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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实务操作一本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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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 电子书积分:13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平云旺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9
  • ISBN:9787509312629
  • 页数:393 页
图书介绍:本书以合同法为主题,在每个法条下穿插与该条相关的“操作指导”,“案例参考”“相关规定”全面突出本书的操作指导意义。
《合同法实务操作一本通》目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总则第一章 一般规定 1

第一条 【立法目的】 1

第二条 【合同的定义】 1

操作指导  1

相关规定  2

第三条 【双方平等原则】 2

相关规定  3

第四条 【合同自由原则】 3

相关规定  3

第五条 【公平原则】 3

第六条 【诚实信用原则】 3

案例参考  3

第七条 【合法与公序良俗原则】 5

操作指导  6

相关规定  6

第八条 【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 8

操作指导  8

案例参考  8

相关规定  10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11

第九条 【订立合同的能力】 11

操作指导  11

相关规定  12

第十条 【合同的形式】 16

相关规定  16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的定义】 21

相关规定  22

第十二条 【合同条款与文本】 23

相关规定  23

第十三条 【订立合同的方式】 28

第十四条 【要约的定义】 28

操作指导  28

相关规定  29

第十五条 【要约邀请】 29

操作指导  29

第十六条 【要约的生效】 30

相关规定  30

第十七条 【要约的撤回】 31

第十八条 【要约的撤销】 31

第十九条 【要约不得撤销的情形】 31

操作指导  32

第二十条 【要约的失效】 32

操作指导  32

案例参考  33

相关规定  35

第二十一条 【承诺的定义】 36

第二十二条 【承诺的方式】 36

第二十三条 【承诺的期限】 36

操作指导  36

第二十四条 【承诺期限的起点】 37

第二十五条 【承诺生效的效力】 37

第二十六条 【承诺的生效】 37

操作指导  37

相关规定  38

第二十七条 【承诺的撤回】 38

第二十八条 【新要约】 38

第二十九条 【承诺迟延】 39

第三十条 【对要约的实质性变更】 39

操作指导  39

第三十一条 【对要约的非实质性变更】 40

相关规定  40

第三十二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 41

相关规定  42

第三十三条 【签订确认书与合同成立】 42

第三十四条 【合同成立的地点】 42

第三十五条 【采用合同书形式的合同成立地点】 42

第三十六条 【未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成立】 42

操作指导  42

相关规定  43

第三十七条 【已履行主要义务的合同成立】 43

相关规定  43

第三十八条 【依国家指令订立合同】 44

相关规定  44

第三十九条 【格式合同条款定义及要求】 44

操作指导  45

相关规定  45

第四十条 【格式合同条款的无效】 46

操作指导  46

案例参考  47

相关规定  48

第四十一条 【格式合同的解释】 50

操作指导  50

第四十二条 【缔约过失责任】 51

操作指导  51

案例参考  52

相关规定  53

第四十三条 【保密义务】 54

操作指导  54

相关规定  55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56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 56

操作指导  56

相关规定  56

第四十五条 【附条件合同的生效】 60

操作指导  60

相关规定  61

第四十六条 【附期限合同的生效】 62

相关规定  62

第四十七条 【限制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处理】 63

相关规定  63

第四十八条 【无权代理人订立合同的处理】 64

操作指导  64

案例参考  66

相关规定  67

第四十九条 【表见代理订立的合同】 67

操作指导  68

相关规定  68

第五十条 【法定代表人越权订立的合同】 69

第五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 69

操作指导  69

第五十二条 【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 70

操作指导  70

案例参考  71

相关规定  74

第五十三条 【合同免责条款的无效】 80

操作指导  80

相关规定  81

第五十四条 【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 82

操作指导  82

案例参考  83

相关规定  84

第五十五条 【撤销权的消灭】 85

相关规定  85

第五十六条 【合同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效力】 86

操作指导  86

相关规定  86

第五十七条 【合同解决争议条款的独立性】 87

第五十八条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法律后果】 87

操作指导  87

第五十九条 【恶意串通获取财产的返还】 88

相关规定  88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89

第六十条 【全面履行与附随义务】 89

操作指导  89

案例参考  89

相关规定  93

第六十一条 【合同约定不明的补救】 94

第六十二条 【合同约定不明时的处理】 94

操作指导  94

相关规定  96

第六十三条 【价格执行】 97

第六十四条 【由债务人向第三人履行债务的违约责任】 97

第六十五条 【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违约责任】 97

操作指导  97

相关规定  98

第六十六条 【同时履行抗辩权】 98

操作指导  98

第六十七条 【先履行抗辩权】 99

操作指导  99

第六十八条 【不安抗辩权】 100

操作指导  100

第六十九条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 100

操作指导  101

第七十条 【因债权人原因致使履行困难的处理】 101

第七十一条 【债务的提前履行】 101

第七十二条 【债务的部分履行】 101

第七十三条 【债权人的代位权】 101

操作指导  102

相关规定  103

第七十四条 【债权人的撤销权】 105

操作指导  105

相关规定  106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的期间】 107

第七十六条 【当事人变化对合同履行的影响】 107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107

第七十七条 【合同变更的条件】 107

操作指导  107

第七十八条 【合同变更内容不明的处理】 108

第七十九条 【债权让与】 108

第八十条 【债权让与的通知义务】 108

操作指导  108

案例参考  109

相关规定  111

第八十一条 【从权利的转移】 111

第八十二条 【债务人的抗辩权】 111

第八十三条 【债权让与中的抵销权】 111

操作指导  111

相关规定  112

第八十四条 【债务承担】 112

操作指导  112

案例参考  112

第八十五条 【承担人的抗辩】 114

第八十六条 【从债的转移】 114

相关规定  114

第八十七条 【合同转让形式要件】 114

相关规定  115

第八十八条 【概括转让】 115

操作指导  115

相关规定  116

第八十九条 【概括转让的效力】 116

第九十条 【新当事人的概括承受】 116

相关规定  116

第六章 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17

第九十一条 【合同终止的原因】 117

相关规定  118

第九十二条 【合同终止后的义务】 118

操作指导  118

相关规定  118

第九十三条 【合同约定解除】 119

操作指导  119

第九十四条 【合同的法定解除】 119

操作指导  120

案例参考  121

相关规定  122

第九十五条 【解除权消灭】 130

第九十六条 【解除权的行使】 131

第九十七条 【合同解除的法律后果】 131

操作指导  131

相关规定  132

第九十八条 【结算、清理条款效力】 133

第九十九条 【法定抵销】 133

操作指导  133

第一百条 【约定抵销】 133

操作指导  134

相关规定  134

第一百零一条 【提存的法定情形】 136

操作指导  136

相关规定  136

第一百零二条 【提存后的通知义务】 138

相关规定  138

第一百零三条 【提存的法律后果】 138

相关规定  138

第一百零四条 【提存物的受领】 140

相关规定  140

第一百零五条 【债务免除】 141

第一百零六条 【混同】 141

第七章 违约责任 141

第一百零七条 【违约责任】 141

案例参考  141

相关规定  143

第一百零八条 【预期违约】 145

操作指导  145

第一百零九条 【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 145

第一百一十条 【非金钱债务的违约责任】 145

案例参考  146

第一百一十一条 【瑕疵履行】 147

操作指导  147

相关规定  147

第一百一十二条 【履行、补救措施后的损失赔偿】 155

相关规定  155

第一百一十三条 【损失赔偿额】 155

操作指导  156

案例参考  156

相关规定  157

第一百一十四条 【违约金】 160

操作指导  160

相关规定  160

第一百一十五条 【定金】 163

相关规定  163

第一百一十六条 【违约金与定金的选择】 166

第一百一十七条 【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 166

操作指导  166

相关规定  167

第一百一十八条 【不可抗力的通知与证明】 167

第一百一十九条 【减损规则】 167

相关规定  167

第一百二十条 【双方违约的责任承担】 168

第一百二十一条 【第三人原因造成违约的责任承担】 168

操作指导  168

相关规定  168

第一百二十二条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 168

操作指导  169

相关规定  169

第八章 其他规定 169

第一百二十三条 【其他规定的适用】 169

相关规定  169

第一百二十四条 【无名合同】 174

第一百二十五条 【合同解释】 174

第一百二十六条 【涉外合同】 174

相关规定  174

第一百二十七条 【合同监督】 180

操作指导  180

相关规定  181

第一百二十八条 【解决合同争议的途径】 184

操作指导  185

相关规定  185

第一百二十九条 【诉讼时效】 194

相关规定  195

分则第九章 买卖合同 207

第一百三十条 【买卖合同的定义】 207

第一百三十一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 207

第一百三十二条 【标的物】 207

操作指导  207

相关规定  208

第一百三十三条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时间】 209

第一百三十四条 【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约定】 209

相关规定  209

第一百三十五条 【出卖人转移所有权的义务】 210

第一百三十六条 【交付单证和资料的义务】 210

第一百三十七条 【知识产权保留】 210

相关规定  210

第一百三十八条 【交付的时间】 212

第一百三十九条 【交付时间的推定】 212

第一百四十条 【占有标的物与交付时间】 212

第一百四十一条 【交付的地点】 212

操作指导  212

第一百四十二条 【标的物的风险负担】 213

操作指导  213

第一百四十三条 【买受人违约交付的风险承担】 213

第一百四十四条 【在途标的物的风险承担】 214

第一百四十五条 【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的风险承担】 214

第一百四十六条 【买受人不履行接收标的物义务的风险承担】 214

第一百四十七条 【未交付单证、资料与风险承担】 214

相关规定  214

第一百四十八条 【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15

操作指导  215

相关规定  216

第一百四十九条 【风险承担不影响瑕疵担保】 218

第一百五十条 【标的物权利瑕疵担保】 218

第一百五十一条 【权利瑕疵担保责任和免除】 219

第一百五十二条 【中止支付价款权】 219

第一百五十三条 【标的物的瑕疵担保】 219

操作指导  219

第一百五十四条 【法定质量担保】 219

第一百五十五条 【买受人的权利】 219

第一百五十六条 【标的物包装方式】 220

第一百五十七条 【买受人的检验义务】 220

第一百五十八条 【买受人的通知义务】 220

操作指导  220

第一百五十九条 【买受人的支付价款义务】 221

第一百六十条 【支付价款的地点】 221

第一百六十一条 【支付价款的时间】 221

第一百六十二条 【多交标的物的处理】 221

操作指导  221

第一百六十三条 【标的物孳息的归属】 222

第一百六十四条 【解除合同与主物的关系】 222

第一百六十五条 【数物并存的合同解除】 222

第一百六十六条 【分批交付标的物的合同解除】 222

第一百六十七条 【分期付款买卖中的合同解除】 222

操作指导  223

第一百六十八条 【样品买卖】 223

操作指导  223

第一百六十九条 【样品买卖特殊责任】 223

第一百七十条 【试用买卖的试用期间】 223

第一百七十一条 【买受人对标的物的认可】 224

第一百七十二条 【招标投标买卖】 224

相关规定  224

第一百七十三条 【拍卖】 225

相关规定  225

第一百七十四条 【其他有偿合同的法律适用】 226

第一百七十五条 【互易合同的法律适用】 226

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226

第一百七十六条 【供用电合同的定义】 226

第一百七十七条 【供用电合同的主要条款】 226

第一百七十八条 【供用电合同的履行地】 226

第一百七十九条 【供电人安全供电义务】 226

第一百八十条 【供电人中断供电的通知义务】 227

操作指导  227

相关规定  227

第一百八十一条 【抢修义务】 228

相关规定  228

第一百八十二条 【用电人交付电费义务】 229

第一百八十三条 【用电人安全用电义务】 229

操作指导  229

第一百八十四条 【供用水、气、热力合同的法律适用】 230

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230

第一百八十五条 【赠与合同的定义】 230

操作指导  230

相关规定  231

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撤销及其限制】 232

操作指导  232

相关规定  232

第一百八十七条 【赠与的登记】 234

相关规定  235

第一百八十八条 【受赠人的交付请求权】 235

第一百八十九条 【赠与人责任】 235

第一百九十条 【附义务赠与】 235

相关规定  235

第一百九十一条 【赠与的瑕疵担保责任】 236

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 236

操作指导  236

相关规定  237

第一百九十三条 【继承人或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 237

第一百九十四条 【赠与财产的返还】 237

第一百九十五条 【赠与义务的免除】 237

第十二章 借款合同 238

第一百九十六条 【借款合同的定义】 238

操作指导  238

相关规定  238

第一百九十七条 【合同形式及主要条款】 239

相关规定  239

第一百九十八条 【合同的担保】 239

操作指导  239

相关规定  240

第一百九十九条 【借款人提供真实情况义务】 249

第二百条 【利息的预先扣除】 249

相关规定  249

第二百零一条 【贷款人违约责任】 250

第二百零二条 【贷款人的检查、监督权】 250

第二百零三条 【借款用途的限制】 250

操作指导  251

第二百零四条 【利率】 251

第二百零五条 【利息的支付】 251

相关规定  251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的返还期限】 252

操作指导  252

相关规定  253

第二百零七条 【逾期利息】 254

案例参考  254

相关规定  255

第二百零八条 【提前偿还借款的利息计算】 256

第二百零九条 【借款展期】 256

相关规定  256

第二百一十条 【自然人借款合同的生效时间】 257

相关规定  257

第二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借款合同的利率】 258

操作指导  258

相关规定  258

第十三章 租赁合同 260

第二百一十二条 【租赁合同的定义】 260

相关规定  260

第二百一十三条 【合同的主要条款】 261

相关规定  261

第二百一十四条 【租赁期限】 263

第二百一十五条 【租赁合同的形式】 263

第二百一十六条 【出租人的交付义务】 263

操作指导  263

第二百一十七条 【承租人的按约定使用义务】 264

第二百一十八条 【租赁物正常损耗的责任】 264

第二百一十九条 【未正当使用租赁物的责任】 264

第二百二十条 【租赁物维修义务的承担】 264

第二百二十一条 【承租人要求维修的权利与自行维修】 264

第二百二十二条 【租赁物的保管】 264

第二百二十三条 【租赁物的改善】 265

第二百二十四条 【转租】 265

操作指导  265

第二百二十五条 【租赁物的收益】 266

第二百二十六条 【支付租金的期限】 266

相关规定  266

第二百二十七条 【租金未支付、迟延支付和逾期不支付的法律后果】 267

相关规定  267

第二百二十八条 【租赁物的权利瑕疵】 267

相关规定  268

第二百二十九条 【所有权变动后的合同效力】 268

相关规定  268

第二百三十条 【优先购买权】 269

相关规定  269

第二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的灭失】 269

操作指导  269

第二百三十二条 【租期不明的处理】 270

操作指导  270

第二百三十三条 【租赁物的瑕疵担保】 271

第二百三十四条 【共同居住人的继续承租权】 271

第二百三十五条 【租赁物的返还】 271

第二百三十六条 【续租】 271

操作指导  271

第十四章 融资租赁 272

第二百三十七条 【融资租赁合同的定义】 272

操作指导  272

相关规定  272

第二百三十八条 【合同的主要条款及形式】 274

相关规定  274

第二百三十九条 【租赁物的购买】 275

第二百四十条 【索赔权】 275

相关规定  275

第二百四十一条 【买卖合同的变更须经承租人同意】 276

第二百四十二条 【租赁物所有权】 276

相关规定  276

第二百四十三条 【租金的确定】 277

第二百四十四条 【租赁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277

第二百四十五条 【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277

第二百四十六条 【租赁物造成的损害责任】 277

第二百四十七条 【租赁物的保管、使用、维修】 277

相关规定  277

第二百四十八条 【承租人拒付租金的后果】 278

操作指导  278

相关规定  278

第二百四十九条 【租赁物价值的部分返还权】 279

第二百五十条 【租赁期满租赁物归属】 279

第十五章 承揽合同 279

第二百五十一条 【承揽合同的定义】 279

操作指导  279

第二百五十二条 【合同的主要条款】 280

第二百五十三条 【承揽人的义务与交由第三人完成主要工作】 280

第二百五十四条 【交由第三人完成辅助工作】 280

第二百五十五条 【承揽人依约定选用材料】 280

操作指导  281

第二百五十六条 【定作人提供材料】 281

第二百五十七条 【承揽人的通知义务】 281

第二百五十八条 【中途变更工作要求的责任】 281

第二百五十九条 【定作人的协助义务】 281

第二百六十条 【承揽人接受监督检查的义务】 282

第二百六十一条 【工作成果的验收】 282

第二百六十二条 【质量不合约定的责任】 282

操作指导  282

第二百六十三条 【支付报酬期限】 283

操作指导  283

第二百六十四条 【承揽人的留置权】 284

操作指导  284

相关规定  285

第二百六十五条 【材料和工作成果的保管】 288

第二百六十六条 【承揽人的保密义务】 288

第二百六十七条 【共同承揽】 288

第二百六十八条 【定作人的解除权】 288

第十六章 建设工程合同 288

第二百六十九条 【建设工程合同的定义】 288

相关规定  288

第二百七十条 【合同形式】 290

第二百七十一条 【招标投标】 290

相关规定  291

第二百七十二条 【总包与分包】 291

相关规定  291

第二百七十三条 【重大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 293

第二百七十四条 【勘察、设计合同主要内容】 293

第二百七十五条 【施工合同主要条款】 293

相关规定  293

第二百七十六条 【建设工程监理】 294

相关规定  294

第二百七十七条 【发包人检查权】 295

第二百七十八条 【隐蔽工程的验收】 295

第二百七十九条 【竣工验收】 295

相关规定  295

第二百八十条 【勘察、设计人的质量责任】 296

相关规定  296

第二百八十一条 【施工人的质量责任】 298

相关规定  298

第二百八十二条 【质量保证责任】 300

相关规定  300

第二百八十三条 【发包人违约责任】 301

第二百八十四条 【发包人原因致工程停建、缓建的责任】 301

第二百八十五条 【发包人原因致勘察、设计、返工、停工或修改设计的责任】 301

相关规定  301

第二百八十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 302

操作指导  302

相关规定  302

第二百八十七条 【适用承揽合同的规定】 304

第十七章 运输合同 304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04

第二百八十八条 【运输合同的定义】 304

案例参考  304

第二百八十九条 【不得拒绝正当的运输要求】 306

第二百九十条 【按约定期间运输义务】 306

相关规定  306

第二百九十一条 【按约定路线运输义务】 307

第二百九十二条 【支付票款或运输费用】 307

相关规定  307

第二节 客运合同 309

第二百九十三条 【客运合同的成立】 309

第二百九十四条 【持有效客票乘运义务】 309

第二百九十五条 【退票与变更】 309

相关规定  309

第二百九十六条 【按约定限量携带行李义务】 312

第二百九十七条 【违禁品或危险物品的携带禁止】 313

第二百九十八条 【承运人告知重要事项义务】 313

第二百九十九条 【迟延运输的责任】 313

操作指导  313

第三百条 【变更运输工具】 314

第三百零一条 【救助义务】 314

第三百零二条 【旅客伤亡的损害赔偿责任】 314

操作指导  314

相关规定  315

第三百零三条 【对行李的损害赔偿责任】 326

相关规定  326

第三节 货运合同 327

第三百零四条 【托运人告知义务】 327

相关规定  327

第三百零五条 【托运人提交文件义务】 328

第三百零六条 【托运人的包装义务】 328

第三百零七条 【托运人运送危险货物的义务】 328

相关规定  329

第三百零八条 【托运人请求变更的权利】 329

第三百零九条 【承运人的通知义务及收货人及时提货义务】 329

相关规定  330

第三百一十条 【收货人对货物的检验】 332

第三百一十一条 【承运人的赔偿责任】 332

案例参考  333

相关规定  334

第三百一十二条 【确定货损额的方法】 335

操作指导  335

相关规定  336

第三百一十三条 【同一方式联运的责任承担】 336

第三百一十四条 【货物的灭失与运费的处理】 336

第三百一十五条 【货物留置权】 336

操作指导  337

第三百一十六条 【货物的提存】 338

第四节 多式联运合同 338

第三百一十七条 【多式联运经营人的权利义务】 338

第三百一十八条 【多式联运责任的约定】 338

相关规定  338

第三百一十九条 【联运单据的转让】 339

第三百二十条 【托运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339

第三百二十一条 【赔偿责任适用法律的规定】 339

相关规定  339

第十八章 技术合同 340

第一节 一般规定 340

第三百二十二条 【技术合同的定义】 340

操作指导  340

第三百二十三条 【订立技术合同的原则】 341

相关规定  341

第三百二十四条 【技术合同的主要条款】 341

第三百二十五条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使用费】 342

相关规定  343

第三百二十六条 【职务技术成果的经济权属】 343

相关规定  344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经济权属】 346

第三百二十八条 【技术成果的精神权属】 346

相关规定  347

第三百二十九条 【技术合同的无效】 347

相关规定  347

第二节 技术开发合同 349

第三百三十条 【技术开发合同定义及合同形式】 349

相关规定  349

第三百三十一条 【委托人义务】 350

第三百三十二条 【受托人义务】 350

第三百三十三条 【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350

第三百三十四条 【受托人的违约责任】 350

操作指导  350

第三百三十五条 【合作开发各方的主要义务】 351

相关规定  351

第三百三十六条 【合作开发各方的违约责任】 351

第三百三十七条 【合同的解除】 352

第三百三十八条 【风险负担及通知义务】 352

第三百三十九条 【技术成果的归属】 352

第三百四十条 【合作开发技术成果的归属】 352

第三百四十一条 【技术秘密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353

相关规定  353

第三节 技术转让合同 354

第三百四十二条 【技术转让合同的内容】 354

相关规定  354

第三百四十三条 【技术转让范围的约定】 355

相关规定  355

第三百四十四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限制】 355

第三百四十五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让与人主要义务】 355

操作指导  355

第三百四十六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受让人主要义务】 356

相关规定  356

第三百四十七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让与人的义务】 358

相关规定  358

第三百四十八条 【技术秘密转让合同的受让人义务】 359

第三百四十九条 【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基本义务】 359

第三百五十条 【技术转让合同受让人技术保密义务】 359

第三百五十一条 【让与人违约责任】 359

第三百五十二条 【受让人违约责任】 359

操作指导  360

第三百五十三条 【技术合同让与人侵权责任】 360

第三百五十四条 【后续技术成果的归属与分享】 360

第三百五十五条 【技术进出口合同的法律适用】 361

第四节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 361

第三百五十六条 【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内容】 361

相关规定  361

第三百五十七条 【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主要义务】 362

第三百五十八条 【技术咨询合同受托人主要义务】 362

第三百五十九条 【技术咨询合同委托人与受托人的违约责任】 362

第三百六十条 【技术服务合同委托人义务】 362

第三百六十一条 【技术服务合同受托人义务】 362

第三百六十二条 【技术服务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363

相关规定  363

第三百六十三条 【新创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 363

第三百六十四条 【技术培训合同、技术中介合同的法律适用】 363

相关规定  364

第十九章 保管合同 364

第三百六十五条 【保管合同的定义】 364

操作指导  365

第三百六十六条 【保管费的支付】 365

第三百六十七条 【保管合同的成立】 365

第三百六十八条 【保管凭证】 365

操作指导  365

第三百六十九条 【妥善保管义务】 366

第三百七十条 【保管物有瑕疵或需特殊保管时寄存人的义务】 366

第三百七十一条 【第三人代为保管】 366

第三百七十二条 【保管人不得使用保管物的义务】 366

第三百七十三条 【第三人主张权利的返还】 367

第三百七十四条 【保管物的毁损灭失或保管人责任】 367

第三百七十五条 【寄存人的告示义务】 367

操作指导  367

第三百七十六条 【保管物领取】 368

第三百七十七条 【保管物返还】 368

第三百七十八条 【货币等的返还】 368

第三百七十九条 【保管费支付期限】 368

第三百八十条 【保管人的留置权】 368

相关规定  368

第二十章 仓储合同 370

第三百八十一条 【仓储合同的定义】 370

第三百八十二条 【仓储合同的生效时间】 370

第三百八十三条 【危险物品的储存】 370

第三百八十四条 【仓储物的验收】 370

操作指导  370

第三百八十五条 【仓单】 371

第三百八十六条 【仓单应载事项】 371

第三百八十七条 【仓单的背书及其效力】 371

操作指导  372

第三百八十八条 【存货人或仓单持有人的检查权】 372

第三百八十九条 【保管人的通知义务】 372

第三百九十条 【保管人的催告义务】 373

第三百九十一条 【仓储物提取时间】 373

第三百九十二条 【仓单持有人提取仓储物】 373

第三百九十三条 【保管人提存仓储物】 373

第三百九十四条 【保管人违约责任】 373

操作指导  374

第三百九十五条 【仓储合同的法律适用】 374

第二十一章 委托合同 375

第三百九十六条 【委托合同的定义】 375

操作指导  375

第三百九十七条 【委托范围】 376

第三百九十八条 【委托费用】 376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受托人服从指示的义务】 376

操作指导  376

第四百条 【亲自处理及转委托】 377

第四百零一条 【受托人的报告义务】 377

第四百零二条 【委托人的介入权】 377

第四百零三条 【委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及第三人选择相对人的权利】 377

操作指导  378

第四百零四条 【受托人交付财产义务】 379

第四百零五条 【委托人支付报酬义务】 379

第四百零六条 【受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 379

第四百零七条 【委托人的赔偿责任】 379

第四百零八条 【另行委托】 379

第四百零九条 【受托人的连带责任】 380

第四百一十条 【任意解除权】 380

操作指导  380

第四百一十一条 【委托合同的终止】 381

第四百一十二条 【委托人死亡后受托人的义务】 381

第四百一十三条 【受托人死亡后其继承人等的义务】 381

相关规定  381

第二十二章 行纪合同 383

第四百一十四条 【行纪合同的定义】 383

操作指导  383

相关规定  384

第四百一十五条 【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承担】 385

操作指导  385

第四百一十六条 【行纪人对委托物的保管义务】 386

第四百一十七条 【委托物的处理】 386

第四百一十八条 【未按指示进行行纪活动的后果】 386

第四百一十九条 【行纪人的介入权】 387

第四百二十条 【委托物的处置】 387

第四百二十一条 【行纪人与第三人的关系】 387

操作指导  387

第四百二十二条 【行纪人的报酬请求权及留置权】 388

第四百二十三条 【对委托合同的法律适用】 388

第二十三章 居间合同 388

第四百二十四条 【居间合同的定义】 388

操作指导  388

第四百二十五条 【居间人如实报告义务】 389

案例参考  389

第四百二十六条 【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 391

操作指导  391

第四百二十七条 【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处理】 392

操作指导  392

附则第四百二十八条 【本法施行日期与旧法废止】 393

相关规定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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