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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通典  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计划生育卷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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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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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贾春旺总主编
  • 出 版 社:北京:中国检察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6
  • ISBN:9787801854858
  • 页数:953 页
图书介绍:本书是迄今为止我国最全面、系统、实用的大型法律汇编全书。书中收录了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章、司法解释,内容全面,有高度的时效性和权威性。全书按照国务院所属部门立卷,以部门主要职能立编;各编对与各部门有关的法律分解集成,说明该职能涉及的法律实体和法律程序规定,读者一次查阅便可获知某个法律问题的所有规定,十分便捷、实用。为了使查找更加方便,专门编制了索引,使查找更为迅速。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通典 卫生、食品药品监管、计划生育卷 上》目录

凡例 1

第001编 传染病防治法 1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预防 2

第三章 疫情的报告和公布 11

第四章 控制 13

第五章 监督 17

第六章 法律责任 20

第七章 附则 31

第002编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32

第一章 总则 32

第二章 预防与应急准备 35

第三章 报告与信息发布 41

第四章 应急处理 46

第五章 法律责任 53

第六章 附则 73

第003编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 74

第一章 总则 74

第二章 医疗废物管理的一般规定 75

第三章 医疗卫生机构对医疗废物的管理 77

第四章 医疗废物的集中处置 80

第五章 监督管理 83

第六章 法律责任 85

第七章 附则 99

第004编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100

第一章 总则 100

第二章 卫生管理 102

第三章 卫生监督 103

第四章 罚则 104

第五章 附则 123

第005编 艾滋病监测管理的若干规定 124

第一章 总则 124

第二章 管理 124

第三章 罚则 126

第四章 附则 128

第006编 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 129

第一章 总则 129

第二章 管理 129

第三章 罚则 132

第四章 附则 141

第007编 全国计划免疫工作条例 142

第一章 总则 142

第二章 组织领导 142

第三章 计划免疫工作 143

第四章 预防接种要求 143

第五章 异常反应的诊断和处理 144

第六章 经费及装备 144

第七章 奖励和惩罚 145

第八章 附则 149

第008编 性病防治管理办法 150

第一章 总则 150

第二章 机构 150

第三章 预防 151

第四章 治疗 152

第五章 报告 152

第六章 附则 153

第009编 预防性健康检查管理办法 155

第一章 总则 155

第二章 单位管理 155

第三章 工作程序和内容 156

第四章 附则 157

第010编 职业病防治法 163

第一章 总则 163

第二章 前期预防 164

第三章 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 167

第四章 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 173

第五章 监督检查 177

第六章 法律责任 179

第七章 附则 208

第011编 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 210

第一章 总则 210

第二章 管理 210

第三章 罚则 211

第四章 附则 212

第012编 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 214

第一章 总则 214

第二章 健康检查 215

第三章 健康监护档案 216

第四章 罚则 217

第五章 附则 225

第013编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226

第一章 总则 226

第二章 诊断机构 226

第三章 诊断 228

第四章 鉴定 230

第五章 监督管理 234

第六章 罚则 234

第七章 附则 244

第014编 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 245

第一章 总则 245

第二章 事故报告 246

第三章 事故处理 246

第015编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 254

第一章 总则 254

第二章 放射工作人员证的管理 254

第三章 个人剂量管理 256

第四章 健康管理 257

第五章 罚则 264

第六章 附则 266

第016编 放射事故管理规定 267

第一章 总则 267

第二章 事故分级与报告 267

第三章 事故应急处理 268

第四章 事故立案、调查 268

第五章 罚则 270

第六章 附则 290

第017编 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 291

第一章 总则 291

第二章 卫生许可 291

第三章 卫生防护 294

第四章 检测机构 300

第五章 监督 301

第六章 罚则 303

第七章 附则 318

第018编 放射防护器材与含放射性产品卫生管理办法 319

第一章 总则 319

第二章 检测 319

第三章 放射防护器材要求 322

第四章 含放射性产品要求 324

第五章 罚则 328

第六章 附则 341

第019编 尘肺病防治条例 343

第一章 总则 343

第二章 防尘 343

第三章 监督和监测 355

第四章 健康管理 356

第五章 奖励和处罚 358

第六章 附则 365

第020编 献血法 366

第一章 总则 366

第二章 管理 366

第三章 奖励与处罚 371

第四章 附则 389

第021编 血液制品管理条例 390

第一章 总则 390

第二章 原料血浆的管理 390

第三章 血液制品生产经营单位管理 396

第四章 监督管理 400

第五章 罚则 403

第六章 附则 428

第022编 血站管理办法(暂行) 429

第一章 总则 429

第二章 设置审批 429

第三章 执业许可 431

第四章 采供血管理 432

第五章 监督管理 437

第六章 罚则 438

第七章 附则 445

第023编 执业医师法 446

第一章 总则 446

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 446

第三章 执业规则 449

第四章 考核和培训 450

第五章 法律责任 451

第六章 附则 470

第024编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471

第一章 总则 471

第二章 执业注册 472

第三章 执业规则 475

第四章 培训与考核 477

第五章 法律责任 478

第六章 附则 489

第025编 具有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认定医师资格及执业注册办法 490

第一章 总则 490

第二章 管理 490

第三章 罚则 493

第四章 附则 494

第026编 护士管理办法 495

第一章 总则 495

第二章 考试 495

第三章 注册 496

第四章 执业 497

第五章 罚则 497

第六章 附则 509

第027编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510

第一章 总则 510

第二章 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 511

第三章 登记 514

第四章 执业 520

第五章 监督管理 524

第六章 罚则 526

第七章 附则 540

第028编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 542

第一章 总则 542

第二章 资质审定 543

第三章 资质管理 544

第四章 罚则 548

第五章 附则 556

第029编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 557

第一章 总则 557

第二章 设置条件 558

第三章 设置审批与登记 560

第四章 变更、延期和终止 565

第五章 执业 566

第六章 监督 572

第七章 附则 573

第030编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574

第一章 总则 574

第二章 医疗事故的预防与处置 574

第三章 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 576

第四章 医疗事故的行政处理与监督 582

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583

第六章 罚则 584

第七章 附则 609

第031编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 610

第一章 总则 610

第二章 专家库的建立 610

第三章 鉴定的提起 611

第四章 鉴定的受理 612

第五章 专家鉴定组的组成 613

第六章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614

第七章 附则 617

第032编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618

第一章 总则 618

第二章 机构设置、登记 618

第三章 执业人员资格 625

第四章 执业规划 625

第五章 监督管理 626

第六章 附则 628

第033编 消毒管理办法 630

第一章 总则 630

第二章 消毒的卫生要求 630

第三章 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 633

第四章 消毒服务机构 639

第五章 监督 641

第六章 罚则 643

第七章 附则 649

第034编 核事故医学应急管理规定 650

第一章 总则 650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650

第三章 应急准备和响应 653

第四章 培训和演习 656

第五章 附则 657

第035编 灾害事故医疗救援工作管理办法 658

第一章 总则 658

第二章 组织 658

第三章 灾情报告 659

第四章 现场医疗救护 660

第五章 伤病员后送 660

第六章 部门协调 661

第七章 培训 661

第八章 附则 661

第036编 药品管理法 662

第一章 总则 662

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管理 662

第三章 药品经营企业管理 669

第四章 医疗机构的药剂管理 672

第五章 药品管理 673

第六章 药品包装的管理 691

第七章 药品价格和广告的管理 692

第八章 药品监督 698

第九章 法律责任 701

第十章 附则 746

第037编 野生药材资源保护管理条例 747

第一章 总则 747

第二章 管理 747

第三章 奖惩 748

第四章 附则 761

第038编 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762

第一章 总则 762

第二章 麻醉药品的种植和生产 762

第三章 麻醉药品的供应 764

第四章 麻醉药品的运输 765

第五章 麻醉药品的进出口 765

第六章 麻醉药品的使用 766

第七章 罚则 767

第八章 附则 779

第039编 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780

第一章 总则 780

第二章 管理 780

第三章 罚则 781

第四章 附则 787

第040编 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788

第一章 总则 788

第二章 精神药品的生产 788

第三章 精神药品的供应 789

第四章 精神药品的运输 789

第五章 精神药品的使用 790

第六章 精神药品的进出口 790

第七章 罚则 791

第八章 附则 801

第041编 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802

第一章 总则 802

第二章 放射性新药的研制、临床研究和审批 802

第三章 放射性药品的生产、经营和进出口 803

第四章 放射性药品的包装和运输 808

第五章 放射性药品的使用 809

第六章 放射性药品标准和检验 810

第七章 附则 810

第042编 中医药条例 811

第一章 总则 811

第二章 中医医疗机构与从业人员 812

第三章 中医药教育与科研 816

第四章 保障措施 829

第五章 法律责任 830

第六章 附则 851

第043编 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852

第一章 总则 852

第二章 中药保护品种等级的划分和审批 852

第三章 中药保护品种的保护 853

第四章 罚则 854

第五章 附则 864

第044编 药品行政保护条例 865

第一章 总则 865

第二章 行政保护的申请 865

第三章 行政保护的审查和批准 867

第四章 行政保护的期限、终止、撤销和效力 867

第五章 附则 872

第045编 药品行政保护复审办法 873

第一章 总则 873

第二章 复审范围与职责 873

第三章 申请与受理 874

第四章 复审决定 875

第五章 附则 878

第046编 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 879

第一章 总则 879

第二章 开办药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与审批 879

第三章 药品生产许可证管理 883

第四章 药品委托生产的管理 885

第五章 监督检查 889

第六章 附则 893

第047编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 894

第一章 总则 894

第二章 药品注册的申请 894

第三章 药物的临床前研究 896

第四章 药物的临床研究 897

第五章 新药的申报与审批 901

第六章 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报与审批 904

第七章 进口药品的申报与审批 905

第八章 非处方药的申报与审批 906

第九章 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 906

第十章 药品的再注册 907

第十一章 新药的技术转让 908

第十二章 进口药品包装的申报与审批 910

第十三章 药品注册检验的管理 913

第十四章 药品注册标准的管理 915

第十五章 药品注册时限的规定 918

第十六章 复审 919

第十七章 罚则 920

第十八章 附则 927

第048编 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试行) 928

第一章 总则 928

第二章 申请 928

第三章 审查、检验与签发 929

第四章 复审 930

第五章 罚则 930

第六章 附则 934

第049编 生物制品管理规定 935

第一章 总则 935

第二章 管理 935

第三章 附则 937

第050编 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合格证管理办法 938

第一章 总则 938

第二章 管理 938

第三章 罚则 940

第四章 附则 944

第051编 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945

第一章 总则 945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945

第三章 房屋与设施 946

第四章 设备 946

第五章 物料 947

第六章 卫生 947

第七章 文件 948

第八章 配制管理 949

第九章 质量管理与自检 952

第十章 使用管理 952

第十一章 附则 953

第052编 预防用生物制品生产供应管理办法 955

第一章 总则 955

第二章 管理 956

第三章 罚则 960

第四章 附则 970

第053编 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971

第一章 总则 971

第二章 药品生产企业销售的监督管理 971

第三章 药品经营的监督管理 972

第四章 药品采购的监督管理 974

第五章 药品销售人员的监督管理 975

第六章 罚则 975

第七章 附则 993

第054编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994

第一章 总则 994

第二章 管理 994

第三章 附则 996

第055编 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997

第一章 总则 997

第二章 戒毒药品的研制、临床研究和审批 997

第三章 戒毒药品的生产和供应 998

第四章 戒毒药品的使用 999

第五章 附则 999

第056编 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 1000

第一章 总则 1000

第二章 生产管理 1000

第三章 购销和使用管理 1001

第四章 出口管理 1002

第五章 储运管理 1003

第六章 罚则 1003

第七章 附则 1006

第057编 咖啡因管理规定 1008

第一章 总则 1008

第二章 生产管理 1008

第三章 购销和使用管理 1009

第四章 出口管理 1011

第五章 储运管理 1012

第六章 罚则 1012

第七章 附则 1013

第058编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1014

第一章 总则 1014

第二章 管理 1015

第三章 罚则 1018

第四章 附则 1019

第059编 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 1020

第一章 总则 1020

第二章 考试 1020

第三章 注册 1021

第四章 职责 1022

第五章 继续教育 1023

第六章 罚则 1023

第七章 附则 1028

第060编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1029

第一章 总则 1029

第二章 医疗器械的管理 1030

第三章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管理 1037

第四章 医疗器械的监督 1039

第五章 罚则 1040

第六章 附则 1064

第061编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1065

第一章 总则 1065

第二章 境内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 1066

第三章 境外生产医疗器械的注册 1067

第四章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 1068

第五章 罚则 1069

第六章 附则 1076

第062编 医疗器械新产品审批规定(试行) 1077

第一章 总则 1077

第二章 管理 1077

第三章 附则 1078

第063编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1079

第一章 总则 1079

第二章 企业开办条件 1079

第三章 备案及审批 1080

第四章 生产企业管理 1080

第五章 其他规定 1081

第六章 罚则 1081

第七章 附则 1085

第064编 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1086

第一章 总则 1086

第二章 企业开办条件 1086

第三章 备案及审批 1087

第四章 经营企业管理 1087

第五章 其他规定 1089

第六章 罚则 1089

第七章 附则 1093

第065编 医疗器械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1094

第一章 总则 1094

第二章 标准工作的管理机构和职能 1094

第三章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和发布 1096

第四章 注册产品标准的制定和审核 1097

第五章 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1098

第六章 附则 1102

第066编 医疗器械说明书管理规定 1103

第一章 总则 1103

第二章 管理 1103

第三章 附则 1106

第067编 生物材料和医疗器材监督管理办法 1107

第一章 总则 1107

第二章 监督管理 1107

第三章 罚则 1112

第四章 附则 1120

第068编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放射防护条例 1121

第一章 总则 1121

第二章 许可登记 1121

第三章 放射防护管理 1122

第四章 放射事故管理 1126

第五章 放射防护监督 1127

第六章 处罚 1130

第七章 附则 1136

第069编 大型医用设备配置与应用管理暂行办法 1137

第一章 总则 1137

第二章 配置管理 1137

第三章 应用管理 1139

第四章 人员管理 1139

第五章 监督与处罚 1139

第六章 附则 1142

第070编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暂行办法 1143

第一章 总则 1143

第二章 复议组织和职责 1143

第三章 申请和受理 1144

第四章 审理 1146

第五章 决定 1147

第六章 附则 1147

第071编 食品卫生法 1148

第一章 总则 1148

第二章 食品的卫生 1150

第三章 食品添加剂的卫生 1157

第四章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的卫生 1159

第五章 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的制定 1163

第六章 食品卫生管理 1168

第七章 食品卫生监督 1191

第八章 法律责任 1195

第九章 附则 1231

第072编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1233

第一章 总则 1233

第二章 化妆品生产的卫生监督 1233

第三章 化妆品经营的卫生监督 1242

第四章 化妆品卫生监督机构与职责 1245

第五章 罚则 1250

第六章 附则 1261

第073编 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 1262

第一章 总则 1262

第二章 碘盐的加工、运输和储存 1263

第三章 碘盐的供应 1267

第四章 监督和管理 1272

第五章 罚则 1274

第六章 附则 1286

第074编 保健食品管理办法 1287

第一章 总则 1287

第二章 保健食品的审批 1287

第三章 保健食品的生产经营 1291

第四章 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及广告宣传 1297

第五章 保健食品的监督管理 1302

第六章 罚则 1305

第七章 附则 1308

第075编 辐照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1310

第一章 总则 1310

第二章 食品辐照加工单位和人员的管理 1310

第三章 辐照食品管理 1318

第四章 罚则 1321

第五章 附则 1334

第076编 转基因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1335

第一章 总则 1335

第二章 食用安全性与营养质量评价 1336

第三章 申报与批准 1337

第四章 标识 1341

第五章 监督 1343

第六章 附则 1346

第077编 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 1347

第一章 总则 1347

第二章 审批 1347

第三章 生产经营和使用 1351

第四章 标识、说明书 1359

第五章 卫生监督 1361

第六章 罚则 1363

第七章 附则 1365

第078编 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1366

第一章 总则 1366

第二章 卫生管理 1366

第三章 卫生监督 1371

第四章 罚则 1375

第五章 附则 1381

第079编 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 1382

第一章 总则 1382

第二章 卫生管理 1382

第三章 食品的采购和贮存 1386

第四章 食品加工的卫生要求 1391

第五章 餐饮具的卫生 1398

第六章 餐厅服务和外卖食品的卫生要求 1401

第七章 附则 1404

第080编 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 1406

第一章 总则 1406

第二章 管理 1406

第三章 罚则 1413

第四章 附则 1415

第081编 食品卫生监督程序 1416

第一章 总则 1416

第二章 管辖 1417

第三章 许可 1418

第四章 监督检查 1419

第五章 监测和检验 1422

第六章 食物中毒和食品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 1426

第七章 行政控制 1429

第八章 附则 1430

第082编 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 1431

第一章 总则 1431

第二章 处罚 1432

第三章 附则 1450

第083编 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1451

第一章 总则 1451

第二章 报告 1451

第三章 调查与控制 1453

第四章 罚则 1457

第五章 附则 1471

第084编 健康相关产品命名规定 1472

第一章 总则 1472

第二章 管理 1472

第三章 附则 1478

第085编 母婴保健法 1479

第一章 总则 1479

第二章 婚前保健 1480

第三章 孕产期保健 1484

第四章 技术鉴定 1487

第五章 行政管理 1489

第六章 法律责任 1492

第七章 附则 1497

第086编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1499

第一章 总则 1499

第二章 人口发展规划的制定与实施 1500

第三章 生育调节 1507

第四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1511

第五章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1514

第六章 法律责任 1518

第七章 附则 1547

第087编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1548

第一章 总则 1548

第二章 管理 1548

第三章 罚则 1553

第四章 附则 1563

第088编 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1564

第一章 总则 1564

第二章 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 1565

第三章 统计账卡和统计报表 1567

第四章 专门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 1568

第五章 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1570

第六章 统计工作现代化 1571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1573

第八章 附则 1580

第089编 人类辅助生殖技术管理办法 1581

第一章 总则 1581

第二章 审批 1581

第三章 实施 1584

第四章 处罚 1588

第五章 附则 1592

第090编 人类精子库管理办法 1593

第一章 总则 1593

第二章 审批 1593

第三章 精子采集与提供 1598

第四章 处罚 1602

第五章 附则 1606

第091编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1607

第一章 总则 1607

第二章 技术服务 1608

第三章 机构及其人员 1618

第四章 监督管理 1621

第五章 罚则 1625

第六章 附则 1645

第092编 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管理办法(试行) 1646

第一章 总则 1646

第二章 成果鉴定 1646

第三章 申报和登记 1651

第四章 成果奖励 1652

第五章 推广应用 1654

第六章 统计和保密 1658

第七章 法律责任 1661

第八章 附则 1666

第093编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执业管理办法 1667

第一章 总则 1667

第二章 管理 1667

第三章 附则 1676

第094编 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 1677

第一章 总则 1677

第二章 管理与审批 1678

第三章 实施 1685

第四章 处罚 1690

第五章 附则 1694

第095编 关于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规定 1695

第一章 总则 1695

第二章 管理 1695

第三章 罚则 1702

第四章 附则 1708

第096编 病残儿医学鉴定管理办法 1709

第一章 总则 1709

第二章 鉴定组织 1709

第三章 鉴定申请与审批 1714

第四章 管理监督与法律责任 1720

第五章 附则 1728

第097编 医疗气功管理暂行规定 1729

第一章 总则 1729

第二章 机构与人员 1729

第三章 监督管理 1733

第四章 罚则 1736

第五章 附则 1745

第098编 卫生行政处罚程序 1746

第一章 总则 1746

第二章 管辖 1747

第三章 受理与立案 1748

第四章 调查取证 1750

第五章 处罚决定 1752

第六章 执行与结案 1758

第七章 附则 1762

第099编 全国卫生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1763

第一章 总则 1763

第二章 卫生统计机构 1764

第三章 卫生统计机构职责 1764

第四章 卫生统计人员 1766

第五章 卫生统计调查和统计报表制度 1767

第六章 卫生统计资料的管理和公布 1768

第七章 奖惩 1769

第八章 附则 1773

第100编 卫生部业务主管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 1774

第一章 总则 1774

第二章 成立、变更及注销登记的审查 1775

第三章 组织人事 1780

第四章 监督管理 1784

第五章 附则 1788

第101编 医学实验动物管理实施细则 1789

第一章 总则 1789

第二章 医学实验动物的保种、引种、饲育和供应 1790

第三章 医学动物实验的应用 1791

第四章 医学实验动物检疫 1793

第五章 医学实验动物工作人员 1796

第六章 医学实验动物监督管理和质量检测 1798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1799

第八章 附则 1801

第102编 医院财务制度 1802

第一章 总则 1802

第二章 单位预算管理 1803

第三章 收入管理 1805

第四章 支出及成本费用管理 1806

第五章 结余及其分配 1808

第六章 流动资产管理 1809

第七章 固定资产管理 1811

第八章 无形资产及开办费管理 1816

第九章 对外投资管理 1817

第十章 负债管理 1819

第十一章 净资产管理 1821

第十二章 财务清算 1822

第十三章 财务报告与分析 1825

第十四章 附则 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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