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篇 犯罪论 5
第一章 废弛职务致酿灾害的客观归责 5
壹、前言 5
贰、废弛职务致酿灾害的构成要件 6
一、故意废弛职务 6
二、酿成灾害 7
三、因果关系 7
參、结论 30
第二章 责任能力与精神障碍 33
壹、前言 33
贰、责任能力之基础 33
參、影响责任能力之生理要素 35
一、病理之精神障碍 36
二、深度之意识障碍 37
三、心智薄弱 37
四、其他严重之精神反常 37
肆、影响责任能力之心理要素 38
伍、限制责任能力之争议 40
陸、责任能力之立法方式 43
一、生物学之立法方式 43
二、心理学之立法方式 44
三、混合之立法方式 44
柒、与责任能力相关之刑法修正评估 45
一、责任能力之立法 45
二、原因自由行为之明文化 47
三、监护处分 49
四、配合第十九条修正之分则规定 51
捌、结语 52
第三章 原因自由行为 55
壹、前言 55
贰、原因自由行为之意义 56
參、原因自由行为之沿革 57
肆、原因自由行为之种类 58
一、故意的原因自由行为 58
二、过失的原因自由行为 58
三、新法修正 59
伍、原因自由行为之可罚性基础 59
一、例外说(习惯法上的例外) 59
二、前置说(构成要件说) 60
陸、原因自由行为与酗酒驾车行为 61
柒、原因自由行为与麻醉状态下之违法行为 62
捌、结论与建议 64
第四章 刑事责任相关之立法修正评估 69
壹、前言 69
贰、不纯正不作为犯规定 69
一、旧法规定及修正理由 69
二、新法规定及适用 70
參、禁止错误之处理 70
一、旧法规定及修正理由 71
三、新法规定及适用 72
三、能否避免错误之判断 73
肆、与责任能力相关之修正 76
一、第十九条规定 77
二、第十九条第三项原因自由行为明文化 84
三、第八十七条监护处分 92
四、配合第十九条之分则修正 97
伍、结语 98
附件:相关判例可否再行引用 100
第五章 期待可能性在刑法的运用 107
壹、期待可能性的法理 107
贰、期待可能性的起源及适用范围 108
一、起源 108
二、适用范围 111
參、期待可能性的学说发展与判断标准 113
一、学说发展 113
二、判断标准 116
肆、期待可能性在实务的运用 117
一、视为加重注意义务的要素 118
二、视为一般用语的语词 119
三、视为阻却罪责的事由 119
四、无期待可能性宜适度援用 121
伍、结语 123
第六章 台湾贪污犯罪实况与法律适用之疑难 129
壹、前言 129
贰、台湾贪污犯罪的现况与特质 130
一、政府高层涉案 130
二、贪污所得庞大 131
三、刑事追诉无力 132
四、隐密性与犯罪黑数高 135
五、放射性与共犯结构化 136
參、贪污治罪条例的立法特色 137
一、过度强调一般预防的功能 137
二、规范内容与刑法高度重叠 138
三、立法上的特殊设计 140
肆、贪污治罪条例法律适用上的疑难 144
一、违反罪刑明确原则 144
二、违反平等对待原则 148
伍、贪污治罪条例应回归刑法 151
一、回归刑法的必要性 151
二、回归刑法的修法建议 151
陸、结语 156
附表 贪污治罪条例犯罪类型回归刑法的修法建议 157
第七章 海峡两岸有关毒奶事件的法律观照 163
壹、前言 163
贰、毒奶事件的始末及判决 163
參、毒奶事件的制裁规范 166
一、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166
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168
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71
肆、台湾食品卫生安全的有关刑法规范 171
一、制造贩卖陈列妨害卫生物品罪 172
二、台湾食品卫生管理法第三十四条 173
三、竞合 174
伍、毒奶事件相应的台湾刑法规范 175
一、制造与贩卖毒物者 176
二、对食物原料添加毒物的制造者 178
三、使用有毒原料的食品制造业 178
四、废弛职务与玩忽职守 180
陸、两岸食品卫生安全相关立法的相互借鉴与省思 184
一、规范结构的密度 184
二、法律效果的程度 185
三、两岸相关立法的相互借鉴与省思 187
柒、结语 189
第八章 禁止营业诽谤之研究 195
壹、前言 195
贰、禁止营业诽谤之立法例 195
一、美国 195
二、日本 196
三、德国 197
四、小结 198
參、公平法营业诽谤之禁止 199
一、须为竞争之目的 199
二、损害事业名誉之行为 201
三、诽谤商品、服务或营业主管 204
四、足以损害他人营业之信誉 205
五、法律效果 206
肆、刑法之诽谤罪 211
一、诽谤罪 211
二、妨害信用罪 212
三、阻却不罚之事由 213
伍、比较公平法营业诽谤罪与刑法诽谤罪 215
一、行为主体不同 215
二、主观目的不同 215
三、诽谤内容不同 216
四、法益保护不同 216
陸、公平法营业诽谤罪与刑法诽谤罪之竞合 216
一、法条竞合与想像竞合不同 216
二、公平法与刑法形成想像竞合 217
柒、个案评析 218
一、最佳女主角瘦身美容(台北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自字第六四二号判决) 218
二、皇冠租书比较表(板桥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自字第二三四号判决) 220
三、大黑松小俩口牛轧糖(台北地方法院九十三年度自字第一五号判决) 222
四、倒店货的音响喇叭(台北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易字第二八九三号判决) 224
五、综合评释 226
捌、结语 226
附件:台湾各地方法院民国八十八年以后关于以公平法第二十二条结案判决之分析 227
第贰篇 刑罚论 235
第一章 连续犯的规定应否废除 235
壹、争点所在 235
贰、出于概括的犯意 235
參、连续为数个同种之行为 236
肆、犯同一之罪名 236
伍、连续犯的处罚 239
陸、结语 240
柒、新法修正 240
第二章 台湾死刑存废之现况与解决 245
壹、前言 245
贰、台湾死刑制度的现况 245
參、死刑存废之理论争执 247
一、死刑留存论 247
二、死刑废除论 248
肆、温和渐进逐步废除死刑的政策 250
一、死刑并不全然违反人道 250
二、大法官解释死刑并非当然违宪 250
三、以健全配套为前提的废除死刑 252
伍、结语 254
第三章 褫夺公权制度之研究 257
壹、前言 257
贰、褫夺公权的性质 257
參、比较法上的观察 258
一、日本 258
二、德国 260
三、小结 264
肆、褫夺公权的刑罚理由 264
伍、我国执行褫夺公权制度的困境 265
一、褫夺公权的内容不当扩张 266
二、其他法规凌驾刑法规定的限制 267
三、裁量褫夺的要件不够明确 267
四、有期褫夺的执行始点无法掌握 268
五、从刑得否长于主刑迭有争议 268
六、剥夺职业权背离宪法精神 269
陸、新刑法褫夺公权之修正与评析 270
一、修正要点评释 270
二、比较理想的规范设计 272
柒、结语 275
第四章 假释制度之回顾与展望 281
壹、前言 281
贰、假释制度的起源及沿革 282
一、近代假释制度之起源及沿革 282
二、我国古代假释制度之起源 283
參、假释制度的刑罚理论基础 284
一、假释制度与应报理论的关系 285
二、假释制度与一般预防理论的关系 286
三、假释制度与特别预防理论的关系 287
四、假释制度与综合理论的关系 287
肆、实务执行假释的实况及评估 288
伍、假释的要件 291
一、沿革 291
二、评述 293
陸、假释的撤销 302
一、沿革 302
二、评述 303
柒、假释之效力 307
一、沿革 307
二、评述 308
捌、执行刑之合并 312
一、沿革 312
二、评述 313
玖、展望(代结语) 315
第五章 刑法时效制度之回顾与展望 321
壹、前言 321
贰、时效的沿革 322
一、欧陆时效制度的沿革 322
二、我国时效制度的沿革 323
參、时效的学理根据 323
一、痛苦代刑说 324
二、改过迁善说 324
三、证据消灭说 324
四、秩序回复说 325
五、怠于行使说 325
六、小结 325
肆、时效规定的体例 326
一、实体法性质 327
二、程序法性质 327
三、混合法性质 327
四、小结 328
伍、追诉权时效的具体讨论 328
一、追诉权时效的意义 328
二、追诉权时效的期间 329
三、时效的起算 332
四、追诉权时效的停止 333
五、追诉权时效停止原因的消灭 335
六、追诉权时效的法律效果 335
七、追诉权时效在审判中与侦查中的情形 336
陸、行刑权时效的具体讨论 337
一、行刑权时效的意义 337
二、行刑权时效的期间 338
三、行刑权时效的起算 340
四、行刑权时效的停止 340
五、行刑权时效的法律效果 341
柒、结语与展望 342
第參篇 新修正刑法之要点与评析 351
新修正刑法之要点与评析 351
壹、前言 351
贰、法例 351
一、罪刑法定主义 352
二、从旧从轻原则 352
三、刑法上之名词定义 352
參、刑法总则之犯罪论部分 356
一、禁止错误 356
二、责任能力 358
三、原因自由行为明文化 359
四、未遂犯 360
五、正犯与共犯 363
肆、刑法总则之竞合论部分 365
一、牵连犯之删除 365
二、连续犯之删除 365
三、想像竞合之量定宣告刑 366
伍、刑法总则之刑罚论部分 367
一、刑之部分 367
二、累犯 371
三、刑之酌科及加减 372
四、缓刑 373
五、假释 374
六、时效 375
七、保安处分 378
陸、刑法分则之部分 380
一、常业犯之删除 380
二、犯罪构成要件之修正 381
柒、结语 382
第肆篇 判解评析 387
第一章 故意或过失的指标判决——最高法院九十二年台上字第四五○七号刑事判决评析 387
壹、本案事实 387
一、检方起诉之犯罪事实 387
二、被告抗辩 387
贰、争点 387
參、判决理由 388
一、具有不确定故意 388
二、出于自由意思而为 388
肆、评析 389
一、相关实务意见 389
二、故意与过失的基本涵义 390
三、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区别 391
四、间接故意与有认识过失的分辨 393
五、结语 394
第二章 客观归责理论对实务判断因果关系的影响——兼评最高法院九十六年度台上字第五九九二号判决 397
壹、前言 397
贰、最高法院的重大突破——跌伤致死案 398
參、因果关系理论 399
一、经验上因果关系的有无 401
二、归责上因果关系的有无 402
肆、客观归责理论对实务的影响 414
一、实务运用客观归责理论的情形 414
二、评析跌伤致死案 422
伍、结语 424
附表:台湾实务运用客观归责理论判断因果关系的实况 426
一、简表 426
二、详表 426
第三章 心神丧失与精神鉴定——兼评台湾高等法院九十一年度上更(二)字第七七八号判决 431
壹、案例事实 431
贰、裁判要旨 431
參、判决评析 432
一、心神丧失与罪责能力 432
二、精神鉴定与法院判决的关系 434
肆、建议 435
一、专家参审的可行性 435
二、修正刑法第十九条的规定 436
三、开设「司法精神医学」之课程 438
第四章 酒测○·九一毫克竟也无罪——评台湾高等法院九十九年度交上易字第二四六号判决 443
壹、前言 443
贰、台北永和酒驾案 443
一、本案事实 443
二、九十九年度交上易字第二四六号之判决理由 444
三、本案争点 445
參、酒醉驾车罪是抽象危险犯的立法 445
一、抽象危险犯的刑事政策功能 446
二、酒醉驾车罪是抽象危险犯 447
三、本判决理由违背抽象危险犯的法理 449
肆、酒醉驾车罪的刑事证明 450
一、酒测值为移送法办的依据 450
二、酒测值是判断是否成罪的主要标准 451
三、禁止反证推翻「绝对不能安全驾驶情状」 454
伍、结论 455
第五章 酗酒驾车在交通往来中的抽象危险——评台北地方法院八十八年度北简字第一四八四号判决 461
壹、案例事实 461
贰、裁判要旨 461
一、从罪刑法定原则言 461
二、从刑事证据法则言 462
參、判决评析 463
一、本罪为抽象危险犯 463
二、本罪为继续犯 466
三、关于「不能安全驾驶」的故意与过失 466
肆、结语 471
第六章 强盗罪与诈欺罪的难题——评最高法院八十九年度台上字第八五二号判决 475
壹、案例事实 475
贰、判决要旨 475
參、判决评析 475
一、强盗罪的不法所有意图 476
二、机器不能陷于错误 482
肆、结语 484
第伍篇 实例讲座 491
第一章 都是瓦斯外泄惹的祸——误想防卫 491
【实例】 491
壹、前言 491
贰、降低风险的行为 491
參、推测的承诺 492
肆、假象避难 492
一、二阶论 493
二、三阶论 494
伍、结语 495
第二章 恐怖硫酸案——精神障碍犯罪者之犯罪 499
【实例】 499
壹、争点 499
贰、责任能力之修正 499
一、旧法规定及修正理由 500
二、新法规定及适用 501
參、连续犯与接续犯 503
肆、重伤之定义 504
伍、结语 505
第三章 祸从天降——原因自由行为 509
【实例】 509
壹、前言 509
贰、原因自由行为 509
一、原因自由行为的种类 510
二、原因自由行为的可罚性基础 510
參、麻醉状态下的违法行为 511
肆、原因自由行为与麻醉状态下违法行为的区别 512
伍、结语 513
第四章 情急的贤妻良母——无期待可能性 517
【实例】 517
壹、争点 517
贰、无期待可能性的法理与起源 517
參、无期待可能性的适用范围 518
肆、结语 519
第五章 原住民打猎——无法避免的禁止错误 523
【实例】 523
壹、前言 523
贰、禁止错误之意义与种类 523
一、直接禁止错误 524
二、间接禁止错误 524
參、旧法规定及修正理由 524
肆、新法规定及适用 525
一、符合刑事责任法理 525
二、涵盖消极的违法性错误 526
三、「旧法」过渡至「新法」适用上之不同结果 526
伍、能否避免错误之判断 527
一、无法避免的禁止错误 527
二、可以避免的禁止错误 528
陸、结语 529
第六章 乐极生悲——过失的不纯正不作为犯 533
【实例】 533
壹、前言 533
贰、构成要件该当性 533
一、构成要件结果之实现 533
二、不为期待的行为(未为避免结果发生之行为) 533
三、作为的可能性(防止结果发生的事实可能性) 534
四、因果关系与客观归责 534
五、保证人地位 535
六、不作为必须与作为等价 535
七、客观注意义务的违反与客观预见可能性 535
參、违法性与罪责 536
肆、结语 536
第七章 爱得过深——不能犯或自始不能发生结果之准中止犯 539
【实例】 539
壹、前言 539
贰、未遂行为的法律效果与选择 539
一、未遂行为的法律效果 540
二、未遂法律效果的选择 540
參、乙未装妥炸弹非不能犯 541
一、不能未遂 541
二、有无危险的判断 543
三、小结 543
肆、乙阻挡甲车应成立准中止犯 544
一、中止犯或准中止犯 544
二、准中止犯的尽力防果行为 545
三、小结 546
伍、结语 546
第八章 夜行大盗——牵连转想像与连续转包括 551
【实例】 551
壹、前言 551
贰、牵连犯废除后之法律适用 551
參、新型态之包括一罪 551
一、接续犯 552
二、集合犯 552
肆、结语 552
一、甲构成刑法第三二一条第一项之加重窃盗罪 552
二、甲前后十次加重窃盗的行为,应可认为属于包括一罪 553
第九章 故意曝光大峡谷底片——毁损罪 557
【实例】 557
壹、前言 557
贰、可能成立毁损罪 557
一、客观构成要件 557
二、主观构成要件 558
三、小结 559
參、可能构成背信罪 559
一、客观构成要件 559
二、主观构成要件 559
三、小结 560
肆、结语 560
名词索引 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