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治法律
中国商标报告  2006年  第1卷  总第6卷
中国商标报告  2006年  第1卷  总第6卷

中国商标报告 2006年 第1卷 总第6卷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 电子书积分:14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曹中强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信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7
  • ISBN:7508607783
  • 页数:436 页
图书介绍:本书收录与商标有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收录了有代表性的商标行政、司法裁决书,并附有关键词摘要。同时本书选编了指导操作的文章和简要介绍国外重点立法、判例的文章,也收集了重要的参考资料和相关报刊上涉及商标的文章标题。
《中国商标报告 2006年 第1卷 总第6卷》目录

【官方文件】总类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节录)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节录)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节录) 13

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 17

商业标志综合立法企业名称上海市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 23

域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关于执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和《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域名争议解决办法程序规则》若干问题的解释 27

地理标志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 28

商品条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 33

商标权利取得、维持与撤销商标规费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日本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二期费用的通知 4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商标结算的通知 41

商标评审商标评审规则 42

商标行政管理对外贸易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科技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扶持出口名牌发展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56

关于扶持出口名牌发展的指导意见 57

对外贸易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公告办法 62

汽车汽车品牌销售管理实施办法 65

汽车产品外部标识管理办法 72

酒类酒类流通管理办法(节录) 75

商标保护程序法行政程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查处商标侵权行为中涉及被异议商标有关问题的批复 76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公平交易局关于开展打击利用网络从事不正当竞争行为执法活动的通知 77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及标识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 79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务公开办法 80

民事程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 8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关于做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施行前有关工作的通知 89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关于转发[2004]民三他字第10号函的通知 92

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三监字第2号行政保护农业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做好2005年农资打假工作的意见 95

2005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纪要 101

民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2005]民三他字第2号批复 10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错误造成案外人损失应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的解释 10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2005]民三他字第6号函的通知 106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指导意见 107

国际条约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节录) 1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欧洲委员会贸易总司关于地理标志的谅解备忘录 116

【典型案例】绝对理由确权案件 116

1.吉列公司颜色组合商标驳回复审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第3037973号颜色组合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05]第3087号申请商标由黄铜色与黑色按照一定比例组成 117

申请人已将该颜色组合与其他几个注册商标一起使用多年已经成为申请人电池商品的显著标志经过使用获得了显著性可作为商标予以注册予以初步审定 117

2.凯普曼公司颜色组合商标驳回复审及行政诉讼案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第3063748号颜色组合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04]第6429号申请商标为两种不同颜色构成的颜色组合商标 121

表现形式过于简单普通消费者不易识别缺乏显著性属于《商标法》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予以驳回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5]一中行初字第1084号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123

本案申请商标由黄色和蓝色组合构成颜色组合本身过于简单不能起到指示商品或服务来源的作用原告在行政程序中也没有提交此商标经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的证据维持商评委的驳回决定 123

3.可口可乐公司“芬达”瓶形商标驳回复审及行政诉讼案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第3035191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05]第1976号申请商标为立体瓶形 128

整体缺乏显著性特征属于《商标法》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不予初步审定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4]一中行初字第1081号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130

申请商标与普通瓶形有区别但是整体设计基本相同整体缺乏显著性不能注册为商标维持商评委的驳回决定 130

4.顺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Disk”商标驳回复审及行政诉讼案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第3076746号“eDisk”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04]第3859号申请商标使用在第9类电脑等商品上 135

由“e”和“Disk”两部分构成“e”常用来表示“电子”的含义,缺乏显著性“Disk”的中文含义是“磁盘”是计算机行业常用的商品名称缺乏显著性属于《商标法》规定的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标志不予初步审定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4]一中行初字第932号根据《商标法》的规定,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予以注册 137

申请商标使用在第9类电脑等商品上普通消费者容易将申请商标分成“e”和“Disk”两部分识别“e”常用来表示“电子”的含义缺乏显著性“Disk”的中文含义是“磁盘”是计算机行业常用的商品名称缺乏显著性原告证据不足以表明该商标已经通过使用获得显著性维持商评委的驳回决定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5]高行终字第349号根据《商标法》,缺乏显著性的标志不能作为商标注册 141

申请商标由“e”和“Disk”两部分构成且“D”为大写易使消费者将“e”和“Disk”分开认读“e”常用来表示“电子”的含义“Disk”的中文含义是“磁盘”,是计算机行业常用的商品名称都缺乏显著性申请商标虽为自创,但分别为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商评委和一审法院作出的“申请商标因仅表示了指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而缺乏显著性”的确认不违反“整体审查”的原则维持商评委的决定和一审法院的判决相对理由确权案件 141

5.林维尔公司与LACOSTE公司“鳄鱼”商标争议及行政诉讼案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第552436号“鳄鱼”商标争议裁定书 商评字[2004]第5210号争议商标经国际注册领土延伸至中国并获得保护 145

宜宾公司认为争议商标与其合法注册的引证商标相同根据修改前《商标法》第十七条提出撤销撤销申请提出时争议商标已经注册满1年不符合修改前《商标法》第十七条规定的撤销条件且超过了修改前《商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撤销争议商标的法定期限林维尔公司受让引证商标后,作为申请人被追加为本案当事人以与宜宾公司相同的理由继续申请撤销争议商标《商标法》修改,修改前《商标法》第十七条的情形与现行《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相对应申请人据此提出撤销申请不予支持林维尔公司未能证明争议商标的注册有其他违反现行《商标法》的不当行为撤销理由不能成立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5]一中行初字第112号商标争议发生在《商标法》修改决定实施前 149

根据2002年《商标评审规则》第九十九条的规定,应当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被告商评委引用现行《商标法》第二十八条、四十一条作出决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予以纠正修改前的《商标法》第十七条同样适用于商标争议案的处理商评委和法院可以据此撤销不应注册的已注册商标争议商标为国际注册商标无法以国际局的公告日起算商标争议期限修改前的《商标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商标争议期限不能直接适用于国际注册的商标对国际注册提出争议的期限应当自该商标在中国《商标公告》上进行公告之日起计算争议商标一直未在中国进行公告原告无法得知商标已被核准注册提出争议的期限应从原告实际得知之日起计算原告自述从1992年12月得知争议商标注册的情况,被告和第三人没有相反证据反驳争议期限应从1992年12月起算没有超过争议期限撤销被告所作的争议裁定书,令其在指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裁定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5]高行终字第341号应适用修改前的《商标法》 160

上诉人商评委引用现行《商标法》第二十八条、四十一条作出决定,属于适用法律错误我国1989年10月4日正式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协定规定,延伸至各国的申请,其商标主管当局必须在12个月内作出是否保护的决定争议商标1990年6月19日依协定延伸至中国截至1991年6月19日上诉人拉科斯特公司未收到中国商标局就争议商标的任何驳回通知争议商标进入不得拒绝保护的状态 160

1991年6月19日为其核准注册之日,是计算争议期的唯一合法依据至1992年6月19日,无任何人提争议进入不可争议状态国际局所做的公告为充分有效的公告中国商标局1990年6月30日开辟的公告不具有法律意义不得损害国际公约的实施原判认定事实有误,法律适用不当应予撤销 160

6.西安小肥羊烤肉馆对“小肥羊LITTLE SHEEP及图”商标异议、异议复审及行政诉讼案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关于“小肥羊及图”商标异议裁定书 [2004]商标异字第00519号被异议人内蒙古小肥羊成立的时间早于异议人西安小肥羊 169

西安小肥羊未能提供在先使用“小肥羊”商标的证据“小肥羊”并非固有餐饮行业的通用名称内蒙古小肥羊长期使用和宣传使相关公众能普遍认知,将“小肥羊”与内蒙古小肥羊相联系“小肥羊”商标获得了显著性对被异议商标予以核准注册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第3043421号“小肥羊LITTLE SHEEP及图”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 商评字[2004]第6392号西安小肥羊虽在先提出过有“小肥羊”字样的文图组合商标注册申请,但放弃了对“小肥羊”文字部分的在先申请 173

并未产生与被异议商标相冲突的在先权利仅以曾经申请过“小肥羊”字样的文图组合商标请求不予被异议商标注册,理由不能成立西安小肥羊在先使用“小肥羊”作为字号,当时未进行工商登记使用规模、范围有限,不足以令公众和内蒙古小肥羊知晓“小肥羊”不是西安小肥羊独创字词西安小肥羊与内蒙古小肥羊处于不同省份不能推定内蒙古小肥羊明知他人在先权利而抢注商标西安小肥羊的异议理由不能成立③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5]一中行初字第181号西安小肥羊实际使用“小肥羊”较早,但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应受到法律保护 180

内蒙古小肥羊依法注册登记的时间早于西安小肥羊西安小肥羊获得荣誉称号的时间晚于被异议商标申请注册的时间被异议商标不是恶意抢注商标局发出的要求西安小肥羊删除其曾经申请的商标中的“小肥羊”文字的审查意见书,只是初步意见,不是驳回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西安小肥羊自己放弃了“小肥羊”文字的申请不能以申请行为本身主张在先权利商评委所作裁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④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6]高行终字第94号“小肥羊”文字在一定程度上表示了涮羊肉餐饮服务的特点,作为商标注册缺乏固有的显著性 193

西安小肥羊曾经申请“小肥羊及图”商标,但未被批准主张内蒙古小肥羊抢先注册其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未注册商标,不能成立“小肥羊”文字可以通过使用和宣传获得“第二含义”和显著性内蒙古小肥羊长期使用和宣传,使“小肥羊”标识与其产生密切联系已经使“小肥羊”文字标识具备了显著性可以作为商标注册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93

7.德大针织制衣公司“P”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和行政诉讼案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第2001031644号图形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04]第0606号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外部轮廓几乎相同 200

轮廓内白色部分均为面向右侧的人类头部图案消费者不易区分属于近似标志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使用在皮革、箱包上等商品上,属于使用在相同或近似的商品上,对这一部分不予初审公告申请商标使用的手杖商品与引证商标使用的商品不属于相同或近似商品对这一部分予以初审公告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4]一中行初字第716号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203

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设计思路相同申请商标图形“P”的变形强化了其与引证商标“R”外形轮廓近似的视觉效果局部的差别不足以抗辩整体的近似性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使用的商品同属一类在皮革、箱包等商品上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在手杖上不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原告在其他类商品上已经注册与申请商标图形相同的商标,被告在作决定时应与在先注册的事实一致缺乏法律依据维持被告所作决定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5]高行终字第51号根据《商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的整体构图均为人右侧脸部剪影效果 209

申请商标图形“P”经艺术变形后与引证商标“R”图形近似易使消费者混淆、误认申请商标指定使用的部分商品与引证商标使用的商品属于相同或类似商品商评委的认定正确一审法院的判决应予维持8.南海威格尔家用电器公司“万宝新祥龙”商标驳回复审与行政诉讼案①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关于第3052099号“万宝新祥龙”商标驳回复审决定书 商评字[2004]第6450号申请商标“万宝新祥龙”与引证商标“万宝”均含有“万宝”二字 214

均指定使用在电热水器等商品上易使消费者误认为是同一厂家的系列产品构成同一或类似商品上的近似商标不予核准②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5]一中行初字第191号判断商标是否近似要对商标进行整体比对和主要部分的比对 216

申请商标“万宝新祥龙”与引证商标“万宝”均非固定词组,也无特殊含义“万宝”两字是两者的主要认读部分两者注册于类似商品之上维持商评委对申请商标不予核准的决定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5]高行终字第217号申请商标与引证商标使用的商品是同一或近似商品 220

“万宝”是两者的重要认读部分判断商标是否近似要对商标进行整体比对和主要部分的比对两者在商品上并存,易使消费者对商品的来源产生混淆一审法院的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维持一审判决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件 220

9.江苏振泰机械织造公司诉泰州市同心纺织机械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①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3]泰中民三初字第5号原告在先注册“振泰”字号和“振泰ZT”商标 225

被告使用的“真泰ZT”商标与原告商标属于同一类商品上的近似商标被告行为侵犯了原告的商标专用权两企业同属一个地区被告曾将“振泰”登记为自己的企业字号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同时侵害了原告企业的名称权违反平等、公平、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被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②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4]苏民三终字第059号振泰公司与同心公司各自拥有一个合法注册的商标 236

未发现两者超越授权范围使用商标的行为振泰公司应先向行政主管机关申请处理一审法院直接受理两注册商标之间的民事纠纷不当撤销一审判决驳回振泰公司就同心公司使用“真泰ZT”商标侵犯其“振泰ZT”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起诉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苏民三终字第059号振泰公司与同心公司因为各自拥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引起的纠纷 243

振泰公司应先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请处理同心公司曾将“振泰”作为其企业字号使用的行为不构成突出使用未产生相关公众误认的后果一审法院关于同心公司的此行为构成对振泰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认定不当一审法院对同心公司侵犯振泰公司字号权的认定应予维持同心公司只需对其更名之前侵犯振泰公司字号权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一审判决的赔偿数额应予调整同心公司已不再使用“振泰”字号一审法院判令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不当 243

10.杭州张小泉集团诉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上海张小泉刀剪制造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①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1999]沪二中知初字第13号原告杭州张小泉拥有的注册商标和驰名商标权与两被告刀剪总店、刀剪公司拥有的企业名称权均依法取得,均受法律保护 252

产生冲突,有历史原因应根据公平、诚实信用及保护在先权利的原则处理本案刀剪总店的“张小泉”字号早于原告的注册商标不构成对原告注册商标和驰名商标权的侵害刀剪总店在产品和包装上突出使用“张小泉”和“上海张小泉”,不构成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刀剪总店创立刀剪公司并继续使用“张小泉”字号属于合理使用刀剪公司的企业名称不构成对原告的商标侵权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为营造公平的市场秩序,刀剪总店、刀剪公司不得再扩展使用“张小泉”字号②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沪高民三(知)终字第27号上诉人杭州张小泉与两被上诉人刀剪总店、刀剪公司与张小泉创始人均无嫡传关系 267

刀剪总店的“张小泉”字号早于原告的注册商标及驰名商标的获得应保护在先权利两被上诉人未侵犯上诉人的注册商标及驰名商标刀剪总店在上诉人注册商标前就在产品和包装上突出使用“张小泉”和“上海张小泉”不构成对上诉人的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刀剪公司使用“张小泉”字号,是刀剪总店对其老字号的合理扩展使用,不构成对上诉人的商标侵权原判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67

11.南京雪中彩影婚纱摄影有限公司诉上海雪中彩影婚纱摄影有限公司江宁分公司、上海雪中彩影婚纱摄影有限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宁民三初字第312号原告南京公司基于相同事实增加了不正当竞争的诉讼理由和请求 279

与“一事不再理”原则不冲突原告合法注册“雪中彩影”商标其商标专用权依法受到法律保护两被告上海公司、江宁分公司并未将“雪中彩影”文字在企业名称中突出使用不构成商标侵权原告“雪中彩影”字号注册在先两被告字号注册在后被告行为已经导致消费者对服务来源的误认有明显的攀附原告品牌知名度的故意违反诚实信用和商业道德构成不正当竞争判令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损失、消除影响 279

12.星源公司、上海统一星巴克有限公司诉上海星巴克咖啡馆有限公司及其南京路分公司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1号无论是“星巴克”文字的使用还是相关权利的取得,星源公司均早于上海星巴克 289

上海星巴克明知不合法,仍将与星源公司商标相同的“星巴克”文字注册为企业名称,同时使用于其分公司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项规定的“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行为”侵犯了星源公司“STARBUCKS”和“星巴克”驰名商标专用权同时构成不正当竞争两被告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星巴克”文字的各类标识,使用与星源公司“STARBUCKS”商标、“STARBUCKS”文字及图商标类似的标识侵犯了星源公司商标专用权和上海统一星巴克公司商标使用权,也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两被告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289

13.沃尔玛百货有限公司诉童小菊、家之宝公司“沃尔玛”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4]深中法民三初字第143号原告“沃尔玛”商标为驰名商标 313

驰名商标未注册的类别中,若有他人已注册相同商标驰名商标在该类中就会受到限制顺德康福尔电器厂先于原告在第11类上注册了“沃尔玛”商标顺德康福尔电器厂享有第11类上“沃尔玛”商标的专用权两被告生产或销售带有“沃尔玛”中文标志的灯具,并未侵犯原告驰名商标的专用权被告童小菊在其经营的灯饰厂的字号中使用“沃尔玛”,并注册了与原告驰名商标读音相同的www.woerma.com.cn域名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判令童小菊停止使用“沃尔玛”字号和有关域名,并赔偿原告损失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313

14.浙江食品有限公司诉上海市泰康食品有限公司、浙江永康四路火腿一厂“金华火腿”商标侵权纠纷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3]沪二中民五(知)初字第239号原告注册商标保护范围的核心是“金华火腿” 323

永康火腿厂获得国家质检局批准的对“金华火腿”原产地域产品保护在外包装显著位置注明了自己的注册商标不构成对原告的商标侵权作为销售商的泰康公司也不构成侵权永康火腿厂提出原产地域产品名称申请未获批准时,就在部分商品上使用没有按规定标注原产地域产品名称和专用标志应规范使用行为对原告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323

15.英国费德里克·沃恩公司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彼得兔”商标行政诉讼及侵权纠纷案①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4]一中行初字第231号根据《商标法》,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行为属于商标侵权 336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进行处理“兔子小跑图”属于公有著作权的艺术作品将其注册为商标并不违法第三人沃恩公司已经将“兔子小跑图”合法注册为第713230号商标,使用在第16类图书等商品上原告社科出版社在其出版的图书的封面、书脊、封底、页码等鲜明位置上使用了“兔子小跑图”起到了识别作用,是作为商标的使用属于未经许可在相同商品上使用与第三人注册商标相同的标志侵犯第三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被告西城工商分局行政处罚的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维持原行政行为②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 [2005]高行终字第85号“彼得兔”作品的著作权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可以自由使用 349

被上诉人沃恩公司在第16类书等商品上合法注册了一系列商标其商标权受到法律保护不能限制他人对公有作品的合理正当使用上诉人在其出版的《彼得兔系列》图书的封面、书脊、封底、奇数页码页脚等显著部位上使用“兔子小跑图”多次重复使用起到了商标标志的作用与沃恩公司的第713230号商标有一定区别属于近似商标的使用易造成公众对商品来源的误认侵犯了沃恩公司的商标权被上诉人西城工商分局处理程序合法,认定事实有误,处罚数额显失公正撤销一审判决部分撤销西城工商分局的处罚决定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04]高民终字第675号确认不侵权之诉的实质是民事侵权纠纷 359

应适用《民事诉讼法》有关管辖的规定一审裁定并无不当驳回上诉,维持原判④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003]一中民初字第6356号原告社科出版社已就注册号为713230号商标是否侵权提出行政诉讼 361

获得了相应司法救济不应通过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再次请求认定驳回对该商标的起诉被告沃恩公司未对注册号为714540号商标向工商机关投诉不符合确认不侵权之诉的条件驳回针对714540号商标的起诉其他商标是否侵权处于未定状态应对该部分商标的不侵权之诉进行审理“彼得兔”作品的著作权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可以自由使用被告在第16类书等商品上合法注册了一系列商标其商标权受到法律保护其商标直接标识了作品的内容该商标专用权应受到一定限制不得阻碍他人对“彼得兔”作品的正当使用原告的使用行为属于对“彼得兔”作品的正当使用符合出版惯例未侵犯被告的商标专用权确认原告的使用行为不侵权【操作指南】《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中国商标保护的影响安青虎 374

《商标评审规则》第二次修改解读 杨一平 386

【环球动态】WTO对美国与欧盟地理标志争议作出判决 391

欧共体法院判决允许第三人对“吉列”商标的善意使用 392

欧共体法院就零售服务作出判决 392

欧共体法院就商标的一部分的显著性作出判决 393

欧共体法院对LIFE诉THOMSON LIFE案审结 393

欧共体一审法院承认嗅觉商标注册的理论可能 393

欧共体商标费用下调 394

阿迪达斯三条杠纠纷在德国获胜 394

美国第二巡回上诉法院认为商标相同就能推定实际淡化行为 395

【重要档案】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2005年公布的177件驰名商标 396

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认定的驰名商标统计表 406

《商标公告》第1~1000期各项目公告刊登数量统计 411

《商标公告》第1~1000期国内商标(按行政区划)刊登统计 413

《商标公告》第1~1000期国外商标(按国家名称)刊登统计 415

《商标公告》第1~1000期商标类型刊登统计 419

欧共体内部市场协调局局长2005年10月31日关于共同体零售服务商标注册的第705号通知 420

商标评审委员会专家咨询会会议纪要 423

【著论索引】 427

【文件检索】 435

相关图书
作者其它书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