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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  修订5版
民法  修订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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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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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郭振恭
  • 出 版 社:三民书局
  • 出版年份:2007
  • ISBN:9787010137964
  • 页数:778 页
图书介绍:英国著名政治哲学家G.A.柯亨开创了用分析哲学的方法研究历史唯物主义的先河,他秉承“表述准确,论证严密”的研究志趣将分析哲学的方法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研究完美地结合起来构成了其历史理论研究与众不同的理论特色。著作在系统梳理柯亨历史理论的理论渊源、整体构架和研究方法的基础,通过比较分析,对柯亨历史理论的贡献和局限作出了整体评价,并总结了柯亨历史理论研究对我国马克思主义研究的借鉴意义,具有一定的开拓性。
《民法 修订5版》目录
标签:民法 修订

第一章 民法之概念 1

第一节 民法之意义 1

第二节 民法之性质 2

第二章 民法典之制定与修正 5

第一节 民法典之制定 5

第二节 民法典之修正 6

第三章 民法之法源 9

第四章 民法之效力 13

第五章 民法之解释 15

第六章 民法上之权利义务 19

第一节 民法上之权利 19

第二节 民法上之义务 24

第一编 总则 27

第一章 法例 27

第二章 人——权利主体 31

第一节 自然人 31

第一项 权利能力 31

第二项 行为能力 36

第三项 人格权之保护 39

第四项 住所 42

第二节 法人 47

第一项 通则 47

第二项 社团 64

第三项 财团 68

第四项 外国法人 71

第三章 物——权利客体 75

第一节 物之概念 75

第二节 不动产与动产 79

第三节 主物与从物 81

第四节 原物与孳息 82

第四章 法律行为 87

第一节 法律行为之概念 87

第二节 法律行为之标的 96

第三节 行为能力 100

第四节 意思表示 105

第五节 条件与期限 118

第六节 代理 124

第七节 无效、得撤销及效力未定 133

第五章 期日及期间 139

第六章 消减时效 143

第一节 概说 143

第二节 消灭时效之期间 144

第三节 消灭时效之中断 146

第四节 消灭时效之不完成 151

第五节 消灭时效完成之效力 153

第七章 权利之行使 159

第二编 债 167

第一章 通则 167

第一节 债之发生 169

第一项 契约 169

第二项 代理权之授与 179

第三项 无因管理 181

第四项 不当得利 186

第五项 侵权行为 193

第二节 债之标的 210

第三节 债之效力 223

第一项 总说 223

第二项 债务不履行 224

第三项 受领迟延 233

第四项 保全 237

第五项 契约之效力 242

第四节 多数债务人及债权人 259

第五节 债之移转 271

第六节 债之消灭 279

第一项 总说 279

第二项 清偿 280

第三项 提存 288

第四项 抵销 290

第五项 免除 294

第六项 混同 294

第二章 各种之债 297

第一节 买卖 298

第二节 互易 317

第三节 交互计算 318

第四节 赠与 321

第五节 租赁 328

第六节 借贷 350

第七节 雇佣 358

第八节 承揽 362

第八节之一 旅游 373

第九节 出版 379

第十节 委任 383

第十一节 经理人及代办商 390

第一项 经理人 390

第二项 代办商 392

第十二节 居间 394

第十三节 行纪 397

第十四节 寄托 400

第十五节 仓库 406

第十六节 运送 410

第十七节 承揽运送 419

第十八节 合伙 422

第十九节 隐名合伙 431

第十九节之一 合会 434

第二十节 指示证券 440

第二十一节 无记名证券 443

第二十二节 终身定期金 447

第二十三节 和解 449

第二十四节 保证 452

第二十四节之一 人事保证 459

第三编 物权 467

第一章 物权通则 467

第一节 物权之意义 467

第二节 物权之种类 468

第三节 物权之效力 471

第四节 物权之变动 472

第五节 物权之消减 477

第二章 所有权 481

第一节 通则 481

第二节 不动产所有权 486

第一项 土地所有权之范围 486

第二项 相邻关系 487

第三项 建筑物所有权之范围 497

第三节 动产所有权 499

第一项 善意受让 499

第二项 先占 500

第三项 遗失物之拾得 501

第四项 埋藏物之发见 503

第五项 添附 504

第四节 共有 506

第一项 分别共有 507

第二项 公同共有 512

第三项 准共有 514

第三章 地上权 519

第四章 永佃权 529

第五章 地役权 535

第六章 抵押权 543

第七章 质权 561

第一节 动产质权 561

第二节 权利质权 568

第八章 典权 575

第九章 留置权 585

第十章 占有 593

第四编 亲属 613

第一章 总说 613

第二章 通则 617

第三章 婚姻 625

第一节 婚约 625

第二节 结婚 630

第一项 结婚之实质要件 630

第二项 结婚之形式要件 633

第三项 结婚之无效与撤销 635

第四项 结婚之普通效力 639

第五项 夫妻财产制 642

第四章 离婚 663

第一节 协议离婚 663

第二节 裁判离婚 666

第三节 离婚之效力 669

第五章 父母子女 673

第一节 概说 673

第二节 婚生子女 674

第三节 非婚生子女 675

第四节 养子女 677

第五节 父母之权利义务 682

第六章 监护 689

第一节 概说 689

第二节 未成年人之监护 690

第三节 禁治产人之监护 693

第七章 扶养 697

第一节 总说 697

第二节 扶养义务之履行 698

第八章 家 705

第九章 亲属会议 709

第五编 继承 713

第一章 总说 713

第二章 遗产继承人 717

第一节 各种继承人 717

第二节 代位继承 719

第三节 应继分 721

第四节 继承权之丧失 723

第五节 继承回复请求权 724

第三章 遗产之继承 731

第一节 继承之标的 731

第二节 遗产酌给权 732

第三节 继承费用 734

第四节 共同继承 734

第五节 遗产分割 736

第四章 继承之承认及抛弃 743

第一节 单纯承认 743

第二节 限定继承 745

第三节 继承之抛弃 748

第五章 无人承认之继承 753

第六章 遗嘱 757

第一节 总说 757

第二节 遗嘱之方式 758

第三节 遗嘱之撤回 761

第四节 遗嘱之执行 763

第五节 遗赠 765

第六节 特留分 769

综合习题 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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