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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及最高国防会议会议录  21
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及最高国防会议会议录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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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
  • 出 版 社: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2
  • ISBN:7563336540
  • 页数:499 页
图书介绍:本书记录了1940年至1945年期间,中央政治委员会共召开的150次正式会议,六次临时会议,最高国防会议共召开的76次正式会议,10次临时会议,全书收录了历次正式会议和临时会议的文件。
《汪伪中央政治委员会及最高国防会议会议录 21》目录

最高国防会议第十一次会议 一九四三年四月十五日 1

会议记录 1

议事日程 7

讨论事项附件: 12

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分支会组织通则草案 12

行政院呈报财政部向日本横滨银行借款契约书 16

财政部次长陈之硕等呈报彻查上海投机屯积重要物资案 20

讨论事项附件: 23

修正同光勋章颁给条例第四条条文草案 23

国民政府添制特级同光勋章勋表证书等支出概算书 25

国民政府委员会增拨补助费案 28

军事委员会调查统计部暂行组织条例及修正条文 31

行政院呈核惩治盗匪暂行条例草案 36

行政院呈核广东省增加生产金库券章程 43

最高国防会议第十二次会议 一九四三年四月二十二日 47

会议记录 47

议事日程 52

报告事项附件: 56

行政院呈报接收汉口沙市日本专管租界事宜 56

行政院呈报实业部主管主要商品品目表 59

讨论事项附件: 63

新国民运动促进委员会呈请修正组织条例 63

全国经济委员会顾问室浙、皖、沪、宁分室经常费及临时费支出概算书 66

中政会法制专门委员会为增改刑法关于罚金规定致最商国防会议秘书处函 71

国民政府文官处为增设政务参赞需追加经常费致最高国防会议秘书处函 73

最高国防会议第十三次会议 一九四三年四月二十九日 75

会议记录 75

议事日程 81

报告事项附件: 86

行政院呈报义法两国交还北京公使馆区域行政权的协定、照会等外交文书 86

行政院呈报法国交还在厦门、鼓浪屿公共租界之行政权案的外交文书 93

行政院报告接收杭州日本专管租界事宜 97

行政院核准德国政府在烟台设立领事馆 104

行政院核准匈牙利国将上海名誉领事馆改为领事馆 106

讨论事项附件: 108

新国民运动暑期集训办法草案 108

行政院呈核战时房屋租赁特别法草案 111

司法行政部拟具调整检察制度办法提案 122

立法院呈核印装立法专刊第二辑支出概算书 125

最高国防会议临时会议 一九四三年五月三日 129

会议记录 129

议事日程 132

讨论事项附件: 134

囤积主要商品治罪暂行条例修正草案 134

最高国防会议第十四次会议 一九四三年五月十三日 137

会议记录 137

议事日程 145

报告事项附件: 150

行政院呈核由全国商业统制总会商承实业粮食两部视情成立各业同业公会及其联合会案 150

行政院呈核接收天津日本专管租界报告书 152

行政院呈转丹麦公使声明撤废在中国治外法权照会 155

实业部拟修正商标法施行细则第三十五、三十六条规定各款收费数额草案 158

讨论事项附件: 164

物资调查委员会组织大纲 164

惩治盗匪暂行条例草案及审查报告 167

司法行政部呈核关于接收厦门、鼓浪屿租界後法院隶属关系的意见 173

行政院特派周隆庠为接收法国专管租界委员会委员提请追认 175

国民政府文官处关于恢复元圣周公奉祀官职务及其官俸致中政会秘书厅函 177

最高国防会议第十五次会议 一九四三年五月二十日 179

会议记录 179

议事日程 184

报告事项附件: 188

中日物资调查委员会设立要纲及谅解事项 188

财政部湘鄂赣财政特派员公署暂行组织规程 191

司法行政部拟具地方法院分庭暂行组织条例及各县地方分院清单 198

讨论事项附件: 205

全国商业统制总会改隶行政院办法 205

邮政总局驻沪办事处呈核调整国内各类邮资案 212

立法院呈核立法委员严恩柞、金国珍等任免案(附履历) 218

修正筹办军需物资特别规定之原则第六项 221

最高国防会议第十六次会议 一九四三年五月二十七日 222

会议记录 222

议事日程 227

讨论事项附件: 230

财政部修正通行税暂行条例及详细办法、施行细则修正条文 230

讨论事项附件: 235

财政部呈核一九四三年广东省短期库券条例草案 235

行政院关于在战时房屋租赁特别法实行前原属于各级审理之案件均适用本法案 241

全国经济委员会呈核成立顾问室江苏、汉粤分室及其所需经常费案 242

最高国防会议第十七次会议 一九四三年六月十日 248

会议记录 248

议事日程 253

报告事项附件: 258

接收法国专管租界委员会与法国代表团签定交还天津、汉口、沙面等处法租界实施细目条款 258

讨论事项附件: 281

行政院呈核财政部各机关员役俸资加成案 281

行政院呈核财政部各机关一九四三年下半年办公费增加标准案 283

行政院呈核卫生署组织法草案 285

行政院呈核国史馆组织条例草案及经常费支出概算书 293

战时文化宣传政策基本纲要草案 311

行政院呈核修正首都高等法院组织大纲第二条条文 320

宪政赏施委员会聘任朱道炎为委员 323

新国民运动第一届公务人员及青少年团暑期集训营第一期开办费、经常费支出概算书 325

最高国防会议第十八次会议 一九四三年六月十七日 338

会议记录 338

议事日程 343

讨论事项附件: 347

修正国民政府参事处组织条例第二条条文案 347

粮食部呈请将茶叶列为粮食主要商品加以统制 350

国民政府文官处办理授勋事务临时费支出概算书 353

全国经济委员会第二次委员会议临时费支出概算书 358

恢复国立中央研究院簿备委员会组织规程及经找支出概算书 363

行政院特任陆润之为卫生署署长提请追认 373

最高国防会议第十九次会议 一九四三年六月二十四日 375

会议记录 375

议事日程 381

报告事项附件: 386

关于丹麦国交还厦门、鼓浪屿公共租界行政权的来往照会 386

财政部修正粤海关监督公署核发商人运输货物出入许可证徵收手续费办法 389

财政部呈报将机制洋式货物税办法暂停施行 394

财政部呈报将海关转口税则从量税率改为从价徵税实施办法 398

行政院呈报林耕宇呈送国防献金二万元业经令发财政部存后备用 402

第二十四集团军复员后编成要旨 405

讨论事项附件: 408

江苏省政府咨请修正营业税法第五条条文 408

司法行政部呈请修止强制执行法第二十八条条文 411

行政院呈核储蓄银行法、省市银行暂行条例、信托公司暂行条例修正条文 417

恢复国立中央研究院筹备委员会组织规程及经费支出概算书 423

新国民运动第一届公务员及青少年团暑期集训营第二期开办费、经常费概算书 428

军事委员会令派庞炳勋、孙魁元为第二十四集团军正、副总司令提请追认 442

行政院呈核财政部变更各机关员役俸给第三次加成办法 444

最高国防会议临时会议 一九四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448

会议记录 448

报告事项附件: 451

华北物资物价处理委员会组织规程及该会食粮管理局组织规则 451

华北物资物价处理委员会物资平衡资金运用委员会组织规则 461

讨论事项附件: 464

华北扰乱经济统制紧急治罪暂行条例草案 464

最高国防会议第二十次会议 一九四三年七月八日 469

会议记录 469

议事事日程 474

讨论事项附件: 478

行政院呈核有关干茧税率案 478

行政院特任陈恩普为最高检察署检察长提请追认 484

国史编纂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 486

国史编纂委员会开办费支出概算书 489

国民政府文官处函请拨发印制任状纸及状套专款 492

国民政府参军处经办保加利亚国呈递国书临时费支出慨算书 495

实业部修正全国商业统制总会改隶行政院办法第五条条文案 4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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