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总 论 1
第一章 医疗与法 1
一、两个侧面 1
二、医与法的交错 2
三、医事法学 5
四、医事法的课题 6
五、医事法的分类 9
六、医疗相关学科 9
七、小结 10
第二章 医疗人员 11
一、类别及定义 11
二、医疗机构 12
三、医师 12
四、实习医师 15
五、药师 15
六、护理人员 16
七、助产人员 16
八、物理治疗师 17
九、职能治疗师 18
十、医事放射师 19
十一、其他人员 20
第三章 医疗行为 21
一、医疗行为的定义 21
二、概念的整理 24
三、医疗辅助行为 29
四、医师不在时 31
五、医疗行为之特性 32
六、医疗的不确定性 35
第四章 医疗业务 37
一、业务之意义 37
二、医业的独占 38
三、医师业务 39
四、护理业务 41
五、助产业务 42
六、医事放射业务 42
七、物理治疗业务 43
八、职能治疗业务 44
九、医事检验业务 44
十、牙体技术业务 45
十一、呼吸治疗业务 45
十二、语言治疗业务 45
十三、心理师业务 46
第五章 药事业务 47
一、药品的定义 47
二、制药产业 47
三、药品分类 47
四、药师的业务 48
五、业务的执行 50
六、名称的独占 52
七、临床药师的任务 52
八、药剂生的业务 53
第六章 医药广告 54
一、广告的意义 54
二、医疗广告 54
三、发布医学新知 55
四、不当广告 56
五、医疗促销 57
六、药物广告 58
七、器材广告 59
八、网络广告 59
九、广告立法 60
十、广告规范 61
十一、事前核准 62
十二、违规广告 63
第七章 医疗契约 66
一、概说 66
二、医疗契约当事人 66
三、无因管理 70
四、保险健诊契约 71
五、强制医疗 72
六、医疗契约的成立 72
七、契约之性质 74
八、医疗机构的给付义务 80
九、医师的给付义务 82
十、病患的义务 87
十一、医疗契约之消灭 89
第八章 医师义务 91
一、概说 91
二、亲自诊察 91
三、制作病历 93
四、保密义务 94
五、交付证明文书 96
六、其他义务 97
第九章 救急义务 99
一、意义 99
二、“法律”性质 99
三、义务违反时 101
四、与“刑法”的交错 104
五、与“民法”的交错 106
第十章 医疗文书 107
一、概说 107
二、文书种类 107
三、病历 108
四、病历的制作 109
五、病历的持有 110
六、病历的所有 110
七、病历的内容 111
八、病历的保存 113
九、病历的性质 113
十、病历的复制 114
十一、电子病历 116
十二、电子病历与病患隐私 118
十三、病历的伪造与变造 121
第二篇 医病关系 124
第十一章 医师与病患之间 124
一、医病的角色扮演 124
二、医病关系的内容 130
三、医病关系模式 133
四、医病信息不对等 136
五、医疗的人文关怀 137
第十二章 病患的权利章典 141
一、权利意识的崛起 141
二、病患权利法制 143
三、结语 152
第十三章 医师的说明义务 154
一、义务的产生背景 154
二、说明义务的机能 157
三、说明义务的依据 158
四、说明义务的类型 165
五、说明义务的性质 165
六、适当说明的判断 167
七、说明义务的执行 172
八、说明什么 177
九、风险的告知 185
十、说明指导原则 190
十一、医师的医疗特权 191
十二、说明义务的免除 198
十三、利益信赖模式 203
十四、说明义务的违反 204
第十四章 病患的知情同意 206
一、自主权的理论背景 206
二、自主权的法理依据 209
三、自主权的行使障碍 211
四、自主权的行使方式 212
五、同意能力 215
六、同意的免除 223
七、不同意治疗 226
八、同意的撤回 231
第十五章 专断的医疗行为 233
一、医疗行为正当化 233
二、利益对立 245
三、专断医疗 246
四、刑法评价 250
五、德国 260
六、日本 264
七、英美 271
八、奥地利 274
九、专断医疗罪的立法 275
十、同意的强度和医术的正当性 279
十一、小结 281
第三篇医疗事故 283
第十六章 医疗过失 283
一、概说 283
二、过失的概念 284
三、过失的分类 286
四、医疗与无过失责任 291
第十七章 注意义务 293
一、概说 293
二、医师的注意义务 296
三、注意义务的一般依据 297
四、注意义务的特殊依据 300
五、医疗习惯 313
六、注意能力 315
七、医疗裁量 318
八、医学新知 320
九、并发症与注意能力 321
十、注意能力与紧急医疗 322
十一、专科医师与注意义务 322
第十八章 诊断 324
一、治疗从诊断开始 324
二、诊断的“法律”观 325
三、问诊原则 329
四、问诊标准化 330
五、问诊单 331
六、误诊类型 332
七、诊断过失 336
八、诊断与检验 338
第十九章 治疗 341
一、诊断与治疗 341
二、治疗方法的认知 341
三、治疗方法的选择 341
四、治疗之继续 344
第二十章 输血 345
一、血型的发现 345
二、输血反应 346
三、输血事故 347
四、具体案例 350
第二十一章 麻醉 352
一、麻醉概说 352
二、麻醉方法 353
三、麻醉事故 356
四、麻醉医师与外科医师 360
五、注意义务 361
六、事故实例 362
第二十二章 手术 365
一、概说 365
二、注意义务 366
三、美容手术 369
四、意外及并发症 370
五、手术事故 371
六、其他实例 374
第二十三章 注射 376
一、概说 376
二、注射分类 376
三、注射事故 377
第二十四章 用药 382
一、药物治疗 382
二、用药基本知识 383
三、给药注意义务 384
四、用药事故 386
五、不良反应 390
六、过期药物 393
七、错用方法 393
八、具体实例 394
第二十五章 护理 396
一、概说 396
二、病患安全 397
三、护理事故 398
四、护理责任 399
第二十六章 放射线 401
一、治疗放射 401
二、核医治疗 402
三、辐射伤害 402
四、治疗事故 402
第二十七章 特异体质 406
一、概说 406
二、注意义务 406
第二十八章 医务管理 409
一、概说 409
二、医疗设施 410
三、药品管理 411
四、病历管理 411
五、管理疏失 412
六、责任事故 413
第二十九章 猝死 415
一、概说 415
二、猝死的诱因 415
三、常见的猝死 416
四、猝死与注意义务 419
第四篇 医疗责任 420
第三十章 民事责任 420
一、归责原则 420
二、债务不履行 421
三、侵权责任 423
四、侵权责任与契约责任之比较 425
五、请求权竞合 426
六、损害赔偿范围 427
七、过失相抵 428
八、损益相抵 434
九、无过失责任 435
第三十一章 共同侵权 440
一、共同侵权 440
二、并行的侵权 441
三、竞合的侵权 442
四、二重事故 443
五、过失相抵 447
第三十二章 信赖原则 450
一、组织医疗 450
二、垂直分工 451
三、水平分工 453
四、信赖原则 455
五、医护之间 456
六、医病之间 461
第三十三章 刑事责任 463
一、概说 463
二、过失除罪化 463
三、刑事责任 465
第五篇 医疗诉讼 468
第三十四章 医疗诉讼 468
一、医疗纷争 468
二、纷争的起因 471
三、纷争的处理 476
四、纷争的影响 480
第三十五章 因果关系 482
一、理论概说 482
二、理论大要 484
三、条件理论 485
四、原因理论 486
五、因果关系的判断 486
六、疫学的因果关系 492
七、比例因果关系 494
八、客观归责理论 495
九、不作为与因果关系 496
十、违背说明义务与因果关系 501
第三十六章 举证责任 504
一、基本原则 504
二、武器不对等 506
三、举证责任的减轻 507
四、案例解析 516
五、说明义务与举证责任 519
第三十七章 医疗鉴定 520
一、鉴定的依赖 520
二、鉴定必要 520
三、鉴定机构 521
四、鉴定原则 521
五、鉴定不完备 522
六、制度检讨 522
七、相异鉴定 523
后记 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