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表 1
绪论 1
一、研究命题的由来 1
二、学术史回顾与评论 3
(一)国际法学者 3
(二)国际法官 23
(三)国际关系学者 24
(四)一般评论 33
三、研究目标 35
四、研究框架 36
第一章 国际法上类比的基本原理 38
第一节 国际法上类比的基础——以国内法类比为例 39
一、国内社会与国际社会的比较 41
(一)前提性问题:国际社会与国内社会的含义 41
(二)国内社会与国际社会的成员构成比较 49
(三)国内社会与国际社会的共同体观念比较 58
(四)国内社会与国际社会的治理模式比较 67
二、国内法价值与国际法价值的比较 73
第二节 影响国际法上特定类比的因素 83
一、法律因素 84
二、政治因素 85
三、主体因素 86
第三节 国际法上类比的作用——以国内法类比为例 89
一、国内法类比与国际法的发展 89
(一)国内法类比对国际法发展的影响:历史与当代的视角 89
(二)国内法类比影响国际法发展的表现 97
(三)国内法类比的风险 99
二、国内法类比与国内法的发展 102
(一)国内法的国际法化 102
(二)国内法的国内法化 103
(三)国内法类比的风险 104
三、国内法类比与“一般法律”之创立 105
(一)既有学者的观点 105
(二)本书作者的观点 110
第四节 国际法上类比的两大趋势 112
一、从私法类比到公法类比 112
二、从国内法类比到国际法类比 115
(一)国际法类比的基础 115
(二)国际法类比的表现 116
(三)国际法类比的意义 118
本章小结 119
第二章 类比与国际法体系的“公私法分立” 121
第一节 国际法体系对国内法体系的类比 122
一、公私法分立与国内法律体系 122
(一)公私法何以分立 122
(二)公私法如何分立 126
二、公私法分立与国际法律体系 128
第二节 “私法性国际法” 129
一、“私法性国际法”的含义 130
二、“私法性国际法”的依据 131
(一)国家的自治性 131
(二)国家的平等性 132
三、“私法性国际法”的表现 139
(一)国际法效力依据 139
(二)国际法基本原则 140
(三)国际法“初级规则” 142
(四)国际法“次级规则” 146
四、“私法性国际法”的价值 151
(一)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 151
(二)促进国际法民主化 153
(三)制衡“公法性国际法” 155
五、“私法性国际法”的风险 156
(一)国际法国家化诱发的风险 156
(二)国际法双边化诱发的风险 159
第三节 “公法性国际法” 163
一、“公法性国际法”的含义 163
二、“公法性国际法”的依据 164
(一)国际公域的出现 164
(二)国际公域的“法治赤字” 167
三、“公法性国际法”的表现 173
(一)理论方面的表现 174
(二)实践方面的表现 194
四、“公法性国际法”的价值 199
(一)强化国际法的法律属性 201
(二)增强国际法治的普遍性 202
(三)促进国内法治 203
(四)促进“国际共同体”的建构 205
五、“公法性国际法”的风险 206
(一)价值体系失衡:以晚近联合国的民主实践为例 206
(二)“公器私用”:以“霸权主义公法性国际法”实践为例 210
本章小结 214
第三章 类比与国际法财产权逻辑的解构与重构 216
第一节 理解国际法的进路转换 217
一、主权逻辑的进路 217
二、财产权逻辑的进路 220
第二节 国际法财产权逻辑的解构 225
一、财产权观念的视角 225
二、财产权主体的视角 231
三、财产权规制标准的视角 233
四、财产权保护手段的视角 234
第三节 国际法财产权逻辑的重构 238
一、国际法的宗旨与国际法财产权逻辑的功能批判 238
(一)国际法的宗旨与国际法财产权逻辑的应有功能 238
(二)国际法财产权逻辑的和平功能批判 239
(三)国际法财产权逻辑的发展功能批判 241
二、类比与国际法财产权逻辑的重构 245
(一)类比与和平的国际法财产权逻辑 245
(二)类比与发展的国际法财产权逻辑 250
本章小结 257
第四章 类比与国际投资仲裁的解构与重构 259
第一节 类比与国际投资仲裁的商事化 261
一、国际投资仲裁商事化的表 261
二、国际投资仲裁商事化的成因 265
三、国际投资仲裁商事化的风险 268
四、国际投资仲裁商事化的反思 271
(一)主权国家的反思 271
(二)国际仲裁庭的反思 274
(三)国际组织的反思 275
(四)国际法学者的反思 279
第二节 类比与国际投资仲裁的“去商事化” 282
一、国际投资仲裁的“去商事化”表 282
二、国际投资仲裁“去商事化”中的国际法类比 285
本章小结 287
结论 289
参考文献 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