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概述 1
1.什么是民事诉讼? 1
2.什么是民事诉讼法? 2
3.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是什么? 3
4.这次修订民事诉讼法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4
5.民事诉讼法的任务是什么? 7
6.民事诉讼法的效力如何? 8
7.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什么关系? 8
8.民事诉讼法与民法是什么关系? 10
9.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起民事诉讼的范围包括哪些? 11
10.人民法院对民事案件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的含义是什么? 12
1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含义是什么? 13
12.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对诉讼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含义是什么? 14
13.民事诉讼中经常说的两便原则是什么? 15
14.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什么原则进行调解? 15
15.为什么要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17
17.当事人有权辩论的含义是什么? 18
16.为什么要规定各民族公民都有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民事诉讼的权利? 18
18.当事人可否自由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 19
19.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含义是什么? 21
20.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可否替民事权益受到损害的单位和个人提起诉讼? 22
21.什么是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它与人民法院的调解有什么不同? 23
22.为什么规定民族自治地方可以制定变通或者补充的规定? 25
第二章 管辖 26
1.什么是管辖? 26
2.什么是级别管辖? 27
3.哪些案件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27
4.哪些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8
5.哪些专利纠纷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29
6.哪些案件由海事法院管辖? 30
7.哪些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 32
8.哪些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 33
9.什么是地域管辖? 33
11.哪些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4
10.哪些案件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4
12.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由哪个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35
13.因合同纠纷提起诉讼,当事人可否协议选择某个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37
14.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38
15.因票据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38
16.因铁路、公路、水上、航空运输和联合运输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哪个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39
17.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哪个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39
18.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哪个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41
19.因船舶碰撞或者其他海事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哪个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41
21.因共同海损提起的诉讼,由哪个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42
20.因海难救助费用提起的诉讼,由哪个地方的人民法院管辖? 42
22.什么是专属管辖? 43
23.哪些案件适用专属管辖的规定? 43
24.什么是选择管辖、共同管辖? 44
25.什么是裁定管辖? 44
26.什么是移送管辖? 45
27.什么是指定管辖? 45
29.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怎么办? 46
28.什么是管辖权的转移? 46
第三章 审判组织 48
1.什么是审判组织?审判组织形式有哪几种? 48
2.哪些案件应当组成合议庭审理? 48
3.哪些案件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 49
4.民事诉讼法对审判人员办案有什么要求? 49
第四章 回避 51
1.审判人员有哪些情形应当回避? 51
2.当事人怎样申请回避? 51
3.被申请回避的人员是否回避由谁决定? 52
4.当事人不服回避决定怎么办? 52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53
1.诉讼当事人、诉讼参加人、诉讼参与人有什么不同? 53
2.什么是民事诉讼的当事人? 53
3.当事人在诉讼中有哪些权利和义务? 55
4.什么是共同诉讼? 58
5.共同诉讼一方当事人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是否发生法律效力? 60
6.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如何进行诉讼? 61
7.什么是民事诉讼的第三人? 64
8.什么是诉讼代理人? 66
9.什么是法定代理人? 67
10.什么是委托代理人?什么人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69
11.当事人可以委托几个诉讼代理人? 70
12.如何委托诉讼代理人? 71
13.诉讼代理人代理诉讼有哪些权利? 73
14.离婚案件委托了诉讼代理人的,本人是否还要出庭? 73
第六章 证据 75
1.证据的种类有哪些?证据是否都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75
2.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是否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证据?人民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应当主动收集证据? 77
3.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调取证据? 79
4.证据是否都应当在法庭上出示、质证? 80
5.公证证明作为证据,其效力如何? 81
7.视听资料是否都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82
6.当事人提交的书证,物证应当符合什么要求? 82
8.民事诉讼法对证人作证作了哪些规定? 83
9.当事人的陈述是否都能作为人民法院定案的依据? 84
10.在民事诉讼中,鉴定部门和鉴定人的权利义务如何? 85
11.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勘验现场作了哪些规定? 87
12.什么是证据的保全? 88
第七章 期间、送达 90
1.期间的概念及规定期间的意义是什么? 90
2.期间有几类? 91
3.期间如何计算? 92
4.什么叫耽误期限? 94
5.什么叫送达? 95
6.送达有几种方式? 96
7.送达的效力是什么? 99
第八章 调解 101
1.人民法院如何进行调解? 101
2.如何理解调解书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2
3.调解书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103
4.调解达成协议一定要制作调解书吗? 104
5.调解达成协议后可以翻悔吗?翻悔后怎么办? 105
6.调解在诉讼中的哪个阶段进行? 106
第九章 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 107
1.什么是诉讼保全? 107
2.在提起诉讼前可否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108
3.财产保全请求的范围和保全的方法是什么? 109
4.被申请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除保全? 110
5.因诉讼保全造成财产损失的如何处理? 110
6.什么叫先予执行?哪些案件可以先予执行? 111
7.当事人不服财产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怎么办? 111
第十章 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112
1.什么是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112
2.民事诉讼法为什么规定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113
3.什么是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114
4.怎样才构成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 117
5.对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有哪些强制措施? 118
6.如何适用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 119
第十一章 诉讼费用 123
1.什么叫诉讼费用? 123
2.当事人为什么要交纳诉讼费用?诉讼费用应当怎样负担? 124
3.诉讼费用可以缓交、减交或者免交吗? 125
第十二章 第一审普通程序 127
1.起诉的条件是什么? 127
2.什么叫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可否口头起诉? 129
3.人民法院对于原告的起诉,哪些应予受理?哪些不予受理? 130
4.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或口头起诉后应当怎么处理? 132
5.审理前准备的必要性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132
6.人民法院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和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期间有何规定? 133
7.审理前调查收集证据的要求和作用是什么? 134
8.民事诉讼法对人民法院委托调查有什么规定? 135
9.什么叫公开审理? 135
10.哪几类案件不能公开审理? 136
12.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在什么时候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 138
11.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是否都在法院开庭审理? 138
13.开庭审理时,人民法院应当先做好哪些工作? 139
14.法庭调查应按什么顺序进行? 140
15.在法庭调查阶段,一方当事人能不能向对方当事人发问,进行辩论? 142
16.当事人对证据有疑问时,可否提出新的证据?可否向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发问?可否要求重新进行鉴定、调查或者勘验? 143
17.原告在诉讼过程中要求增加诉讼请求时,应该怎么办? 144
18.什么是合并审理? 144
19.什么是反诉?反诉与反驳有什么不同? 145
20.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147
21.法庭辩论应按什么顺序进行? 147
22.法庭辩论终结后,是否还可以进行调解? 149
23.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处理?原告未经法院许可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又应当如何处理? 149
24.被告经人民法院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应当怎么处理? 151
25.人民法院已经开庭审理的案件,原告还能撤诉吗? 151
26.什么是法庭笔录?法庭笔录的内容有哪些? 153
27.什么是宣判?宣判时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154
28.什么是延期审理?人民法院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延期审理? 156
29.书记员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的职责是什么? 157
30.一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是多长? 159
31.什么是诉讼中止?中止诉讼的情况有哪些? 159
32.什么是终结诉讼?在什么情况下应当终结诉讼? 161
33.什么是民事判决? 163
34.什么是民事判决书? 163
35.什么是裁定和裁定书? 165
36.裁定在什么范围内适用? 166
37.人民法院能否就案件的某一部分先行判决? 169
38.哪些判决、裁定是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 170
第十三章 简易程序 172
1.什么是简易程序?民事诉讼法为什么要规定简易程序? 172
2.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有哪些主要区别? 173
3.民事诉讼法对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175
第十四章 第二审程序 177
1.什么叫第二审程序?为什么规定第二审程序? 177
2.提起上诉的上诉人应符合什么条件? 178
3.上诉的期限多长?为什么这么规定? 180
4.如何提出上诉状? 182
5.法院如何受理上诉案件? 184
6.上诉审开庭审理前应作哪些准备工作? 185
7.二审是否允许撤诉? 186
8.开庭审理的程序是什么?应注意哪些问题? 187
9.二审法院可以作出哪几种判决? 188
10.在什么情况下,二审法院应以裁定结案? 189
11.二审判决、裁定的效力如何?二审的审理期限有多长? 190
第十五章 特别程序 192
1.什么是特别程序?为什么规定特别程序? 192
2.特别程序与普通程序有什么不同? 192
3.什么叫选民资格案件? 195
4.选民资格案件的管辖是怎么规定的? 196
5.如何审理选民资格案件? 197
6.什么是宣告失踪、宣告死亡的案件?为什么特别程序中规定此类案件? 198
7.宣告失踪、宣告死亡需要什么条件? 200
8.宣告失踪、死亡的程序是什么? 201
9.被宣告失踪或死亡的公民重新出现怎么办? 204
10.什么叫认定公民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案件?为什么作此规定? 205
11.审理认定公民无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的案件的程序是什么? 206
12.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恢复正常后怎么办? 207
13.什么是认定财产无主案件?为什么规定此类案件? 208
14.审理认定财产无主案的程序是什么? 208
第十六章 审判监督程序 211
1.什么叫审判监督程序?为什么要规定这一程序? 211
2.审判监督程序与其它审判程序有什么区别? 212
3.提出再审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214
4.审判监督程序是否适用于调解书? 217
5.人民法院提起再审案件的程序是什么? 218
6.什么叫申请再审?如何提起再审? 220
7.人民检察院怎样提起再审程序? 222
8.人民法院审理再审案件的具体程序是什么? 223
1.什么是督促程序?如何适用督促程序? 226
第十七章 督促程序 226
第十八章 公示催告程序 229
1.什么是公示催告程序?为什么规定公示催告程序? 229
2.公示催告程序如何进行? 231
第十九章 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 234
1.在什么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宣告企业法人破产还债? 234
2.哪些企业法人清产还债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清产还债程序? 235
3.民事诉讼法对企业法人破产还债案件的管辖是如何规定的? 236
4.什么是清算组织?其主要任务是什么? 236
5.在清产还债程序中,企业法人与债权人是否可以进行和解? 237
6.什么是清偿顺序?它具有什么特点? 238
第二十章 一般规定 240
1.什么是执行程序? 240
2.什么是执行对象? 241
3.执行文书包括哪些内容?执行工作应由哪些法院负责执行? 241
4.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能否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 244
5.什么是委托执行? 245
6.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能否自行和解? 246
7.在执行中,被执行人能否向人民法院提供执行担保? 247
8.被执行人死亡或终止的,其债务由谁履行? 248
9.什么是执行回转?其原因和措施有哪些? 249
第二十一章 执行的申请和移送 251
1.当事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51
2.申请执行的期限是如何规定的? 253
3.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利将案件移送执行? 254
第二十二章 执行措施 256
1.人民法院是否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或扣留、提取被执行人的收入? 256
2.人民法院是否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的财产? 258
3.人民法院能否对被执行人的住所或财产隐匿地进行搜查? 260
4.被执行人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的财产或票证的,人民法院应当如何采取强制措施? 261
5.人民法院对强制迁出房屋或者退出土地的情况有哪些执行措施? 262
6.对于不履行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哪些强制措施? 264
7.对于未按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或者其他义务的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可以采取什么执行措施? 265
8.执行时无偿还能力的被执行人,有了财产和收入时,债权人是否可以再次申请人民法院执行? 266
1.什么是执行中止?在什么情况下执行程序中止? 268
第二十三章 执行中止和终结 268
2.什么叫执行终结?在什么情况下执行程序终结? 270
第二十四章 一般原则 272
1.什么是涉外民事诉讼程序? 272
2.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特别规定和民事诉讼法其他编章是什么关系? 273
3.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与我国民事诉讼法有不同规定怎么办? 274
4.我国可否对享有外交特权和豁免的外国人、外国组织或者国际组织行使民事管辖权? 275
6.民事诉讼法对外国人、无国籍人、外国组织委托他人在我国代理诉讼有什么要求? 277
5.外国人在我国进行民事诉讼,应当使用哪国的语言文字? 277
第二十五章 管辖 279
1.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诉讼的管辖有什么特别规定? 279
第二十六章 送达、期间 283
1.人民法院用什么方式向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 283
2.民事诉讼法对涉外民事案件的诉讼期间有什么特别规定? 285
3.审理涉外案件有无期限? 286
1.涉外案件的财产保全应如何进行? 287
第二十七章 财产保全 287
第二十八章 仲裁 289
1.什么是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国际仲裁机构有哪些? 289
2.中国的涉外仲裁机构有哪些? 290
3.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与民事诉讼有什么不同? 291
4.涉外仲裁机构的仲裁和涉外民事诉讼是什么关系? 291
5.什么是书面仲裁协议?为什么仲裁协议必须用书面形式? 293
6.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能否采取保全措施? 293
7.一方当事人不履行涉外仲裁机构的裁决怎么办? 294
第二十九章 司法协助 297
1.什么是司法协助? 297
2.人民法院和外国法院之间如何进行司法协助? 298
3.外国机关和个人可否在我国领域内送达法律文书,调查取证,或者进行其他诉讼行为? 299
4.被执行人或者需要执行的财产不在我国领域内怎么办? 300
5.外国法院的判决裁定怎样才能在我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301
6.仲裁机构作出的裁决,怎样才能在我国得到承认和执行? 302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