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1
第一篇 工部局的稳定和分配职能 13
第一章 维护市场秩序及稳定 20
第一节 提倡自由竞争 20
一、对权力的限定 20
二、对竞争的鼓励 23
第二节 提供有利于经济运行的环境 25
一、不以私利为重:以货币发行为例 26
二、与中国政府博弈:争取全面管理租界的权力 28
三、对市场运作提供支持:以1932年推动行号复业为例 32
第三节 规划和管理租界 34
一、关注“长期利益” 34
二、权衡管理得失 37
小结 40
第二章 制订公共政策 42
第一节 对社会安全与稳定的维护:以解决食品供应为例 46
一、食品供应与安排 47
二、米价干预及执照发放 51
三、食米危机与救济 53
第二节 对不同行业的管制 55
一、执照管理 55
二、对特殊行业的管制:以鸦片为例 60
第三节 工厂秩序的建立 70
一、童工法 70
二、工厂法 72
三、工厂检查法 74
小结 78
第三章 运用公共财政管理租界 80
第一节 平衡预算 84
一、开源 87
二、节流 105
三、其他 106
第二节 管理债券 112
一、债券发行 114
二、债券偿还 131
三、债券购买 139
第三节 通过财政支出提供公共品和调节收入分配 142
一、财政支出与公共品提供:以支出结构为分析对象 143
二、财政支出与收入分配:以工部局雇员收入为例 148
小结 153
第二篇 工部局的配置职能:以供水为例 155
第四章 工部局对自来水事业的监管及特征(1880—1927) 158
第一节 监管的边界 158
第二节 公司利润与公众利益 160
第三节 公司产品和服务的提供 163
第四节 利益相关 165
一、利益相关——所有权与公司治理 166
二、利益相关——捐税收入与公司业务 169
三、利益相关——市政用水 172
第五节 多方博弈 175
小结 178
第五章 工部局对自来水事业的监管及特征(1927—1941) 180
第一节1930年水费加价始末及分析 182
一、申请与审批 182
二、抗议与回应 185
三、希尔调查报告 196
第二节 水费调整方式 200
一、附加费 201
二、折扣率 209
三、基本费率 224
第三节 特许权协议、费率与账户处理 230
一、基金账户、应付股利缺口和费率 231
二、平衡股利账户余额的使用 232
三、对1928年协议中相关条款的解释和评析 234
四、工部局的立场 236
第四节 多方参与 237
一、1932年房产组织的参与 238
二、1933年分级收费 239
三、1935年附加费讨论 242
四、1940年英镑股利与消费者负担 243
小结 245
第三篇 工部局的配置职能:以供电为例 251
第六章 早期供电状况 253
第一节 供电 253
一、电力公司及供电合同 253
二、电灯与煤气灯 255
三、电线的铺设 256
四、电灯费用估算 257
第二节 购买 260
一、1885年购买估算及续订合同 260
二、1893年估算及购买 262
小结 263
第七章 电气处 265
第一节 供电及收费概况 267
一、公共照明等市政用电 267
二、工商用电 269
三、家庭用电 283
四、电力与捐税 287
五、其他费用 290
第二节 电气处财务 292
一、财务概况 292
二、财务管理 298
第三节 电气处管理 301
一、业务方面 301
二、对电气处的管理 310
三、薪酬方面 324
四、与用户间的供电协议 326
五、罢工与电力供应 329
第四节 电厂扩建 334
一、早期电力资源的开发 334
二、电力供求与订购发电机组 335
三、融资问题 338
四、发展前景、电厂扩建与工部局财政 343
第五节 电气处出售及相关问题 348
一、对出售或出租的权衡 348
二、售价、支付条款及债券偿还问题 350
三、谈判及出售决议 353
四、售后一些财务问题 356
小结 358
第八章 电力公司 360
第一节 特许权与公司经营 362
第二节 收费调整 364
一、1930年取暖电炉、居民及商业照明费率变动 364
二、1932年电力收费调整 366
三、1938年电力收费调整 368
四、1939年附加费的分级扩展 371
五、1940年燃料附加费的征收 376
六、1941年及之后附加费及燃料调整费 385
小结 392
结论 399
一、近代体验 399
二、现代性与近代上海公共租界 414
三、现代性、工部局与公共租界经济发展 421
四、公共租界的影响 427
参考文献 448
后记 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