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编 民事诉讼法 1
第一章 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法 1
第二章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 3
第三章 主管与管辖 11
第一节 主管和管辖概述 11
第二节 地域管辖 15
第三节 裁定管辖 27
第四节 管辖权异议 30
第四章 诉 31
第一节 诉的要素 31
第二节 诉的分类 31
第五章 当事人 36
第一节 当事人概述 36
第二节 原告与被告 40
第三节 共同诉讼 43
第四节 诉讼代表人的权限和代表人诉讼裁判的效力 47
第五节 第三人 49
第六章 诉讼代理人 54
第七章 民事证据 58
第八章 民事诉讼中的证明 65
第一节 证明对象的范围与自认 65
第二节 证明责任 68
第三节 证明程序 72
第九章 期间、送达 80
第十章 法院调解 87
第十一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91
第一节 财产保全 91
第二节 先予执行 94
第十二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97
第十三章 普通程序 101
第十四章 简易程序 113
第十五章 第二审程序 119
第十六章 特别程序 129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135
第十八章 督促程序 146
第十九章 公示催告程序 151
第二十章 民事裁判 156
第二十一章 执行程序 158
第二十二章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178
第二十三章 仲裁与仲裁法概述 181
第二十四章 仲裁协议 186
第二十五章 仲裁程序 195
第二十六章 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209
第二十七章 仲裁裁决的执行与不予执行 214
第二十八章 涉外仲裁 220
附录 《民事诉讼法》新旧法条对照及考点归纳 223
下编 刑事诉讼法 228
第一章 刑事诉讼法概述 228
第二章 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232
第一节 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由专门机关依法行使 232
第二节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依法独立行使职权 234
第三节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235
第四节 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 236
第五节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 238
第六节 三大诉讼法通用的原则 238
第七节 “名为原则实为制度”的原则 239
第三章 管辖制度 243
第一节 立案(职能)管辖 243
第二节 审判管辖 246
第四章 回避制度 252
第五章 辩护与代理制度 256
第一节 辩护制度 256
第二节 刑事代理制度 261
第三节 法律援助制度 262
第六章 刑事证据 264
第一节 刑事证据概述 264
第二节 刑事证据的种类 265
第三节 刑事证据分类 269
第四节 刑事诉讼证明 271
第七章 强制措施制度 275
第一节 拘传 275
第二节 取保候审 275
第三节 监视居住 278
第四节 刑事拘留 278
第五节 逮捕 281
第八章 附带民事诉讼制度 285
第九章 期间和送达制度 291
第十章 诉讼参与人制度 295
第一节 诉讼参与人概述 295
第二节 当事人 296
第三节 其他诉讼参与人 298
第十一章 立案程序 303
第一节 立案的材料来源和条件 303
第二节 立案程序和立案监督 305
第十二章 侦查程序 308
第一节 侦查程序概述 308
第二节 侦查行为 308
第三节 侦查终结 314
第四节 补充侦查 316
第十三章 公诉程序 318
第一节 刑事公诉的概述 318
第二节 审查起诉 318
第三节 审查起诉后的处理 321
第十四章 审判程序涉及的几个重要制度 328
第一节 刑事审判概述 328
第二节 审判组织制度 328
第三节 人民陪审员制度 330
第四节 审判公开制度 332
第五节 对违反法庭秩序的处理及程序 334
第六节 审判障碍 335
第七节 判决、裁定和决定 336
第十五章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程序 340
第一节 公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 340
第二节 “被告人认罪案件”的审理程序 346
第三节 简易审判程序 347
第四节 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程序 350
第十六章 自诉案件的审理程序 352
第十七章 第二审程序 356
第一节 第二审程序的启动:上诉与抗诉 356
第二节 第二审程序的审判原则 360
第三节 第二审的审理方式及审理程序 362
第四节 对上诉、抗诉案件审查后的处理和审理期限 365
第五节 对扣押、冻结的财物及其孳息的处理 367
第十八章 复核核准程序 369
第一节 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369
第二节 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案件的复核程序 371
第三节 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以及犯罪分子具有特殊情况,不受执行刑期限制的假释案件的复核程序 372
第十九章 审判监督程序 375
第一节 审判监督程序的提起 375
第二节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的重新审判 378
第二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383
第二十一章 涉外刑事诉讼程序 385
第二十二章 执行程序 388
第一节 执行概述 388
第二节 各种判决裁定的执行程序 389
第三节 变更执行程序 392
第四节 对新罪、漏罪和申诉的处理 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