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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释义
《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释义

《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释义PDF电子书下载

政治法律

  • 电子书积分:9 积分如何计算积分?
  • 作 者:田万国,张谷主编
  • 出 版 社:成都:四川科学技术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17
  • ISBN:9787536487734
  • 页数:163 页
图书介绍:该书为地方性法规的释义,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涉及面广,各方利益交织,对移民个人和地方社会影响很大。为便于全省从事移民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专业人员,全面准确学习理解,贯彻执行条例,专门编写此书。为四川的移民工作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做贡献。
《《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释义》目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依据 1

第二条 适用范围 5

第三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方针、原则、机制 6

第四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移民工作职责 12

第五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移民管理机构职责 17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移民工作中的职责 21

第七条 项目法人在移民工作中的职责 22

第八条 规划设计单位、移民安置综合监理单位、独立评估单位在移民工作中的职责 23

第九条 移民个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迁建或者复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移民中工作中的权利、义务 26

第二章 移民规划 28

第十条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规划编制主体 28

第十一条 实物调查细则及工作方案 30

第十二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停建通告申请、发布和有效期 31

第十三条 实物调查工作中有关各方工作程序和职责 34

第十四条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内容 37

第十五条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中移民补偿补助和安置标准、农村移民安置去向和方式 41

第十六条 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评估 42

第十七条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审批、调整 45

第十八条 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审批(核)和调整 47

第十九条 移民安置规划内容和规划设计深度 49

第二十条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编制总体思路 53

第二十一条 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和移民安置规划编制听取意见 55

第二十二条 移民工程项目施工设计 56

第二十三条 批复后的移民安置规划时效 58

第三章 安置实施 60

第二十四条 签订移民安置协议和移民安置项目责任书 60

第二十五条 确定移民安置工作实施阶段综合设计单位、技术咨询审查机构、移民安置综合监理单位和独立评估单位 62

第二十六条 先移民后建设项目移民安置工作 65

第二十七条 移民安置工作年度计划管理 66

第二十八条 签订安置和补偿协议 69

第二十九条 移民安置建设管理 70

第三十条 专项设施补偿和迁(复)建工作管理 71

第三十一条 移民人文关怀和技能培训 73

第三十二条 移民工程代建管理 75

第三十三条 移民安置项目设计变更 76

第三十四条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库底清理工作 79

第三十五条 移民安置验收管理 81

第三十六条 水库蓄水后出现滑坡塌岸等地质灾害影响处理 82

第三十七条 移民远迁后红线外耕地等土地资源处置 83

第四章 后期扶持 85

第三十八条 移民后期扶持对象、扶持方式、扶持期限和扶持标准 85

第三十九条 移民后期扶持人口管理和扶持起始时间 87

第四十条 移民后期扶持规划编制 90

第四十一条 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年度计划编制和审批权限 91

第四十二条 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资金兑付和项目实施工作 93

第四十三条 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的验收、移交、管理和移民专项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权属 94

第四十四条 库区发展资金提取和使用 96

第四十五条 实施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监测评估工作 96

第五章 监督管理 98

第四十六条 建立健全移民资金管理制度 98

第四十七条 移民资金构成 99

第四十八条 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的拨付、管理、使用 101

第四十九条 移民后期扶持资金、财政补助资金监督、管理和使用 103

第五十条 移民信息公开、政策宣传和社会监督 104

第五十一条 建立和运用移民信息系统 106

第五十二条 移民工作资料整理归档 107

第五十三条 移民工作和资金使用全过程实行监督、稽察、审计等 108

第五十四条 移民安置工作监督(监测)评估 109

第五十五条 移民工作目标考核 111

第五十六条 移民群众诉求渠道 111

第六章 法律责任 113

第五十七条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进行处罚的法律适用原则 113

第五十八条 项目法人或者项目主管部门调整或者修改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14

第五十九条 编制移民安置规划大纲、移民安置规划、移民后期扶持规划,或者进行实物调查、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后期扶持监测评估中的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116

第七章 附则 122

第六十条 条例施行日期 122

附录 123

四川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条例 123

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 139

国务院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8号) 160

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45号) 161

国务院关于修改《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9号) 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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