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刑法概说 1
第一节 刑法的概念、性质和体系 1
第二节 刑法的基本原则 7
第三节 刑法的适用范围 10
第二章 犯罪概说 15
第一节 犯罪的概念 15
第二节 犯罪的分类 18
第三章 犯罪构成 21
第一节 犯罪构成概述 21
第二节 犯罪客体要件 24
第三节 犯罪客观要件 28
第四节 犯罪主体要件 34
第五节 犯罪主观要件 42
第四章 排除犯罪的事由 51
第一节 排除犯罪的事由概述 51
第二节 正当防卫 52
第三节 紧急避险 57
第四节 其他排除犯罪的事由 60
第五章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 63
第一节 犯罪的未完成形态概述 63
第二节 犯罪预备 65
第三节 犯罪未遂 67
第四节 犯罪中止 73
第六章 共同犯罪 78
第一节 共同犯罪概述 78
第二节 共同犯罪的成立条件 79
第三节 共同犯罪的形式 82
第四节 共犯人的分类及其刑事责任 85
第五节 共同犯罪的特殊问题 88
第七章 单位犯罪 92
第一节 单位犯罪概述 92
第二节 单位犯罪的定罪 97
第三节 单位犯罪的处罚 104
第八章 罪数 107
第一节 罪数的区分 107
第二节 实质的一罪 110
第三节 法定的一罪 115
第四节 处断的一罪 118
第九章 刑罚概说 123
第一节 刑罚的概念 123
第二节 刑罚的目的 126
第十章 刑罚的体系 131
第一节 刑罚的体系概述 131
第二节 主刑 133
第三节 附加刑 140
第四节 非刑罚处理方法 144
第十一章 刑罚的裁量 146
第一节 刑罚裁量概述 146
第二节 刑罚裁量情节 150
第三节 刑罚裁量制度 163
第十二章 刑罚的执行 178
第一节 刑罚执行概述 178
第二节 减刑制度 179
第三节 假释制度 182
第十三章 刑罚的消灭 185
第一节 刑罚的消灭概述 185
第二节 时效 186
第三节 赦免 188
第十四章 罪刑各论概说 190
第一节 刑法分则的体系 190
第二节 刑法分则的条文结构 191
第三节 刑法分则的法条竞合 199
第十五章 危害国家安全罪 203
第一节 危害国家、颠覆政权的犯罪 203
第二节 叛变、叛逃的犯罪 206
第三节 间谍、资敌的犯罪 207
第十六章 危害公共安全罪 209
第一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概述 209
第二节 危害公共安全罪分述 211
第十七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233
第一节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概述 233
第二节 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 235
第三节 走私罪 241
第四节 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 246
第五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252
第六节 金融诈骗罪 265
第七节 危害税收征管罪 272
第八节 侵犯知识产权罪 280
第九节 扰乱市场秩序罪 284
第十八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292
第一节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概述 292
第二节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利的犯罪 293
第三节 侵犯妇女、儿童身心健康的犯罪 298
第四节 侵犯人身自由的犯罪 301
第五节 侵犯名誉、人格的犯罪 310
第六节 侵犯民主权利的犯罪 312
第七节 妨害婚姻家庭权利的犯罪 314
第八节 侵犯公民信息权利的犯罪 319
第十九章 侵犯财产罪 320
第一节 侵犯财产罪概述 320
第二节 暴力、胁迫型财产犯罪 321
第三节 窃取、骗取型财产犯罪 330
第四节 侵占、挪用型财产犯罪 338
第五节 毁坏、破坏型财产犯罪 346
第二十章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349
第一节 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概述 349
第二节 扰乱公共秩序罪 351
第三节 妨害司法罪 378
第四节 妨害国(边)境管理罪 388
第五节 妨害文物管理罪 392
第六节 危害公共卫生罪 398
第七节 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 405
第八节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414
第九节 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 423
第十节 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 428
第二十一章 危害国防利益罪 432
第一节 危害国防利益罪概述 432
第二节 平时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 433
第三节 战时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 442
第二十二章 贪污贿赂罪 446
第一节 贪污贿赂罪概述 446
第二节 贪污犯罪 447
第三节 贿赂犯罪 451
第四节 挪用犯罪 464
第五节 隐瞒犯罪 467
第二十三章 渎职罪 469
第一节 渎职罪概述 469
第二节 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471
第三节 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482
第四节 特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职罪 490
第二十四章 军人违反职责罪 500
第一节 军人违反职责罪概述 500
第二节 危害作战利益的犯罪 501
第三节 违反部队管理制度的犯罪 504
第四节 危害军事秘密的犯罪 506
第五节 危害部队物质保障的犯罪 506
第六节 侵犯部属、伤病军人、平民、俘虏利益的犯罪 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