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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恩来手迹选  第5卷  文电、批示  下
周恩来手迹选  第5卷  文电、批示  下

周恩来手迹选 第5卷 文电、批示 下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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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中央档案馆编
  • 出 版 社:北京:北京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8
  • ISBN:7200033618
  • 页数:275 页
图书介绍:为纪念周恩来诞辰100周年,由中央档案馆编辑的六卷本《周恩来手迹选》已由北京出版社陆续出版。江总书记题写了书名。《周恩来手迹选》共选入周恩来的题词、题字、书信、文电、批示等手迹珍品600余件,绝大部分选自中央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料,其中80%是首次公开发表,最早的手迹是1913年,最晚的为1975年。为便于阅读,全部手迹都附印了释文,有的还作了考证和校订。半个世纪以来,不管是在硝烟弥漫的战争年代,还是在繁忙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周恩来亲自起草了大量文件、电报、文稿,批阅了浩瀚的公文,写下了许多书信、题词。《周恩来手迹选》收录的这些珍贵手迹,生动、真实地反映了周恩来在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方面所作的巨大贡献,多方面展示了他的精神风范、政治素养、智慧才华和道德情操,给人以深刻的思想启迪。据悉,系统、全面地发表周恩来的手书真迹还是第一次,它为广大读者研究周恩来、学习周恩来,提供了可靠、丰富的第一手材料,具有重要的史料价值和很高的鉴赏、收藏价值。
《周恩来手迹选 第5卷 文电、批示 下》目录

文电(下) 2

中共中央同意与苏联政府谈判设计合同一事致李富春并高岗电(一九五○年三月十九日) 2

中共中央同意李富春留莫斯科继续主持谈判事宜的复电(一九五○年四月三日) 3

政务院对流入城市灾民的处理意见(一九五○年五月六日) 4

中共中央关于外交文件和事件必须先报中央审阅和批准给新疆分局的指示(一九五○年七月九日) 8

中共中央关于促西藏代表团早日来京商谈和平解决西藏问题给申健的复示(一九五○年九月八日) 11

中共中央关于恢复对外国使馆门口武装守卫给南京市委的指示(一九五○年九月十一日) 14

对联合国大会非法通过成立《朝鲜停战三人委员会》决议的声明(节录)(一九五○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17

中共中央关于执行一九五一年度全国财政收支总概算问题的指示(一九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29

中央军委关于目前志愿军的作战方针和部署问题给彭德怀的指示(一九五一年二月四日) 40

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同意一九五一年中南全军中心工作的指示致中南军区党委电(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45

中央军委同意西南军区党委关于开展民主运动以整理部队组织的决定的复电(一九五一年四月一日) 48

中共中央批准中财委关于增发人民币及加强国家财政、资材管理的指示(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51

中央军委关于目前作战方针及以后兵力部署的意见给彭德怀的复电(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56

中央军委批转中南军区关于清匪会议的总结报告(一九五一年四月二十九日) 62

毛泽东就同意将南日将军发言与我方公报一并经广播发表给李克农的复电(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65

毛泽东就停战谈判驳美方人员乔埃发言致李克农电(一九五一年七月二十八日) 67

毛泽东关于对李奇微来电必须严正回答和驳斥给李克农的指示(一九五一年八月八日) 70

中共中央关于征询对惩治贪污条例草案意见的通知(一九五二年一月二十六日) 74

中央军委关于目前朝鲜谈判情况及我之对策给彭德怀的指示(一九五二年二月十四日) 82

中共中央关于三反斗争中对贪污分子处理政策的决定(一九五二年三月二日) 85

中共中央关于彭德怀应马上回国治病给彭的电报(一九五二年四月二日) 89

中共中央转发西南局关于联合公审大会总结报告的指示(一九五二年四月十三日) 91

中共中央同意上海五反第三战役部署及对五反中一些问题处理意见的指示(一九五二年四月十六日) 94

中共中央转发冶金等九个工业部门党组给中央的报告的通知(一九五八年六月六日) 97

中共中央关于派韦国清前往河内与越劳中央面谈问题复何伟大使电(一九六○年十二月十七日) 100

中共中央关于日内瓦会议上的讲话稿和国际委员会问题致陈毅电(一九六一年五月十二日) 102

中共中央关于刘澜涛出狱问题给西北局的电报(一九六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104

中共中央转发中共中央血防领导小组关于南方十三省、市、区血吸虫病防治工作的进展情况报告的通知(一九七○年六月) 106

中共中央转发毛泽东关于批陈整风的指示(一九七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111

中共中央关于邓小平任职问题决定的通知(草案)(一九七三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114

工作团同志的党性(××年一月一日) 116

批示 118

对拨给全国妇联生产基金问题的批示(一九四九年六月十九日) 118

对民族事务委员会组织条例(草案)的批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七日) 120

对文委及所属各部门组织条例(草案)的批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四日) 122

对财经委关于五个工业部门工作范围划分问题所拟草案的批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五日) 124

对财经委关于海关总署在上海设立临时办事处的批示(一九四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126

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及其所属各机关组织通则》等文件上的三次批示(一九四九年十二月二、三日) 128

对全国妇联两点建议的批示(一九五○年三月十八日) 131

在侨委关于培训侨务干部等项工作的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五○年三月二十八日) 133

在文委同意卫生部接管北京中和医院的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五○年三月三十一日) 134

对《财经委关于加强公粮保管工作的指示》的批示(一九五○年四月二日) 136

在中国保卫世界和平大会委员会关于为禁用原子武器展开签名运动的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五○年五月九日) 138

对中国福利基金会关于宋庆龄中英文申明稿的报告的批示(一九五○年五月二十四日) 140

对组织征收公粮运输入库工作的批示(一九五○年七月八日) 142

对文化部拟派王冶秋等五人随艺术展品赴苏联的报告的批示(一九五○年八月十二日) 144

在陈郁关于我国向日出口煤炭可否由日船自运的请示上的批示(一九五○年八月十三日) 146

在《叶季壮关于召开全国进出口贸易会议的总结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五○年八月十四日) 147

关于大学毕业生分配问题给毛泽东的报告(一九五○年八月十九日) 149

对政委机关裁减及成立华北事务部的编制概况的批示(一九五○年八月二十一日) 154

对财经委、文委关于地质部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等工作的报告的批示(一九五○年八月二十五日) 155

在董必武等关于政委机关裁减及成立华北事务部的编制概况的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五○年八月二十八日) 157

在北京市人民政府建议在天安门前建立毛泽东大铜像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五○年十月二十七日) 159

在一九五○年进销合同修正草案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五○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161

在陈云关于决算制度修正稿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162

对筑路机械分配问题的批示(一九五○年十二月七日) 164

关于赴印度参加自然科学集会问题给毛泽东等的报告(一九五○年十二月十一日) 165

在刘澜涛关于华北事务部工作问题的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五○年十二月十五日) 166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草案)》上的批示(一九五○年十二月) 168

对动员学生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的批示(一九五一年一月四日) 170

在聂荣臻关于辞去兼任北京市市长职务的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五一年一月九日) 172

在中波轮船公司合营协定问题的批示(一九五一年一月二十日) 174

在何长工关于新疆所产橡胶草问题的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五一年二月三日) 175

在钱俊瑞关于苏联建军三十四周年纪念活动问题的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五一年二月二十一日) 178

在贸易部党组关于中国茶业公司党群关系的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五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180

对《英商青岛颐中烟公司要求转让给政府经营》的批示(一九五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182

对进一步加强各地政权建设及民政工作等问题的批示(一九五一年十一月七日) 184

关于新华社、作战部所拟一新闻稿暂不发表的意见给毛泽东的报告(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187

就薄一波修改一九五二年农业生产指示和防旱抗旱等问题的说明给毛泽东等的报告(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190

关于荆江分洪工程问题给毛泽东等的报告(一九五二年二月二十三日) 192

关于送请阅批严防森林起火的指示给毛泽东等的报告(一九五二年三月二日) 195

在《中央人民政府林业部关于一九五一年全国森林火灾情况的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五二年三月二日) 197

关于《国际经济会议中国代表团报告(草稿)》的修改问题给毛泽东的报告(一九五二年三月十九日) 199

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中央人民政府直属机关负责人员待遇等级通知》上的批示(一九五二年四月七日) 200

在《亚洲及太平洋区域和平会议筹备会议上的祝贺词(第四稿)》上的批示(一九五二年六月一日) 201

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关于调整高等学校毕业生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批示(草稿)》上的批示(一九五二年六月十八日) 203

在《大连造船公司第一次股东会议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五二年八月十日) 205

关于批准中国与智利贸易协议给毛泽东等的报告(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二日) 206

在中国、智利《贸易协议》上的批示(一九五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207

在《齐燕铭关于修改郭沫若报告稿的请示》上的批示(一九五二年十一月二日) 208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兵组织暂行条例》问题给毛泽东等的报告(一九五二年十二月四日) 211

关于郭沫若《停止现有战争》演说稿修改问题给毛泽东的报告(一九五二年十二月五日) 213

在李哲人关于我国租芬兰籍油船 维马号 如何进港问题的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五三年二月九日) 215

对在日华侨归国及花冈等事件问题的批示(一九五三年二月十五日) 218

在习仲勋关于运动员伙食补助标准问题的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五三年五月三日) 220

在中国铁路代表团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五三年九月十九日) 222

在计委关于向苏联政府提出有关技术援助事项备忘录的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五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224

对中朝货币比价等问题汇报的批示(一九五四年三月十二日) 226

在《一九五四年度中国与捷、罗、匈、保四国的文化联络友好工作计划要点》上的批示(一九五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228

对中苏造船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问题的批示(一九五四年十月二十日) 230

关于吴努引用周恩来就中美关系的谈话给毛泽东等的报告(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十日) 231

关于复联合国电稿事给毛泽东等的报告(一九五五年二月三日) 232

对一般文件存在通病的批示(一九五五年三月五日) 234

在班禅额尔德尼信上的批示(一九五六年九月二十一日) 236

在国家计委关于援朝建设三个工厂等问题的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五八年六月十六日) 238

在《内蒙古党委关于高速度发展畜牧业的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五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240

在《中央财经小组关于讨论一九六二年国民经济调整计划的报告》上的批示(一九六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242

在一封群众来信上的批示(一九六二年九月五日) 244

关于《中央转发国家计委党组、劳动部党组关于当前劳动力安排和职工工资问题的报告的指示》问题给毛泽东的报告(一九六二年九月二十七日) 246

关于十四国访问报告大纲问题给毛泽东的报告(一九六四年三月二十三日) 248

在《关于加强对外展览照片和对外送礼照片工作的请示报告》上的批示(一九六四年五月二十四日) 249

在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庆祝伊犁哈萨克等自治洲、县成立十周年活动的报告上的批示(一九六四年六月八日) 252

对周扬关于国庆演出问题的批示(一九六四年八月一日) 253

在刘明夫关于加速纺织工业建设的研究报告上的批示(一九六四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255

在《关于定兴(高碑店)、故城两机场的用地及其驻军支援人民公社情况的调查报告》上的批示(一九六五年四月十三日) 257

在《河北地震初步情况》上的批示(一九六六年三月八日) 258

在《越方对我汽车的意见》上的批示(一九七二年一月二十一日) 261

在《人民日报》社论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送审稿上的批示(一九七二年四月十八日) 262

关于《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室、军委办公厅关于严防坏人进行诈骗活动的通知》(送审稿)问题给毛泽东等的报告(一九七三年一月二十二日) 263

在《甘孜等六县震灾情况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七三年二月八日) 265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关于出土文物展览赴美展出时间的请示》上的批示(一九七三年八月十三日) 266

关于邓小平在特别联大发言稿(五稿)问题给毛泽东的报告(一九七四年四月三日) 268

关于邓小平在特别联大发言稿(六稿)问题给毛泽东的报告(一九七四年四月四日) 270

在王冶秋关于接收严复信问题的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七五年三月二十日) 273

在《关于组织在京部分爱国人士和特赦释放人员到外地参观学习的请示报告》上的批示(一九七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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