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大事记 15
医疗卫生篇 39
第一章 卫生行政管理 39
第一节 行政管理机构 39
一、广东省卫生厅 39
二、广东省中医药管理局 44
三、地(市)、县(区)、乡(镇)行政管理机构 45
第二节 卫生事业机构与队伍 47
一、全省卫生事业机构与队伍 47
二、卫生部门所属卫生事业机构与队伍 51
三、工业及其他部门所属的卫生机构与队伍 56
四、集体所有制卫生事业机构与队伍 56
五、个体开业行医与民营医疗机构及队伍 56
第三节 医政管理 57
一、城市医疗卫生网管理 57
二、农村医疗卫生网管理 58
三、医疗机构管理 59
四、输血管理 61
五、自愿戒毒管理 62
第四节 卫生技术人员职称(职务)评定 62
第五节 卫生经费与医疗收费管理 64
一、卫生事业费 64
二、医疗机构业务收入 67
三、卫生机构事业收入 68
四、卫生基本建设投资 68
五、农村卫生三项建设 70
六、华侨、港澳同胞捐资发展卫生事业 71
七、医疗收费管理 72
第六节 卫生法制 75
一、立法和清理地方性法规 75
二、执法人员培训与普及法律知识 79
三、卫生执法责任制 80
第七节 医疗保障制度 81
一、公费医疗制度 81
二、城镇职工医疗保障制度 85
三、农村医疗保障制度 87
四、单项保健保偿制度 88
五、商业医疗保险 89
第八节 城乡初级卫生保健 89
一、农村初级卫生保健 89
二、城市初级卫生保健 94
第二章 卫生防疫 97
第一节 卫生防疫及慢性病防治专业机构 97
一、卫生防疫专业机构 97
二、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 101
三、皮肤病(麻风、性病)防治专业机构 102
四、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 102
五、精神病防治专业机构 103
六、肿瘤防治专业机构 103
七、鼠疫防治专业机构 104
八、血吸虫病防治专业机构 104
第二节 疾病防治 104
一、传染病管理 104
二、免疫规划 105
三、急性传染病 107
四、寄生虫病 126
五、地方病 129
六、性病与艾滋病 130
七、麻风病与结核病 133
八、肿瘤与精神病 137
第三节 公共卫生 139
一、饮用水卫生 139
二、公共场所卫生 140
三、化妆品卫生 142
四、食品卫生 142
五、学校卫生 143
六、劳动卫生与职业病 146
七、放射卫生 149
第三章 爱国卫生运动 152
第一节 组织机构 152
第二节 环境卫生治理 153
一、整治环境卫生清洁运动 153
二、以防病除害为中心的爱国卫生运动 154
三、创建卫生城镇 156
第三节 农村改水改厕 159
一、农村改水 159
二、农村改厕 162
第四节 健康教育 164
一、机构 164
二、资金投放及设施改善 165
三、宣传与规范 165
四、工作开展 166
第四章 中医中药 171
第一节 概况 171
第二节 医疗机构与教育 173
一、中医医院 173
二、中医教育 182
第三节 中草药 184
一、中草药资源 184
二、中药制剂改革 186
第四节 中西医结合 187
一、概况 187
二、临床实践与科研成果 187
第五节 中医医疗技术 190
一、内科 190
二、外科 193
三、妇科 194
四、针灸科 195
五、按摩(推拿)科 196
六、肿瘤科 197
七、耳鼻喉科 198
八、眼科 199
九、骨伤科 199
十、急诊 200
十一、中医护理 201
第五章 西医 203
第一节 医疗机构 204
一、医院 204
二、其他医疗卫生机构 242
第二节 西医医疗技术 245
一、内科 245
二、外科 250
三、妇产科 258
四、儿科 259
五、骨科 262
六、眼科 262
七、耳鼻咽喉科 263
八、口腔科 264
九、皮肤科 265
十、精神科 266
十一、康复科 267
十二、放射科 268
十三、麻醉科 269
十四、核医学科 270
十五、检验科 271
十六、病理科 271
十七、肿瘤治疗 272
十八、激光医学 273
十九、西医护理 274
第六章 妇幼保健 275
第一节 机构及管理 276
一、机构 276
二、管理 276
第二节 妇女保健 278
一、妇女劳动保护 278
二、妇科病普查普治 279
三、新法接生与住院分娩 280
四、围产期保健 281
第三节 儿童保健 282
一、儿童生长发育及死亡原因调查 282
二、儿童疾病防治 287
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指导 290
四、儿童保健系统管理 291
第四节 优生优育 291
一、婚前医学检查 291
二、出生缺陷监测 292
三、母乳喂养与爱婴行动 292
第七章 医学教育与培训 294
第一节 高等医学教育 294
第二节 中等医学教育 296
第三节 初等医学教育与培训 306
一、县(市)卫生学校 306
二、乡村医生培训 306
第四节 职工教育与自学考试 307
一、卫生职工大专 307
二、卫生职工中专与卫生成人中专 308
三、业余教育与自学考试 312
四、进修教育 312
五、继续医学教育 313
第八章 医学科研与卫生学术团体 315
第一节 医学科研管理 315
第二节 医学科研机构 320
一、省属医学科研机构 320
二、地市级医学科研机构 324
三、高等医学院校所属医学科研机构 324
第三节 省级社会卫生团体与学术组织 326
一、中华医学会广东分会 326
二、广东省中医药学会 327
三、广东省中西医结合学会 329
四、广东省针灸学会 330
五、广东省护理学会 330
六、广东省防痨协会 331
七、广东省预防医学会 331
八、广东省医院管理学会 332
九、广东省卫生经济学会 333
十、广东优生优育协会 334
十一、广东省控制吸烟协会 335
十二、广东省卫生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336
十三、广东省麻风协会 336
十四、广东省女医师协会 337
十五、广东省汉达康福协会 337
十六、广东省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 338
第四节 科研成果 338
一、概况 338
二、主要医学科学研究成果选介 341
三、1979—2000年广东省医疗卫生单位(人员)获省部级以上科 技成果奖项 345
第九章 对外及港澳台交往 403
第一节 接访与出访 403
一、接待来访 403
二、出访考察 406
第二节 交流与合作 407
一、学术交流 407
二、国际合作 408
三、对外及港澳台交往 410
第三节 援外医疗 412
医药业篇 415
第一章 医药监督管理 415
第一节 机构 415
一、医药行业管理机构 415
二、药品监督管理机构 418
三、药品检验机构 421
四、省级协会、学会选介 422
第二节 队伍建设 424
一、监管队伍 424
二、生产、经营队伍 425
三、精神文明建设 426
第三节 法治建设 427
一、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427
二、宣传贯彻 428
第四节 监管业务 430
一、医药市场管理 430
二、标准化工作 431
三、药品审核与报批 432
四、许可证制度 433
五、药品质量监督检查 434
六、质量管理认证 436
七、进出口药品管理 437
八、特殊药品管理 437
九、医院制剂管理 438
十、药品宣传广告管理 438
第五节 企业管理与改革 439
一、经济责任制 439
二、现代企业制度 440
三、产业结构调整 441
四、质量管理 443
第二章 医药工业 456
第一节 概况 456
第二节 化学药生产 477
一、原料药 479
二、制剂 487
第三节 中药生产 491
一、中药材 491
二、中药饮片 495
三、中成药 497
第四节 医疗器械 506
一、生产与技改 506
二、主要产品 510
第五节 其他工业 512
一、卫生材料 512
二、制药机械 514
三、药用包装材料 516
四、生物技术 519
第六节 医药工业企业选介 522
一、广州市 522
二、深圳市 524
三、珠海市 526
四、汕头市 527
五、佛山市 528
六、韶关市 529
七、惠州市 529
八、东莞市 530
九、潮州市 530
十、肇庆市 530
十一、清远市 531
第三章 医药商业 532
第一节 概况 532
第二节 商品经营 533
一、购进 533
二、销售 536
三、特殊药品供应 541
四、医疗器械经营 544
五、化学试剂、玻璃仪器经营 546
六、新特药经营 547
七、疫情、灾情和各种急救药品供应 548
八、节育用具供应 550
九、兽用药械的供应 550
第三节 中药材市场 551
一、市场经营管理 551
二、中药材专业市场 554
第四节 对外贸易 555
一、出口 555
二、进口 557
第五节 仓储运输 558
一、仓储 558
二、运输 561
第六节 医药商业企业选介 561
一、广州市 561
二、深圳市 563
三、佛山市 563
四、东莞市 564
五、揭阳市 564
第四章 科教与对外交流 565
第一节 医药科技 565
一、科研机构 565
二、科研工作与成果 568
第二节 医药教育 590
一、教育体系 591
二、学校教育 591
三、职工教育 592
第三节 对外及港澳交流与合作 596
一、交流 596
二、合作 597
附录 600
一、广东省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实施细则 600
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卫生院建设的通知 605
三、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卫生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意见 607
四、广东省母婴保健管理条例 613
五、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 617
六、广东省药品包装用材料、容器管理办法 618
七、广东省医疗器械管理条例 620
八、广东省发展中医条例 625
编后记 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