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 1
第一编 国家制定法在羌区的设立和施行 6
第一章 郡县时代(秦汉)羌区法制 6
第一节 先秦传说中的羌人 6
第二节 古羌人的社会习俗 11
第三节 秦汉王朝对羌族地区的施政与立法 15
第二章 割据时代(魏晋南北朝)羌区法制 23
第一节 魏晋汉族政权对羌区的施政与立法 23
第二节 东晋少数民族政权对羌人的施政与立法 28
第三节 南北朝对羌区的施政与立法 36
第三章 羁縻时代(唐宋)羌区的法制 42
第一节 隋代在羌区的行政建置 42
第二节 唐代羁縻州的设立 43
第三节 党项羌的崛起 48
第四节 宋朝在羌区立法与司法管辖 51
第四章 土司时代(元明清)羌区的法制 56
第一节 元代土官制度在羌区的推行 56
第二节 明代土司制度在羌区的完善 61
第三节 清代土司制度的延续 77
第五章 保甲时代(近代)羌区的法制 105
第一节 土司法制的遗存 105
第二节 国民党政府在羌区的法制 113
第三节 工农红军在羌区的法制建设 115
第二编 羌族地方割据政权的法制 120
第六章 后秦法制 120
第一节 后秦的兴起 120
第二节 后秦的法制 123
第七章 西夏法制 128
第一节 西夏政权的建立 128
第二节 西夏立法概况 132
第三节 西夏职官法律规范 135
第四节 西夏军事法律规范 146
第五节 西夏刑事法律规范 155
第六节 西夏民事法律规范 179
第七节 西夏婚姻家庭法律规范 193
第八节 西夏经济法律规范 202
第九节 西夏司法制度 223
第三编 羌族社会的习惯法 234
第八章 羌族习惯法的历史源流 234
第一节 羌族习惯法的发轫——母系氏族时期 235
第二节 羌族习惯法的发展——家长奴隶制时期 245
第三节 羌族习惯法的鼎盛——封建领主时期 252
第四节 羌族习惯法的延续——封建地主时期 255
第九章 羌区土司习惯法 257
第一节 土司习惯法概况 257
第二节 土司职官管理习惯法 259
第三节 土司军事习惯法 263
第四节 土司经济习惯法 264
第五节 土司诉讼习惯法 269
第十章 羌族刑事习惯法 275
第一节 刑事习惯法的主要原则 275
第二节 主要罪名和刑罚 279
第三节 对主要刑事犯罪的处罚 282
第十一章 羌族财产习惯法 287
第一节 所有权习惯法 287
第二节 债权习惯法 296
第十二章 羌族婚姻习惯法 311
第一节 婚姻成立的要件 312
第二节 婚姻的类型 317
第三节 婚姻的程序 323
第四节 婚姻的终结与再婚 328
第十三章 羌族家庭习惯法 331
第一节 父权 331
第二节 夫权 334
第三节 族权 336
第四节 舅权 340
第十四章 羌族继承习惯法 345
第一节 羌族继承法的基本原则 345
第二节 羌族继承法的基本内容 348
第三节 分家析产的法律调整 357
第四节 入赘继承的法律调整 361
第十五章 羌族诉讼习惯法 364
第一节 议话坪 364
第二节 神判 368
第三节 械斗 370
主要参考书目 373
后记 3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