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导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立法目的 1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
第三条 突发事件含义及分级标准 1
第四条 应急管理体制 3
第五条 风险评估 3
第六条 社会动员机制 3
第七条 负责机关 3
第八条 应急管理机构 4
第九条 行政领导机关 4
第十条 及时公布决定、命令 4
第十一条 合理措施原则 4
第十二条 财产征用 4
第十三条 时效中止、程序中止 5
第十四条 武装力量参与应急 5
第十五条 国际交流与合作 5
第十六条 同级人大监督 6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6
第十七条 应急预案体系 6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制定依据与内容 7
第十九条 城乡规划 8
第二十条 安全防范 8
第二十一条 及时调解处理矛盾纠纷 9
第二十二条 安全管理 9
第二十三条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运、使用单位的预防义务 9
第二十四条 人员密集场所的经营单位或者管理单位的预防义务 9
第二十五条 应急管理培训制度 10
第二十六条 应急救援队伍 10
第二十七条 应急救援人员人身保险 11
第二十八条 军队和民兵组织的专门训练 11
第二十九条 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和应急演练 11
第三十条 学校的应急知识教育义务 11
第三十一条 经费保障 12
第三十二条 应急物资储备保障 12
第三十三条 应急通信保障 13
第三十四条 鼓励捐赠 13
第三十五条 巨灾风险保险 13
第三十六条 人才培养和研究开发 13
第三章 监测与预警 14
第三十七条 突发事件信息系统 14
第三十八条 突发事件信息收集 14
第三十九条 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和报告 14
第四十条 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 15
第四十一条 突发事件监测 15
第四十二条 突发事件预警 16
第四十三条 发布预警 16
第四十四条 三、四级预警应当采取的措施 17
第四十五条 一、二级预警应当采取的措施 18
第四十六条 社会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19
第四十七条 预警调整和解除 19
第四章 应急处置与救援 19
第四十八条 突发事件发生后政府应履行的职责 19
第四十九条 应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置措施 20
第五十条 应对社会安全事件的处置措施 28
第五十一条 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国民经济运行时的应急处置措施 29
第五十二条 征用财产权、请求支援权及相应义务 30
第五十三条 发布相关信息的义务 30
第五十四条 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 31
第五十五条 相关组织的协助义务 31
第五十六条 受突发事件影响或辐射突发事件的单位的应急处置措施 31
第五十七条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公民应当履行的义务 32
第五章 事后恢复与重建 33
第五十八条 停止执行应急处置措施并继续实施必要措施 33
第五十九条 损失评估和组织恢复重建 33
第六十条 支援恢复重建 33
第六十一条 善后工作计划 34
第六十二条 查明原因并总结经验教训 35
第六章 法律责任 35
第六十三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法律责任 35
第六十四条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法律责任 36
第六十五条 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法律责任 37
第六十六条 治安管理处罚 37
第六十七条 民事责任 37
第六十八条 刑事责任 37
第七章 附则 38
第六十九条 紧急状态 38
第七十条 施行日期 38
配套法规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1996年3月1日) 39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年8月29日) 45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年12月29日) 61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8月28日) 70
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2006年6月15日) 91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2007年7月31日) 101
突发事件生活必需品应急管理暂行办法(2003年11月3日) 107
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1995年2月11日) 115
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2005年11月18日) 122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 132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2006年2月26日) 141
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06年1月24日) 157
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1月22日) 174
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2008年6月8日) 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