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1
第一编 中华民国时期榆林司法审判第一章 审判机构 3
第一节 法院 3
第二节 法官 5
第二章 基本法律 7
第三章 审判与制度 9
第一节 审判原则 9
第二节 审判程序 10
第三节 审判组织形式 10
第四节 刑事审判 11
第五节 民事审判 11
第四章 狱政 13
第二编 陕甘宁边区时期榆林司法审判第一章 审判机构 17
第一节 审判机构的演变过程 18
第二节 陕北人民法院榆林分庭 22
第三节 法官 23
第四节 审判机关的职权 24
第二章 基本政策法律 25
第一节 基本政策 25
第二节 基本法律 26
第三章 诉讼制度 30
第一节 审判原则及审判组织形式 30
第二节 程序制度 31
第三节 审级与管辖 39
第四节 审判方式与改革 41
第四章 刑事审判 53
第五章 民事审判 60
第一节 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审判 60
第二节 土地纠纷案件审判 71
第三节 债务纠纷案件审判 73
第四节 继承纠纷案件审判 77
第六章 狱政 80
第一节 边区高等法院高等分庭监狱的设置及职权 81
第二节 看守所的设置及职权 82
第三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榆林司法审判第一章 简述 86
第一节 人民法院的性质与任务 86
第二节 榆林地区审判机关的职权 88
第二章 机构沿革 90
第一节 地区审判机构的沿革 90
第二节 县级审判机构的沿革 93
第三节 人民法庭的沿革过程 94
第四节 法官 96
第三章 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审判工作 108
第一节 镇压反革命运动 108
第二节 “三反”“五反”运动 111
第三节 民事案件审判 111
第四章 全面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审判工作 112
第一节 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112
第二节 反右斗争以来,左倾思想对审判工作的影响 113
第三节 “文化大革命”时期的审判工作 115
第五章 民主与法制建设新时期的审判工作 117
第一节 恢复与健全法制 117
第二节 刑事审判 118
第三节 刑事审判监督 179
第四节 民事审判 194
第五节 经济审判 253
第六节 行政审判 276
第七节 赔偿委员会 285
第八节 告诉申诉案件审判 287
第九节 审判方式改革 288
第十节 案件执行 292
第十一节 政策法律研究和法医技术鉴定 297
第六章 司法行政 299
第一节 基本建设 299
第二节 司法档案 300
第三节 司法经费 302
第四节 物资装备 303
第四编 人物与大事记 307
第一章 人物 307
第一节 1937年国民党陕西高等法院第二分院审判人员 307
第二节 陕甘宁边区榆林审判人物 307
第三节 新中国成立后榆林地区审判人物 308
第四节 县(市)人民法院正副院长名录 320
第五节 模范先进人物 335
第二章 大事记 337
附录 349
一、陕甘宁边区县司法处组织条例草案 349
二、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分庭组织条例草案 350
三、陕甘宁边区刑事诉讼条例草案 351
四、陕甘宁边区民事诉讼条例草案 358
五、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颁布陕甘宁边区民刑事件调解条例 362
六、陕甘宁边区惩治贪污条例(草案) 364
七、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惩治汉奸条例(草案) 365
八、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命令——关于羁押被告人应注意事项 367
九、陕甘宁边区婚姻条例 367
十、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颁布《修正陕甘宁边区婚姻暂行条例》 369
十一、陕甘宁边区政府高等法院命令 371
十二、陕甘宁边区地权条例草案 371
十三、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颁布关于土地典当纠纷处理原则及关于旧债纠纷处理原则 373
十四、陕甘宁边区土地租佃条例草案 375
十五、陕甘宁边区调整军政民关系维护革命秩序暂行办法 380
十六、陕甘宁边区抗属离婚处理办法 381
十七、陕甘宁边区军民诉讼暂行条例 381
十八、陕甘宁边区政府命令——为令颁优待抗日军人家属条例由 383
十九、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指示信 386
二十、榆林地区两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工作暂行办法 387
二十一、佳县人民法院狠抓队伍建设的几点做法 392
二十二、榆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诉讼须知 395
二十三、榆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举证责任须知 396
二十四、榆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土地行政案件中的几点做法 397
二十五、重视行政案件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局面——关于全区土地、山林、水利行政案件情况的调查 404
二十六、榆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加强审判方式改革的若干意见》和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改进民事审判方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409
二十七、榆林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工作总结 421
编后记 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