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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习惯法的遗留、传承及其现代转型研究
苗族习惯法的遗留、传承及其现代转型研究

苗族习惯法的遗留、传承及其现代转型研究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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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徐晓光著
  • 出 版 社: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5
  • ISBN:722107061X
  • 页数:347 页
图书介绍:本书是从人类学、法学的角度较全面地研究苗族习惯法或法文化的学术专著。
《苗族习惯法的遗留、传承及其现代转型研究》目录

前言 1

上编 传统法律编 1

第一章 苗族传统习惯法的规范 1

第一节 刑事法律规范 1

一、对故意杀人的处罚 2

二、对斗殴、伤害的处罚 2

三、对偷盗的处罚 2

四、对强奸的处罚 5

五、对通奸的处罚 6

六、对破坏生产的处罚 6

七、对抢劫的处罚 8

八、对拐骗人妻的处罚 9

九、对放火的处罚 9

十、对窝藏匪盗、窝赃的处罚 10

十一、对诬陷诽谤的处罚 10

十二、对投敌叛变的处罚 11

十三、对不孝顺父母的处罚 11

十四、对虐待妻子的处罚 11

十五、对关于拐骗人口的处罚 11

十六、对拒不执行寨老裁决的处罚 12

十七、刑罚与死刑的执行 12

第二节 民事法律规范 14

一、民事权利 14

二、民事责任 19

三、民事法律行为 21

四、关于民事活动中的基本原则 23

第三节 婚姻家庭法律规范 24

一、恋爱习惯规则 24

二、婚姻习惯法 26

三、家庭关系习惯法 41

第四节 财产继承法律规范 43

一、继承的原则 43

二、遗产的范围和种类 48

三、家族继承 49

四、遗嘱继承 50

五、绝业遗产的归宿 50

第五节 林木经营与管理法律规范 51

一、明清时期的皇木征派与民间林契的出现 52

二、林业契约及其法文化价值 55

三、传统的榔规关于森林保护的习惯法规范 59

四、传统“乡规民约”对森林保护的规定 65

第二章 苗族传统司法审判习惯与制度 67

第一节 苗族的司法组织及其职能 67

第二节 神明裁判的审判方式 71

一、对神设誓 72

二、神判是非 74

三、占卜 84

第三节 苗族司法的特点及文化解释 85

一、对盔窃犯罪处罚较重且用刑残酷 85

二、一般案件以“罚服”完结 86

三、神判中的“人判”因素 87

四、“鼓社”具有执法功能 91

第三章 苗族习惯法的订立、形式及其传承 94

第一节 成文习惯法的存在与实体性规范的订立 94

一、成文习惯法的存在 94

二、实体性规范的订立 98

第二节 婚姻纠纷理词、神判理词与程序法 124

一、调解 124

二、民事诉讼 125

三、刑事诉讼 128

第三节 榔规的传承与习惯法的普及 130

一、词师唱词 130

二、就案讲法 131

三、法理的灌输 132

第四节 苗族“理词”体现习惯法的本质与特征 133

一、“理词”及其分类 133

二、苗族理词体现习惯法本质 154

三、理词体现习惯法基本特征 160

四、理词自身具有的特征 166

第五节 理词传达习惯法的历史信息 169

一、加强社会控制,维护社会秩序 169

二、巩固民主议事制度 171

三、传播民族历史文化 172

下编 现代转型编 175

第四章 苗族习惯法的遗存与时代性变化 175

第一节 习惯规则的订立及刑事、民事习惯法遗留情况调查 175

一、苗族传统村寨组织机能减弱 176

二、苗族习惯规则的订立及形式上的存留 180

三、社会治安及刑事习惯法规范的的遗留 183

四、传统婚姻、家庭习惯法的遗存与影响 187

第二节 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及灾害防范习惯规范调查 192

一、林业方面 192

二、水利用方面 204

三、火灾防范方面 213

第三节 从苗族“罚三个百”等看传统处罚习惯法在村寨社会的遗存 220

一、罚“三个百”现象的存在 220

二、罚“三个百”的原因及适用范围 223

三、罚“三个百”的法人类学解释 229

第五章 苗族传统习惯法文化的批判与继承 235

第一节 对苗族习惯法文化的理解 235

第二节 苗族习惯法文化的现实作用 238

一、有利于维护地方稳定 238

二、有利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富民安邦 239

三、有利于社会主义法制宣传教育 241

第三节 习惯法文化与国家法冲突的表现 242

第四节 苗族习惯法性质的时代变化 246

第五节 苗族习惯法文化的社会价值 249

第六节 对苗族习惯法前景的思考 253

第六章 “村规民约”的社会作用与苗族地区法律的现代化 257

第一节 新型“村规民约”的社会作用 257

一、促进了村寨的思想政治工作,有利于文明村寨建设 261

二、促进了民族团结的加强和群众道德风尚的恢复 262

三、促进了村寨卫生环境和村民健康的不断改善 263

第二节 变通法律是苗族地区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 264

第三节 法律变通与苗族地区法制现代化 267

一、确立正确的立法指导思想 268

二、对变通立法可行性进行充分的理论论证 269

三、充分发挥苗族地区基层组织的作用 270

四、积极宣传社会主义法制,普及法律教育,做好依法公开审判和案件审判工作 271

五、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的生产和经济,提高苗族群众的文化和科学素质 272

附录 273

附录一 苗族古歌古词 273

一、汤粑理词 273

二、油汤理词 279

三、烧汤理词 284

四、婚姻调解理词 301

五、婚姻纠纷理词 319

附录二 村规民约 330

一、黔东南州凯里市平乐乡《南花村村规民约》 330

二、黔东南州雷山县报德乡《报德村村规民约》 335

附录三 议榔榔规与地契 341

一、黔东南州雷山县《虎羊村议榔榔规》 341

二、黔东南州锦屏县文斗下寨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黄均培地契 342

后记 343

后记——田野调查感受 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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