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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解读与适用
《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解读与适用

《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解读与适用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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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陈小平,欧阳宇星,邹渊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6
  • ISBN:9787516214046
  • 页数:182 页
图书介绍:本书对《贵州省学校学生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的条文进行逐一解读和阐述,共分为总则、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承担与损害赔偿、法律责任与附则,对管理部门、学校举办者、学校、教师、学生、学生家长等相关责任主体依法履职具有极强的警示和警醒作用,也对司法实践有较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解读与适用》目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一条 【立法目的及依据】 3

第二条 【适用范围】 5

第三条 【预防与处理原则】 9

第四条 【政府职责】 12

第五条 【学校、校长、学生及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职责】 14

第六条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和个人职责】 16

第七条 【安全管理经费投入和学生人身伤害赔偿准备金】 17

第二章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 21

第八条 【教育行政部门维护学校安全职责】 21

第九条 【公安机关维护学校安全职责】 29

第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运输等部门管理车辆、船舶安全职责】 32

第十一条 【卫计行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维护学校安全职责】 35

第十二条 【国土资源及水行政部门维护学校安全职责】 38

第十三条 【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维护学校环保安全职责】 42

第十四条 【有关行政部门校园环境监管职责】 43

第十五条 【学校预防学生安全事故职责】 45

第十六条 【教职工预防安全事故义务】 58

第十七条 【家长预防安全事故义务】 63

第十八条 【学生预防安全事故义务】 66

第十九条 【相关第三人预防安全事故义务】 68

第三章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处理 75

第二十条 【学校及时救助和通知义务】 75

第二十一条 【医疗机构及时救助义务】 81

第二十二条 【事故报告义务】 81

第二十三条 【重大人身伤害事故的联合调查】 84

第二十四条 【受伤害学生家长的权利及学校相关义务】 87

第二十五条 【教育纠纷调解委员会】 88

第二十六条 【受害人的救济途径】 91

第二十七条 【事故调解时限】 92

第二十八条 【矛盾激化报告义务】 93

第二十九条 【事故处理过程中的禁止行为】 94

第四章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责任承担与损害赔偿 99

第三十条 【伤害事故归责原则】 99

第三十一条 【学校承担责任的情形】 107

第三十二条 【学校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121

第三十三条 【学校已经尽到管理职责且行为并无不当而不承担事故责任的情形】 131

第三十四条 【学生依法承担责任的情形】 134

第三十五条 【未成年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的情形】 136

第三十六条 【学生人身伤害事故第三人责任】 138

第三十七条 【教职工非职务行为责任】 140

第三十八条 【教职工履行职务行为致学生人身伤害赔偿责任】 142

第三十九条 【伤害赔偿范围】 142

第五章 法律责任 149

第四十条 【学校责任】 149

第四十一条 【学校教职工责任】 153

第四十二条 【学生责任】 155

第四十三条 【有关人员责任】 156

第四十四条 【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责任】 158

第六章 附则 161

第四十五条 【学校、学生、教职工、人身伤害和重大伤害事故的含义】 161

第四十六条 【其他参照执行情况】 162

第四十七条 【施行时间】 163

附录 贵州省学校学生人身伤害事故预防与处理条例 167

后记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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