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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法制通史  第5卷  史料卷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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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闻法制通史 第5卷 史料卷 上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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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倪延年主编
  • 出 版 社:南京: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5
  • ISBN:9787565124952
  • 页数:696 页
图书介绍:本书主要包括中国古代新闻法制史料(远古至1911年12月)、中国近代新闻法制史料(1912年1月至1949年10月前)、外国租界及伪政权时期的新闻法制史料(1919至1949年10月前)、英人据港、日人据台和葡人据澳时期的新闻法制史料(1842至1999年)。
《中国新闻法制通史 第5卷 史料卷 上》目录

前言&倪延年 1

第一编 中国古代新闻法制史料(上古至清末) 3

第一篇 中国古代新闻法制起源阶段的史料(上古至西周) 3

1.竹书纪年(节摘) 3

2.国语(节摘) 3

3.商子(节摘) 5

4.新语(节摘) 6

5.尚书(节摘) 7

6.夏书(节摘) 8

7.战国策(节摘) 9

8.古今图书集成(节摘) 10

9.礼记(节摘) 11

10.左传(节摘) 11

第二篇 中国古代新闻法制萌芽阶段的史料(东周至秦末) 13

1.墨子(节摘) 13

2.晋书(节摘) 14

3.法经(节摘) 15

4.史记(节摘) 15

5.韩非子(节摘) 17

6.秦律(节摘) 17

第三篇 中国古代新闻法制发展阶段的史料(汉朝至北宋末) 20

1.汉书(节摘) 20

2.西汉会要(节摘) 20

3.通典(节摘) 21

4.旧唐书(节摘) 23

5.唐六典(节摘) 25

6.唐律疏议(节摘) 25

7.唐会要(节摘) 33

8.宋史(节摘) 35

9.宋会要稿(节摘) 36

10.宋会要辑稿(节摘) 37

11.宋刑统(节摘) 41

12.庆元条法事类(节摘) 43

13.续资治通鉴(节摘) 45

14.续资治通鉴长编(节摘) 46

第四篇 中国古代新闻法制成熟阶段的史料(南宋至鸦片战争前) 47

1.海陵集(文选) 47

2.宋史(节摘) 48

3.宋会要辑稿(节摘) 48

4.元史(节摘) 53

5.古今图书集成(节摘) 54

6.明史(节摘) 55

7.明会典(节摘) 56

8.明清史料(节摘) 60

9.万历邸抄(节摘) 62

10.历代职官表(节摘) 62

11.钦定六部处分则例(节摘) 64

12.清会典事例(节摘) 65

13.东华录(节摘) 71

14.朱批谕旨(节摘) 72

15.清实录(节摘) 74

16.关于重申须按常规报文的告示(节摘) 75

第五篇 中国古代新闻法制近代化嬗变阶段的史料(鸦片战争后至中华民国成立前) 77

1.大清律例(节摘) 77

2.请整顿驻京塘务疏 78

3.资政新篇(节摘) 80

4.广东南海、番禹县令关于查禁私自刊刻新闻纸的告示 81

5.奏拟官报《时务报》章程三条 82

6.关于开放报禁的御批 84

7.请定中国报律折 85

8.关于官报经费及制定中国报律的御批 86

9.整顿报纸刍言 87

10.传递新闻电报减收半价章程 89

11.关于缉捕康梁和查禁康党报馆的上谕 90

12.为查禁《天南新报》《清议报》事饬江汉关道札 91

13.严设报律问题(节摘) 93

14.为查禁翻印《清议报》事“札饬”所属州县 94

15.严禁《国民报》示 96

16.天津《大公报》被封事件史料五则 96

17.关于查禁悖逆书报之命令(节摘) 100

18.清考察政治馆“奉旨议复”御史赵炳麟奏请创设《政治官报》事 100

19.大清印刷物件专律(节摘) 102

20.拒约须急设机关日报议(节摘) 103

21.南海县自订报律八条 104

22.报章应守规则 106

23.论报律 107

24.自定报律三条 108

25.奏拟定《报馆暂行条规》折 109

26.奏考核《报律》折 112

27.大清报律 113

28.上海租界会审公廨对《民呼日报》被控案之判决书 117

29.关于修订报律的两则史料 118

30.钦定报律 120

31.著作权章程(节摘) 124

32.外国旗压倒报律 128

第二编 中华民国时期的新闻法制史料(1912.1—1949.9) 131

第一篇 民国南京临时政府时期的新闻法制史料 131

1.上海都督陈其美对汪诒年“禀贴”的批示 131

2.为广州报纸刊出“燕塘新军解散”新闻事约请各报编辑人到警察部谈话函 131

3.广州报界全体布告同胞书 132

4.大汉四川军政府报律 133

5.大汉四川军政府严禁殴辱报馆示 135

6.内务部著作物呈请注册暂照前清著作权律分别核办通告文 135

7.内务部规定暂行报律通告各都督电文 136

8.上海报界俱进会关于拒绝《民国暂行报律》的通电 136

9.却还内务部所定报律议 137

10.大总统令内务部取消暂行报律文 138

11.大总统令交通部核办报界公会请减邮电费文 139

12.交通部复大总统核减报界邮电费办法呈 139

13.大中华民国临时约法草案(节摘) 139

第二篇 民国北京政府时期的新闻法制史料 141

1.关于取缔报馆、禁销沪报之呈请 141

2.广东都督府告示 141

3.长沙驻军协统关于保护报馆舆论之布告 142

4.上海租界会审公廨对《民权报》被控一案判决书(节摘) 142

5.四川都督府关于保护新闻界之命令(节摘) 142

6.湖北大都督黎元洪关于查封汉口《大江报》布告 143

7.全闽警厅总监彭守松查封《民言报》之告示 143

8.法国驻天津总领事官告示 144

9.参议院关于《民意报》迁出法租界事之咨文(节摘) 144

10.关于参议院咨请澈查《民意报》事件文之咨复 145

11.北京政府陆军部致内务部函 146

12.北京政府京师警察厅总监呈内务部文 146

13.广东警察厅取缔“造谣煽惑之新闻电报论说”之命令 147

14.黄远庸关于组织特种机关检阅报纸之条陈(节摘) 148

15.北洋政府内政部禁止有碍“中日国交”言论之训令 148

16.北洋政府内政部关于不得刊载官方禁载消息之命令 149

17.江苏淞沪警察厅长、统领警备队《关于禁绝乱党机关报》告示 149

18.北洋政府国务院致福建都督孙道仁密电 150

19.福建都督孙道仁复北洋政府国务院密电 150

20.广东警察厅厅长邓瑶光“慎重登载”外交军事新闻之饬令 151

21.报纸条例 152

22.解释报纸应守军事秘密之范围 155

23.杭州警察厅《检查报纸规则》 156

24.出版法 156

25.关于报纸侮辱公署依刑律处断电 158

26.新闻电报章程 159

27.修正报纸条例 160

28.大总统申令废止报纸条例 162

29.内务部电复四川警务处长所请规定取缔报馆权限应毋庸议 162

30.内务部电复四川警务处长报纸法案业经提出国会关于报纸之取缔及保护勿庸另行规定 163

31.(新国会)报纸法案 163

32.江苏淞沪警察厅取缔印刷所办法 167

33.淞沪警察厅关于拟定取缔印刷所办法的解释 168

34.内务部咨淞沪护军使上海取缔印刷所办法内有关于先行检阅一层核与现行法律并无根据请转饬警厅依法修正由 169

35.京师警察厅管理印刷营业规则 170

36.京师警察厅拟订管理印刷营业细则 171

37.东省特别区警察总管理处暂行取缔报纸规则 172

38.东省特别区警察总管理处暂行管理报纸营业规则 173

39.北洋政府交通部为取缔开洛广播电台事致上海护军使咨稿 174

40.装用广播无线电接收机暂行规财 175

41.京师警察厅管理新闻营业条例 177

42.审查影剧章程(节录) 178

43.京师警察厅修正管理新闻营业条例 179

44.关于党报决议案 180

第三篇 民国南京政府初期的新闻法制史料(1927—1937) 184

1.上海特别市教育局小报审查条例 184

2.禁止学生购阅淫亵书报令 186

3.指导普通刊物条例(草案) 186

4.审查刊物条例(草案) 187

5.补助党报条例(草案) 188

6.指导党报条例 189

7.设置党报条例 191

8.国民党中央宣传部中央广播无线电台通告 191

9.宣传品审查条例 192

10.省及特别市党部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节摘) 194

11.查禁反动刊物令 196

12.出版条例原则 196

13.日报登记办法 197

14.取消电报新闻施行检查令 198

15.供给海外报社新闻电讯办法 198

16.海外党报登记规则 199

17.出版法 200

18.修正指导党报条例 205

19.出版法施行细则 206

20.汉口新闻机关取缔规则 209

21.装设广播无线电收音机登记暂行办法 210

22.取消电报新闻施行检查令 211

23.中国国民党西南各级党部审查出版物暂行条例 211

24.各级党部所辖报社管理规则 212

25.宣传品审查标准 213

26.民营广播无线电台暂行取缔规则 214

27.官署出版品得免登记咨 216

28.新闻纸类呈请登记尚未领到登记证者之刊载方法咨 217

29.取缔各大小报纸刊登淫亵新闻办法 218

30.定期出版物保证办法 218

31.新闻检查标准 219

32.重要都市新闻检查办法 220

33.修正重要都市新闻检查办法 221

34.颁发外籍新闻记者注册证规则 222

35.各书摊报贩登记领证办法 223

36.新闻电讯检查标准 224

37.各报馆及通讯社请领许可证手续 224

38.各报社违反新闻检查办法惩罚规则 225

39.各省市新闻检查所新闻检查规程 225

40.解释法院制裁报社及通讯社编辑人适用法律疑义 227

41.取缔不良小报暂行办法 227

42.法院制裁新闻编辑人适用法律令 228

43.对于常务委员会及组织、宣传、民运指导各委员会工作报告之决议案(节摘) 229

44.新闻不服检查者,军政机关得予以一日至一星期停版处分令 230

45.华侨发行新闻纸杂志声请登记办法 230

46.解释办理新闻纸杂志登记手续发生疑义 231

47.新闻纸社及杂志社图记刊制规程 231

48.解释报社及通讯社不依固定刊期出刊得予行政处分疑义 232

49.新闻电报规则 232

50.修正图书杂志审查办法 235

51.取缔发售业经查禁出版品办法 237

52.检查新闻办法大纲 237

53.无论中外任何新闻纸类如不呈验登记证不予挂号立券令 238

54.确定新闻检查之原则 238

55.对于报馆之健全舆论应予保护令 239

56.报馆对于党政之设施应守秘密者外均得自由刊布令 240

57.西南出版物编审会检查队检查规则 240

58.取缔刊登军事新闻及广告暂行办法 241

59.审查取缔大小日报标准 242

60.防空出版品统制办法 243

61.关于今后党务工作纲领案(节摘) 243

62.关于正当舆论不容妄加干涉令 244

63.未经依法声请登记之新闻纸杂志社应补行声请登记 244

64.新闻纸杂志声请变更登记规程 245

65.请转函行政院通令饬各地公私电台转播中央电台节目文 245

66.指导全国广播电台播送节目办法 245

67.新闻记者随军规则 247

68.关于新闻纸或杂志之发行应依照出版法第七条之规定办理,又新闻纸或杂志不依照出版法第七条及第八条之规定办理者当从严取缔令 248

69.已受取缔之新闻纸及杂志负责人等发行其他新闻纸或杂志之登记案件,应于登记考查表内加具意见 248

70.本党新闻政策 249

71.凡经售之定期刊物未领登记证者应先按期呈送两册到局经审查后方可经售令 250

72.播音节目内容审查标准 250

第四篇 民国南京政府中期的新闻法制史料(1938—1945) 251

1.修正出版法 251

2.出版法施行细则 257

3.修正新闻检查标准 259

4.检查书店发售违禁出版品办法 261

5.战时广播电台统一宣传办法 262

6.随军记者及摄影人员暂行规则 263

7.修正抗战期间图书杂志审查标准 264

8.战时图书杂志原稿审查办法 265

9.解释出版法疑义四点 267

10.抗战时期报社通讯社声请登记及变更登记暂行办法 268

11.修正华侨发行新闻纸杂志登记办法 268

12.图书杂志查禁解禁暂行办法 269

13.战时新闻检查办法 270

14.修正印刷所承印未送审图书杂志原稿取缔办法 270

15.对外新闻发布统制办法 271

16.调整出版品查禁手续令 272

17.战时新闻违检惩罚办法 273

18.战时图书杂志原稿审查办法(修正) 274

19.《中苏新闻纪录影片交换办法》相关资料 276

20.新闻电报规则 276

21.解释杂志新闻纸刊期之性质如何划分 280

22.战时空军新闻限制事项 280

23.审查处理已出版书刊细则 282

24.统一书刊审查办法 283

25.杂志送审须知 283

26.书店印刷店管理规则 285

27.修正书店印刷店管理规则第十五条条文 287

28.非常时期军办报社通讯社杂志社登记管制暂行办法 288

29.新闻记者法 289

30.非常时期报社通讯社杂志社登记管制暂行办法 293

31.战时新闻违检惩罚办法 295

32.战时新闻禁载标准 296

33.各省市新闻检查规则 300

34.修正图书杂志剧本送审须知 301

35.战时出版品审查办法及禁载标准 303

36.战时书刊审查规则 305

37.战时出版品禁载标准解释事项 306

38.新闻记者法施行细则 309

39.航空新闻取缔办法 311

40.国民军事教育新闻发表标准 312

41.各省市新闻检查所新闻检查违检惩罚暂行办法 313

第五篇 民国南京政府末期的新闻法制史料(1946—1949) 315

1.管理收复区报纸、通讯社、杂志、电影、广播事业暂行办法 315

2.广播无线电台设置规则 317

3.中央广播事业指导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管制上海广播电台议案的记录 321

4.取缔外人在华设立广播电台决议案 322

5.有关筹组中国广播股份有限公司的文件(节摘) 322

6.报社及杂志社应按期将出版品一份迳寄内政部礼俗司以凭查考 323

7.中宣部之新闻事业已由行政院新闻局接管,原应寄送中宣部之出版品一律改寄行政院新闻局 324

8.新闻纸杂志及书籍用纸节约办法 324

9.管理印刷营业规则 325

第三编 外国租界、伪满及汉奸政府的新闻法制史料(1919—1945) 329

第一篇 外国在华租界当局的新闻法制史料 329

1.印刷附律 329

2.发行印刷出版品定章 329

3.关于私立广播电台章程 330

4.管理无线电话及无线电报章程 332

第二篇 伪满洲国的新闻法制史料 337

1.出版法 337

2.满洲国通信社法 343

3.新闻社法 346

4.记者法 349

5.关于外国人记者之件 351

6.关于外国通信社或新闻社之支社及记者之件 352

第三篇 伪华北临时政府的新闻法制史料 354

1.出版法 354

第四篇 伪维新政府的新闻法制史料 360

1.出版法 360

2.著作权法 366

第五篇 汪伪民国政府的新闻法制史料 370

1.全国重要都市新闻检查暂行办法 370

2.修正电影检查法全文 372

3.出版法 373

4.出版法施行细则 379

5.著作权法 382

6.著作权法施行细则(节摘) 385

7.封锁上海租界中外文字反动报纸之宣传及邮递暂行办法(草案) 387

8.宣传部直属报社管理规则 389

9.北京新闻检查所检查规则 390

10.新闻检查所新闻检查标准 392

11.取缔不良民众读物暂行办法 393

12.取缔不良民众读物实施细则 395

13.战时文化宣传政策基本纲要 396

第四编 外人占据时期香港、澳门和台湾地区的新闻法制史料(1842—1999) 403

第一篇 英人据港时期香港地区的新闻法制史料 403

1.书籍报刊出版及持有之规范条例 403

2.修正报纸出版条例 404

3.印刷业及出版业条例 405

4.诽谤条例 408

5.书刊保存登记条例 411

6.煽乱刊物条例 413

7.禁止煽乱刊物入境规则 413

8.煽乱刊物条例 413

9.淫亵刊物条例 415

10.煽乱刊物(持有)条例 415

11.淫亵展览物条例 416

12.紧急措施条例 418

13.紧急管制规则 419

14.邮政局条例(节摘) 420

15.印刷业及出版业条例 420

16.无线电信规则(节摘) 425

17.煽乱条例 428

18.违禁出版物条例 429

19.传播物控制令 431

20.映画演剧检阅规则 431

21.公安条例(节摘) 432

22.紧急措施(主要)施行规则(节摘) 433

23.煽乱条例 439

24.书刊注册条例 440

25.出版物管制综合条例 441

26.报纸登记及发行规则 448

27.印刷机(领照营业)规则 451

28.新闻通讯社登记规则 452

29.印刷品(管制)规则 454

30.影片检查规则 455

31.诽谤暨妨害名誉(修正)条例 457

32.电视(节目标准)规则 461

33.电视(广告)规则 462

34.公安条例(节摘) 462

35.煽乱(修订)法案(节摘) 463

36.不良刊物条例 463

37.书刊注册条例 469

38.电影检查(修订)规例 471

39.中英联合声明 472

40.刊物管制综合(修订)条例草案 474

41.公安(修订)条例草案 475

42.本地报刊注册条例 475

43.报刊注册及发行规例 480

44.淫亵及不雅物品管制条例 484

第二篇 葡人据澳时期澳门地区的新闻法制史料(1856—1999) 502

1.澳门组织章程(节摘) 502

2.无线电讯基本法例 505

3.视听广播法 520

4.出版法 536

5.出版登记规章 551

6.新闻司组织规程 553

第三篇 日人据台时期台湾地区的新闻法制史料(1895—1945) 559

1.有关施行于台湾之法令之法律 559

2.著作权法 559

3.著作权法台湾施行令 564

4.台湾新闻纸条例 564

5.台湾出版规则 567

6.治安警察法(节摘) 568

7.新闻纸发行保证金规则 570

8.新闻电报规则 570

9.新闻纸条例揭载禁止事项 572

10.台湾违警例(节摘) 572

11.台湾新闻纸令 572

12.台湾新闻纸令施行规则 576

13.台湾总督府州事务分掌规程(节摘) 577

14.官房暨各局部事务分掌规程(节摘) 577

15.台湾总督府警务局处务规程(节摘) 578

16.台湾总督府官房官房事务分掌规程(节摘) 578

17.治安维持法 579

18.台湾不稳文书临时取缔令 579

19.国家总动员法(节摘) 580

20.新闻纸等登载限制令 580

21.治安维持法(1941年版)(节摘) 581

22.新闻事业令 582

23.新闻事业令施行规则 585

24.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等临时取缔令 587

25.出版事业令 589

26.出版事业令施行规则 591

第五编 民国时期的红色新闻法制史料(1921—1949) 597

第一篇 中国共产党成立初期的红色新闻法制史料(1921—1927) 597

1.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决议(节摘) 597

2.致各区、地方和小组同志信 597

3.各地方分配及推销中央机关报办法 601

4.对于宣传工作之议决案 602

5.各地方分配及推销中央机关报办法 604

6.中共中央通告第十一号 606

7.中共中央通告第二十二号 607

8.中国共产党第三次中央扩大执行委员会议决案 607

第二篇 国共十年内战时期的红色新闻法制史料(1927—1937) 611

1.中共中央通告第四号 611

2.中共中央通告第五十五号 613

3.中共中央通知第七十二号 614

4.中共中央党报通讯员条例 615

5.中共中央通知第二○三号 616

6.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党报的决议 616

7.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全国发行工作决议案 618

8.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报领导作用的决议 619

9.中共江苏省委关于党报的决议 619

第三篇 抗日战争时期的红色新闻法制史料(1937—1945) 622

1.中共中央关于党报问题给地方党的指示 622

2.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发行部的通知 622

3.中共中央关于交涉《新华日报》继续单独出版给南方局的指示 623

4.中宣部关于《中国青年》的通知 623

5.中共中央关于调整刊物问题的决定 624

6.中共中央关于出版《解放日报》等问题的通知 625

7.中共中央关于统一各根据地内对外宣传的指示 625

8.中宣部关于电台广播的指示 626

9.中宣部关于各抗日根据地报纸杂志的指示 627

10.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给《解放日报》写稿与供给党务广播材料的决议 630

11.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晋东南通讯社广播的控制问题给彭德怀同志的指示 630

12.中共中央关于根据地统一对外宣传的第二次指示 630

13.中央书记处关于报纸通讯社工作的指示 631

14.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务广播问题的通知 631

15.中央书记处办公厅关于收听党务广播条例的通知 632

16.中共中央宣传部为改造党报的通知 633

17.中宣部对各地出版报纸刊物的指示 634

18.中宣部关于《新华日报》《群众》杂志的工作问题致董必武电 635

19.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解放日报》几个问题的通知 636

20.中共中央晋察冀分局关于党报工作的指示 638

21.陕甘宁边区文教大会关于发展群众读报办报与通讯工作的决议 640

第四篇 解放战争时期的红色新闻法制史料(1946—1949) 642

1.中共中央关于建立新华社特约记者给各地的通知 642

2.中央宣传部对反客里空运动的指示 643

3.中央关于华北局成立后大党报归属问题给中工委的指示 644

4.中共中央关于宣传工作中请示与报告制度的决定 644

5.中共中央宣传部关于电影工作给东北局宣传部的指示(节摘) 645

6.中共中央关于新解放城市中中外报刊通讯社处理办法的决定 646

7.中共中央对新解放城市的原广播电台及其人员政策的决定 649

8.中共中央关于处理新解放城市报刊、通讯社中的几个具体问题的指示 651

9.中央宣传部关于城市党报方针的指示 652

10.中共中央西北局宣传部关于宣传制度的规定 653

11.西北野战军政治部关于加强新闻通讯工作的指示两则 654

12.新华总社关于登载文字广播的指示两则 657

13.新华总社关于保守军事秘密问题的通报 658

14.新华总社关于严守军事与生产秘密,防止单纯新闻观点的指示 659

15.新华总社关于涉及外交事件的新闻须由中央发布的指示 660

16.中共中央对处理帝国主义通讯社电讯办法的规定 661

17.中共中央关于不要命令旧有报纸一律停刊给平津两市委的指示 662

18.中共中央关于对天津旧有报纸处理办法给天津市委的指示 662

19.中共中央关于对天津《大公报》《新星报》《益世报》三报处理办法复天津市委电 663

20.中共中央关于各地不得擅自向中外记者发表意见的通知 664

21.中共中央关于严防帝国主义分子反动新闻记者刺探政情军情的指示 664

22.中共中央对北平市报纸、杂志、通讯社登记暂行办法的批示 664

23.中共中央关于停止外国通讯社、记者、报纸杂志的活动和出版给平津两市委的指示 666

24.中共中央关于对私营广播电台的处理办法给天津市委的指示 666

25.中共中央关于大城市报纸问题复南京市委电 667

26.中共中央关于未登记报纸施行新闻管制 668

27.中共中央关于解决新闻干部缺乏问题复华中局电 669

28.中共中央关于对旧广播人员政策的补充指示 670

29.中共中央关于私营报刊通讯社等问题的指示 670

30.中宣部、新华总社关于平津新闻工作指示 670

31.中共中央军委、总政治部及新华总社关于野战军各级新华社名称、任务的规定 671

32.中宣部、新华总社转发第三野战军新华总分社关于新解放城市中报道问题的指示 672

33.中宣部关于城市报纸应注意的问题给中原局宣传部的指示 673

34.中宣部关于对私营报纸应采取的态度的指示 675

35.中宣部、中央广播事业管理处关于地方广播稿件审查问题的指示 675

36.中宣部转发华东局关于加强宣传工作中纪律性的指示 676

37.中共中央西北局关于西北新华广播电台工作的指示(节摘) 679

38.中共浙江省委关于加强报纸通讯工作实行全党办报的通知 679

39.华北人民政府新闻发布办法 680

40.第三野战军政治部关于接待非党报纸记者及对外发稿问题的决定 682

41.中共中央华东局关于反对宣传中的无组织无纪律现象的通报 682

42.新华总社通报各地选择总社稿件时应注意之点 683

43.新华总社关于改进新闻报道的指示 684

44.新华社西北总分社关于如何报道新解放城市给野战分社的指示 687

45.第三野战军总分社关于新区城市采访的规定 688

46.新华总社关于揭破国民党造谣计划加强城市政策口播的指示 688

47.新华社华中总分社指示目前农村报道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690

48.新华总社关于新华社、报社分立的指示 692

本卷后记 6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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