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修改前后条文对照表 1
第一章 管辖 1
第二章 回避 9
第三章 辩护与代理 13
第四章 证据 23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3
第二节 物证、书证的审查与认定 27
第三节 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审查与认定 31
第四节 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审查与认定 35
第五节 鉴定意见的审查与认定 38
第六节 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的审查与认定 41
第七节 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审查与认定 44
第八节 非法证据排除 46
第九节 证据的综合审查与运用 50
第五章 强制措施 55
第六章 附带民事诉讼 67
第七章 期间、送达、审理期限 76
第八章 审判组织 79
第九章 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 81
第一节 审查受理与庭前准备 81
第二节 宣布开庭与法庭调查 89
第三节 法庭辩论与最后陈述 102
第四节 评议案件与宣告判决 105
第五节 法庭纪律与其他规定 110
第十章 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114
第十一章 单位犯罪案件的审理 121
第十二章 简易程序 124
第十三章 第二审程序 130
第十四章 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和特殊假释的核准 146
第十五章 死刑复核程序 148
第十六章 查封、扣押、冻结财物及其处理 159
第十七章 审判监督程序 165
第十八章 涉外刑事案件的审理和司法协助 177
第十九章 执行程序 191
第一节 死刑的执行 191
第二节 死刑缓期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的交付执行 198
第三节 管制、缓刑、剥夺政治权利的交付执行 202
第四节 财产刑和附带民事裁判的执行 203
第五节 减刑、假释案件的审理 207
第六节 缓刑、假释的撤销 213
第二十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215
第一节 一般规定 215
第二节 开庭准备 219
第三节 审判 222
第四节 执行 226
第二十一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228
第二十二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232
第二十三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240
第二十四章 附则 247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改前后条文对照表 249
第一编 总则 249
第一章 任务和基本原则 249
第二章 管辖 253
第三章 回避 255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256
第五章 证据 262
第六章 强制措施 268
第七章 附带民事诉讼 282
第八章 期间、送达 283
第九章 其他规定 284
第二编 立案、侦查和提起公诉 284
第一章 立案 284
第二章 侦查 287
第三章 提起公诉 302
第三编 审判 306
第一章 审判组织 306
第二章 第一审程序 307
第三章 第二审程序 319
第四章 死刑复核程序 325
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327
第四编 执行 330
第五编 特别程序 337
第一章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 337
第二章 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 342
第三章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 343
第四章 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程序 344
附则 346
附录: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就《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答记者问 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