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网络空间的特性及对传统合同法律制度的挑战 9
第一节 网络空间概述 9
一、网络空间的界定 9
二、网络空间的特性 11
第二节 传统合同法律制度在网络空间面临的挑战 15
一、传统合同法的形式要求在网络空间面临的冲击 15
二、传统合同法的实体规则在网络空间下的突破 18
三、传统法律规范体系在网络空间下的改变 21
第三节 网络空间统一合同立法的必要性 22
一、国家立法在网络空间面临挑战 22
二、冲突规范调整网络空间的弊端 24
三、“示范法”立法的局限 25
四、现行国际合同统一实体法的缺失与不足 27
小结 34
第二章 网络空间统一合同立法的现状与最新发展 37
第一节 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的“示范法” 37
一、《电子商务示范法》 38
二、《电子签名示范法》 39
第二节《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网络空间统一合同法的新发展 41
一、《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制定的背景 41
二、《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的适用范围 42
三、《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的主要内容及重要意义 52
第三节 网络空间统一合同立法的主要特点 56
一、国际立法先于国内立法 56
二、以传统法律为基础,根据网络空间的特性立法 57
三、以法律问题为中心开放式立法 59
四、加强国际合作协调立法 61
小结 62
第三章 网络空间统一立法的基本理论 63
第一节 网络空间统一立法的主要原则 63
一、功能等同原则 63
二、技术中立原则 66
三、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 69
第二节 网络空间统一立法的规范构成 74
一、网络空间的技术规范 75
二、网络空间的社会规范 77
三、网络空间规范体系的重构 80
小结 83
第四章 网络空间统一合同法中的程式性规则 84
第一节 书面形式规则 84
一、纸质环境下书面形式的要求 86
二、网络环境下书面形式问题的解决方法 90
三、网络空间统一合同法中的书面形式规则 97
第二节 原件规则 99
一、《电子商务示范法》关于原件问题的规定 100
二、有关原件规则的国内立法 101
三、网络空间统一合同法中的原件规则 102
第三节 电子签字 105
一、电子签字的概念和类型 106
二、电子签字的技术模式 113
三、电子签字的证据价值 124
小结 131
第五章 网络空间统一合同法中的实体性规则 134
第一节 电子通信的法律承认 134
一、现有国际立法与实践:电子通信法律承认统一规则的基础 134
二、不歧视和意思自治:电子通信法律承认统一规则的具体内容 138
第二节 要约和要约邀请 141
一、要约抑或要约邀请:理论上的不同主张 142
二、国际司法实践:基于三种合同下的考察 143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国际规则的统一:背景、内容与评述 150
第三节 当事人所在地的确定 154
一、确定当事人所在地的必要性 154
二、《国际合同使用电子通信公约》对当事人所在地的确定 155
第四节 电子通信发出与收到的时间和地点 164
一、电子通信发出与收到的时间 164
二、电子通信发出与收到的地点 182
第五节 自动电文系统 186
一、自动电文系统的界定:理论争议与立法比较 187
二、自动电文系统订立合同的效力 190
三、自动电文系统的法律地位及行为归属 192
第六节 电子错误 198
一、电子错误概述 198
二、统一合同法之前的电子错误立法 200
三、电子错误的国际司法实践 210
四、统一合同法中的电子错误规则 213
小结 226
第六章 网络空间统一合同法与我国的网络交易立法 227
第一节 我国网络交易发展与应用的实证考察 227
一、我国网络交易发展的现状 227
二、我国网络交易立法的概况 230
三、我国网络交易纠纷的解决及司法实践 240
第二节 网络空间统一合同法对我国网络交易立法的启示 258
一、我国网络交易形式规则的不足与完善 258
二、我国网络交易实体规则的不足与完善 266
第三节 我国网络交易法律体系的构建 282
一、制定综合统一的网络交易立法 282
二、以传统法律为基础增强其在网络空间的适应性 286
三、以法律与网规相结合根据网络技术的特性立法 288
附录一 291
附录二 308
参考文献 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