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反垄断法律责任的法理分析 1
一、法律责任的基本分析 2
(一)法律责任的内涵 2
(二)法律责任与其他相关概念的区别 6
(三)法律责任的地位和本质 9
(四)法律责任的种类范围 13
(五)法律责任的构成要素 16
(六)法律责任的归结与实现 18
二、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界定 25
(一)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含义 25
(二)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形式和范围 26
(三)反垄断法律责任与其他法律责任之间的关系 27
三、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特征 31
(一)责任制度的独特性 31
(二)责任制度的综合性 33
(三)责任制度的层次性 34
(四)责任制度的体系性 36
(五)责任制度的公益性 38
(六)责任制度的政策性 40
四、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构成要素 43
(一)存有责任承受主体 43
(二)具有垄断违法性 44
(三)存有反垄断法律规定的不利法律后果 46
(四)违法行为与法律后果之间存有因果关系 47
(五)存有责任实施主体 49
五、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运行条件 50
(一)成熟与发达的市场经济 50
(二)完备清晰的反垄断实体制度 52
(三)明确合理的垄断行为规制责任原则 55
(四)权威有力的反垄断法律责任实施机关 57
(五)高效便捷的垄断行为责任追究机制 59
第二章 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功能目标分析 62
一、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功能 62
(一)反垄断法的立法宗旨 63
(二)反垄断法律责任的基本功能 65
二、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价值 67
(一)体现补偿性 67
(二)重视效率性 68
(三)强化威慑性 69
(四)突出惩罚性 70
(五)反映公平性 72
(六)彰显自由性 73
三、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经济学基础 74
(一)反垄断法律责任与市场界定 74
(二)反垄断法律责任与社会福利 76
(三)反垄断法律责任与市场势力均衡 78
四、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经济法基础 82
(一)经济法责任是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基石 82
(二)反垄断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的公平是建构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根本保证 86
(三)社会整体利益均衡和责权利效相互制约是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重要原则 88
五、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目标 93
(一)制度目标:创设合理可行的反垄断法律责任条款 93
(二)经济目标:公平分配社会利益 95
(三)社会目标:营造自由竞争秩序 98
(四)政治目标:体现社会主义本质和实现社会和谐 100
(五)文化目标:倡导和培育竞争文化 103
第三章 反垄断民事法律责任 105
一、反垄断民事法律责任与民事责任的区隔 106
(一)民事责任与反垄断民事法律责任的关系 106
(二)反垄断民事法律责任的一般特征 110
(三)反垄断民事法律责任的形式种类 118
二、国际上反垄断民事法律责任的立法与实践 123
(一)美国反垄断民事法律责任制度的做法 123
(二)欧盟地区反垄断民事法律责任制度的做法 127
(三)日本反垄断民事法律责任制度的做法 132
(四)我国台湾地区反垄断民事法律责任制度的做法 134
(五)对国际上反垄断民事法律责任的分析 135
三、反垄断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内容设置 138
(一)反垄断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功能 138
(二)惩罚性赔偿责任的内容与范围 142
(三)惩罚性损害赔偿责任的实施 151
第四章 反垄断行政法律责任 154
一、反垄断行政法律责任的范围界定 155
(一)反垄断行政法律责任的范围 155
(二)反垄断行政法律责任的特征 163
(三)反垄断行政法律责任的形式内容 168
二、国际上反垄断行政法律责任的立法与实践 173
(一)美国反垄断行政法律责任制度的做法 173
(二)欧共体反垄断行政法律责任制度的做法 177
(三)德国反垄断行政法律责任制度的做法 180
(四)日本反垄断行政法律责任制度的做法 182
(五)我国台湾地区反垄断行政法律责任制度的做法 186
(六)对国际上反垄断行政法律责任的分析 189
三、反垄断行政法律责任的加强和完备 194
(一)反垄断行政法律责任与行政处罚的关系 195
(二)反垄断行政法律责任与行政处分的关系 196
(三)反垄断法行政罚款责任的具体考察 198
第五章 反垄断刑事法律责任 208
一、垄断行为刑罚的必要性与可行性 209
(一)垄断行为刑罚的应然性 209
(二)垄断行为刑罚的可行性 216
(三)垄断行为刑罚的价值与功能 220
二、国际上反垄断刑事立法与实践 223
(一)美国反垄断刑事法律责任制度的做法 224
(二)英国反垄断刑事法律责任制度的做法 227
(三)日本反垄断刑事法律责任制度的做法 230
(四)我国台湾地区反垄断刑事法律责任制度的做法 233
(五)对国际上反垄断刑事法律责任的分析 235
三、反垄断刑事法律责任的慎重与强化 239
(一)反垄断刑事法律责任实施的慎重化 239
(二)反垄断刑事责任范围的限定化 244
(三)反垄断刑事法律责任内容的权威化 249
四、我国刑法和反垄断刑事法律责任的关系 252
(一)反垄断刑事法律责任应纳入刑法范畴 252
(二)刑事处罚责任应在反垄断法中明确 260
(三)反垄断刑事法律责任的实施需刑法保障 263
第六章 反垄断法律责任的实施 265
一、反垄断法律责任实施的功能与一般原则 267
(一)反垄断法律责任实施的功能 267
(二)反垄断法律责任实施的一般原则 272
二、反垄断法律责任实施的核心要素 278
(一)反垄断法律责任实施的主体 279
(二)反垄断法律责任实施的内容 284
(三)反垄断法律责任实施的对象 286
三、反垄断法律责任实施的具体措施 288
(一)反垄断行政执法 288
(二)反垄断诉讼活动 293
(三)反垄断仲裁措施 297
四、反垄断法律责任实施的行政路径 300
(一)反垄断行政实施体制 300
(二)反垄断行政执法的基本原则 307
(三)反垄断行政执法程序 312
五、反垄断法律责任实施的司法路径 321
(一)司法制度在反垄断法律责任实施中的意义 321
(二)我国反垄断法律责任实施中司法制度的缺失 326
(三)反垄断法律责任实施的司法路径选择 330
第七章 完善我国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建议 341
一、我国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立法现状 342
(一)我国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基本内容 342
(二)我国反垄断法律责任的特征 344
二、我国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不足和缺陷 348
(一)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缺乏体系性 348
(二)行政性垄断法律责任单一 357
(三)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之间协调性不足 362
三、我国反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完善建议 364
(一)构建合理的反垄断法律责任体系 365
(二)完善行政性垄断行为的法律责任 378
(三)实现责任制度之间的协调性 384
后记 3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