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济
人事工作文件选编  3
人事工作文件选编  3

人事工作文件选编 3PDF电子书下载

经济

  • 电子书积分:19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人事工作文件选编
  • 出 版 社:北京:劳动人事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86
  • ISBN:6238·0154
  • 页数:664 页
图书介绍:
《人事工作文件选编 3》目录

目录 3

退休 3

(一)退休规定 3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病假期间待遇等暂行办法和计算工作年限暂行规定的命令(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3

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 4

内务部、财政部、国务院人事局联合通知(一九五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6

附: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处理暂行办法》中的问题 7

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和工作年限计算等几个问题的补充通知(摘录)(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8

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一九五八年二月九日) 9

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国务院人事局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中的几 14

个问题的联合通知(一九五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14

劳动部发布试行《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草案)》(一九五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16

附: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草案) 17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一九七八年六月二日) 25

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 26

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 32

关于右派分子摘掉帽子后的退休问题(一九七八年九月十七日) 36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答意见(一九七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37

(二)退休条件 39

劳动部复对于已经享受过一次性退休待遇后又参加工作的人员可否再行办理退休的问题(一九六二年七月十七日) 39

内务部、劳动部关于对在职的一等和二等甲级革命残 40

废军人可否按退休处理的复函(一九六二年九月五日) 40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参加过革命解放后又重新参加工作的人员退休费问题的复函(一九六四年十月十九日) 41

国务院关于地、富、反、坏分子能否享受退休、退职待遇问题的批复(一九六五年八月四日) 42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退休金是否包括地区津贴问题的复函(一九五六年三月十五日) 43

(三)退休费的计算 43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退休费问题的复函(一九五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44

关于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退休费的计算问题(一九六○年五月二十日) 45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十七级以上党员干部退休费计发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46

内务部关于复员军人参加地方工作后又退休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47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退职补助费、退休费核发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二年六月二十五日) 48

内务部关于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退休费计算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二年十月八日) 49

中央精简小组办公室复关于退休干部的退休费计算问题(一九六三年七月二十五日) 50

内务部关于已退休人员退休费不随工资区类别调整而变动的复函(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四日) 51

国务院批转劳动部关于因身体条件不能胜任原来工作而被调动工作的职工退休费计算问题的请示报告(一九六四年四月三十日) 52

附:劳动部关于因身体条件不能胜任原来工作而被调动工作的职工退休费计算问题的请示报告 53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退职后又参加工作的人员在符合《暂行规定》第二条(五)项条件退休时其退休费如何核定问题的复函(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55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曾被划为右派分子或受过刑事处分的工作人员退休时能否享受特殊贡献待遇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五年七月二十日) 56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退休规定实施细则第九条第三项规定是否适用于工人、营业员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五年九月二十二日) 57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退休金、退职金应否包括地区津贴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五年十月九日) 58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职工获批准出境定居退休、退职费发放问题的解答意见(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59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复云南省侨务办公室函(一九七九年四月三十日) 61

国家劳动总局、民政部、财政部关于给退休职工发宿舍取暖补贴问题的通知(一九八○年一月四日) 62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退休费、退职生活费、精减人员救济费可随工资区类别的调整而变动的通知(一九八○年八月十六日) 63

(四)退休手续 65

劳动部、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同意改变发给退休证件的机关问题的复函(一九五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65

内务部关于供销合作社和手工业联社工作人员的退休退职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五年七月六日) 66

(五)退休费的开支 68

内务部关于军队中工资制人员退休金自一九五七年一月一日起改由民政部门发给的通知(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68

教育部、内务部、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退休时工作年限计算和退休金的发放问题的批复(一九五七年三月十四日) 70

财政部、内务部、国务院人事局关于保育院托儿所的保育人员退休、退职问题的复函(一九五七年八月三十日) 71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退休人员出国居住问题的复函(摘录)(一九五八年二月二十七日) 72

内务部、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工商联系统工作人员退休费发给办法的联合通知(一九五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73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外国籍工作人员退休退职的复函(一九五八年八月五日) 74

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内务部关于改变中国人民银行系 75

统退休人员退休手续和退休金支领问题的联合通知(一九五九年三月二十一日) 75

内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银行系统企业编制人员退休后领取各项费用的规定(一九六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77

内务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党派团体的附属机构中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支付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五年三月一日) 78

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供销合作社系统退休职工迁往外地由居住地的县、市供销合作社支付退休待遇并负责管理的通知(一九六五年四月十六日) 79

国营剧团的职工退休后的退休经费如何开支(一九六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81

复关于获准出境的归侨等职工退休费发放等几个问题(摘录)(一九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82

(六)退休后的疾病医疗、口粮及生活用品供应等规定(疾病医疗) 84

国务院人事局、卫生部、内务部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后仍应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通知(一九五六年八月二十一日) 84

高等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工作人员退休后仍应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通知(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86

卫生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休后仍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几点补充通知(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十一日) 87

内务部、财政部关于革命残废人员伤口复发就医路费问题的批复(一九六四年七月一日) 89

中央精简小组办公室关于退休职工口粮供应问题的通知(一九六三年四月二十六日) 90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退休、退职人员档案移转问题的复函(一九五七年七月八日) 91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干部退职、退休、死亡以及自动离职、被开除公职、受刑事处分以后档案保管问题的通知(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92

(七)军队干部的退休 94

国务院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一九五八 94

年七月五日) 94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干部部、国务院人事局、内务部关于由国家供养的军队干部执行《国务院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处理暂行规定》中几个问题的通知(一九五八年九月七日) 97

内务部、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现役军官退休处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一九五九年十一月六日) 99

国务院关于修改军队退休干部生活费标准的通知(一九六六年三月一日) 103

(八)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的退休 105

第二轻工业部、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休统筹暂行办法》和《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一九六六年四月二十日) 105

附: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休统筹暂行办法 107

国务院批转商业部、财政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合作商店实行退休办法的报告(一九七八年九月二十九日) 113

附:商业部、财政部、供销合作总社、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合作商店实行退休办法的报告 114

卫生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集体卫生人员实行退休、退职有关问题的通知(一九七九年九月一日) 117

关于集体所有制企事业单位获准出境定居人员的退休费、退职(或离职)费发放问题的规定(一九七九年) 120

(九)关于使用退休、退职人员的待遇规定国家劳动总局关于使用退休、退职人员的待遇问题的通知(一九七九年八月二十五日) 121

退职 125

(一)退职规定 125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125

内务部、财政部、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中的问题(一九五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127

商业部为国营商业企业职工退职可参照《国家机关工 129

作人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执行(一九五六年四月二十日) 129

国务院关于女工作人员改为家属后补办退职手续问题给安徽省的批复(一九五六年五月二十一日) 130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工作人员应征服兵役办不办退职手续问题的复函(一九五六年七月二十一日) 131

国务院人事局复退职问题(一九五六年九月八日) 132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乡干部退职等问题(一九五六年九月二十日) 133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工作人员考入高等学校是否办理退职问题的复函(一九五七年六月十七日) 134

国务院人事局复退职及工作年限的计算问题(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136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工作人员到中、小学学习是否办理退职手续问题的复函(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四日) 138

华侨事务委员会关于对处理归侨退职出国发退职金问题的通知(一九五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139

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草案)(一 140

九五八年三月七日) 140

附:关于“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退职处理的暂行规定(草案)”的说明 143

劳动部、国务院人事局关于职工退职问题的通知(一九五八年四月二日) 150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退职和工龄问题的复函(一九五八年四月八日) 151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落选的乡干部可否办理退职问题的复函(一九五八年四月十六日) 152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的几个问题的综合答复(一九五八年五月三十一日) 153

内务部关于退职补助费是否包括保留工资问题的复函(一九五九年十月二十日) 155

劳动部复关于中国籍朝鲜族职工回朝鲜是否按退职办理的问题(一九六一年八月二十五日) 156

劳动部关于如何计发职工退职补助费问题的通知(一九六一年十月九日) 157

关于右派分子的退职问题(一九六二年六月十二日) 158

中央精简小组办公室复中共淳安县委整编精简办公室关于计发退职补助费问题(一九六二年八月八日) 159

关于高等学校毕业干部的退职问题(一九六二年八月十日) 160

教育部关于转民办学校的教师的退职金发放问题给陕西省人委的函复(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161

内务部关于受开除留用察看处分人员的生活待遇和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四日) 162

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补发退职补助费的问题(一九六三年九月九日) 163

中央精简小组关于职工退职待遇等问题的通知(一九六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164

国务院关于颁发《国务院关于安置老弱病残干部的暂行办法》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的通知(一九七八年六月二日) 166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中几个具体问题的解答意见(一九七八年九月二十三日) 167

国务院侨务办公室关于归侨、侨眷职工获批准出境定居退休、退职费发放问题的解答意见(一九七八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168

(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退职 169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转业干部退职金计算问题的复函(一九五七年十月十一日) 169

劳动部、国务院人事局、内务部关于处理退伍军人复工复职中需解决的问题的复函(一九五八年五月十二日) 171

内务部关于退伍义务兵参加地方工作后又退职时退职补助费如何计发问题的复函(一九五九年十二月六日) 172

关于军队转业干部退职时退职补助费的计算问题(一九六○年五月二十日) 173

关于职工中的复员、退伍军人退职时的待遇问题(一九六一年七月十九日) 174

国防部、劳动部、内务部关于原从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征集入伍的职工退伍回农村时发退职补助费的通知(一九六一年九月六日) 175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转业干部退职补助费的复函(一九六二年八月十六日) 177

职工中的革命残废军人退职问题(一九六二年九月五日)……………………………………………………… 179

(三)退职的其他规定 179

内务部、劳动部复关于因工负伤退职职工伤口复发的治疗费用等问题的函(一九六四年一月二十四日) 179

第二轻工业部、全国手工业合作总社关于轻、手工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社员退职处理暂行办法(一九六六年四月二十日) 181

顾问、荣誉职务、离休 187

(一)顾问 187

国务院关于安排当顾问的规定(一九七八年六月二日) 187

中共中央关于安排一部分老干部担任各种荣誉职务的通知(一九五八年六月四日) 188

(二)荣誉职务 188

内务部关于符合长期供养条件人员退休时其退体费标准问题的通知(一九六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192

内务部关于已退休的红军干部退休费发放标准问题的复函(一九六四年一月六日) 193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长期供养人员的工资和退休人员的退休费是否包括保留工资和地区生活补 194

贴的复函(一九六四年七月十五日) 194

国务院关于安排荣誉职务的规定(一九七八年六月二日) 195

(三)离职休养 196

国务院关于离职休养的规定(一九七八年六月二日) 196

精减安置 199

(一)干部的精减 199

中共中央关于精减职工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一九六一年六月二十八日) 199

国务院关于精减职工安置办法的若干规定(一九六二年六月一日) 204

中央精减小组办公室关于《国务院关于精减职工安置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问题解答(一九六二年七月二十八日) 212

内务部、劳动部关于对在职的一等和二等甲级革命残废军人精减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二年九月五日) 220

中共中央批发中央统战部关于摘掉右派帽子人员和右派分子的退休、退职问题(一九六二年十月二十日) 221

财政部、劳动部复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精减职工安 222

置办法的若干规定》中第二条(三)项的若干问题(一九六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222

中共中央关于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精减干部的安置处理办法的补充规定(一九六三年三月二十七日) 223

劳动部答复等待安置人员的待遇问题(一九六三年十一月十三日) 226

内务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精减干部的安置处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问题解答(一九六四年四月十三日) 227

附: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国家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精减干部的安置处理办法的补充规定》的问题解答 228

劳动部关于处理精减安置遗留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五年八月三十日) 233

劳动部工资局、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关于已退职的因工致残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职工的处理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五年九月三日) 234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五省精减安置巩固工作座谈会纪要》(一九六六年二月一日) 235

附:五省精减安置巩固工作座谈会纪要 237

内务部、劳动部、财政部对于有关精减安置巩固工作几个问题的解答意见(一九六六年四月十二日) 244

国务院关于安置处理老弱病残人员的规定(一九六二年六月一日) 246

(二)老弱病残人员的安置 246

国务院关于老、弱、残职工暂列编外的通知(一九六三年四月一日) 248

国务院批转劳动部、内务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安置和处理暂列编外的老、弱、残职工的意见(一九六三年四月一日) 250

附:劳动部、内务部、全国总工会关于安置和处理暂列编外的老、弱、残职工的意见 251

中央精简小组办公室复关于安置和处理老、弱、残职工工作中的一些问题(一九六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253

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劳动部、内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老、弱、残职工暂列编外以及安置处理工作的报告(一九六四年三月二十九日) 254

附:劳动部、内务部、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关于老、弱、残职工暂列编外以及安置处理工作的报告 255

(三)精减干部的复职和收回 259

中央精简小组办公室关于精减后重又收回人员待遇的通知(一九六三年四月十三日) 259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处理当前部分人员要求复职复工回城就业等问题的通知(摘录)(一九七九年六月四日) 260

中共中央转发四川省委关于落实政策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的通知(一九七九年六月十五日) 261

(四)大中专毕业干部的清理收回 262

国务院关于处理高等学校调干学生和工农速成中学学生退学问题的通知(一九五六年九月十四日) 262

国务院关于处理高等学校退学的调干学生、工农速成中学退学和毕业的学生问题的补充通知(一九五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265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在精简工作中处理高等学校毕业生问题的若干规定(一九六二年八月十日) 267

关于不服从分配的毕业生的处理问题(一九六三年五月十日) 270

国务院批转内务部关于在精简工作中作退职处理的高 271

等学校毕业的干部清理收回问题的报告(一九六三年十月八日) 271

附:内务部关于在精简工作中作退职处理的高等学校毕业的干部清理收回问题的报告 272

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内务部关于进一步对使用不当的高等学校毕业的干部进行调整工作的报告(一九六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275

附:关于进一步对使用不当的高等学校毕业的干部进行调整工作的报告 276

内务部印发《关于在精简工作中作退职处理的高等学校毕业的干部清理收回工作情况及今后意见》的通知(一九六五年七月一日) 281

附:关于在精简工作中作退职处理的高等学校毕业的干部清理收回工作情况及今后意见 282

(五)精减老职工的生活救济 285

内务部关于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精减职工安置办法的若干规定》的通知(一九六二年六月十九日) 285

内务部关于家庭生活无依靠的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九六二年十月十日) 288

国务院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问题的通知(一九六五年六月九日) 292

内务部关于精减退职的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工作中若干问题的解答(一九六五年九月九日) 294

民政部关于精减退职老职工救济问题的复函(一九八○年一月二十四日) 300

工龄计算 303

(一)工作年限 303

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退职、退休时计算工作年限的暂行规定(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303

教育部、内务部、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学校、幼儿园教职员工退休时工作年限计算和退休金的发放问题的批复(一九五七年三月十四日) 305

国务院人事局复工作年限的计算问题(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307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一九五七年十一月二日) 308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工商联人员在下属同业公会工作的时间是否计算工作年限的复函(一九五八年四月 309

二十二日) 309

关于侨办学校中教职员工的工龄计算问题(一九六一年十月五日) 310

关于资产阶级工商业者、私方人员和小商小贩的工龄计算问题(一九六二年七月十六日) 311

关于提前抽调高等学校学生复学后工龄计算问题(一九六三年二月十一日) 312

关于精减后重又收回人员的工龄计算问题(一九六三年四月十三日) 313

关于在高山高原地区工作的职工的工龄计算问题(一九六三年七月十六日) 314

关于地下党员或党的外围组织成员工龄计算问题(一九六四年五月) 315

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计算问题的复函(一九六四年七月十六日) 316

内务部、劳动部、国家体委关于专业运动员工龄计算等有关问题的联合通知(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317

附:关于专业运动员工龄计算等有关问题的意见 318

国务院宗教事务局函复关于基督教青年会、宗教界爱国组织的性质以及在这些单位人员的工作时间能否计算为工作年限或工龄的问题(一九六五年五月五日) 320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间计算问题的解答(一九六五年十月二十日) 322

内务部、卫生部关于工作人员解放后在联合诊所、私立医院工作的时间能否计算工龄等问题的复函(一九六六年一月十九日) 323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工龄计算问题的规定(一九七七年九月三日) 325

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关于确定山西“牺盟会”人员的参加革命工作时问和“决死队”的军龄计算问题的通知(一九七九年十二月七日) 326

民政部关于退休人员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一九八○年四月三日) 328

国务院关于服兵役服得军龄的人员转业后计算工作年限和工龄问题的决议(一九五六年二月二十四日) 329

(二)转业、复员、退伍军人的工作年限 329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复员军人计算工作年限问题给山东省人民委员会人事局的复函(一九五七年十一月五日) 330

关于复员退伍军人军龄计算为工龄等问题的解答 331

内务部关于复员退伍军人参加工作时间计算问题的复函(一九六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333

国家劳动总局转发有关军龄计算问题的两个文件(一九七七年四月十二日) 335

附1:总参动员部关于军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336

附2:总政干部部关于军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337

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调整工资工龄问题的规定(一九七七年九月三日) 338

关于改正错划右派的原副排级以上干部的工龄计算问题(一九七九年五月三日) 339

(三)学习期间的工龄计算 340

关于工农速成中学和工农干部文化补习学校学员学习期间工作年限如何计算问题(一九五○年十二月十四日) 340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失业、失学知识分子参加工作前在革命大学或其它训练班学习的时间是否计算工作年限问题的复函(一九五六年二月二十三日) 341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一九五七年六月十二日) 342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军大、革命大学学员学习期间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二日) 343

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调干生的解释及工龄计算问题(一九六二年十月十三日) 344

内务部关于新生公学学习期间是否计算工作年限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345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五年六月二十六日) 346

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国家职工在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学习期间工龄、工资待遇等问题的解答(摘录)(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十一日) 347

教育部(78)教司计字3号文件(一九七八年四月十日) 348

国家劳动总局(78)劳薪字17号文件(一九七八年五月六日) 349

关于工龄五年以上的国家职工考入普通高等学校后的工龄计算问题(一九七九年八月四日) 350

教育部关于一九五六年入学的部分学生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一九八○年三月二十二日) 351

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一九六二年延长学习年限学生的毕业分配问题(一九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352

附:国务院(68)国发文37号及教育部(68)高计事段字第80号文件有关部分 353

教育部关于国家职工在校学习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一九八○年七月十九日) 354

关于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的工作年限计算问题(一九五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356

(四)病假期间的工作年限 356

内务部关于暂列编外的老、弱、残人员在暂列编外期间是否计算工作年限问题的复函(一九六四年九月三日) 357

(五)受处分期间的工作年限 358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私自脱离革命或请假不归如何计算工作年限的复函(摘录)(一九五六年十一月九日) 358

关于工作人员被扣押或者被开除后恢复工作的工作年限计算问题(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359

国务院关于处理国家机关、企业、学校在肃反运动中查出的反革命分子和其它坏分子的工龄问题的规定(一九五七年八月九日) 360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给辽宁省人民委员会人事局的复函(一九五七年九月二十日) 362

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曾受过开除、劳动教养、刑事处分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一九五九年六月十九日) 363

内务部关于开除留用察看期间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摘录)(一九六二年六月二十二日) 364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右派分子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365

解放军总政治部干部部对被开除军籍的军人参加企业工作后军龄如何计算工龄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三年二月十八日) 366

内务部关于曾经自首、叛变人员的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一九六四年五月八日) 367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职工被判处徒刑以后又撤销原判或改变了处分其已“服刑”的时间是否计算工龄问题的复函(一九六四年十月十八日) 368

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判处有期徒刑缓刑仍留原单位工作的被告人在缓刑期间是否计算工龄问题的批复(一九七八年六月六日) 369

(六)在国外工作期间的工作年限 370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工作年限计算问题给吉林省人民委员会人事局的复函(一九五九年四月七日) 370

全国总工会、劳动部、中侨委关于归国华侨职工加入工会及工龄计算问题(一九六二年七月十六日) 371

外交部领事司关于审批归侨职工国外工龄计算问题(一九七八年一月十四日) 373

(七)连续工龄 375

关于临时工作人员被正式录用后的工作年限计算问题(一九五六年十一月十二日) 375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做过小商贩前后劳动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摘录)(一九五六年十二月十四日) 376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各级公办学校教职工退职退休时解放以前和解放以后连续工龄计算的几点原则规定》(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六日) 377

附:教育部关于各级公办学校教职工退职退休时解放以前和解放以后连续工龄计算的几点原则规定 378

中央精简小组办公室关于职工工龄计算问题给江西省精简小组的复函(一九六三年六月八日) 380

教育部有关长期代课教师转为正式教师的工龄计算的规定(一九六三年八月十七日) 381

教育部关于各级公办学校教职工退职退休时连续工龄计算问题的几点解释(一九六四年二月十二日) 382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有关工龄计算问题解答(一九六四年四月) 384

内务部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过去担任乡干部的时间可以计算工作年限的通知(一九六四年八月三日) 396

内务部关于从集体所有制单位调到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一九六四年九月十八日) 397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乡干部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五年五月二十七日) 398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集体所有制职工被精减后参加国营企业工作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摘录)(一九六五年七月十五日) 399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担任地下党支部书记、交通员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五年十月十九日) 400

文化部、内务部复关于全民所有制剧团艺人工龄计算等问题(一九六六年四月二十日) 401

附:江苏省人事局、文化局关于剧团艺人工龄计算等问题的请示报告 403

卫生部、国家劳动总局对从集体所有制和散在城乡的 406

中医中吸收一万名中医药人员工龄计算问题的说明(一九七九年七月五日) 406

民政部关于在联合诊所工作期间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一九七九年八月三十日) 407

关于边境县(旗)、市中小学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的工龄计算问题(一九七九年十月三十一日) 408

教育部关于各级学校教职工退职、退休时有关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一九七九年十二月十五日) 409

教育部关于民办教师工龄计算问题的答复意见(一九八○年七月八日) 4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摘录) 412

(八)劳动年限(一般工龄) 412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农村长、短工计算劳动年限问题的复函(一九五六年九月十九日) 414

国务院人事局复所谓“官吏”问题(一九五七年九月三日) 415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旧社会从事律师的可否计算劳动年限的复函(一九五七年十月三日) 416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劳动年限计算问题的复函(摘录)(一九五七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417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单独开业行医是否计算劳动年限(一般工龄)的复函(一九五八年一月二十五日) 418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一般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摘录)(一九五八年三月三十一日) 419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给私人做保姆计算一般工龄的复函(一九五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420

关于工作人员曾在礼拜堂、神学院任职期间工龄的计算问题(一九六二年七月三十日) 421

关于工作人员曾在国民党或敌伪军队、警察以及在敌伪和国民党机关中担任技术性的工作时间的工龄计算问题(一九六二年七月三十日) 422

中央精简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私营商店工作的职工劳动年限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二年) 423

劳动部关于曾在敌伪及国民党政府机关工作过的职工的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三年二月九日) 424

内务部关于一般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三年三月二十九日) 426

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关于担任反动职务以前的工作时 427

间可否计算为工龄的问题的通知(一九六四年三月九日) 427

全国总工会劳动保险部、劳动部工资局关于担任反动职务以前的工作时间可否计算工龄问题的复函(一九六四年五月十三日) 428

内务部关于病假超过六个月的时间是否计算一般工龄的通知(一九六五年七月六日) 429

病、产假待遇 433

国务院关于女工作人员生产假期的通知(一九五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433

国务院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一九五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434

内务部、财政部、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试行办法》中问题的说明(一九五六年二月二十一日) 436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病假期间生活费按何种地区工资发给的复函(一九五六年三月十日) 438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育生活待遇如何发给的复函(一九五六年六月六日) 439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国家体委办公厅关于运动员在比赛中负伤应给予何种劳动保险待遇问题的通知(一九五六年九月十二日) 440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前后患病期间待遇问题的复函(一九五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441

关于副部长、司局长病假待遇问题(一九五八年六月四日) 442

中共中央批复北京市委《关于高等学校教授病假期间工资待遇问题的请示》(一九五九年七月三十一日) 443

国务院关于简化国务院任免的地方干部病假期间生活待遇审批手续的通知(一九五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444

内务部关于如何确定重大功绩和特殊贡献的复函(一九六三年五月二十五日) 445

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雇用的临时工因工负伤治疗时的待遇问题(一九六三年九月二十七日) 446

内务部转发中央组织部关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和在这以前参加工作的干部病假期间生活待遇几个问题的复函的通知(一九六三年十月九日) 447

附:中央组织部关于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期间和在这以前参加工作的干部病假期间生活待遇几个问题的复函 448

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关于企业职工半日工作半日休养工资待遇如何处理的通知(一九六三年十月十日) 449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因工负伤的职工去外地治疗不能入院前的膳费、宿费如何处理的问题(一九六四年二月十一日) 450

国务院有关计划生育的手术、医药等费用支付问题的规定(一九六四年四月四日) 451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有保留工资人员和军队转业干部病假期间待遇如何计算问题的答复(一九六四年四月十四日) 452

国务院批转卫生部、财政部关于享受公费医疗的国家工作人员到外地就医路费问题的报告(一九六四年五月三日) 453

附:卫生部、财政部关于享受公费医疗的国家工作人员到外地就医路费问题的报告 454

卫生部复关于医疗放射线工作人员患放射病后的待遇问题(摘录)(一九六四年五月十三日) 456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问题的复函(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457

内务部政府机关人事局关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的临时工及长期合同工的非因工负伤及疾病的医疗费和工资支付问题的复函(一九六四年十二月三十日) 458

财政部、国家劳动总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因工负伤住院治疗期间伙食费报销三分之二的通知(一九七八年八月七日) 459

财政部关于职工住院暖气费报销问题和因工负伤转外地治疗报销旅馆费问题的答复(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十一日) 460

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因公负伤住疗养院期间伙食补助问题的复函(一九七九年二月二十日) 461

财政部关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因病或非因公负伤住院期间伙食费自理的复函(一九七九年四月十三日) 462

探亲假规定 465

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一九五八年二月九日) 465

工人日报关于职工探亲问题解答(一九五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467

劳动部对于制定国务院关于工人、职员回家探亲的假期和工资待遇的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若干问题的意见(一九五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469

华侨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劳动部关于处理归侨职工出国探亲问题的联合通知(一九六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473

劳动部工资局复关于企业事业单位中地、富、反、坏分子能否享受探亲假等问题(一九六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474

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各级学校教职工探亲假以及回家探亲往返车船费问题的请示报告(一九六二年十月六日) 475

附:教育部关于各级学校教职工探亲假以及回家探亲往返车船费问题的请示报告 476

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车船费开支标准的通知(一九六 477

二年十月十九日) 477

劳动部转请处理科学研究人员回家探亲车船费问题的函(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478

劳动部、教育部对《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关于各级学校教职工探亲假以及回家探亲往返车船费问题的请示报告》的补充说明(一九六二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479

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车船费报销问题的解答(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十四日) 480

劳动部劳动保护局关于职工回家探亲问题的解答(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十八日) 481

中侨委关于归侨职工及家居港澳在国内工作的职工享受探亲假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三年六月二十日) 488

劳动部关于职工探亲假问题的答复(一九六三年八月三日) 490

劳动部发送关于职工回家探亲问题的解答意见(一九六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492

财政部、劳动部关于在职调干学习人员寒暑假回原工作单位旅费和探亲假待遇问题的复函(一九六四 494

年一月十三日) 494

劳动部劳动保护局关于探亲假问题的复函(一九六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495

劳动部劳动保护局关于职工探亲假问题(一九六四年一月三十日) 496

劳动部、教育部关于教师利用寒暑假期回家探亲等两个问题的解释(一九六四年二月四日) 497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职工的父母和配偶死亡探望子女问题的复函(一九六四年三月十八日) 499

华侨事务委员会关于能否出国探亲问题的复函(一九六四年四月二十三日) 500

劳动部关于配偶是军官的工人、职员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问题的通知(一九六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501

劳动部工资局关于探亲假问题的复函(一九六四年八月二十八日) 503

劳动部关于职工家属探望职工本人能否享受探亲往返车船费待遇问题给辽宁省劳动厅的复函(一九六四年十月三十日) 504

劳动部关于未婚职工利用探亲假到外地结婚时可否享受探亲待遇的复函(一九六六年三月二十九日) 505

关于获准出境的归侨等职工探亲假的规定(一九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506

遗属的抚恤和生活照顾 509

内务部关于公布一九五五年几项优抚标准的通知(一九五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509

内务部关于《一九五五年几项优抚标准》的补充说明(一九五五年五月十九日) 511

牺牲病故人员的家属是在职干部是否给予抚恤(一九五七年二月二十日) 513

内务部、财政部、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牺牲或者病故以后遗属生活照顾问题给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人民委员会人事局的复函(一九五七年四月二十七日) 514

内务部优抚局关于参加行政机关工作的技术人员牺牲、病故抚恤问题的复函(一九五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515

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因公发生意外事故可按牺牲抚恤标准予以抚恤的函(一九六一年六月二十四日) 516

内务部关于残废军人被确定为右派分子以后的残废抚 518

恤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的右派分子死亡以后家属抚恤问题的通知(一九六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518

全国总工会生活办公室关于职工因交通事故造成死亡有关支付待遇的复函(一九六二年二月十二日) 519

内务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未受刑事处分和未开除公职的反、坏分子死亡后抚恤问题的批复(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520

革命工作人员牺牲病故后的证明书和抚恤金由谁发给(一九六五年一月十三日) 521

革命工作人员牺牲病故后的证明书和抚恤金由谁发给(一九六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522

内务部关于工作人员死亡后家属补助问题的复函(一九六三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523

牺牲病故遗属补助费开支问题(一九六四年一月三日) 524

内务部、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牺牲、病故以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复函(一九六四年二月十一日) 525

卫生部复关于医疗放射线工作人员患放射病死亡待遇问题(一九六四年五月十三日) 526

调干学生因病死亡如何抚恤(一九六四年六月十一日) 527

内务部关于病故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一般不再给予烈士称号的通知(一九六五年七月七日) 528

民政部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遗属困难补助问题的批复(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十三日) 530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调整军人、机关工作人员、参战民兵民工牺牲、病故抚恤金标准的通知(一九七九年一月八日) 531

教育部、财政部关于教职工牺牲、病故抚恤金标准的通知(一九七九年八月九日) 534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执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的通知(一九八○年二月三日) 536

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暂行规定 537

国家人事局、财政部关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答复(一九八○年八月三十日) 539

福利费的掌管使用 543

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各级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福利 543

费掌管使用办法的通知(一九五四年三月十二日) 543

国务院人事局关于县级以下工商业联合会工作人员的福利费由县人民委员会人事部门统一掌管使用的通知(一九五六年九月十四日) 546

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的通知(一九五七年五月二十二日) 547

附:国务院关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的暂行规定 548

国务院转发国务院人事局关于改进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工作的请示报告(一九五八年六月九日) 550

附:国务院人事局关于改进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工作的请示报告 551

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供销合作社职工福利待遇的规定(一九六二年五月四日) 555

财政部、内务部关于一九六四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标准等问题的通知(一九六四年一月十三日) 556

内务部关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掌管使用问题的通知(一九六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558

内务部、财政部关于一九六六年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 561

工作人员福利费标准问题的通知(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561

财政部、民政部关于统一中央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福利费提取办法的通知(一九七九年一月六日) 562

关于解决部分老红军、老干部生活困难补助问题的规定(一九七九年四月十七日) 563

民政部、财政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中央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福利费提取使用办法的通知(一九七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564

统战人员待遇 567

国务院关于政协各级地方委员会的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中的民主人士的生活费问题的通知(一九五五年七月十五日) 567

国务院秘书厅关于政协各级地方委员会的副主席、常务委员、委员中的民主人士的生活费问题的复函(一九五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569

等办法的通知(一九五六年六月二十三日) 571

国务院关于参事室参事和文史馆馆员不适用退休退职 571

国务院秘书厅转达国务院关于修改批准《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生活补助费暂行办法》的函(一九五六年八月十七日) 572

附:政协全国委员会委员生活补助费暂行办法 573

国务院关于省参事工资待遇问题的规定(一九五六年十月十一日) 574

国务院关于资方代表性人物参加国家机关工作后的工资问题的答复(一九五七年一月二十四日) 575

中共中央十人小组对《关于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坏分子的解释及处理的政策界限的暂行规定》的补充解释(一九五七年六月) 576

中共中央批转中央统战部关于处理资产阶级工商业者退休问题的意见(一九六二年四月十七日) 577

附:中央统战部关于处理资产阶级工商业者退休问题的意见 578

国务院关于处理资产阶级工商业者退休问题的补充规定(一九六二年七月十六日) 580

中共中央关于民主人士入党后的生活待遇问题的枇示(一九六三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582

附: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统战部关于民主 584

人士入党后的生活待遇问题的请示…………………… 584

内务部、劳动部、卫生部、财政部关于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民主党派工作的资产阶级工商业者退休处理的通知(一九六五年十二月十六日) 584

中共中央批转上海市委《关于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若干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585

附:上海市委关于落实党对民族资产阶级若干政策问题的请示报告(摘录) 586

中央批转《关于落实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的请示报告》的通知(一九七九年一月十七日) 588

附: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中央调查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总政治部关于落实对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的请示报告(摘录) 588

关于原工商业者的有关待遇问题(一九七九年九月二十六日) 589

关于把原工商业者中区别出来的劳动者的各项待遇问题(一九七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590

中央统战部、中央调查部、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民政部、军委总政治部关于落实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的若干问题的说明(摘录)(一九八○年一月五日) 591

关于落实对原国民党起义投诚人员政策的若干问题的说明(摘录) 592

中共中央统战部、中共中央组织部、民政部关于政协机关部分非机关编制人员和政府参事室参事、文史馆馆员调资升级问题的通知(摘录)(一九八○年二月二十一日) 593

劳动保险 597

劳动保险条例(一九五三年一月二日) 597

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一九五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608

劳动保险问题解答(一九六四年四月) 627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