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论文(1954年—1984年) 1
人民民主制度保证我国建成社会主义社会 5
列宁对资产阶级宪法的批判 8
美国总统的反人民本质 25
共产党员必须遵守“三要三不要”的基本原则 40
反对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 45
对我国宪法学的发展提一些想法 49
论宪法规范的显明性 53
充分发挥地方政权机关的作用 66
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73
关于制定地方性法规的问题 81
宪法如何保证全国人大会议按期召开? 85
要解决新宪法和新组织法中的一个矛盾 89
论“序言”在宪法结构中的地位 92
保障人大代表的权利 95
关于我国元首的理解 98
民族自治机关怎样体现自治? 100
预选是一种民主的方法 103
国家元首问题初探 105
试论我国的元首问题 122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27
修改宪法十议 139
宪法应否保留罢工自由? 150
试论我国政权性质的转变 155
对我国宪法草案的几点希望 162
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的重大改革 168
论国家元首问题 176
恢复乡政权建制的问题初探 189
新宪法是新时期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195
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 203
关于恢复国家主席的设置 209
宪法的全民讨论 214
新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根据 217
新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强大武器 223
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理论指导 236
论新宪法对我国机构改革的积极作用 244
论国家主席在政治生活中的作用 256
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266
实施新宪法,加强国家机构的建设 273
我国社会主义法学的繁荣发展 289
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伟大指针 296
对法学研究工作的雏见 308
存目论文(1954年—1984年) 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