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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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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黄彦编
  • 出 版 社: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6
  • ISBN:7218054110
  • 页数:701 页
图书介绍:本书为纪念孙中山先生诞生140周年而出版。全书共收集其著作250多篇,包括其生平重要著作、演说、文电等方面。
《孙文选集 中》目录
标签:选集

一八八九年至一八九七年 1

兴利除害以为天下倡 致香山县籍清退休官员郑藻如书(一八八九年) 1

国家富强之大计 上清文华殿大学士李鸿章书(一八九四年春) 4

兴中会章程(一八九五年二月二十一日改订) 17

创立农学会倡言(一八九五年十月六日) 21

自传 为英国学者翟理思编纂《中国名人辞典》而作(一八九六年十一月) 24

伦敦被难记(英译中)(一八九七年一月二十一日) 27

序 27

第一章 原因 28

第二章 被诱 34

第三章 被禁时之情形 38

第四章 幽禁 41

第五章 良友营救 45

第六章 访求侦探 50

第七章 英政府之干涉 52

第八章 省释 57

附录 61

中国的现在和未来 革新党呼吁英国保持善意的中立(英译中)(一八九七年三月一日) 72

中国法制改革(英译中)(一八九七年七月) 94

欲举革命推翻清朝而建立共和政体 在横滨与宫崎寅藏的谈话(日译中)(一八九七年八月下旬至九月中旬间) 105

一九○○年至一九○四年 108

《支那现势地图》文字说明(一九○○年七月十四日) 108

识言 108

支那国势一斑 109

附:中国筑路现况(本图发行后手书札记) 114

致犬养毅请游说日本政府助广东革命军枪械函(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117

惠州起义经过与中国革命前景 在横滨与纽约《展望》周刊记者林奇的谈话(英译中)(一九○一年三月二十三日刊载) 119

我们的计划与目标 在东京递交法国驻日公使阿尔芒的意见书(法译中)(一九○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123

支那保全分割合论(一九○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125

复某君述平均地权主张并告在檀香山肃清保皇流毒情形函(一九○三年十二月十七日) 133

敬告同乡书(一九○三年十二月) 136

中国问题的真解决 向美国人民的呼吁(英译中)(一九○四年十月) 140

一九○五年至一九○九年 150

救中国应改革旧制实行共和 在东京中国留学生欢迎大会的演说(一九○五年八月十三日) 150

民族民权民生三大主义 东京《民报》发刊词(一九○五年十月二十日) 156

中国同盟会总章(一九○六年五月六日改订) 158

复拉锡尔论欧美资本主义世界反对中国进步独立函(俄译中)(一九○六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161

三民主义与五权分立 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一九○六年十二月二日) 164

致邓泽如等告两广革命军战况并嘱筹饷函(一九○七年十月八日) 174

平实开口便错(一九○八年九月十一日) 178

中国同盟会革命方略(一九○八年改订) 183

军政府宣言 183

军政府与各处国民军之关系 186

军队之编制 186

战士赏恤 188

军律 189

招军章程 190

招降清朝兵勇条件 191

略地规则 192

因粮规则 195

安民布告 199

对外宣言 200

招降满洲将士布告 200

扫除满洲租税厘捐布告 205

致吴稚晖述历来革命经费收支实情以辨诬函(一九○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210

一九一○年 215

立志革命则中国可救 在旧金山丽蝉戏院对华侨的演说(一九一○年二月二十八日) 215

数年内将推翻满清建立共和政体 与檀香山《太平洋商业广告报》记者的谈话(英译中)(一九一○年四月二十日) 219

致咸马里谈攻取广州计划并请在美筹款函(英译中)(一九一○年九月五日) 223

一九一一年 226

《洪门筹饷局缘起》与《革命军筹饷约章》(一九一一年七月十日) 226

洪门筹饷局缘起 226

革命军筹饷约章 228

我的回忆 对纽约《滨海杂志》记者叙述革命经历(英译中)(一九一一年十月下旬) 230

谋求贷款并望法国政府遏制俄国对华野心 在巴黎与东方汇理银行总裁西蒙的会谈(法译中)(一九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242

一九一二年 246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一九一二年一月一日) 246

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对外宣言书(英译中)(一九一二年一月五日) 248

复蔡元培论内阁用人方针函(一九一二年一月十二日) 253

致伍廷芳暨各报馆请告袁世凯南北议和最后解决办法电(一九一二年一月二十二日) 254

南京临时政府社会改革措施选录(一九一二年一月至三月) 256

中华民国改用阳历纪元通电(一九一二年一月二日) 256

批准神州女界共和协济社存案并指出女子参政权势所必行(一九一二年二月六日刊载) 257

严禁鸦片通令(一九一二年三月二日刊载) 258

饬内务部禁止买卖人口令(一九一二年三月二日刊载) 259

饬内务司法两部禁止刑讯令(一九一二年三月二日刊载) 260

饬内务部革除前清官厅称呼令(一九一二年三月二日刊载) 261

饬内务部着各省人民限期剪辫令(一九一二年三月五日刊载) 262

饬内务部取消《暂行报律》令(一九一二年三月六日) 263

饬内务部着各省劝禁缠足令(一九一二年三月十三日刊载) 264

饬内务部许疍民等享有一切平等权利令(一九一二年三月十七日刊载) 264

同意财政部呈请设立海外汇业银行拟将其则例咨送参议院核议批(一九一二年三月十八日) 265

附:海外汇业银行条例 266

饬教育部注重师范并速筹开办中小学校令(一九一二年三月十九日刊载) 270

饬外交部妥筹禁绝贩卖“猪仔”及保护华侨办法令(一九一二年三月十九日刊载) 271

饬内务部慎重铨选人才令(一九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271

饬令教育部准中华佛教总会立案并指出人民有信教自由(一九一二年三月二十四日刊载) 273

饬各省都督保护人民生命财产令(一九一二年三月二十八日) 274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临时参议院议决后由临时大总统公布(一九一二年三月十一日) 275

民生主义与社会革命 在南京同盟会员饯别会的演说(一九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282

促进世界和平是国民之天职 在南京临时参议院宣布临时大总统解职辞(一九一二年四月一日) 289

军人与官吏应牺牲个人自由而为民尽职 在湖北军政界欢迎会的演说(一九一二年四月十日) 292

社会革命与社会主义 在武汉各界欢迎会的演说(一九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295

民生主义即国家社会主义 在上海同盟会员欢迎茶会的演说(一九一二年四月十六日) 297

实行税契及平均地权之法 在广州报界欢迎宴会的演说和答问(一九一二年五月四日) 300

非学问无以建设 在广州岭南学堂欢迎会的演说(一九一二年五月七日) 304

筑铁路可强国但宜利用外资 在上海中华民国铁道协会欢迎大会的演说(一九一二年七月二十二日) 306

应以国利民福为前提并正确理解民生主义 在北京国民党成立大会的演说(一九一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309

五族一家与世界大同 在北京五族共和合进会与西北协进会欢迎大会的演说(一九一二年九月三日) 312

解决外交问题当取门户开放主义 在北京举行答礼会的演说(一九一二年九月五日) 315

释借款筑路主张并答诘难者 招待北京报界茶话会的演说和答问(一九一二年九月十四日) 319

平均地权与土地国有 在太原同盟会晋支部欢迎会的演说(一九一二年九月十九日) 324

中国铁路计画与社会主义(英译中)(一九一二年十月十日) 327

破除悲观心理依次推行各项建设政策 在上海日报公会欢迎会的演说(一九一二年十月十二日) 335

论社会主义 在上海中国社会党党员大会的演说(一九一二年十月十四日至十六日) 344

尽国民义务与倡造道路 在江阴各界欢迎大会的演说(一九一二年十月十九日) 365

兴利除害与实行开放政策 在安徽都督府欢迎会的演说(一九一二年十月二十三日) 371

救亡策 倡行钱币革命抗俄通电(一九一二年十二月三日) 375

民生主义有四大纲 在杭州各界欢迎大会的演说(一九一二年十二月九日) 381

机器可以富国 在上海机器公会成立大会的演说(一九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383

一九一三年 385

复蔡锷告建筑滇桂粤铁路计画函(一九一三年二月上旬) 385

附:滇桂粤铁路说明书 386

中日合作与协力保障亚洲和平 在东京东亚同文会欢迎宴会的演说(日译中)(一九一三年二月十五日) 392

留学生须研求学问以建设祖国并促进中日联合 在东京中国留学生欢迎会的演说(一九一三年二月二十三日) 398

望日本大力帮助中国发展实业 在京都各界欢迎宴会的演说(日译中)(一九一三年三月九日) 406

政党内阁与党争 在神户国民党交通部欢迎会的演说(一九一三年三月十三日) 409

为实现世界和平而努力 在长崎基督教青年会欢迎会的演说(日译中)(一九一三年三月二十二日) 413

为反对北京政府非法借款致各国政府和人民书(英译中)(一九一三年五月二日) 415

促袁世凯辞职电(一九一三年七月二十二日) 417

一九一四年 419

致日本首相大隈重信劝助中国革命函(一九一四年五月十一日) 419

讨袁檄文(一九一四年五月) 423

为创立中华革命党致南洋同志书(一九一四年六月十五日) 425

非深造学问断不能率师 周应时著《战学入门》序(一九一四年六月) 428

中华革命党总章(一九一四年七月八日) 430

中华革命党成立通告(一九一四年九月) 436

中华革命党革命方略(一九一四年十二月改订) 438

第一编 军政 438

第一章 总纲 438

第二章 组织 440

第三章 举义 444

第二编 军政府 447

第一章 大本营 447

第二章 各部通则 450

第三章 外交部 452

第四章 内务部 453

第五章 陆军部 456

第六章 海军部 461

第七章 财政部 466

第八章 关于财政交通事务补则 468

第九章 行政会议 471

第十章 总督府组织 472

第十一章 总督府事务分掌规程 474

第十二章 总督府军务厅组织 479

第十三章 警察总署组织 480

第十四章 府知事署组织 483

第十五章 县知事署组织 486

第十六章 公署办事通则 491

第十七章 陆军司令部通则 494

第十八章 警备队职务规程 495

第十九章 宪兵职务规程 496

第二十章 海军总司令部条例 498

第二十一章 海军司令部条例 499

第二十二章 海军要塞司令部条例 499

第二十三章 要港部条例 500

第二十四章 海军区域令 501

第二十五章 本初子午线经度及标准时条例 502

第三编 服制、勋记 503

第一 陆军服制条例 503

第二 授勋章程 505

第四编 军律、军法 509

第一 军律 509

第二 军法执行条例 512

第三 戒严地刑罚及条文 516

第五编 因粮、征发及其他则例 518

第一 因粮局组织 518

第二 征发令 519

第三 委任通则 522

第四 印章条例 522

第六编 文告 523

中华革命军大元帅檄 523

安民布告 525

四言安民告示 525

保护公共建筑古迹名胜告示 526

布告 526

一九一五年 528

复北京学生论中日交涉“二十一条”事函(一九一五年五月中下旬) 528

复社会党国际执行局请协助中国实现社会主义函(英译中)(一九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531

一九一六年 536

讨袁宣言(一九一六年五月九日) 536

规复约法宣言(一九一六年六月九日) 540

国会之地位与责任 在上海名流欢送国会议员宴会的演说(一九一六年七月十三日) 543

人人须谋公共权利 在旅沪粤籍国会议员茶话会的演说(一九一六年七月十五日) 546

地方自治为民国之础石 在上海召开演说大会发表政见(一九一六年七月十七日) 551

宁波实行地方自治之三项意见 在宁波各界欢迎会的演说(一九一六年八月二十四日) 558

致海内外同志告以近日办事大略并望协助函(一九一六年十月中旬) 562

致海外同志述华侨回国从军讨袁及遣散情形函(一九一六年十二月十日) 566

致参众两院议员请为偿还讨袁债务并辨诬函(一九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报载) 569

一九一七年 572

无政府主义不能行于今日 批菲律宾孔立波函(一九一七年二月二十日来函) 572

致日本首相寺内正毅请勿援助北洋军人函(一九一七年六月中下旬) 573

除尽假共和才有真共和 在汕头各界欢迎会的演说(一九一七年七月十二日) 576

致羁留沪津国会议员望择地西南开会电(一九一七年七月十九日) 579

当拥护真共和并研究国家富强之策 在广东学界欢迎会的演说(一九一七年七月二十一日) 581

中华民国海陆军大元帅布告(一九一七年九月十日) 584

宣布段祺瑞伪政府乱国盗权罪之通令(一九一七年十月三日) 586

一九一八年 590

吁请滇军将士承认军政府 在广州宴请滇军第四师军官的演说(一九一八年一月十八日) 590

我国宪法宜驾乎欧美之上 在广州宴请国会议员及广东省议会议员的演说(一九一八年二月七日) 595

商民当负建设之责 军政府宴请广东商界人士的演说(一九一八年二月二十二日) 599

为辞海陆军大元帅职致西南各省通电(一九一八年五月四日) 603

致美国总统威尔逊请勿支持北方武人摧折南方国会电(英译中)(一九一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607

一九一九年 610

复蔡元培张相文告以近日著述情况并论民国史编纂函(一九一九年一月十四日收到来函) 610

三民主义(一九一九年春) 612

护法宣言(一九一九年五月二十八日) 626

中国人痛恨日本政府的侵华政策 答《东京朝日新闻》记者书(一九一九年六月二十二日报载) 628

致广州参众两院辞军政府总裁电(一九一九年八月七日) 632

复林修梅谈人类生存问题及与北方关系函(一九一九年八月十七日) 634

改造中国之第一步 在上海基督教青年会国庆庆祝会的演说(一九一九年十月八日) 636

中国实业当如何发展(一九一九年十月十日) 640

救国之急务 在上海寰球中国学生会的演说(一九一九年十月十八日) 644

体育之技击术于强种保国关系至大 陈铁生编《精武本纪》序(一九一九年十月二十日) 649

人民须研究自治与实行自治 对上海地方自治讲习所毕业生的演说(一九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651

一九二○年 655

日本应归还中国权利并承认朝鲜独立 在上海与东京《大正日日新闻》记者大江卓的谈话(日译中)(一九二○年一月一日报载) 655

为创办英文杂志及印刷机关致中国国民党海外同志书(一九二○年一月二十九日) 658

释光明之义 香港《大光报》年刊题词(一九二○年一月) 663

地方自治开始实行法(一九二○年三月一日) 665

平白的话(英译中)(一九二○年四月三日) 671

与唐绍仪等联名决定移设军政府之宣言(一九二○年六月三日) 675

坚决反对《英日盟约》续订 与上海《字林西报》记者的谈话(英译中)(一九二○年六月十一日) 678

致日本陆军大臣田中义一谴责日本对华政策并劝其改变函(一九二○年六月二十九日) 680

解决中国问题的关键是废除二十一条款 在上海太平洋社欢宴美国议员团的演说(一九二○年八月五日) 683

修改党章的说明 在上海中国国民党本部会议的演说(一九二○年十一月四日) 689

训政之解释 在上海中国国民党本部会议的演说(一九二○年十一月九日) 695

中国国民党总章(一九二○年十一月九日修正) 697

与唐绍仪等联名致西南各省各军历数岑春煊陆荣廷等人罪状并望仍联合护法通电(一九二○年十一月九日) 6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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