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宪法及相关法规 1
中华民国宪法 3
第一章 总纲 3
第二章 人民之权利义务 4
第三章 国民大会 6
第四章 总统 8
第五章 行政 9
第六章 立法 11
第七章 司法 13
第八章 考试 13
第九章 监察 14
第十章 中央与地方之权限 16
第十一章 地方制度 18
第十二章 选举、罢免、创制、复决 20
第十三章 基本国策 21
第十四章 宪法之施行及修改 25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 26
中央法规标准法 35
第一章 总则 35
第二章 法规之制定 35
第三章 法规之施行 36
第四章 法规之适用 36
第五章 法规之修正与废止 37
第六章 附则 38
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39
法院组织法 67
第一章 总则 67
第二章 地方法院 68
第三章 高等法院 72
第四章 最高法院 74
第五章 检察机关 76
第六章 司法年度及事务分配 80
第七章 法庭之开闭及秩序 81
第八章 法院之用语 83
第九章 裁判之评议 83
第十章 司法上之互助 84
第十一章 司法行政之监督 84
第十二章 附则 85
中央行政机关组织基准法 86
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 92
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 115
集会游行法 147
司法院大法官审理案件法 152
贰、行政法规 157
行政程序法 159
第一章 总则 159
第二章 行政处分 173
第三章 行政契约 181
第四章 法规命令及行政规则 183
第五章 行政计画 185
第六章 行政指导 186
第七章 陈情 186
第八章 附则 187
行政执行法 188
第一章 总则 188
第二章 公法上金钱给付义务之执行 189
第三章 行为或不行为义务之执行 193
第四章 即时强制 194
第五章 附则 195
诉愿法 196
第一章 总则 196
第二章 诉愿审议委员会 203
第三章 诉愿程序 203
第四章 再审程序 210
第五章 附则 211
行政诉讼法 212
第一编 总则 212
第一章 行政诉讼事件 212
第二章 行政法院 215
第三章 当事人 217
第四章 诉讼程序 222
第二编 高等行政法院第一审诉讼程序 230
第一章 通常诉讼程序 230
第二章 简易诉讼程序 249
第三编 上诉审程序 250
第四编 抗告程序 254
第五编 再审程序 255
第六编 重新审理 257
第七编 保全程序 258
第八编 强制执行 259
第九编 附则 260
行政罚法 261
地方制度法 269
第一章 总则 269
第二章 省政府与省谘议会 271
第三章 地方自治 271
第四章 中央与地方及地方间之关系 290
第五章 附则 293
国家赔偿法 295
国家赔偿法施行细则 298
行政法人法(草案) 305
公务人员保障法 313
參、民事法规 329
民法 331
第一编 总则 331
第一章 法例 331
第二章 人 332
第三章 物 341
第四章 法律行为 341
第五章 期日及期间 348
第六章 消灭时效 349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 353
民法总则施行法 355
第二编 债 358
第一章 通则 358
第二章 各种之债 389
民法债编施行法 456
第三编 物权 460
第一章 通则 460
第二章 所有权 462
第三章 地上权 479
第四章 永佃权 483
第五章 地役权 485
第六章 抵押权 487
第七章 质权 496
第八章 典权 500
第九章 留置权 504
第十章 占有 506
民法物权编施行法 512
第四编 亲属 515
第一章 通则 515
第二章 婚姻 516
第三章 父母子女 529
第四章 监护 537
第五章 扶养 543
第六章 家 545
第七章 亲属会议 546
民法亲属编施行法 549
第五编 继承 552
第一章 遗产继承人 552
第二章 遗产之继承 554
第三章 遗嘱 561
民法继承编施行法 569
动产担保交易法 571
第一章 总则 571
第二章 动产抵押 573
第三章 附条件买卖 574
第四章 信托占有 575
第五章 罚则 576
第六章 附则 576
信托法 577
第一章 总则 577
第二章 信托财产 578
第三章 受益人 578
第四章 受托人 579
第五章 信托监察人 583
第六章 信托之监督 584
第七章 信托关系之消灭 584
第八章 公益信托 585
第九章 附则 587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 588
第一章 总则 588
第二章 住户之权利义务 589
第三章 管理组织 593
第四章 管理服务人 597
第五章 罚则 598
第六章 附则 600
公寓大厦管理条例施行细则 603
土地法 606
第一编 总则 606
第一章 法例 606
第二章 地权 607
第三章 地权限制 608
第四章 公有土地 610
第五章 地权调整 610
第二编 地籍 611
第一章 通则 611
第二章 地籍测量 612
第三章 土地总登记 614
第四章 土地权利变更登记 616
第三编 土地使用 618
第一章 通则 618
第二章 使用限制 619
第三章 房屋及基地租用 620
第四章 耕地租用 621
第五章 荒地使用 623
第六章 土地重划 624
第四编 土地税 625
第一章 通则 625
第二章 地价及改良物价 626
第三章 地价税 627
第四章 土地增值税 628
第五章 土地改良物税 629
第六章 土地税之减免 630
第七章 欠税 631
第五编 土地征收 632
第一章 通则 632
第二章 征收程序 634
第三章 征收补偿 635
消费者保护法 638
第一章 总则 638
第二章 消费者权益 639
第三章 消费者保护团体 643
第四章 行政监督 644
第五章 消费争议之处理 645
第六章 罚则 648
第七章 附则 649
涉外民事法律适用法 650
民事诉讼法 656
第一编 总则 657
第一章 法院 657
第二章 当事人 663
第三章 诉讼标的价额之核定及诉讼费用 672
第四章 诉讼程序 682
第二编 第一审程序 705
第一章 通常诉讼程序 705
第二章 调解程序 734
第三章 简易诉讼程序 740
第四章 小额诉讼程序 744
第三编 上诉审程序 747
第一章 第二审程序 747
第二章 第三审程序 752
第四编 抗告程序 757
第五编 再审程序 759
第五编之一 第三人撤销诉讼程序 762
第六编 督促程序 763
第七编 保全程序 765
第八编 公示催告程序 769
第九编 人事诉讼程序 773
第一章 婚姻事件程序 773
第二章 亲子关系事件程序 777
第三章 禁治产事件程序 779
第四章 宣告死亡事件程序 783
民事诉讼法施行法 786
非讼事件法 788
第一章 总则 788
第二章 民事非讼事件 795
第三章 登记事件 798
第四章 家事非讼事件 801
第五章 商事非讼事件 810
第六章 附则 813
非讼事件法施行细则 815
强制执行法 818
第一章 总则 818
第二章 关于金钱请求权之执行 827
第三章 关于物之交付请求权之执行 846
第四章 关于行为及不行为请求权之执行 847
第五章 假扣押假处分之执行 848
第六章 附则 849
办理强制执行事件应行注意事项 850
消费者债务清理条例 873
破产法 898
破产法施行法 915
债务清理法草案 916
公证法 963
公证法施行细则 985
仲裁法 1003
肆、商事法规 1013
公司法 1015
第一章 总则 1016
第二章 无限公司 1023
第三章 有限公司 1031
第四章 两合公司 1035
第五章 股份有限公司 1037
第六章(删除) 1092
第六章之一 关系企业 1092
第七章 外国公司 1094
第八章 公司之登记及认许 1097
第九章 附则 1099
金融控股公司法 1100
企业并购法 1120
第一章 总则 1120
第二章 合并、收购及分割 1124
第三章 租税措施 1130
第四章 金融措施 1132
第五章 公司重整之组织再造 1133
第六章 附则 1133
票据法 1134
第一章 通则 1134
第二章 汇票 1138
第三章 本票 1154
第四章 支票 1155
第五章 附则 1158
票据法施行细则 1159
海商法 1161
第一章 通则 1161
第二章 船舶 1162
第三章 运送 1167
第四章 船舶碰撞 1176
第五章 海难救助 1178
第六章 共同海损 1179
第七章 海上保险 1181
第八章 附则 1185
保险法 1186
第一章 总则 1186
第二章 保险契约 1193
第三章 财产保险 1198
第四章 人身保险 1203
第五章 保险业 1210
第六章 附则 1231
保险法施行细则 1233
证券交易法 1235
第一章 总则 1235
第二章 有价证券之募集、发行、私募及买卖 1240
第三章 证券商 1250
第四章 证券商同业公会 1255
第五章 证券交易所 1256
第六章 仲裁 1266
第七章 罚则 1266
第八章 附则 1271
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 1272
强制汽车责任保险法施行细则 1283
伍、刑事法规 1287
中华民国刑法 1289
第一编 总则 1290
第一章 法例 1290
第二章 刑事责任 1292
第三章 未遂犯 1293
第四章 正犯与共犯 1294
第五章刑 1294
第六章 累犯 1297
第七章 数罪并罚 1298
第八章 刑之酌科及加减 1299
第九章 缓刑 1301
第十章 假释 1302
第十一章 时效 1303
第十二章 保安处分 1304
第二编 分则 1306
第一章 内乱罪 1306
第二章 外患罪 1307
第三章 妨害国交罪 1309
第四章 渎职罪 1310
第五章 妨害公务罪 1312
第六章 妨害投票罪 1313
第七章 妨害秩序罪 1314
第八章 脱逃罪 1315
第九章 藏匿人犯及湮灭证据罪 1315
第十章 伪证及诬告罪 1316
第十一章 公共危险罪 1317
第十二章 伪造货币罪 1323
第十三章 伪造有价证券罪 1324
第十四章 伪造度量衡罪 1325
第十五章 伪造文书印文罪 1325
第十六章 妨害性自主罪 1326
第十六章之一 妨害风化罪 1328
第十七章 妨害婚姻及家庭罪 1329
第十八章 亵渎祀典及侵害坟墓尸体罪 1331
第十九章 妨害农工商罪 1331
第廿章 鸦片罪 1332
第廿一章 赌博罪 1333
第廿二章 杀人罪 1334
第廿三章 伤害罪 1335
第廿四章 堕胎罪 1336
第廿五章 遗弃罪 1337
第廿六章 妨害自由罪 1337
第廿七章 妨害名誉及信用罪 1339
第廿八章 妨害秘密罪 1340
第廿九章 窃盗罪 1341
第卅章 抢夺强盗及海盗罪 1342
第卅一章 侵占罪 1343
第卅二章 诈欺背信及重利罪 1344
第卅三章 恐吓掳人勒赎罪 1345
第卅四章 赃物罪 1346
第卅五章 毁弃损坏罪 1346
第卅六章 妨害电脑使用罪 1347
中华民国刑法施行法 1348
贪污治罪条例 1351
枪炮弹药刀械管制条例 1354
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 1360
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施行细则 1368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1375
刑事诉讼法 1381
第一编 总则 1382
第一章 法例 1382
第二章 法院之管辖 1383
第三章 法院职员之回避 1384
第四章 辩护人、辅佐人及代理人 1386
第五章 文书 1388
第六章 送达 1391
第七章 期日及期间 1392
第八章 被告之传唤及拘提 1393
第九章 被告之讯问 1397
第十章 被告之羁押 1399
第十一章 搜索及扣押 1405
第十二章 证据 1410
第十三章 裁判 1427
第二编 第一审 1428
第一章 公诉 1428
第二章 自诉 1445
第三编 上诉 1448
第一章 通则 1448
第二章 第二审 1451
第三章 第三审 1455
第四编 抗告 1463
第五编 再审 1467
第六编 非常上诉 1472
第七编 简易程序 1473
第七编之一 协商程序 1475
第八编 执行 1477
第九编 附带民事诉讼 1482
刑事诉讼法施行法 1488
少年事件处理法 1490
少年事件处理法施行细则 1507
社会秩序维护法 1510
陆、经济法规 1525
著作权法 1527
第一章 总则 1527
第二章 著作 1529
第三章 著作人及著作权 1530
第四章 制版权 1539
第四章之一 权利管理电子资讯及防盗拷措施 1539
第五章 著作权仲介团体与著作权审议及调解委员会 1540
第六章 权利侵害之救济 1541
第七章 罚则 1544
第八章 附则 1546
商标法 1549
第一章 总则 1549
第二章 申请注册 1551
第三章 审查及核准 1551
第四章 商标权 1553
第五章 异议 1555
第六章 评定及废止 1556
第七章 权利侵害之救济 1558
第八章 证明标章、团体标章及团体商标 1560
第九章 罚则 1562
第十章 附则 1562
商标法施行细则 1564
专利法 1570
第一章 总则 1570
第二章 发明专利 1573
第三章 新型专利 1586
第四章 新式样专利 1588
第五章 附则 1592
专利法施行细则 1594
公平交易法 1607
第一章 总则 1607
第二章 独占、结合、联合行为 1609
第三章 不公平竞争 1611
第四章 公平交易委员会 1613
第五章 损害赔偿 1614
第六章 罚则 1615
第七章 附则 1616
司法院大法官解释汇编 1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