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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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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 电子书积分:14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英)边沁著
  • 出 版 社:北京:商务印书馆
  • 出版年份:2017
  • ISBN:9787100144896
  • 页数:437 页
图书介绍:本书是英国著名法学家边沁继其批判性著作《政府片论》之后的又一部建设性著作。发表于1789年。该书系统的阐述了边沁的功利主义法学思想。其核心就是认为,一项法律的制定和形成,都要有人的因素在内,法学家应该为社会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着想,从而使法律能够得到不断的发展和进步,最终符合人们的最大福利。
《道德与立法原理导论》目录

导言 1

前言 47

第一章 功利原理 58

1.人类由快乐和痛苦主宰 58

2.什么是功利原理 58

3.什么是功利 59

4—5.什么是共同体的利益 59

6.什么是符合功利原理的行动 60

7.什么是符合功利原理的政府措施 60

8.什么是功利法规或功利命令 60

9.什么人是功利原理的信徒 60

10.如何理解应当和不应当、对和错等等 60

11.无必要亦无可能证明该原理正确 60

12.但难得有人始终如一地遵从该原理 61

13.绝对无法首尾一贯地反驳该原理 61

14.为克服对该原理所持的偏见而需采取的途径 62

第二章 与功利原理相反的原理 65

1.功利原理以外的所有其他原理一概错误 65

2.一项原理可以什么方式成为错误的 65

3.什么是禁欲主义原理 65

4.什么人是禁欲主义原理的信徒 66

5.该原理在某些人那里出于哲学缘由,在另一些人那里出于宗教缘由 66

6.宗教狂奉行该原理的程度甚于道德家 66

7.该原理的哲学表现在文人雅士中间影响最大,其宗教表现则最吸引俗人粗汉 67

8.禁欲主义原理从未被上述任何一类人坚定地应用于政府事务 67

9.禁欲主义原理恰恰来源于误用功利原理 69

10.禁欲主义原理绝对无法贯彻到底 70

11.什么是同情和厌恶原理 70

12.这与其说是实在的原理,不如说是对一切原理的否定 73

13.厌恶原理的信徒有何种情感 73

14.就是非标准而形成的各种理论体系皆可归结为该原理 74

15.该原理往往会和功利原理相符 77

16.该原理最易失之严苛 77

17.然而在某些场合失之宽纵 78

18.什么是神学原理?它不是一项独立的原理 79

19.厌恶本身绝不是行动的恰当理由,即使由它而来的行动很正当 80

第三章 快乐和痛苦的四种约束力或四种来源 82

1.本章同前一章的联系 82

2.快乐和痛苦的四种约束力或四种来源 82

3.自然约束力 83

4.政治约束力 83

5.道德或俗众约束力 83

6.宗教约束力 84

7.属于宗教约束力的快乐和痛苦可以是现世的,也可以是来世的 84

8.关于现世的快乐和痛苦,不管来源于何处,只是在其产生的环境方面不同 84

9.举例 84

10.关于来世的快乐和痛苦不知其详 85

11.自然约束力包含在其他三种约束力之内 85

12.本章的用处 85

第四章 如何估算快乐和痛苦的值 87

1.本章的用处 87

2.估计一项快乐或痛苦的值时要考虑的情况——就单独一人及该项苦乐本身而论 87

3.——就同其他苦乐相关联而论 88

4.——就一群人而论 88

5.如何估量任一行动或事件的造苦造乐倾向 89

6.上述程序的用处 90

7.同一个程序可应用于估算善和恶、收益和危害以及快乐和痛苦的所有其他表现 90

8.人的实践与该理论相符 90

第五章 快乐和痛苦的类型 91

1.快乐和痛苦有简单和复杂之分 91

2.简单快乐细目表 91

3.简单痛苦细目表 91

4.列举感官之乐 92

5.财富之乐,它要么是获取之乐,要么是拥有之乐技能之乐 92

6.和睦之乐 93

7.名誉之乐 93

8.权势之乐 93

9.虔诚之乐 93

10.仁慈或善意之乐 93

11.作恶或恶意之乐 94

12.回忆之乐 94

13.想象之乐 94

14.期望之乐 94

15.基于联系之乐 94

16.解脱之乐 95

17.匮乏之苦 95

18.它们包括:(1)渴求之苦 95

19.(2)失望之苦 95

20.(3)遗憾之苦 95

21.感官之苦 95

22.棘手之苦 96

23.敌意之苦 97

24.恶名之苦 97

25.虔诚之苦 97

26.仁慈之苦 97

27.作恶之苦 97

28.回忆之苦 98

29.想象之苦 98

30.期望之苦 98

31.基于联系之苦 98

32.快乐和痛苦要么是自我关系,要么是外在关系 98

33.法律以什么方式同上述苦乐相关 98

第六章 影响敏感性的状况 100

1.痛苦和快乐并非与其原因完全相称 100

2.什么是敏感的程度或分量 100

3.什么是敏感的偏向或素质 100

4.动因——令人愉快的和令人悲哀的 101

5.什么是影响敏感性的状况 101

6.影响敏感性的状况——细目表 101

7.健康 102

8.体力 103

9.耐力 103

10.身体缺陷 104

11.知识的量和质 104

12.智力 104

13.坚毅 105

14.稳定 105

15.取向 105

16.道德情感 106

17.道德偏见 106

18.宗教情感 107

19.宗教偏见 107

20.同情心 107

21.同情偏向 107

22.厌恶心和厌恶偏向 107

23.精神错乱 107

24.癖好 108

25.财务状况 108

26.同情性联系 109

27.厌恶性联系 110

28.身体原质 111

29.精神原质 111

30.与身体特质有别 112

31.与所有其他状况有别 112

32.但其结果无法单独分辨出来 112

33.身体特质表明精神特质,但并非一定如此 112

34.影响敏感性的次要状况 113

35.性别 114

36.年龄 114

37.地位 115

38.教育 115

39.气候 116

40.血缘 117

41.政府 117

42.宗教信仰 118

43.上述论点的用处 119

44.有关状况在多大程度上可予以考虑 119

45.它们最常应用于哪些动因 120

46.分解影响敏感性的状况 122

第七章 一般人类行动 123

1.惩罚要求部分地取决于行动的倾向 123

2.行动的倾向由其后果决定 123

3.要考虑的只是实质性后果 123

4.它们部分取决于意图 124

5.意图既取决于意愿,也取决于理解力 124

6.在一项行动中需予以考虑的有:(1)行动;(2)环境;(3)意图;(4)知觉 124

7.(5)动机;(6)意向 124

8.积极行动和消极行动 124

9.消极行动可以是相对消极的或绝对消极的 125

10.消极行动可以积极地表述,反之亦然 125

11.外在行动和内在行动 126

12.什么是表述性行动 126

13.外在行动可以是外及的或不外及的 126

14.外及行动的开端、终端及过渡过程 126

15.不外及行动的开端和终端 127

16.瞬时行动和持续行动 127

17.持续行动和重复行动之间的区别 127

18.重复行动和惯癖的区别 127

19.不可分行动和可分行动——关于物质的和关于运动的 128

20.应注意语言的模糊性 128

21.需考虑环境 129

22.什么是环境 129

23.有形环境和无形环境 130

24.一项环境可按照四种方式同一个事件有因果联系:(1)产生方式;(2)衍生方式;(3)间接联系方式;(4)并发性影响方式 130

25.实例——刺杀白金汉公爵 130

26.并非每个事件都具备以所有四种方式与之关联的环境 131

27.本章的用处 132

第八章 意图 134

1.概述 134

2.意图可以关系到行动或者后果 134

3.它可以关系到行动,同时与后果无关 134

4.或可以关系到后果,同时并非在每个阶段上都与行动有关 135

5.但并非同初始阶段无关 135

6.后果在有意时,可以是直接有意,也可以是间接有意 135

7.若直接有意则可以是最终有意,也可以是中间有意 136

8.若直接有意还可以是全部有意或者不全部有意 136

9.若不全部有意,则其性质可以是并合的、分别的或者无区别的 137

10.若分别有意,则可以有所优先,也可以无所优先 137

11.例子 137

12.在不同的行动阶段上,行动意图的重要性如何 139

13.意图好坏不予考虑 139

第九章 知觉 141

1.本章同前一章的联系 141

2.经过考虑的和未经考虑的行动——什么是知觉 141

3.未经考虑的可以是环境之存在,或是其重要性 141

4.环境可以是目前的、过去的或未来的 141

5.未经考虑的行动可以是掉以轻心的,也可以并非如此 141

6.什么是考虑错误的行动——误料 142

7.所料想的环境可能在预防方面或在弥补方面重要 142

8.它可被设想为目前的、过去的或未来的 142

9.续前一章之例 142

10.在何种情况下知觉使意图从行动延展到后果 143

11.续前例 144

12.考虑错误的行动可以是冒失莽撞的,也可以并非如此 144

13.意图本身可以或好或坏,与动机及最终后果无关 144

14.要谈论意图是好是坏时,最好不用动机一词 145

15.举例 145

16.在什么情况下意图可能是清白的 146

17.意图和知觉在罗马法中如何表述 146

18.本章及前一章的用处 147

第十章 动机 148

第一节 动机一词的不同含义 148

1.为什么要考虑动机 148

2.纯思辨的动机与这里的讨论无关 148

3.作用于意愿的动机 149

4.这个词的象征性与非象征性意思 149

5.内在动机和外在动机 149

6.预期的动机和存在的动机 150

7.直接动机和间接动机 151

8.涉及理解的动机怎样可能影响意愿 151

第二节 不存在绝对好或绝对坏的动机 152

9.本身能作为动机起作用的,唯有关于快乐或痛苦的意念 152

10.没有任何一种动机,其本身是坏的 152

11.用好或坏表述动机并非准确 153

12.任何一种动机都可以导致任何一种行动 153

13.此种分析面临的困难 153

第三节 与种种苦乐对应的动机目录 156

14.与一般的快感对应的身体欲望 156

15.与口福对应的动机 156

16.与性感之乐对应的性欲 157

17.与新奇之乐对应的好奇等等 157

18.其他感官之乐没有对应的动机名称 158

19.与财富之乐对应的钱财兴趣 158

20.没有与技能之乐对应的动机名称 158

21.与和睦之乐对应的讨人欢心欲 158

22.与名誉之乐对应的喜爱名望 159

23.与权势之乐对应的是喜爱权势 161

24.属于宗教约束力的动机 161

25.与同情之乐对应的善意等等 163

26.与厌恶之乐对应的敌意等等 164

27.与若干种类痛苦对应的自我保存 166

28.与劳累之苦对应的是喜好安逸 168

29.只有根据效果之最经常的情况,才能说动机是坏的 168

30.淫欲、贪婪之类动机为何总是坏的 169

31.在上述限度内,动机可以区分为好的、坏的和不好不坏即中性的 169

32.此种区分之不便 170

33.动机是好是坏只能根据具体场合而定 170

34.动机分为社会的、反社会的和自顾的 170

35.社会的动机可再分为纯社会的和半社会的 171

第四节 动机的等级排列 171

36.善意的命令是最确凿地符合功利原理的命令 171

37.但并非在所有场合都如此 171

38.接下来是喜爱名望之命令 172

39.随后是希望和睦之命令 174

40.宗教命令不易定位 174

41.其改善倾向 176

42.接着是自顾动机,最后是反感动机 176

第五节 动机间的冲突 177

43.什么是驱使性动机,什么是制约性动机 177

44.什么是最常相互抵触的动机 177

45.举例说明互相抵触的动机间的冲突 178

46.上述动机研究的实际用处 179

第十一章 论人类的一般性情 181

1.什么是性情 181

2.它在多大范围内属于当前的主题 181

3.什么是有害的性情;什么是善良的性情 182

4.一个人的性情如何,只能根据假定 182

5.它取决于行动在他看来是怎样的 182

6.这些看法取决于两个事实:(1)意图与后果之间的对应关系 183

7.(2)同一个人在不同场合的意图之间的对应关系 183

8.性情可以从下列因素推断出来:(1)行动看来具有的倾向;(2)动机的性质 183

9.情况一:倾向是好的,动机是自顾动机 183

10.情况二:倾向坏,动机是自顾动机 184

11.情况三:倾向是好的,动机是善意动机 184

12.情况四:倾向坏,动机是善意动机 184

13.这种情况并非不可能 185

14.例一 185

15.例二 185

16.例三 186

17.情况五:倾向是好的,动机是名望欲 186

18.情况六:倾向坏,动机是名望欲 186

19.例一 187

20.例二 187

21.情况七:倾向是好的,动机是虔诚 188

22.情况八:倾向坏,动机是宗教动机 188

23.在此情况下,性情可能是坏的 188

24.情况九:倾向是好的,动机是恶意 190

例子 190

25.情况十:倾向坏,动机是恶意 191

例子 191

26.问题:如何衡量一个人性情堕落的程度 191

27.一个人的性情由其意图的总和构成 191

28.意图由动机产生 191

29.什么是诱使性或腐败性动机;什么是监护性或预防性动机 192

30.监护性动机或是常在的,或是偶然的 192

31.常在的监护性动机是(1)善意 192

32.(2)喜爱名望 193

33.(3)希望和睦 193

34.(4)宗教动机 194

35.偶然的监护性动机可以是任何一种动机 194

36.尤其倾向于按照这一方式起作用的动机是(1)喜好安逸;(2)自我保存 195

37.在此情况下自我保存最易遭到的危险是(1)纯粹肉体性质的危险;(2)因被觉察而来的危险 195

38.以被觉察为转移的危险,可以来自(1)现场反对;(2)以后的惩罚 195

39.名望欲与和睦欲这两种常在监护性动机的效力取决于被觉察 195

40.诱惑力是什么意思 196

41.由这个以及其他环境提供的、表明一个犯罪者性情堕落的征象 196

42.用以度量一项罪过所显示的性情堕落的定律 197

43.本章的用处 199

第十二章 有害行动的后果 201

第一节 行动之害处的表现形式 201

1.概述 201

2.一项行动的害处即其有害后果的总和 201

3.一项行动的害处——主害或次害 201

4.主害——原本的或派生的 202

5.次害——惊恐或危险 202

6.举例 202

7.危险来自何处——过去的罪过不为未来的罪过提供任何直接动机 203

8.但它提示了可行性,并且削弱了制约性动机的效力 204

9.即(1)出自政治约束的效力 204

10.(2)出自道德约束的效力 204

11.它靠范例的影响起作用 205

12.惊恐和危险虽然互相关联,但仍可分辨 205

13.两者可以是关于同一个人的,也可以是关于别人的 205

14.一项行动的主要后果可能有害,而其次要后果可能有益 206

15.分析一项行动的害处可以有的不同表现形式 206

将其应用于前面的各种情况 208

16.将其举例应用于损害较不明显的情况 208

例一:自醉行动 208

17.例二:漏税 208

18.倘若对象不可认定,便无惊恐 210

第二节 意图等等如何影响行动的害处 211

19.次害受行动者心理状态的影响 211

20.情况一:纯属偶然 212

21.情况二:无意加上掉以轻心 212

22.情况三:误测了某项完全的辩解理由,无轻率鲁莽 212

23.情况四:误测了某项部分的辩解理由,无轻率鲁莽 213

24.情况五:误测加上轻率鲁莽 213

25.情况六:后果纯属有意,且无误测 213

26.次要后果的害处并不因为动机的性质而被勾销 213

27.其益处亦如此 214

28.但在它们有害的场合,动机可能加剧有害性 214

29.然而在动机最坏的场合,有害性并不加剧到最大程度 214

30.动机越是趋于产生类似的行动,它就越是加剧有害性 214

31.而这趋势相当于它的强度和经久性 215

32.如何衡量一种动机的一般效力 215

33.出于自顾动机的恶行比出于反社会动机的恶行更有害 215

34.出于宗教动机的恶行更是如此 215

35.次害怎样受性情的影响 216

36.本章同下一章的联系 216

第十三章 不适于惩罚的情况 217

第一节 总观不适于惩罚的情况 217

1.法律的目的是增长幸福 217

2.然而惩罚是一种恶 217

3.因而在下列情况下不应允许惩罚:(1)无理由;(2)无效;(3)无益;(4)无必要 218

第二节 在什么情况下无理由惩罚 218

4.始终未有任何损害,例如在予以同意的情况下 218

5.害不及利,例如在防灾或行使公共权力的场合 219

6.损害肯定会由补偿来纠正 219

第三节 在什么情况下惩罚必定无效 220

7.刑法规定来得太晚:例如在(1)有追溯效力的法律或(2)法外判决的情况下 220

8.刑法规定不为人知:例如在一项法律未得到充分传播的情况下 220

9.行动意不可遏:例如在:(1)幼稚,(2)精神错乱,(3)醉迷的情况下 220

10.或个别行动,其意不可遏:例如在(1)无意,(2)不知,(3)误料的情况下 221

11.或受到相反的优势力量的影响:例如遭受自然危险或被损害之威胁 221

12.或身体器官无法遵循本意:例如在肉体强制或束缚的情况下 222

第四节 在什么情况下惩罚无益 222

13.(1)在所谈论的那类情况下,惩罚造成的苦痛会超过罪过造成的苦痛 222

14.惩罚造成的苦痛分为四类,即束缚、害怕、忍受及派生的苦痛 223

15.(罪过造成的苦痛因罪过的性质而各不相同,这里无法予以展示) 223

16.(2)或在所谈论的个别情况下,惩罚造成的苦痛会超过罪过造成的苦痛,原因是:犯罪者人数众多;某一犯罪者提供的服务特别有价值;人民不满;外国不满 223

第五节 在什么情况下惩罚无必要 224

17.(1)用较小的代价便可防止损害,例如依靠教育 224

第十四章 惩罚与罪过间的比例 225

1.概述 225

2.惩罚的四种目的 225

3.第一种目的是要防止任何罪过 225

4.第二种目的是要防止较坏的罪过 225

5.第三种目的是要缩减损害 225

6.第四种目的是要以最小支出行事 226

7.决定惩罚与罪过间比例的规则 226

8.规则一:超过罪过的得益 226

9.宜于将诱惑力当作减罪理由这一点,并不能否定上述规则 227

10.规则二:惩罚大罪宁重勿轻 228

11.规则三:使人宁愿去犯两项罪过中那项较小的 228

12.规则四:每份损害皆须惩罚 229

13.规则五:没有特殊原因,决不加重惩罚 229

14.规则六:注意影响敏感性的状况 229

15.上述规则的比较 230

16.在估量一项惩罚的值时,必须考虑到它在确定性和邻近性方面的不足 230

17.还要将出自同一癖性的其他罪过的损害和收益考虑进来 231

18.规则七:确定性之不足须由加重惩罚来弥补 231

19.规则八:邻近性之不足亦须如此来弥补 231

20.规则九:像惩罚一种恶癖那样来惩罚显示了这恶癖的行动 231

21.其余规则不那么重要 232

22.规则十:因其质而增其量 232

23.规则十一:特别是为了道德教诲目的 232

24.规则十二:注意可以使惩罚变得无益的环境 232

25.规则十三:为简洁起见,小的不成比例之处可以忽略 232

26.为什么在这里不给自然、道德及宗教约束力的辅助效力留有余地 233

27.概述 234

28.辩白:这里看到的那种精细入微的分析并非无用 235

第十五章 一套惩罚所应有的特性 236

1.特性要由比例来支配 236

2.特性一:可变性 236

3.特性二:稳定性 237

4.倾向于在这方面有所不足的惩罚 237

5.特性三:与其他惩罚的通约性 238

6.怎样可以使两套惩罚完全可以通约 238

7.特性四:表示性 239

8.最具特色的惩罚方式是同态报复 239

9.特性五:儆戒性 240

10.使一项惩罚具有儆戒性的最有效方法,是依靠类似 241

11.特性六:节约性 241

12.完美的节约性存在于金钱惩罚之中 241

13.儆戒性和节约性的异同 241

14.较次要的其他特性 242

15.特性七:有助于改过自新 242

16.——施于由敌意引起的罪过 242

17.——施于由懒惰加贪财引起的罪过 243

18.特性八:使之丧失能力之效 243

19.——它在死刑场合最为明显 243

20.体现它的其他惩罚 243

21.特性九:有助于补偿倾向 244

22.特性十:大众性 244

23.惩罚不得民心所造成的害处:民众不满,法律虚弱 245

24.这一特性假定存在偏见,那是立法者应予纠正的 245

25.特性十一:可减免性 245

26.要具备所有这些特性,惩罚就必须是混合的 247

27.重述以上诸种特性 247

28.本章同下一章的联系 249

第十六章 罪过的分类 250

第一节 罪过的大类划分 250

1.什么是罪过,什么应当是罪过——两者间的区别 250

2.唯有对社会有害的行动才应当是罪过 251

3.要对社会有害,就必须对某个或某些社会成员有害 251

4.这些成员可以是能被认定的或不能被认定的 251

5.若能被认定,则可以是犯罪者本人或别人 251

6.第一大类:私人罪过 252

7.第二大类:半公共罪过 252

8.第三大类:内向罪过 252

9.第四大类:公共罪过 253

10.第五大类:杂式罪过,即(1)欺骗罪,(2)背信罪 253

第二节 亚类和支类 254

11.第一大类的亚类:(1)侵犯人身罪;(2)侵犯财产罪;(3)侵犯名誉罪;(4)侵犯身份罪;(5)侵犯人身及财产罪;(6)侵犯人身及名誉罪 254

12.第二大类的亚类:(1)因祸之罪 257

13.略去因祸之罪的支属划分 258

14.(2)单纯过失罪,它们如何与私人罪过的分类相应 258

15.第三大类的亚类与第一大类的亚类一致 259

16.第四大类的亚类 259

17.头9个亚类相互间的联系 260

18.危害宗教罪同前述诸罪的联系 264

19.危害一般国家利益罪同其余罪过的联系 266

20.列举第五大类的支类:欺骗罪的各个类型 266

21.各类欺骗罪的共性何在 267

22.它们的差异何在 267

23.欺骗罪的支类划分由前面各大类的划分决定 267

24.此类罪过在有些场合改名,在其他场合则并非如此 268

25.什么是信托 268

26.为什么把背信罪、侵犯身份罪和侵犯财产罪归入不同的亚类 271

27.若干背信罪——它们彼此间的联系 278

28.把受托者的挥霍归入第三大类罪过 284

29.背信罪的支类划分亦由前述各大类的划分决定 285

30.欺骗罪和背信罪之间的联系 285

第三节 第一大类的种属 286

31.种属之分析仅限于第一大类 286

32.侵害个人的罪过,其效果可以是简单的,也可以是复杂的 286

33.侵犯人身罪的种属 287

34.侵犯名誉罪 290

35.侵犯财产罪 290

36.侵犯人身及名誉罪 296

37.侵犯人身及财产罪 297

38.侵犯身份罪——家族身份或民事身份 298

39.基于自然关系的家族身份 299

40.纯粹法律惯例性的家族关系 301

41.涉及主人身份的罪过 304

42.各种不同的奴役形式 305

43.涉及仆人身份的罪过 306

44.什么是监护人身份?其必要性 309

45.赋予它的持续时间 311

46.可以附着于它的权力和应当附着于它的义务 311

47.涉及监护人身份的罪过 312

48.涉及被监护人身份的罪过 314

49.涉及父母身份的罪过 316

50.涉及子女身份的罪过 318

51.可附属于丈夫身份的权力、义务和权利 320

52.涉及丈夫身份的罪过 321

53.涉及妻子身份的罪过 323

54.(非邻近的家族关系) 323

55.民事身份 330

第四节 本方法的优点 336

56.本方法之大意 336

57.本方法的优点:(1)便于理解和记忆 338

58.(2)为形成一般命题提供了余地 339

59.(3)指出了法律的原因 339

60.(4)可以同样适用于所有国家的法律 341

第五节 五大类罪过的特性 341

61.从上述方法中如何可推断出各大类罪过的特性 341

62.第一大类的特性 341

63.第二大类的特性 343

64.第三大类的特性 344

65.第四大类的特性 346

66.第五大类的特性 347

第十七章 刑法的界限 348

第一节 私人伦理与立法艺术的界限 348

1.本章的用处 348

2.什么是一般伦理 349

3.私人伦理 349

4.管理艺术,即立法艺术和行政艺术 349

5.教育艺术 350

6.伦理展示三大准则:(1)慎重;(2)正直;(3)慈善 351

7.正直和慈善如何同慎重相关联 351

8.伦理的恰当对象并非都是立法的恰当对象 352

9.私人伦理与立法适用范围的界限系由不适于惩罚的情况来标明 353

10.(1)两者都不应当用于无理由惩罚的场合 353

11.(2)私人伦理能在多大范围内用于惩罚无效的情况 353

12.(3)私人伦理能在多大范围内用于惩罚无益的情况 354

13.惩罚无益可发生在(1)限于惩治罪过的场合 355

14.(2)殃及无辜者的场合 356

15.立法在多大范围内为厉行慎重律令所必需 357

16.在这方面,立法容易走得过远 358

17.宗教问题上尤其如此 358

18.立法在多大范围内为厉行正直律令所必需 359

19.又在多大范围内为厉行慈善律令所必需 360

20.扼要重述私人伦理和立法艺术的区别 361

第二节 法学及其门类 361

21.阐述性法学和审查性法学 361

22.阐述性法学分为权威的和非权威的 362

23.其余区别的来源 362

24.局部法和普遍法 362

25.国内法和国际法 364

26.国内法又分为全国性的、地方性的、当地的或特殊的 365

27.昔时法和现行法 365

28.成文法和习惯法 367

29.民法和刑法(刑事法) 367

陈述关于民法与刑法之间区别的问题 367

末注 370

1.本项末注的由来和目的 370

2.这里说的法律不是指法规 370

3.每项法律要么是命令,要么是命令之废除 371

4.陈述法恰当地说不是法律 371

5.每一强制性法律创设出一种罪过 371

6.创设出一种罪过的法律和规定惩罚的法律截然有别 371

7.非经强制性法律介入,否定强制的法律不可能附有惩罚性法律 372

8.但惩罚性法律牵涉它所隶属的单纯命令性法律 372

9.因此,要不是由于其说明性内容,单纯命令性法律本可被省略 373

10.此种说明性内容的性质 373

11.篇幅相对庞大并非立法命令所特有 374

12.同一批说明性内容可以共用于许多法律 374

13.法律必不可少的命令特性倾向于隐藏在说明性内容之中,被其掩盖 374

14.命令性内容能得以表达的间接形式之多种多样有利于这种掩盖 375

15.如何确定一部法典内法律的数量和性质 375

16.民法典与刑法典之间界限的总概念 376

17.民法典的内容 376

18.刑法典的内容 376

19.在腓特烈法典中,命令性内容几乎湮没在说明性内容之中 377

20.在罗马法中亦如此 377

21.在蛮族法典中,命令性内容显著 377

22.宪法及其同其他两类法典的联系 377

23.因此,一项法律的内容在所有三种法典之间分割 378

24.大量说明性内容普遍存在,其形式不是别的,而是普通法,或曰审判法 378

25.因此,就其形式而论,立法科学的现状可悲可叹 379

26.表明这门科学的难度及其重要性的例证:限制最高代议机构权力的尝试 379

27.例证:美国《权利宣言》 380

论题索引 383

人名地名索引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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