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1
凡例 1
绪论 1
第一节 三十年来的清代法律史研究 2
第二节 概念、基本资料与研究路径 41
第一章 基层社会的秩序规范 48
第一节 南部县的历史与社会 48
第二节 国家对宗族组织的管理 68
第三节 宗族组织的内部管理 73
第四节 国家对乡里组织的管理 81
小结 91
第二章 基层社会的纠纷解决 92
第一节 纠纷起诉与解决程序 92
第二节 纠纷处理场所 96
第三节 纠纷调处主体 102
第四节 纠纷处理方式 114
小结 125
第三章 诉讼到衙门 126
第一节 诉讼成本 126
第二节 何以成讼 149
第三节 诉讼实态 163
第四节 诉讼策略 180
小结 195
第四章 诉讼文书程式 197
第一节 状式 199
第二节 差票 235
第三节 戳记 247
小结 272
第五章 民事案件受理的官方规制与司法实践 275
第一节 案件管辖 275
第二节 案件受理 288
第三节 佐杂司法 300
小结 312
第六章 特殊人群的诉讼与抱告制度 314
第一节 妇女诉讼权利之限制 315
第二节 妇女诉讼与抱告 323
第三节 抱告制度的“反利用” 343
小结 347
第七章 衙门审理民事诉讼案件的基本思路 349
第一节 关于传统司法的论争 349
第二节 衙门判案的基本思路 356
第三节 影响衙门判案的因素 373
小结 391
结语 393
第一节 对利用清代州县档案的思考 393
第二节 两个法律体系的纠纷解决特征 397
第三节 传统社会法律秩序的当下意义 402
附录 407
调查川省诉讼习惯报告书 407
参考文献 430
第一部分 史料类 430
第二部分 论著类 437
后记 4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