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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科学教育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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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伍杰编著
  • 出 版 社: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1
  • ISBN:7202028646
  • 页数:417 页
图书介绍:
《严复书评》目录
标签:编著 书评

前言 伍杰 1

译《天演论》自序 1

《天演论》译例言 7

《天演论》按语 9

导言一 察变 9

导言二 广义 10

导言三 趋异 11

导言四 人为 13

导言五 互争 14

导言七 善败 15

导言六 人择 15

导言八 乌托邦 16

导言九 汰蕃 17

导言十二 人群 17

导言十三 制私 18

导言十四 恕败 18

导言十五 最旨 19

导言十六 进微 21

导言十七 善群 22

导言十八 新反 23

论三 忧患 24

论一 能实 24

论五 天刑 25

论七 种业 26

论九 真幻 26

论十 佛法 28

论十一 学派 30

论十二 天难 33

论十三 论性 33

论十四 矫性 34

论十五 演恶 34

论十六 群治 35

斯密亚丹传 37

译斯氏《计学》例言(《原富》) 41

《原富》按语 46

部甲篇一 论分功之效 46

部甲篇二 论分功交易相因为用 47

部甲篇三 论分功交易相为广狭 47

部甲篇四 论泉币之始 47

部甲篇五 论物有真值与市价异 48

部甲篇七 论经价时价之不同 52

部甲篇六 论物价之析分 52

部甲篇八 释庸 54

部甲篇九 释赢 59

部甲篇十 论业异而庸赢不同之故 63

部甲篇十一 释租 69

部乙 引论 84

部乙篇一 论积贮分殊 84

部乙篇二 论泉币 85

部乙篇三 论人功有生利有不生利 90

部乙篇五 论役财治生之不同 94

部乙篇四 论?贷息债 94

部丙篇一 论进富自然之序 97

部丙篇二 论罗马解纽欧洲厉农之政 97

部丙篇三 论罗马解纽时城邑利权所由起 99

部丙篇四 论邑业兴而野业转进之理 100

部丁引论 102

部丁篇二 论沮抑外货不使争销之政 104

部丁篇三 论两国通商以进出差为负而设法沮抑来货之非 106

部丁篇四 论掣还税 108

部丁篇五 论奖外输 109

部丁篇六 论通商条约 113

部丁篇七 论外属(亦译殖民地) 114

部丁篇八 结论商宗计学之旨 121

部丁篇九 论农宗计学 123

部戊篇一 论君主及合众国家之度之 125

部戊篇二 论国家度支之源 141

部戊篇三 论国债 151

穆勒《群己权界论》(《自由论》)译者序 155

《群己权界论》译凡例 156

部首引论 辨逻辑之为学为术 160

《穆勒名学》按语 160

引论 言名学论推知不论元知 161

部甲按语 161

论名 有不为名之字必与他字合而后成名 161

论名 有涵义,有不涵义 162

论名 有正负之殊 163

论可名之物 言形体 164

论可名之物 论心 164

论可名之物 申言物德基于人心之觉 165

论可名之物 总结全篇所类之名物 165

论词之义蕴 论词表四伦曰相承,曰并著,曰自在,曰因果 166

论申词 论常德之词无关新理直是复词 167

论类别事物之理法兼释五旌 何谓五旌 168

论申词 论常德(寓德二词之异) 168

论界说 论释名疏义异于界说 169

部乙按语 170

论推正大凡 论推证正术区为内籀、外籀 170

论外籀联珠 释联珠 171

论外籀联珠 论曲全公例乃为复词并无精义 172

论外籀联珠 论外籀所据公例真实为何 172

言联珠于名学功用惟何 论凡推籀之事非由公以及专乃用彼以推此皆本诸睽目孤之事微所谓普及者也 173

论籀绎及外籀科学 言科学渐成外籀之致 174

论籀绎及外籀科学 论科学何以不皆外籀而有试验科学 174

论满证所以明必然之理者 论几何证确以其题多设事之政 175

论满证所以明必然之理者 言公论之理由见闻试验而立 175

论满证所以明必然之理者 驳呼威理所持公论之说 175

续前所论 满证之界说 176

部丙按语 177

论自然公例 言自然常然者以众常然成一常然,是众常然各为公例 177

论因果 论因果乃见象相承最大公例 177

论因果 以能所分因缘者乃为妄见 177

论繁果籀例以兼用外籀为宗 言第三候以实验印证其例之果然 178

论众多之因错综之果 论徒观察之不得实 178

论因果 论恒住因 178

《日本宪法义解》序 180

《社会通诠》译者序 181

读新译甄克思《社会通诠》 183

《社会通诠》按语 188

译《群学肄言》自序 196

《群学肄言》译余赘语 199

《英文汉诂》卮言 202

《英文汉诂》叙 207

孟德斯鸠列传 209

《法意》按语 212

法律通论 一切法与物之关系 212

法律通论 形气自然之法 212

法律通论 人为之法典 213

论治制之形质 民主形质 213

论治制之形质 贤政形质 214

论治制之形质 专制形质 214

治制之精神 庶建民主之精神 216

治制之精神 道德非君主之精神 216

治制之精神 荣宠非专制之精神 217

治制之精神 君主治制之精神 217

治制之精神 君主治制以何物承道德之乏 217

治制之精神 专制君主之精神 218

治制之精神 两君主治制责下服从之异 218

治制之精神 总论前篇 219

论教育宜与治制之精神相表里 君主治制之教育 219

论教育宜与治制之精神相表里 专制君主之教育 220

论教育宜与治制之精神相表里 古今教育之异效 220

论教育宜与治制之精神相表里 民主治制之教育 221

论教育宜与治制之精神相表里 希腊学制 221

论为国立法必与其治制之精神相得 何者为国家公德 223

论教育宜与治制之精神相表里 古人以乐辅治之说 223

论为国立法必与其治制之精神相得 欲民爱平等而崇俭约,必遵何术而后得之 224

论为国立法必与其治制之精神相得 民之治制,其立平等之基如何 224

论为国立法必与其治制之精神相得 民主治制,其维俭约之风又何如 224

论为国立法必与其治制之精神相得 鼓舞民主精神之余术 225

论为国立法必与其治制之精神相得 贤政之法典所与其精神合者何如 225

论为国立法必与其治制之精神相得 君主治制,其行政权之独伸 226

论为国立法必与其治制之精神相得 君主治制之所长 227

论为国立法必与其治制之精神相得 续申前论 227

论为国立法必与其治制之精神相得 专制之法所与其精神合者何如 227

论为国立法必与其治制之精神相得 威柄之递及 229

论为国立法必与其治制之精神相得 续申前论 229

论为国立法必与其治制之精神相得 推言三制之效 230

论为国立法必与其治制之精神相得 贡献 230

论公私刑律之繁简 各国公律繁简 232

论公私刑律之繁简 会鞫奏当之各异 233

论公私刑律之繁简 于何政府王者可为法官 233

论公私刑律之繁简 刑典重轻随制亦异 234

论公私刑律之繁简 法国古律 234

论公私刑律之繁简 论日本律之不足 235

论公私刑律之繁简 罗马之沁涅特 235

论公私刑律之繁简 刑辟之能事 235

论公私刑律之繁简 罪之与罚宜有比例 236

论公私刑律之繁简 三木 237

论公私刑律之繁简 锾罚、笞搒之刑 237

论公私刑律之繁简 复仇之制 238

论公私刑律之繁简 以父坐子之罪 238

论衣食宫室之度数 奢侈之俗 238

论衣食宫室之度数 庶建民主之生事律 239

论衣食宫室之度数 问君主亦有时利用生事律乎 239

论衣食宫室之度数 罗马之家法 240

论衣食宫室之度数 罗马保庇妇人之律 240

论衣食宫室之度数 支那之奢俭 240

论衣食宫室之度数 女主 241

论三制精神之敝 此卷大意 241

论三制精神之敝 民主精神之敝 241

论三制精神之敝 贤政精神之敝 242

论三制精神之敝 贵族常忠于君主 242

论三制精神之敝 精神善敝之征验 242

论三制精神之敝 续申前论 243

论三制精神之敝 国民信誓之效 243

论三制精神之敝 群主治制之真相 244

论三制精神之敝 更张宪法之关系 244

论三制精神之敝 专制国之真相 245

论三制精神之敝 结论前四章之意 245

论三制精神之敝 支那帝国 245

论法之为守护而立者 民主之所以守其治安 247

论法之为守护而立者 合众民主尚有所需 247

论法之为守护而立者 专制政府所以自固之术 247

论法之为守护而立者 守国戍兵之常制 248

论法之为守护而立者 列强之比较 248

论法之为攻取而立者 战 248

论法之为攻取而立者 所胜人民之利便 249

论法之为攻取而立者 胜家之权利 249

论法之为攻取而立者 民主之胜家 250

论法之为攻取而立者 君主之胜家 251

论法之为攻取而立者 胜家于所胜者之礼俗 252

论法之为攻取而立者 凯禄之法 252

论法之为攻取而立者 察理第十二 252

论法之为攻取而立者 严历山达 254

论法之为攻取而立者 续申前说 254

论自由法律之关于宪典者 自由真诠 255

论自由法律之关于宪典者 英伦宪法 255

论自由法律之关于宪典者 希腊英雄时代之君主 257

论自由法律之关于宪典者 通论罗马逐王以后之政制 257

论自由法律之关于宪典者 吾人所有之君主制 257

论自由法律之关于宪典者 雅里斯多德之说 257

论自由法律之关于宪典者 罗马藩部之政 258

论自由法律之关于宪典者 思想之岳 258

论法制之关于小己自由者 文字之岳 259

论法制之关于小己自由者 脱奴之籍,使证其主之非 259

论法制之关于小己自由者 去壅蔽 259

论赋税重轻关系自由之理 自由与征赋之比例 260

论赋税重轻关系自由之理 必何等之政府而后民不病其加赋 260

论赋税重轻关系自由之理 自由之失 261

论法典与其国风土之对待 南民之变例 262

论法典与其国风土之对待 民以风土不齐而气质辄异 262

论法典与其国风土之对待 善为治者有以救风土之偏,不善者从而益甚 263

论法典与其国风土之对待 防民湛湎之政 263

论法典与其国风土之对待 英国风土之所致者 264

论国有奴制原于风土 民间奴婢 264

论国有奴制原于风土 奴隶之作奸 264

论国有奴制原于风土 主奴之伦理 265

论妾婢之制原于风土 多妇本制之良楛 265

论国有奴制原于风土 续申前论 265

论妾婢之制原于风土 家制、国制相关之理 266

论国群奴隶与其风土之关系 亚洲风土 266

论国群奴隶与其风土之关系 推言前因之效果 268

论国群奴隶与其风土之关系 欧亚北部之民,皆有战胜之烈,而其果大异 268

论国群奴隶与其风土之关系 亚之奴隶,欧之自由,所原于形气者,尚有他因 268

论国群奴隶与其风土之关系 所见于非美二洲者 269

论国群奴隶与其风土之关系 建都 269

论法之系于土壤肥硗而异者 续申前说 269

论法之系于土壤肥硗而异者 民力 271

论法之系于土壤肥硗而异者 蛮狄国俗 272

论法之系于土壤肥硗而异者 蛮狄诸种之民法 272

论法之系于土壤肥硗而异者 法典关系民生大概 272

论法之系于土壤肥硗而异者 有圜法泉币之国民 273

论法之系于土壤肥硗而异者 无泉币则平等之势易成 273

论法之系于土壤肥硗而异者 鞑靼种人之国际法 273

论法之系于土壤肥硗而异者 鞑靼种人之民法 274

论法之系于土壤肥硗而异者 日耳曼王希勒特力之被逐 274

论法之系于土壤肥硗而异者 拂箖王子成丁之年格 275

论法之系于土壤肥硗而异者 初民宗教之神权 275

论关于国民精神、行谊、风俗之法典 欲施至美之法,必先治其民之心,而后有以翕受 276

论关于国民精神、行谊、风俗之法典 斯巴尼亚与支那人之风俗 277

论关于国民精神、行谊、风俗之法典 民质以法度而失其真,故立法者不可以不慎 277

论关于国民精神、行谊、风俗之法典 专制国之礼俗 278

论关于国民精神、行谊、风俗之法典 支那国俗 279

论关于国民精神、行谊、风俗之法典 改易风俗,其自然之术如何 279

论关于国民精神、行谊、风俗之法典 国法之左右于家法者 280

论关于国民精神、行谊、风俗之法典 古之法家,其于法、礼、俗三者多混 280

论关于国民精神、行谊、风俗之法典 支那特别之治术 280

论关于国民精神、行谊、风俗之法典 推论前章所言之效果 281

论关于国民精神、行谊、风俗之法典 支那宗教、法典、仪文、习俗之所以混而不分 283

论关于国民精神、行谊、风俗之法典 支那之俗为不可以常理测者 283

论关于国民精神、行谊、风俗之法典 法典以俗之美恶为隆污 284

论关于国民精神、行谊、风俗之法典 续申前说 284

论关于国民精神、行谊、风俗之法典 论风俗、民德之陶铸于法典者 285

论关于国民精神、行谊、风俗之法典 三申前论 285

论通商法律 诸制商业不同 288

论通商法律 推广航路之效 289

论通商法律 拘执商人之律 289

论通商法律 续申前说 289

论通商法律 私议一则 290

论通商法律 不利通商惟何等国为然 291

论商务法律与其变易世家之效 南国之民,其嗜欲与北国之民大异 291

论商务法律与其变易世家之效 古代懋迁 292

论商务法律与其变易世家之效 继亚历山达以后诸王之商业 293

论商务法律与其变易世家之效 希腊通商 293

论商务法律与其变易世家之效 北非之加达支与欧南之马赛尔 294

论商务法律与其变易世家之效 罗马经商之能事 295

论商务法律与其变易世家之效 罗马与异族之通商 295

论商务法律与其变易世家之效 西罗马破后之通商 295

论商务法律与其变易世家之效 特别法典一则 296

论商务法律与其变易世家之效 欧洲以商务开通,其理何若 297

论商务法律与其变易世家之效 新通东西两大洲,其事于欧影响何如 298

论商务法律与其变易世家之效 斯巴尼亚所得于美洲之富实 298

论泉币法律 人类之所以用钱 299

论商务法律与其变易世家之效 又一问题 299

论泉币法律 钱币之性质 300

论泉币法律 罗马国币考 300

论泉币法律 罗马而外,义大利及他邦所行之政 300

论泉币法律 公债之所以偿还 301

论泉币法律 续论罗马重息之律 302

论法律之关于户口生聚者 蕃衍种族,人与禽兽同率其性 303

论法律之关于户口生聚者 应法之妻,凡有数等 304

论法律之关于户口生聚者 聚妻必承父命 304

论法律之关于户口生聚者 工业进,其效果见于户口者 305

论法律之关于户口生聚者 嫁聚何由而盛 305

论法律之关于户口生聚者 处女之情 305

论法律之关于户口生聚者 立法家于户口之蕃滋 306

论法律之关于户口生聚者 古希腊之于户口 306

论法律之关于户口生聚者 罗马生聚法典 307

论法律之关于户口生聚者 弃婴之俗 308

论法律之关于户口生聚者 续申前论 308

论法律之关于户口生聚者 罢癃残废孤独者有养 308

论法律之关于宗教理道者 德行科条与宗教戒律之异 310

论法律之关于宗教理道者 论斯多噶党人 310

论法律之关于宗教理道者 宗教有左右民法之力,其事何如 311

论法律之关于宗教理道者 教理深微所及于社会之影响 311

论法律之关于宗教理道者 更申前论 312

论法律之关于宗教理道者 宗教虽妄,而法典良者,有时可以相救 312

论法律之关于宗教理道者 宗教之关于国家,其所以为之利害者,不关其本体之真伪,而视其功用之从违 313

论法律之关于宗教理道者 续申前论 314

论法律之关于宗教理道者 续申前论 314

论法典之关于宗教制度者 各奉异宗之心德 315

论法典之关于宗教制度者 论庙宇 316

论法典之关于宗教制度者 论宗教之官司 317

论法典之关于宗教制度者 教会产业宜有限制 317

论法典之关于宗教制度者 宗教传布之情状 318

论法典之关于宗教制度者 论宗教尊俗 318

论法典之关于宗教制度者 论变易宗教 318

论法律与其所定秩序之相关 本卷大义 319

论法律与其所定秩序之相关 民群之法常与自然之法相舛 320

论法律与其所定秩序之相关 有以国律限制自然律者 320

论法律与其所定秩序之相关 亲戚通婚,宜视自然之律,而有时宜依民法 320

论法律与其所定秩序之相关 有国律,有民律,事之宜准民律者,不可更用国律为断决也 321

论法律与其所定秩序之相关 论阴卡人阿达和洛巴之不幸 322

论法律与其所定秩序之相关 有时遵用国律转成祸阶,则宜更立国律,以图补救,而所更立往往成国际法 322

论罗马承袭田产法典之原始变迁 323

论法兰西所用民法之原始与变迁 宗教与有司二刑柄之消长 324

论制作法典之宜忌 续申前说 324

论法兰西所用民法之原始与变迁 324

论制作法典之宜忌 每有无谓之法而为立法人之所重者 325

论制作法典之宜忌 有立法同而得果异者 325

论制作法典之宜忌 希腊、罗马于自杀者皆有罚,而用意亦殊 326

论制作法典之宜忌 两法典不同,宜如何为之比较 326

论制作法典之宜忌 论法又不可不合立法时之事变而观之 327

论制作法典之宜忌 造律时所宜留神之事 327

论制作法典之宜忌 论律不可与所祈向者分言,以罗马盗贼之条为喻 327

论制作法典之宜忌 纯一之观念 329

《名学浅说》译者自序 330

《名学浅说》按语 332

《民约》平议 333

译卫西琴 《中国教育议》序 341

《普通百科新大词典》序 342

《英华大辞典》序 344

《蒙养镜》序 346

《庄子》评语 348

《老子》评语 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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