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国宪法概要:宪法生活的新思维》PDF下载

  • 购买积分:13 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李惠宗著
  • 出 版 社:元照出版有限公司
  • 出版年份:2011
  • ISBN:9789862551462
  • 页数:390 页
图书介绍:

第一章 宪法原理与总纲 1

第一节 国家之意义 1

第二节 国家之要素 2

第一项 主权 2

第二项 国民 4

第三项 领土 8

第三节 宪法之意义 9

第一项 形式意义的宪法 9

第二项 实质意义的宪法 10

第三项 国家权力的形式合法性与实质正当 10

第四项 宪法效力的实现 11

第四节 宪法的种类 12

第一项 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 12

第二项 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13

第五节 宪法序言 13

第六节 宪法之基本决定 14

第一项 共和与民主之基本决定 14

第二项 国民主权 22

第三项 国民 23

第四项 领土 25

第五项 民族 26

第六项 国旗 26

第七节 宪法变迁 26

第一项 宪政惯例 27

第二项 宪法解释 27

第三项 宪法修正 27

第八节 宪法之施行 29

第九节 二公约内化为宪法的一部分 30

第二章 人民之权利与义务 31

第一节 人民权利总论 31

第一项 基本权在近代立宪国家之意义——人性尊严之尊重 32

第二项 基本权种类 33

第三项 基本权之主体及基本权能力 34

第四项 基本权拘束之对象 35

第五项 基本权的限制 38

第六项 国家限制基本权之界限 40

第七项 特别权力关系与基本权 44

第二节 平等权与平等原则 46

第一项 平等之法律性质 47

第二项 平等的种类 48

第三项 合理的差别对待 50

第四项 是否平等之判断程序 51

第三节 人身自由之保障 54

第一项 人身自由保护的范围 55

第二项 法定程序保障 60

第三项 不受军事审判之自由 63

第四节 居住迁徙自由 65

第五节 思想及表现自由 67

第一项 思想自由 68

第二项 言论自由 69

第三项 讲学自由 81

第四项 著作自由 85

第五项 出版自由 85

第六项 广电自由 86

第六节 秘密通讯自由 89

第一项 秘密通讯自由之意义 89

第二项 对秘密通讯之限制 90

第七节 宗教自由 92

第一项 政教分离原则 92

第二项 宗教自由之内涵 94

第三项 宗教自由之效力 95

第八节 集会结社自由 97

第一项 集会、结社之意义 97

第二项 集会游行保障之范围 98

第三项 集会游行之限制 98

第四项 结社自由 101

第九节 生存权 104

第一项 生存权之意义 104

第二项 死刑存废论 104

第三项 安乐死合法化之探讨 107

第四项 堕胎合法化之探讨 108

第五项 合乎人性尊严之生活权 109

第十节 工作权 110

第一项 工作权之意义 110

第二项 工作权之主体 111

第三项 工作权保障之范围 112

第四项 工作权的限制 116

第十一节 财产权 119

第一项 财产权之意义 119

第二项 财产权保障之范围 120

第三项 财产权之限制 121

第十二节 诉讼权 127

第一项 诉讼权之意义 127

第二项 诉讼权之范围 128

第三项 诉讼权的限制 131

第十三节 应考试服公职权利 133

第一项 应考试权之意义 134

第二项 考试权保障之范围 134

第三项 服公职权利之保障 135

第十四节 参政权 139

第一项 参政权之意义 140

第二项 选举权 140

第三项 罢免权 146

第四项 创制、复决与公民投票 148

第十五节 其他基本权 154

第一项 宪法第22条之意义 154

第二项 个别之其他基本权 156

第十六节 国家赔偿责任 165

第一项 国家赔偿责任之本质 166

第二项 我国宪法之决定 168

第三项 我国国家赔偿责任之类型 169

第四项 国家赔偿之方法与范围 182

第五项 请求国家赔偿之程序 183

第十七节 人民之基本义务 184

第一项 人民义务之性质 185

第二项 依法纳税 186

第三项 依法服兵役 187

第四项 接受教育 188

第五项 遵守法规范之义务 191

第三章 国民大会 195

第一节 国民大会地位之变迁 195

第二节 第七次修宪对国民大会的影响 196

第四章 总统 197

第一节 权力分立下的行政权 197

第一项 国家组织的基本原理 197

第二项 内阁制、总统制与双首长制的区别 199

第三项 我国中央政制之争议与总统地位之递嬗 207

第二节 总统、副总统之选举与罢免 209

第一项 总统、副总统之选举 209

第二项 总统、副总统之罢免 210

第三节 总统、副总统之职位异动 211

第一项 任期 211

第二项 总统、副总统之缺位 211

第三项 总统之不能视事 213

第四项 总统未就职 213

第五项 对总统、副总统之弹劾 214

第四节 总统之职权 216

第一项 元首权 216

第二项 军事统帅权 217

第三项 发布法令权 218

第四项 缔约、宣战及媾和之权 219

第五项 宣布戒严权 219

第六项 紧急命令权 219

第七项 赦免权 221

第八项 任免文武官员 222

第九项 授与荣典 222

第十项 院与院间争执之解决权 222

第十一项 国家安全机关设置权 223

第十二项 副总统缺位之提名权 223

第十三项 立法院解散权 223

第十四项 公民投票提案权? 224

第五节 总统特权——刑事豁免权 225

第一项 刑事豁免权 225

第二项 机密特权 227

第五章 行政 229

第一节 行政院之地位 229

第二节 行政院之组织 230

第一项 行政院院长 230

第二项 各部会 232

第三项 行政院所属独立之机关 233

第四项 行政院会议 235

第三节 行政院之职权 237

第四节 行政院与立法院的互动关系 237

第一项 施政监督关系 238

第二项 提案关系 238

第三项 预算监督关系 239

第四项 决算监督关系 240

第五项 覆议关系 241

第六项 倒阁与解散立法院 243

第六章 立法 247

第一节 议会与人民间之关系 247

第二节 立法委员 248

第一项 立法委员之人数 249

第二项 立法委员之产生——单一选区两票制 250

第三项 立法委员之任期 252

第四项 立法委员之特权 254

第五项 立法委员兼职之限制 255

第三节 立法院之组织 256

第一项 立法院院长、副院长 256

第二项 立法院会议 257

第三项 全院委员会 257

第四项 各委员会 258

第四节 立法院之职权 258

第一项 人事同意权 259

第二项 立法权 260

第三项 预算议决权 262

第四项 行政监督权 263

第五项 宪法修正案拟定权 267

第六项 解决中央与地方权限争议 267

第七章 司法 269

第一节 司法权的演变 269

第二节 司法权的特性 270

第一项 被动性 270

第二项 从消极性到积极性 270

第三节 司法院之地位与组织 271

第一项 司法院之地位 271

第二项 司法院之组织 272

第三项 其他司法机关 274

第四节 司法权的内涵 276

第一项 民事诉讼之审判 277

第二项 刑事诉讼之审判 278

第三项 行政诉讼之审判 278

第四项 公务员惩戒之审理 279

第五项 宪法解释及法令统一解释——违宪审查 280

第六项 审理政党违宪之解散处分 285

第七项 审理总统、副总统弹劾案 286

第五节 司法权之界限 287

第一项 行政裁量及不确定法律概念判断馀地 287

第二项 立法裁量 287

第三项 部分社会内部争议 288

第四项 议会自律行为 288

第五项 统治行为 289

第六节 司法独立 289

第一项 司法独立之意义 289

第二项 超出党派之内涵 290

第三项 司法独立之内涵 291

第七节 法官地位之保障 294

第八章 考试 297

第一节 考试权之意义 297

第二节 考试院之地位 298

第三节 考试院之组织 299

第一项 考试院本院 299

第二项 考试院之隶属机关 299

第四节 考试院之职权 300

第一项 职权之变迁 300

第二项 考试院职权之行使方式 303

第九章 监察 305

第一节 监察之意义 305

第二节 监察院之机关性质 306

第三节 监察院之组织 307

第一项 监察委员 307

第二项 监察院院长、副院长 308

第三项 监察院委员会 309

第四项 审计部 309

第四节 监察院之职权 310

第一项 弹劾权 310

第二项 纠举权 312

第三项 纠正权 312

第四项 审计权 313

第五项 监试权 314

第六项 受理公职人员财产申报 314

第五节 监察权行使之方式 314

第一项 监察权之独立性 314

第二项 调查权 315

第六节 监察权行使之界限 315

第七节 监察委员之特别义务 316

第十章 地方自治 317

第一节 台湾地方自治发展史略 317

第二节 地方自治之功能 319

第三节 地方自治制度之本质 319

第一项 固有权说 319

第二项 承认说 320

第三项 制度性保障说 320

第四项 我国宪法之基本决定 321

第四节 地方自治权之内涵 321

第一项 通常事务管辖权 321

第二项 地域权 321

第三项 立法权 322

第四项 自主组织权及人事权 323

第五项 财政权 323

第六项 计画权 324

第五节 中央与地方权限划分之标准——均权主义 324

第六节 地方自治组织的基本模式 327

第一项 地方自治团体之层级 327

第二项 地方自治组织之模式 327

第七节 地方自治之运作——以县为例 329

第一项 县之组织 329

第二项 县民之直接民主权利 332

第八节 地方自治之监督 333

第一项 监督之种类 333

第二项 监督之方式 334

第十一章 基本国策 337

第一节 基本国策之法律性质 337

第一项 方针条款 337

第二项 立法裁量之界限 338

第三项 宪法解释或法令解释之基准 339

第二节 国防之基本国策 339

第一项 军队国家化 339

第二项 文武分治 341

第三节 外交之基本国策 342

第四节 国民经济 342

第一项 国民经济列入宪法的意义 342

第二项 国民经济之内涵 343

第五节 社会安全 347

第六节 教育文化基本国策 350

第七节 边疆地区及原住民基本国策 353

附录 355

附录一中华民国宪法 355

附录二 中华民国宪法增修条文 371

索引 377

事项索引 377

司法院大法官解释索引 3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