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事请求责任限制》PDF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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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杨俊杰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3
  • ISBN:9787565313868
  • 页数:282 页
图书介绍:本书基于解释论立场,针对我国现行法上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权利实现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如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主体、权利属性、管辖权冲突等问题,结合国内外学说及立法例,探索适当的解决办法。本书体系明晰,结构合理,论证过程有理有据,对相关的海事法研究者和实践者具有一定的指导和借鉴意义。

第一章 概说 1

一、责任限制与无限责任 1

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承运人责任限制 3

(一)二者的区别 3

(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历史沿革 5

(三)承运人责任限制的沿革 9

(四)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与承运人责任限制的联系 12

三、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存在的理由 13

(一)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理论依据 13

(二)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政策依据 15

四、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受到的批判 18

五、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现状及国际统一努力 20

(一)《1924年责任限制公约》 20

(二)《1957年海船所有人责任限制国际公约》及其《修正〈1957年海船所有人责任限制国际公约〉议定书》 24

(三)《1976年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及其《修正〈1976年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公约〉的1996年议定书》 25

(四)《1969年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 26

(五)《1971年设立国际油污损害赔偿基金国际公约》及其议定书 29

(六)《1996年关于海上运输有毒有害物质损害赔偿责任的国际公约》 32

(七)《2001年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国际公约》 34

六、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未来 35

(一)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符合效率理念 35

(二)发展趋势与调适 37

七、中国法的立场 38

(一)中国内地 38

(二)香港特别行政区 40

(三)澳门特别行政区 42

(四)台湾地区 44

(五)可限制责任的海事请求 46

第二章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实体制度 48

一、谁有权享受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48

(一)船舶所有人 49

(二)船舶承租人 51

(三)船舶经营人 56

(四)救助人 62

(五)其他人 63

(六)责任保险人 64

(七)小结 65

二、适用责任限制的船舶 66

(一)气垫船、可移动的海上钻井平台可否限制责任 66

(二)内河船舶可否适用海事赔偿责任限制 67

(三)认定海船的标准 70

(四)结论 72

三、责任限制权利的法律性质 73

(一)国内各种看法 73

(二)比较法的考察 80

(三)结论 82

四、可以限制责任的海事赔偿请求 85

五、责任限制的例外 92

(一)对救助款项或者共同海损分摊的请求 93

(二)我国参加的《1969年油污损害民事责任国际公约》规定的油污损害的赔偿请求 94

(三)我国参加的《国际核能损害责任限制公约》规定的核能损害的赔偿请求 95

(四)核动力船舶造成的核能损害的赔偿请求 97

(五)基于劳务合同的赔偿请求 97

六、丧失责任限制的行为 98

(一)责任人的范围 98

(二)丧失责任限制权利的主观标准 101

(三)因果关系 103

(四)举证责任 105

七、赔偿限额 107

(一)海上货物运输赔偿限额 107

(二)旅客运输责任赔偿限额 117

(三)计算单位 119

(四)责任限额的适用范围 121

(五)拖航、拖带运输的赔偿限额计算 122

八、责任限制与船舶优先权 125

(一)船舶优先权与抵押权国际公约中的规定 126

(二)海商法规定的责任限制权利与船舶优先权的关系 127

第三章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 129

一、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的设立 129

(一)申请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及其管辖 130

(二)受理与公告 131

(三)异议及裁定 132

(四)基金设立 133

(五)责任限制基金设立的效果 134

二、债权登记、确认 136

(一)债权登记 137

(二)债权确认 137

三、责任限制基金分配 139

四、未申请设立责任限制基金 140

五、其他海运国家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程序 142

(一)概说 142

(二)以抗辩方式援引责任限制 143

(三)责任人积极主张限制责任 147

(四)责任限制程序的规范目的 148

(五)世界主要海运国家责任限制程序立法例及实践 150

(六)责任限制权利程序的基本原理 169

六、责任限制程序内外部关系 171

(一)申请设立责任限制基金与责任限制权利 172

(二)设立责任限制基金与海事赔偿责任 174

(三)责任限制基金设立与债权登记和确认 175

(四)责任限制基金与非限制性债权 178

(五)责任限制基金与行政责任 179

第四章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国际私法问题 181

一、法律渊源 181

二、管辖权的国际冲突 183

(一)确定中国法院管辖权的规则 184

(二)管辖权国际冲突的处理 186

(三)国内法院管辖权的确定 187

(四)不方便法院原则的运用 188

三、准据法的确定 190

四、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 192

(一)中国法院判决在国外的承认与执行 192

(二)外国法院判决在我国的承认与执行 192

第五章 承运人责任限制 194

一、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承运人责任限制 194

(一)海上货物运输承运人责任制度的双轨制 194

(二)国际海上货物运输的承运人责任限制 195

(三)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限制 216

二、海上旅客运输承运人责任限制 216

(一)责任基础 217

(二)承运人的免责事由 218

(三)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 218

第六章 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 221

一、适用的船舶及油类 221

二、油污民事责任的适用范围 222

三、责任主体 223

四、责任基础 224

五、免责事由 225

六、油污赔偿责任限制 226

(一)赔偿限额 226

(二)责任限制权利的丧失 227

(三)油污损害赔偿责任限制基金 228

七、保险或其他财务保证 230

八、对保险人或财务保证人的直接诉讼 231

九、油污损害赔偿范围及认定 231

十、油污损害诉讼的管辖 234

附录1日本关于船舶所有人等的责任限制法 235

附录2英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规则原文 264

附录3美国海事赔偿责任限制规则原文 272

参考文献 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