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劳动管理 1
第一章 劳动用工 1
一、招工 1
二、退工 1
三、登记备案手续涉及的有关事项 2
四、社会保险登记、变更、注销 3
五、劳动合同 3
六、特殊人员就业 6
第二章 工作时间 8
一、标准工时 8
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8
三、延长工作时间 9
第三章 休息休假 10
一、法定节假日 10
二、年休假 11
三、婚假 13
四、丧假 13
五、探亲假 14
(一)职工探亲 14
(二)归侨、侨眷职工探亲 15
(三)台胞、台属职工探亲 15
六、医疗期标准 16
第四章 劳动报酬 17
一、工资增长指导线 17
二、全市职工平均工资 18
三、最低工资标准 18
附一:历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 18
附二:历年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19
四、工资的折算 19
五、加班工资 20
六、假期工资 22
七、病休假期工资 23
(一)疾病休假工资的计算 23
(二)疾病休假工资最低标准 24
八、中夜班津贴 24
九、高温季节津贴 24
十、保健食品费 25
第五章 经济补偿 26
一、经济补偿的几种情形 26
附:《上海市劳动合同条例》规定的经济补偿 27
二、经济补偿计算 28
三、医疗补助费 28
第六章 劳动保护 29
一、职业病防治 29
二、生育假期 30
三、节育手术假期和待遇 31
四、女职工权益保障 32
第七章 劳务派遣 33
第八章 非全日制劳动用工 35
一、每月工作时间、最低工资标准 35
二、本市历年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及最低缴费额标准 35
三、招退工、劳动报酬 36
四、社会保险费缴纳和待遇 37
五、工伤待遇 38
第九章 其他人员就业管理规定 39
一、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 39
二、台、港、澳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 40
三、定居国外人员在沪就业管理办法 41
四、在中国境内就业外国人和台、港、澳居民参加社会保险 42
第二部分 保险福利 44
第十章 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44
2013年上海市社会保险缴费标准表 44
附一: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五年过渡期表 47
附二:本市郊区范围内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三年过渡表 48
附三:历年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汇总表 49
第十一章 城镇养老保险 50
一、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50
附:历年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51
二、职工退休条件 52
三、职工退职条件 52
四、特殊工种人员退休条件 53
五、各类人才柔性延迟办理申领基本养老金 53
六、养老金的计发方法 54
附表一:本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中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办法 55
附表二:个人账户养老金计发月数表 56
七、城镇养老保险转移接转办法 57
第十二章 医疗保险 59
一、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59
二、单位缴费计入个人医疗账户标准 59
三、在职职工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和个人自负比例 60
四、退休人员医疗保险支付标准和个人自负比例 62
五、外来从业人员医疗保险 64
六、使用药品的费用支付 64
七、医疗保险综合减负办法 65
第十三章 生育保险 66
生育保险待遇 66
第十四章 工伤保险 67
一、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67
二、工伤保险浮动费率计算方法 68
三、工伤认定申请 69
四、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70
五、工伤致残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71
六、工伤致残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72
七、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74
八、因工死亡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 75
九、因工死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 75
十、协保人员工伤待遇 77
十一、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工伤待遇 77
十二、非城镇户籍外来从业人员工伤待遇 77
十三、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 78
第十五章 失业保险 79
一、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 79
二、失业保险金的支付标准 79
三、失业保险金的计算 80
四、失业人员医疗保险 81
五、失业妇女生育生活津贴 81
第十六章 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82
一、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构成 82
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和养老金待遇 83
第十七章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84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筹集 84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条件和养老金待遇 84
第十八章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85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85
二、小城镇基本医疗保险 89
三、大学生基本医疗保险 90
第十九章 城镇和农村居民生活保障标准 92
2013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92
第二十章 住房公积金 93
一、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基数 93
附:历年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和缴存上、下限 94
二、补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 94
第二十一章 福利待遇 95
一、职工福利费 95
二、企业年金 96
三、独生子女费 96
四、幼托收费和补贴标准 96
五、职工出境定居离职费 97
六、企业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和职工供养直系亲属死亡待遇 99
七、非因工死亡职工的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标准 99
第三部分 争议处理 100
第二十二章 劳动用工相关法律责任 100
一、招工、退工 100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和解除 101
三、规章制度 102
四、延长工作时间 103
五、劳动报酬、加班费、经济补偿 103
六、劳动保护 105
七、竞业限制 106
八、社会保险 107
九、住房公积金 109
十、劳务派遣 110
十一、外国人在中国就业 111
十二、劳动监察 111
第二十三章 劳动争议仲裁 112
一、劳动争议仲裁管辖 112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申请和裁决 113
第四部分 民主管理 115
第二十四章 工会 115
一、工会组织 115
二、工会经费 116
三、工会会费 116
四、工会主席 116
第二十五章 职工代表大会 117
一、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 117
二、职工代表大会代表和议事规则 117
三、职工代表大会代表职权 118
第二十六章 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 120
一、集体协商 120
二、集体合同 121
第五部分 其他 123
一、就业援助 123
二、协保人员特殊待遇 124
(一)协保人员就业补贴 124
(二)重新就业的社会保险费处理 124
三、退休人员的聘用 125
四、持居住证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25
五、留学人员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126
(一)申办条件 126
(二)申请材料 126
六、个人所得税 128
(一)工资薪金收入 128
(二)年收入12万元以上纳税申报 128
(三)附加减除费用标准和适用范围 129
(四)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伤待遇 129
(五)经济补偿收入 131
(六)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131
七、企业所得税相关费用扣除标准 133
八、企业欠薪保障金 134
九、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135
十、职工教育培训经费 135
十一、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136
十二、培训见习补贴 137
十三、勤工助学 137
十四、职工因房屋拆迁搬家的公假 138
十五、公民应征兵役的公假 138
十六、无偿献血规定 138
十七、发文单位说明 139
十八、市、区县劳动保障办事网点 140
(一)市劳动保障办事网点 140
(二)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141
(三)各区县职业介绍中心 142
(四)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143
(五)各区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144
(六)各区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145
(七)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146
(八)全市各医疗保险事务中心 147
(九)上海市居住证受理网点 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