 85

第283条 非法生产、销售专用间谍器材、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85

第284条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85

第284条之一第1款 组织国家考试作弊罪 86

第2款 为他人组织国家考试作弊提供帮助罪 86

第3款 非法出售、提供国家考试试题、答案罪 86

第4款 代替参加国家考试罪 86

第285条第1款 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86

第2款 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86

第3款 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 86

第286条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87

第286条之一 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 87

第287条 利用计算机实施的有关犯罪 87

第287条之一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87

第287条之二 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帮助罪 88

第288条 扰乱无线电通讯管理秩序罪 88

第289条 故意伤害罪 故意杀人罪 抢劫罪 88

第290条第1款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 88

第2款 聚众冲击国家机关罪 88

第3款 扰乱国家机关工作秩序罪 88

第4款 组织、资助他人非法聚集罪 88

第291条 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 89

第291条之一第1款 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 89

第2款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险情、疫情、灾情、警情罪 89

第292条 聚众斗殴罪 90

第293条 寻衅滋事罪 90

第294条第1款 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91

第2款 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 91

第3款 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91

第295条 传授犯罪方法罪 91

第296条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 91

第297条 非法携带武器、管制刀具、爆炸物参加集会、游行、示威罪 91

第298条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罪 92

第299条 侮辱国旗、国徽罪 92

第300条第1款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破坏法律实施罪 92

第2款 组织、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利用迷信致人重伤、死亡罪 92

第301条第1款 聚众淫乱罪 92

第2款 引诱未成年人聚众淫乱罪 92

第302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罪 93

第303条第1款 赌博罪 93

第2款 开设赌场罪 93

第304条 故意延误投递邮件罪 93

第二节 妨害司法罪 93

第305条 伪证罪 93

第306条 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 93

第307条第1款 妨害作证罪 93

第2款 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 93

第307条之一 虚假诉讼罪 94

第308条 打击报复证人罪 94

第308条之一第1款 泄露不公开审理案件信息罪 94

第3款 公开披露、报道不公开审理案件信息罪 94

第 309条 扰乱法庭秩序罪 94

第310条 窝藏、包庇罪 94

第311条 拒绝提供间谍、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犯罪证据罪 95

第312条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 95

第313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95

第314条 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 96

第315条 破坏监管秩序罪 96

第316条第1款 脱逃罪 96

第2款 劫夺被押解人员罪 96

第317条第1款 组织越狱罪 96

第2款 暴动越狱罪 聚众持械劫狱罪 96

第三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96

第318条 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96

第319条 骗取出境证件罪 97

第320条 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出售出入境证件罪 97

第321条 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97

第322条 偷越国(边)境罪 97

第323条 破坏界碑、界桩罪 破坏永久性测量标志罪 98

第四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98

第324条第1款 故意损毁文物罪 98

第2款 故意损毁名胜古迹罪 98

第3款 过失损毁文物罪 98

第325条 非法向外国人出售、赠送珍贵文物罪 98

第326条 倒卖文物罪 98

第327条 非法出售、私赠文物藏品罪 98

第328条第1款 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99

第2款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 99

第329条第1款 抢夺、窃取国有档案罪 99

第2款 擅自出卖、转让国有档案罪 99

第五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99

第330条 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99

第331条 传染病菌种、毒种扩散罪 100

第332条 妨害国境卫生检疫罪 100

第333条 非法组织卖血罪 强迫卖血罪 100

第334条第1款 非法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罪 100

第2款 采集、供应血液、制作、供应血液制品事故罪 101

第335条 医疗事故罪 101

第336条第1款 非法行医罪 101

第2款 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 101

第337条 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 101

第六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102

第338条 污染环境罪 102

第339条第1款 非法处置进口的固体废物罪 102

第2款 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罪 102

第340条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 102

第341条第1款 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 103

第2款 非法狩猎罪 103

第342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103

第343条第1款 非法采矿罪 103

第2款 破坏性采矿罪 104

第344条 非法采伐、毁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 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制品罪 104

第345条第1款 盗伐林木罪 104

第2款 滥伐林木罪 104

第3款 非法收购、运输盗伐、滥伐林木罪 105

第346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 105

第七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05

第347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105

第348条 非法持有毒品罪 106

第349条 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106

第350条 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106

第351条 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107

第352条 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107

第353条第1款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 107

第2款 强迫他人吸毒罪 107

第354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 107

第355条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107

第356条 毒品犯罪的再犯 108

第357条 毒品的定义及数量计算 108

第八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108

第358条第1款、第2款 组织、强迫卖淫罪 108

第3款 协助组织卖淫罪 109

第359条第1款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109

第2款 引诱幼女卖淫罪 109

第360条 传播性病罪 109

第361条 特定行业单位人员犯罪 109

第362条 特定行业单位人员犯包庇罪 109

第九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109

第363条第1款 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 109

第2款 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110

第364条第1款 传播淫秽物品罪 110

第2款 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110

第365条 组织淫秽表演罪 110

第366条 单位犯罪的处罚 110

第367条 淫秽物品的界定 110

第七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111

第368条第1款 阻碍军人执行职务罪 111

第2款 阻碍军事行动罪 111

第369条第1款 破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111

第2款 过失损坏武器装备、军事设施、军事通信罪 111

第370条第1款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111

第2款 过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装备、军事设施罪 111

第371条第1款 聚众冲击军事禁区罪 112

第2款 聚众扰乱军事管理区秩序罪 112

第372条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112

第373条 煽动军人逃离部队罪 雇用逃离部队军人罪 112

第374条 接送不合格兵员罪 112

第375条第1款 伪造、变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盗窃、抢夺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罪 112

第2款 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 113

第3款 伪造、盗窃、买卖、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装部队专用标志罪 113

第376条第1款 战时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113

第2款 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 113

第377条 战时故意提供虚假敌情罪 113

第378条 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 113

第379条 战时窝藏逃离部队军人罪 113

第380条 战时拒绝、故意延误军事订货罪 113

第381条 战时拒绝军事征收、征用罪 113

第八章 贪污贿赂罪 114

第382条 贪污罪 114

第383条 贪污罪的处罚 114

第384条 挪用公款罪 115

第385条 受贿罪 116

第386条 受贿罪的处罚 116

第387条 单位受贿罪 116

第388条 受贿罪 116

第388条之一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116

第389条 行贿罪 117

第390条 行贿罪的处罚 117

第390条之一 为利用影响力行贿罪 117

第391条 对单位行贿罪 117

第392条 介绍贿赂罪 118

第 393条 单位行贿罪 118

第394条 贪污罪 118

第395条第1款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18

第2款 隐瞒境外存款罪 118

第396条第1款 私分国有资产罪 118

第2款 私分罚没财物罪 119

第九章 渎职罪 119

第397条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119

第398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120

第399条第1款 徇私枉法罪 120

第2款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120

第3款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120

第399条之一 枉法仲裁罪 120

第400条第1款 私放在押人员罪 121

第2款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121

第401条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121

第402条 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罪 121

第403条 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 121

第404条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 121

第405条第1款 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罪 122

第2款 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罪 122

第406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122

第407条 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122

第408条 环境监管失职罪 122

第408条之一 食品监管渎职罪 122

第409条 传染病防治失职罪 123

第410条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 123

第411条 放纵走私罪 123

第412条第1款 商检徇私舞弊罪 123

第2款 商检失职罪 123

第413条第1款 动植物检疫徇私舞弊罪 124

第2款 动植物检疫失职罪 124

第414条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 124

第415条 办理偷越国(边)境人员出入境证件罪 放行偷越国(边)境人员罪 124

第416条第1款 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124

第2款 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罪 124

第417条 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124

第418条 招收公务员、学生徇私舞弊罪 125

第419条 失职造成珍贵文物损毁、流失罪 125

第十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125

第420条 军人违反职责罪的概念 125

第421条 战时违抗命令罪 125

第422条 隐瞒、谎报军情罪 拒传、假传军令罪 125

第423条 投降罪 125

第424条 战时临阵脱逃罪 125

第425条 擅离、玩忽军事职守罪 125

第426条 阻碍执行军事职务罪 126

第427条 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 126

第428条 违令作战消极罪 126

第429条 拒不救援友邻部队罪 126

第430条 军人叛逃罪 126

第431条第1款 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罪 126

第2款 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126

第432条 故意泄露军事秘密罪 过失泄露军事秘密罪 126

第433条 战时造谣惑众罪 127

第434条 战时自伤罪 127

第435条 逃离部队罪 127

第436条 武器装备肇事罪 127

第437条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 127

第438条 盗窃、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 127

第439条 非法出卖、转让武器装备罪 127

第440条 遗弃武器装备罪 127

第441条 遗失武器装备罪 128

第442条 擅自出卖、转让军队房地产罪 128

第443条 虐待部属罪 128

第444条 遗弃伤病军人罪 128

第445条 战时拒不救治伤病军人罪 128

第446条 战时残害居民、掠夺居民财物罪 128

第447条 私放俘虏罪 128

第448条 虐待俘虏罪 128

第449条 战时缓刑 128

第450条 本章适用范围 128

第451条 战时的界定 128

附则 129

第452条 本法的施行日期及相关法律的废止与保留 129

二、刑法修正案 131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1999.12.25) 131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二)(2001.8.31) 133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三)(2001.12.29) 133

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四)(2002.12.28) 134

5.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五)(2005.2.28) 136

6.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2006.6.29) 137

7.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2009.2.28) 140

8.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2011.5.1) 142

9.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2015.11.1) 149

三、单行刑法 157

1.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常委会1998.12.29) 157

2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常委会1999.10.30) 158

3.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常委会2000.12.28) 159

4.关于加强反恐怖工作有关问题的决定(常委会2011.10.29) 160

5.关于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决定(常委会2015.8.29) 161

四、立法解释 162

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常委会2000.4.29) 162

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三百四十二条、第四百一十条的解释(常委会2001.8.31) 162

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常委会2002.4.28) 163

4.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条第一款的解释(常委会2002.4.28) 163

5.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解释(常委会2002.8.29) 164

6.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常委会2002.12.28) 164

7.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信用卡规定的解释(常委会2004.12.29) 165

8.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规定的解释(常委会2005.12.29) 165

9.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文物的规定适用于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古人类化石的解释(常委会2005.12.29) 165

10.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条的解释(常委会2014.4.24) 165

11.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八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的解释(常委会2014.4.24) 166

12.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常委会2014.4.24) 166

13.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解释(常委会2014.4.24) 166

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解释性意见 168

1.关于正在服刑的罪犯和被羁押的人的选举权问题的联合通知(法工委、法、检、公、司、民1984.3.24) 168

2.关于劳教工作干警适用刑法关于司法工作人员规定的通知(法工委、法、检、司1986.7.10) 169

3.关于对“隐匿、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构成犯罪的主体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2002.1.14) 169

4.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答复意见(法工委2002.7.24) 170

六、司法解释 171

上编 总则部分 171

(一)综合 171

1.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通知(法1997.3.25) 171

2.关于在裁判文书中如何表述修正前后刑法条文的批复(法2012.6.1) 172

(二)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173

3.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问题的解释(法1997.10.1) 173

4.关于检察工作中具体适用修订刑法第十二条若干问题的通知(检1997.10.6) 174

5.关于适用刑法第十二条几个问题的解释(法1998.1.13) 174

6.关于对跨越修订刑法施行日期的继续犯罪、连续犯罪以及其他同种数罪应如何具体适用刑法问题的批复(检1998.12.2) 175

7.关于适用刑事司法解释时间效力问题的规定(法、检2001.12.17) 175

8.关于九七刑法实施后发生的非法买卖枪支案件,审理时新的司法解释尚未作出,是否可以参照1995年9月20日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非军用枪支、弹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审理案件请示的复函(法2003.7.29) 176

9.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时间效力问题的解释(法2011.5.1) 176

(三)犯罪 177

10.关于办理当事人达成和解的轻微刑事案件的若干意见(检2011.1.29) 177

11.关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问题的复函(检2002.8.9) 178

12.关于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的人承担刑事责任范围有关问题的答复(检2003.4.18) 179

13.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2006.1.23) 179

14.关于对涉嫌盗窃的不满16周岁未成年人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是否违法问题的批复(检2011.1.25) 182

15.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2013.12.27) 182

16.关于人民警察执行职务中实行正当防卫的具体规定(法、检、公、国安、司1983.9.14) 183

17关于当前办理集团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法、检、公1984.6.15) 184

18.关于企业犯罪后被合并应当如何追究刑事责任问题的答复(法1998.11.18) 186

19.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1999.7.3) 186

20.关于审理单位犯罪案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是否区分主犯、从犯问题的批复(法2000.10.10) 186

21.关于涉嫌犯罪单位被撤销、注销、吊销营业执照或者宣告破产的应如何进行追诉问题的批复(检2002.7.15) 187

22.关于外国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在我国领域内犯罪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法2003.10.15) 187

(四)刑罚 187

23.关于被判处管制的罪犯在管制执行期间实行违法行为如何处理有关问题的批复(公2001.8.11) 187

24.关于对判处管制、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适用禁止令有关问题的规定(试行)(法、检、公、司2011.5.1) 188

25.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法、检、公、司2003.7.10) 190

26.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法、检、公、司2012.3.1) 192

27关于在押未决犯保外就医期间是否折抵刑期问题的联合批复(法、公1964.5.3) 198

28.关于罪犯在判刑前被公安机关收容审查、行政拘留的日期仍应折抵刑期的复函(法1981.9.17) 198

29.关于收容审查决定经行政判决撤销后,被收审人又因同一事实被判刑原收审日期应否折抵刑期问题的答复(法1995.9.13) 198

30.关于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被裁定减刑后又经再审改判为无期徒刑应如何确定执行刑期问题的答复(法1995.12.25) 199

31.关于统一行使死刑案件核准权有关问题的决定(法2007.1.1) 199

32.关于如何理解“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问题的电话答复(法1991.3.18) 200

33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法1998.8.13) 201

34.关于适用财产刑若干问题的规定(法2000.12.19) 201

35.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法2014.9.1) 202

36.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法1998.1.13) 203

37.关于在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期间犯新罪应如何处理的批复(法2009.6.10) 203

(五)刑罚的具体运用 203

38关于常见犯罪的量刑指导意见(法2014.1.1) 203

39.关于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若干意见(法2010.2.8) 210

40.关于如何理解“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问题的答复(法2012.5.30) 216

41.关于被告人亲属主动为被告人退缴赃款应如何处理的批复(法1987.8.26) 216

42.关于适用刑法第六十四条有关问题的批复(法2013.10.21) 217

43.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1998.5.9) 217

44.关于被告人对行为性质的辩解是否影响自首成立问题的批复(法2004.4.1) 219

45.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法、检2009.3.12) 219

46.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法2010.12.22) 221

47.关于敦促在逃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法、检、公、司2011.9.11) 224

48.关于判决宣告后又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的同种漏罪是否实行数罪并罚问题的批复(法1993.4.16) 225

49.关于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的发明创造能否按照重大立功表现作为对其漏罪审判时的量刑情节问题的答复(法2011.6.14) 225

50.关于管制犯在管制期间又犯新罪被判处拘役或有期徒刑应如何执行的问题的批复(法1981.7.27) 226

51.关于罪犯在保外就医期间又犯罪,事隔一段时间后被抓获,对前罪的余刑,应当如何计算的请示的答复(法1993.1.28) 226

52.关于罪犯因漏罪、新罪数罪并罚时原减刑裁定应如何处理的意见(法2012.1.18) 226

53.关于缓刑问题的复函(法1953.12.26) 227

54.关于对数罪并罚决定执行刑期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罪分子 能否适用缓刑问题的复函(检1998.9.17) 228

55.关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能否外出经商等问题的通知(法、检、公、劳人1986.11.8) 228

56.关于被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和宣告缓刑、假释的犯罪分子能否担任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领导职务问题的答复(检1991.9.25) 229

57.关于撤销缓刑时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能否折抵刑期问题的批复(法2002.4.18) 229

58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严格适用缓刑、免予刑事处罚若干问题的意见(法、检2012.8.8) 229

59.关于刘文占减刑一案的答复(法2007.8.11) 231

60.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2012.7.1) 231

61.关于执行《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3.9.11) 234

62.关于假释时间效力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法2011.7.15) 235

63.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法、检1988.3.14) 235

64关于不再追诉去台人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当地人民政权建立前的犯罪行为的公告(法、检1989.9.7) 235

(六)其他规定 236

65.对《关于中国证监会主体认定的请示》的答复函 (检2000.4.30) 236

66.关于镇财政所所长是否适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批复(检2000.5.4) 236

67.关于贯彻执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的通知(检2000.6.5) 237

68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的时间效力的批复(检2000.6.29) 237

69.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在农村合作基金会兼职从事管理工作如何认定身份问题的答复(法2000.6.29) 238

70.对《关于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体认定的请示》的答复(检2000.10.8) 238

71.关于佛教协会工作人员能否构成受贿罪或者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主体问题的答复(检2003.1.13) 238

72.关于对行为人通过伪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担任国家工作人员职务并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占本单位财物、收受贿赂、挪用本单位资金等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法2004.3.20) 239

73.关于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但尚未依照规定程序获取该单位职务的人员是否适用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问题的答复(检2004.11.3) 239

74.关于准确理解和适用刑法中“国家规定”的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1.4.8) 239

下编 分则部分 240

(一)综合 240

75.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规定(法1997.12.16) 240

76.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检1997.12.25) 240

77.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法、检2002.3.26) 241

78.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二)(法、检2003.8.21) 241

79.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三)(法、检2007.11.6) 241

80.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法、检2009.10.16) 241

81.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五)(法、检2011.5.1) 242

82.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检2003.5.15) 242

83.关于依法加强对涉嫌犯罪的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刑事责任追究的通知(法、检、公、安监2012.9.6) 244

84.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1999.9.16) 246

85.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检、公2008.6.25) 260

86.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检、公2010.5.7) 281

87.关于在经济犯罪审判中参照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通知(法2010.6.21) 297

88.《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的补充规定(检、公2011.11.21) 298

89.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三)(检、公2012.5.28) 298

(二)危害国家安全罪 304

90.关于如何处理“反攻倒算”案件的答复(法1991.7.12) 304

91.关于审理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2001.1.22) 305

92.关于处理反动会道门工作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法、检、公、司1985.9.5) 306

(三)危害公共安全罪 307

93.关于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的意见(法2009.9.11) 307

94.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检、公2013.12.18) 308

95.关于严厉打击盗窃、破坏铁路、油田、电力、通讯等器材设备的犯罪活动的通知(法、检、公1993.12.1) 309

96.关于审理破坏电力设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2007.8.21) 311

97.关于办理盗窃油气、破坏油气设备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检2007.1.19) 312

98.关于办理暴力恐怖和宗教极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检、公2014.9.9) 313

99.关于审理破坏公用电信设施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2005.1.11) 316

100.关于依法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伪基站”设备案件的意见(法、检、公、国安2014.3.14) 317

101.关于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2011.6.13) 318

102.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2010.1.1) 320

103.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2001.5.10) 320

104.关于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弹药的大口径武器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检2004.11.3) 323

105.关于办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鼠强等禁用剧毒化学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检2003.10.1) 324

106关于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检1998.11.3) 325

107.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2000.11.21) 325

108.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法2011.12.30) 326

109.关于办理危害矿山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检2007.3.1) 330

110.关于被告人阮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案有关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法2009.12.25) 332

(四)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332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332

111.关于办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检2001.4.10) 332

112.关于审理生产、销售伪劣商品刑事案件有关鉴定问题的通知(法2001.5.21) 334

113.关于办理假冒伪劣烟草制品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座谈会纪要(法、检、公、烟草2003.12.30) 335

114.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检2010.3.26) 338

115.关于依法惩处生产、销售伪劣食品、药品等严重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的通知(法2004.6.21) 340

116.关于办理危害药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检2014.12.1) 341

117.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法、检、公2012.1.9) 343

118.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检2013.5.4) 345

走私罪 348

119.关于擅自销售进料加工保税货物的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解释(检2000.10.16) 348

120.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检、海关2002.7.8) 349

121.关于审理走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通知(法2011.5.1) 355

122.关于办理走私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检2014.9.10) 355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371

123.关于严格依法办理虚报注册资本和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刑事案件的通知(检、公2014.5.20) 371

124.关于办理国家出资企业中职务犯罪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检2010.11.26) 372

125.关于如何认定国有控股、参股股份有限公司中的国有公司、企业人员的解释(法2005.8.11) 374

126.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及其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法律适用问题的答复(检2002.9.23) 374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与金融诈骗罪 375

127.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21) 375

128.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2000.9.14) 381

129.关于审理伪造货币等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2010.11.3) 382

130关于整治非法证券活动有关问题的通知(法、检、公、证监会2008.1.2) 383

131.关于农村合作基金会从业人员犯罪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法2000.5.12) 384

132关于办理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检2012.6.1) 384

133.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2011.1.4) 386

134.关于非法集资刑事案件性质认定问题的通知(法2011.8.18) 389

135.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节录)(法、检、公2014.3.25) 390

136.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检2009.12.16) 391

137.办理骗汇、逃汇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法、检、公1999.3.16) 393

138.关于审理骗购外汇、非法买卖外汇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1998.9.1) 395

139.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的通知(检1999.1.21) 396

140.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2009.11.11) 397

141.关于信用卡犯罪法律适用若干问题的复函(法2010.7.5) 398

142.关于保险诈骗未遂能否按犯罪处理问题的答复(检1998.11.27) 399

143.关于拾得他人信用卡并在自动柜员机(ATM机)上使用的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检2008.5.7) 399

危害税收征管罪 399

144.关于审理偷税、抗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2002.11.7) 399

145.关于审理骗取出口退税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2002.9.23) 401

146.关于适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的若干问题的解释(法1996.10.17) 402

147.关于对《审计署关于咨询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问题的函》的复函(法2001.10.17) 404

侵犯知识产权罪 404

148.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检2004.12.22) 404

149.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检2007.4.4) 408

150.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检、公2011.1.10) 408

151.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1998.12.23) 412

152.关于办理侵犯著作权刑事案件中涉及录音录像制品有关问题的批复(法、检2005.10.18) 415

扰乱市场秩序罪 415

153.关于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通知(检1995.1.28) 415

154.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2000.5.24) 416

155.关于办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检、公2013.11.14) 417

156.关于1998年4月18日以前的传销或者变相传销行为如何处理的答复(检2003.3.21) 419

157.关于非法经营国际或港澳台地区电信业务行为法律适用问题的批复(检2002.2.11) 420

158.办理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犯罪案件联席会议纪要(法、检、公2003.4.22) 420

159.关于办理非法经营食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检2002.9.13) 421

160.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使用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品等刑事案件具体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检2002.8.23) 422

附:农业部、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的《禁止在饲料和动物饮用水中使用的药物品种目录》 423

161.关于强迫借贷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检2014.4.11) 424

162.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法1999.9.14) 425

163.关于对变造、倒卖变造邮票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2000.12.9) 425

164.关于非法制作、出售、使用IC电话卡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检2003.4.2) 425

165.关于公证员出具公证书有重大失实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检2009.1.15) 426

(五)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 426

166.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法、检、公、司2015.3.2) 426

167.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法、检、公、国安、司2014.1.1) 429

168.全国法院维护农村稳定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1999.10.27) 458

169.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节录)(法、检、公、司、卫计委2014.4.22) 464

170.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节录)(法、检、公、司2013.10.23) 465

171.关于对为索取法律不予保护的债务非法拘禁他人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解释(法2000.7.19) 468

172.关于对在绑架勒索犯罪过程中对同一受害人又有抢劫行为应如何定罪问题的答复(法1995.5.30) 468

173.关于对在绑架过程中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当场劫取被害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法2001.11.8) 468

174.关于坚决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活动的通知 (法、检、公、民、司、妇联1986.11.27) 469

175关于审理拐卖妇女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法2000.1.25) 470

176.关于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有关问题的通知(法、检、公、民、司、妇联2000.3.20) 471

177.关于限令拐卖妇女儿童犯罪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法、检、公、司2011.1.1) 474

178.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法、检、公、司2010.3.15) 475

179.关于以出卖为目的倒卖外国妇女的行为是否构成拐卖妇女罪的答复(检1998.12.24) 478

180.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检2013.9.10) 478

181.关于强制隔离戒毒所工作人员能否成为虐待被监管人罪主体问题的批复(检2015.2.15) 480

182.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法、检、公2013.4.23) 480

183.关于加强查处破坏邮政通信案件工作的通知(法、检、公、邮1983.11.17) 481

(六)侵犯财产罪 482

184.关于对非法占有强迫他人卖血所得款物案件如何定性问题的意见函(法1995.10.23) 482

185.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2005.6.8) 483

186.关于审理抢劫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2000.11.28) 486

187关于抢劫过程中故意杀人案件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法2001.5.26) 487

188.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检2013.4.4) 487

189.关于办理流窜犯罪案件中一些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公、法、检、司1989.12.13) 490

190.关于打击盗用电话号码非法并机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法、检、公、邮、工商1995.10.27) 491

191.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法、检、公1998.3.26) 493

192.关于依法查处盗窃、抢劫机动车案件的规定(法、检、公、工商1998.5.8) 493

193.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检2007.5.11) 495

194.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法、检、公1999.2.4) 496

195.关于单位有关人员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检2002.8.13) 497

196.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检2011.4.8) 497

197.关于通过伪造证据骗取法院民事裁判占有他人财物的行为如何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检2002.10.24) 498

198.关于办理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检2013.11.18) 499

299.关于村民小组组长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法1999.7.3) 500

200.关于在国有资本控股、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中从事管理工作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本公司财物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法2001.5.26) 500

201关于对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人员挪用国有资金行为如何定罪问题的批复(法2000.2.24) 501

202.关于如何理解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的“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问题的批复(法2000.7.27) 501

203.关于挪用尚未注册成立公司资金的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批复(检2000.10.9) 501

204.关于挪用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利息补贴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复函(法2003.2.24) 502

205.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检2013.4.27) 502

206.关于加强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查处工作的通知(法、检、人保、公2012.1.14) 503

207.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2013.1.23) 504

(七)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505

扰乱公共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