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言 1
一、问题的提出 1
二、研究主题的价值导向 8
三、研究进路与基本框架 19
上篇 政府柔性执法的理论与实践 25
第一章 非强制行政的理论基础 25
第一节 非强制行政的概念解析 26
一、非强制行政的概念及要素 26
二、行政行为理论下的非强制行政 30
第二节 非强制行政的法哲学探源 33
一、作为自由对立面的强制 34
二、强制的双重功能 38
三、强制正面功能之不足 45
四、非强制之功能补足 52
第三节 非强制行政与社会管理创新 54
一、行政机关:社会管理创新的首要主体 55
二、柔性执法:政府执法创新的首要方式 63
第四节 非强制行政的功能阐释 70
一、建立官民之间的合意基础 70
二、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的重要助力 74
三、为公民尊严的维护提供行政保障 78
第二章 非强制行政的实践状况 83
第一节 非强制行政实践的宏观考察 83
一、地域分布 93
二、部门划分 94
三、指导方式 98
四、制度规范 102
第二节 非强制行政过程中的几个问题 104
一、非强制行政应注重类型均衡 104
二、非强制行政不应取代强制行政 108
三、行政奖励方式选择的两难困境 114
四、行政调解应弱化权力因素 121
五、签订行政合同应增强双方的对等性 128
第三节 非强制行政的动机分析 136
一、源自于内部和外部的压力 138
二、作为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 142
三、以督促守法为目的服务相对人 151
四、为相对人提供利他帮助 153
下篇 政府柔性执法的制度建构 161
第三章 构建非强制行政制度之缘起 161
第一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的基本定位 162
一、作为基点的一般性制度 162
二、非强制行政制度的三个要素 164
第二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的正当性证成 169
一、非强制行政制度所强制的是行政机关而非相对人 170
二、制度化并不影响非强制行政的柔性和灵活性 171
三、制度化能够有效促进强制行政向非强制行政转化 173
第三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的功能阐释 174
一、有助于推进行政法治 174
二、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 176
三、有助于规范政府行为 178
第四章 非强制行政制度的规范状况 180
第一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的立法层次 180
一、体系化的非强制行政制度 181
二、具备法律文本格式的非强制行政制度 184
三、以“意见”、“方案”等形态存在的非强制行政制度 185
四、散见于各类规范中的非强制行政制度 193
第二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的规范形式 196
一、非强制行政的立法位阶 196
二、非强制行政的类型设定 199
第三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的公开情况 202
一、非强制行政立法过程的公开 202
二、非强制行政立法文本的公开 205
第五章 非强制行政制度的规范内容 211
第一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下的“工作机制”考察 212
一、非强制“工作机制”的内容设定 212
二、非强制“工作机制”的制度建议 218
第二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下的“工作手段”考察 222
一、非强制“工作手段”的规范方式 222
二、非强制“工作指南”的几个问题 226
第三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中的规范事项解析 233
一、非强制行政制度的条款类型分布 233
二、非强制行政制度的程序事项限定 237
第六章 非强制行政制度的规范效力 243
第一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中的责任条款设定 244
一、非强制行政责任条款的设定状况 244
二、作为内部责任方式的公务员考核 251
第二节 非强制行政制度中的救济条款设定 261
一、非强制行政救济条款的设定状况 261
二、作为内部救济途径的相对人投诉 263
结语 267
参考文献 270
径行抑或绕行(代后记) 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