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基本原则 1
第二章 收案 17
第一节 咨询 17
第二节 办理委托手续 30
第三章 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帮助 36
第一节 接受委托 36
第二节 与侦查机关联系 38
第三节 会见犯罪嫌疑人 43
第四节 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 51
第五节 代理申诉和控告 55
第六节 接待当事人 56
第七节 其他工作 59
第四章 在审查起诉阶段担任辩护人或诉讼代理人 62
第一节 接受委托 62
第二节 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 62
第三节 会见和通信 101
第四节 调查取证 112
第五节 提出辩护或代理意见 121
第五章 担任公诉案件审判阶段一审辩护人 129
第一节 接受委托或指定 129
第二节 审查管辖 129
第三节 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 129
第四节 会见被告人 131
第五节 调查取证 134
第六节 出庭准备 138
第七节 法庭调查 142
第八节 法庭辩论 171
第九节 休庭后的工作 181
第六章 担任公诉案件二审辩护人 185
第七章 审判阶段担任公诉案件被害方的诉讼代理人 196
附录 浙江省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刑事案件操作指引(试行) 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