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民事程序分流认识论 3
第一章 绪论——法学研究方法论研讨 3
第一节 “法律”的多元构成 3
一、“法律”是规则集合还是开放系统 3
二、民事诉讼法的构成 5
第二节 研究方法之多元化 7
一、规则研究 7
二、基础理论研究 8
三、社会实证研究 9
四、多元化研究趋势 10
第三节 系统论之运用 13
一、系统论概述 13
二、法学研究系统论之引入 16
第二章 民事诉讼价值及程序理念 24
第一节 民事诉讼价值体系 24
一、民事诉讼目的价值 25
二、民事诉讼程序价值 32
第二节 民事诉讼法之程序理念 39
一、程序保障性要求 41
二、程序主体性要求 44
三、程序相称性要求 47
四、程序安定性要求 49
第三章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程序分流 52
第一节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52
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缘起 52
二、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形态 55
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功能 58
第二节 域外民事程序分流观察 61
一、域外民事程序分流现象 61
二、域外程序分流的发展趋势及启示 64
第三节 我国程序设置存在的问题及应对 66
一、程序设置存在的问题 67
二、完善程序设置的设想 69
第四节 程序分流的基础条件和路径 73
一、程序分流的基础条件 73
二、程序分流的路径 77
第二部分 民事审前程序的分流 83
第四章 非讼案件程序保障 83
第一节 非讼程序基础法理 84
一、非讼案件的范围 84
二、非讼程序的甄别 87
三、非讼程序机理 92
四、非讼程序法理的适用 96
第二节 大陆法系非讼程序之立法 101
一、诉讼事件与非讼事件界分 101
二、非讼程序立法模式 102
三、非讼程序的适用范围 105
第三节 我国非讼程序的立法现状及改良 106
一、非讼程序立法现状 106
二、非讼程序的立法改良 111
第五章 审前程序功能的实现机制 118
第一节 审前程序功能的比较法考察 119
一、域外各国审前程序的功能 119
二、审前程序功能的比较借鉴 129
第二节 我国审前调解程序的建构 132
一、“审前调解”辨析 132
二、审前调解的意义 135
三、审前调解模式 136
四、审前调解的程序设计 138
第三节 诉调对接机制 141
一、诉调对接的意义 141
二、诉调对接的效力 142
三、诉调对接的具体适用 144
第四节 审前程序建构及功能拓展 146
一、审前程序的模式选择 146
二、审前程序的功能拓展 147
第六章 督促程序的解构与重构 153
第一节 督促程序的基础法理 153
一、督促程序的属性认识 153
二、督促程序的特征 156
三、督促程序的功能 158
第二节 以德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督促程序之发展 160
一、德国督促程序的立法及适用 160
二、德国督促程序的特色 162
三、其他大陆法系国家督促程序的发展 163
第三节 督促程序重构的必要性 165
一、督促程序的立法缺陷 165
二、督促程序的适用困境 168
第四节 督促程序的重构 173
一、督促程序与诉讼程序衔接 173
二、重构督促程序的具体设计 176
第三部分 民事审理程序的分流 183
第七章 小额诉讼程序规则及适用 183
第一节 域外小额诉讼程序建构比较 183
一、域外小额诉讼的程序设计 183
二、小额诉讼程序的价值定位 191
第二节 我国小额诉讼程序构建 194
一、关于小额诉讼程序价值问题 194
二、小额诉讼程序原理 197
三、小额诉讼程序设计 200
四、小额诉讼程序试行中遇到的问题 202
第三节 小额诉讼程序的规范及建构 206
一、确立独立、完整的程序地位 206
二、明确合理的适用范围 208
三、设立程序救济方式 209
四、设定适合的审理主体 210
五、实现小额诉讼的程序衔接机制 211
六、促进小额诉讼的应有功能实有化 213
第八章 简易程序的简易化与正当化 217
第一节 简易程序立法考察 217
一、简易程序之界定 217
二、域外简易程序比较 219
三、我国简易程序的立法评价 224
第二节 简易程序的适用现状及问题 228
一、简易程序的适用率高 228
二、简易程序适用混乱 229
三、简易程序效率环节有待改进 230
四、简易程序中当事人的主体地位有待加强 230
第三节 简易程序基本法理 231
一、简易程序的程序目标 231
二、简易程序的价值选择 235
第四节 简易程序目标——简易化与正当化的衡平 238
一、组织机构简易化 239
二、适用范围明确化 240
三、程序正当化 242
四、程序的衔接与转换 246
第九章 普通程序的正当化——构造及功能 249
第一节 普通程序的立法 249
一、普通程序的立法例 249
二、普通程序的属性 251
三、普通程序的功能 252
第二节 普通程序的失范表现 256
一、普通程序简便审 256
二、合议制独任化 259
三、诉讼调解的过度适用 260
四、解纷功能弱化 262
第三节 普通程序的程序准则 263
一、对审原则 263
二、公开审判原则 264
三、处分原则 266
四、辩论原则 267
五、直接言词原则 268
六、集中审理原则 270
第四节 普通程序的正当化改造 272
一、诉讼结构的矫正:回归竞技型诉讼 272
二、诉讼和解与诉讼调解的整合 273
三、陪审制度的完善 279
四、普通程序功能的再认识 282
参考文献 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