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编 17
第一部分 人格权纠纷 17
一、人格权纠纷 17
第二部分 婚姻家庭、继承纠纷 30
二、婚姻家庭纠纷 30
三、继承纠纷 48
第三部分 物权纠纷 58
四、不动产登记纠纷 58
五、物权保护纠纷 60
六、所有权纠纷 61
七、用益物权纠纷 72
八、担保物权纠纷 91
九、占有保护纠纷 106
第四部分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 107
十、合同纠纷 107
十一、不当得利纠纷 263
十二、无因管理纠纷 263
第五部分 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 265
十三、知识产权合同纠纷 265
十四、知识产权权属、侵权纠纷 293
十五、不正当竞争纠纷 324
十六、垄断纠纷 334
第六部分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340
十七、劳动争议 340
十八、人事争议 368
第七部分 海事海商纠纷 371
十九、海事海商纠纷 371
第八部分 与公司、证券、保险、票据等有关的民事纠纷 416
二十、与企业有关的纠纷 416
二十一、与公司有关的纠纷 443
二十二、合伙企业纠纷 477
二十三、与破产有关的纠纷 479
二十四、证券纠纷 491
二十五、期货交易纠纷 532
二十六、信托纠纷 547
二十七、保险纠纷 553
二十八、票据纠纷 568
二十九、信用证纠纷 585
第九部分 侵权责任纠纷 588
三十、侵权责任纠纷 588
第十部分 适用特殊程序案件案由 640
三十一、选民资格案件 640
三十二、宣告失踪、宣告死亡案件 641
三十三、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 646
三十四、认定财产无主案件 648
三十五、监护权特别程序案件 649
三十六、督促程序案件 652
三十七、公示催告程序案件 654
三十八、申请诉前停止侵害知识产权案件 656
三十九、申请保全案件 660
四十、仲裁程序案件 667
四十一、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案件 671
四十二、申请承认与执行法院判决、仲裁裁决案件 680
四十三、执行异议之诉 693
程序编 699
第一部分 总则 699
一、任务、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699
二、管辖 711
三、审判组织 746
四、回避 770
五、诉讼参加人 772
六、证据 785
七、期间、送达 810
八、法院调解 812
九、保全和先予执行 813
十、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825
十一、诉讼费用与法律援助 841
第二部分 审判程序 854
一、第一审普通程序 854
二、简易程序 887
三、第二审程序 894
四、特别程序 900
五、审判监督程序 915
六、督促程序 931
七、公示催告程序 934
八、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937
第三部分 执行程序 964
一、一般规定 964
二、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985
三、执行措施 989
四、执行中止和终结 1000
第四部分 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 1002
一、一般原则 1002
二、管辖 1004
三、送达、期间 1005
四、仲裁 1013
五、司法协助 1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