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魂系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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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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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魂系国策》编委会编
  • 出 版 社:北京:北京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6
  • ISBN:720003083X
  • 页数:414 页
图书介绍:
《魂系国策》目录

第一部分 领导讲话 1

一、认真落实“十大”精神,积极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县委副书记张仲臣在平谷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节录)(1973年12月19日) 3

二、认真贯彻北京市《计划生育暂行规定》,掀起大抓计划生育的新高潮——县委书记吕尚志在平谷县公社、局党委书记会上的讲话(1979年11月9日) 11

三、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抓好计划生育工作——副县长韩牧平在平谷县计划生育会议上的讲话(1981年4月13日) 21

四、振奋精神,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县委副书记刘家骥在平谷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82年5月4日) 32

五、下大决心、花大气力,尽快改变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后进面貌——县长高贺荣在中共平谷县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1983年3月29日) 43

六、全县各级党政领导必须下最大决心,一定要把计划生育工作抓紧抓好——县委副书记王秀峰在平谷县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83年7月10日) 54

七、统一思想、统一纪律、统一政策、统一行动,严格控制人口增长——县长刘福海在平谷县三级干部会议上的讲话(1987年10月17日) 65

八、坚定信念,再接再厉,大打计划生育翻身仗——县委副书记王殿平在平谷县计划生育工作大会上的讲话(1989年1月13日) 69

九、狠抓第四季度,努力实现我县人口控制目标——县长张德江在平谷县计划生育大会上的讲话(1989年10月7日) 74

十、深化宣传,加强基础教育工作,促进群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副县长吴静涛在平谷县人口知识教育现场会上的讲话(1991年7月26日) 78

十一、一手抓严控,一手抓服务,实现计划生育工作的良性循环——县长刘宝善在“平谷县少生快富奔小康动员大会”上的讲话(1993年9月11日) 82

十二、继续加大严控力度,再创计划生育工作新业绩——县长刘宝善在平谷县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5年3月28日) 94

十三、县委书记张德江在平谷县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1995年3月28日) 107

十四、县委副书记苏贵智在平谷县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1995年3月28日) 111

十五、副县长吴静涛在丰台区与平谷县城乡手拉手仪式上的讲话(1995年6月16日) 113

第二部分 具体规定 117

一、平谷县卫生局关于计划生育事业费开支问题的通知[1979]平卫字第8号 (1979年3月28日) 119

二、平谷县卫生局关于计划生育若干问题规定的通知[1979]平卫字第10号 (1979年9月17日) 121

三、平谷县革命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北京市计划生育暂行规定》的意见 平革发[1979]第139号 (1979年11月12日) 124

四、平谷县革命委员会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计划生育暂行规定》的几点具体意见 平革发[1980]第32号 (1980年3月18日) 128

五、中共平谷县委、平谷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计划生育工作领导的意见 平发[1981]第54号 (1981年12月23日) 131

六、中共平谷县委、平谷县人民政府关于对违反计划生育规定人员的处理意见 平政发[1982]第14号 (1982年3月23日) 134

七、平谷县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执行北京市人民政府转发市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规定》的具体规定 平政发[1982]第150号 (1982年12月26日) 136

八、平谷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问题的几项补充规定 平政发[1983]第108号 (1983年8月8日) 138

九、中共平谷县委、平谷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几项补充规定 中平发[1985]第23号 平政发[1985]第155号 (1985年8月1日) 141

十、中共平谷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通知 平纪文字[87]第6号 (1987年9月23日) 143

十一、中共平谷县委、平谷县人民政府关于计划生育工作县级领导及各局包乡的安排意见 中平发[1987]第27号 平政发[1987]第145号 (1987年9月26日) 144

十二、平谷县人民政府关于提取征收超生子女费及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 平政发[1988]第22号 (1988年2月12日) 147

十三、平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县计划生育办公室《关于平谷县1988年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试行方案》的通知 平政办发[1988]第56号 (1988年6月3日) 149

十四、平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计生办、卫生局《关于计划生育手术收费标准及术后治疗问题的暂行规定》的通知平政办发[1988]第77号 (1988年8月25日) 155

十五、平谷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县计划生育办公室《关于国家干部、职工、城镇居民办理第一胎生育指标和非农业出生婴儿出生证明的具体办法》的通知 平政办发[1989]第60号 (1989年6月13日) 158

十六、平谷县人民政府批转县计划生育办公室《关于加强超生子女费管理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平政发[1989]第137号 (1989年9月5日) 161

十七、平谷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审批生育第2胎的暂行规定 平政计生[1990]第10号 (1990年4月9日) 164

十八、平谷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平政计生[1991]第2号 (1991年1月) 166

十九、平谷县人民政府关于执行《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有关奖励、处罚规定的具体办法 平政发[1991]第59号 (1991年7月16日) 169

二十、关于实施《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加强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决议 (平谷县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1年9月17日) 173

二十一、平谷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生育指标的管理办法 平政计生[1992]第3号 (1992年3月23日) 175

二十二、平谷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廉政建设的规定 平政计生[1992]第4号 (1992年3月31日) 179

二十三、平谷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使用“平谷县计划生育介绍信”的通知 平政计生[1993]第5号 (1993年2月25日) 180

二十四、平谷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计划生育事业费纳入各乡、(镇)财政预算的通知 平财字[1993]第5号 平政计生[1993]第10号 (1993年3月1日) 182

二十五、平谷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信访工作的管理办法 平政计生[1993]第14号 (1993年3月28日) 184

二十六、平谷县独生子女家庭互助会章程 平政计生[1993]第21号 (1993年8月28日) 185

二十七、平谷县人民政府1995年计划生育目标管理方案 平政发[1995]第6号 (1995年2月23日) 188

二十八、平谷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落实北京市计生委《关于献出第二个子女生育指标奖励办法的通知》的具体意见 平政计生[1995]第29号 (1995年5月25日) 191

第三部分 调查研究 193

一、外地女性到平谷县结婚生育情况的调查报告 平谷县计生委业务科 (1990年5月26日) 195

二、入保险,解决后顾之忧——对乐政务乡独生子女家庭入保险情况的调查 平谷县计生委宣传指导站 (1990年7月20日) 196

三、发挥药具作用是计生工作向孕前型转化的必由之路 平谷县计生委药具站 (1990年7月25日) 200

四、这条路我们走对了——平谷县计生委行政科对手术费承包后的调查 (1990年8月10日) 202

五、平谷县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北京市计划生育条例》推动我县计划生育工作的调查报告 (1991年9月) 205

六、关于3个挂黄牌乡和72个重点村计划生育工作转变情况的调查 平谷县计生委业务科 (1991年10月7日) 213

七、广泛开展争创计划生育合格村、先进村活动,加快少生快富文明奔小康步伐的调查 平谷县计生委主任 王晓光 (1995年8月25日) 218

八、转变生育观念,少生快富奔小康——对退回计内2胎生育指标户的情况调查 平谷县计生委业务科 (1995年10月) 224

第四部分 典型发言 227

一、两级承包使我县手术费管理摆脱了困境——平谷县计生委主任张淑英在北京市计生委财务管理现场会上的发言 (1991年6月22日) 229

二、贯彻中央《决定》、为控制我国人口增长做贡献——平谷县长张德江在北京市“世界人口日”座谈会上的发言 (1991年7月10日) 236

三、计划生育丈夫有责——平谷县副县长吴静涛在全国“计划生育丈夫有责”座谈会上的发言 (1993年7月9日) 239

四、响应党的号召,少生快富奔小康——平谷县峪口镇胡家营村王永在全国少生快富模范家庭代表座谈会上的发言 (1994年7月1日) 242

五、实施“百万双千”工程,引导育龄群众少生快富奔小康——平谷县计生委主任王晓光在“北京市少生快富奔小康现场会”上的发言 (1994年11月14日) 246

第五部分 协会工作 259

一、计划生育是造福子孙万代的福利事业——县政协主席、县计生协名誉会长王秀峰在平谷县计划生育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1990年5月12日) 261

二、副县长、县计生协会会长吴静涛在平谷县计划生育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1990年5月12日) 264

三、动员全社会力量,搞好计划生育工作——平谷县计生委主任、计生协常务副会长张淑英在县计划生育协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 (1990年5月12日) 268

四、中共平谷县委办公室关于成立平谷县计划生育协会的通知 平办发[1990]第15号 (1990年5月28日) 272

五、加强协会建设,为落实国策服务——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县计生协会副会长陈文淼在平谷县计划生育协会大会上的讲话 (1991年1月28日) 274

六、成立计划生育协会,推动计划生育工作——乐政务乡党委书记、乡计生协会会长吴振江在平谷县计生协会工作会上的发言 (1991年1月28日) 277

七、宣传国策,当好计划生育协会理事——北京市劳动模范、乐政务乡计生协会理事李广顺在平谷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会上的发言 (1991年1月28日) 281

八、入保险、逐步建立社会保障制度,学《条例》、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法制轨道——副县长吴静涛在平谷县一孩父母入保险现场会上的讲话 (1991年6月5日) 283

九、开展计划生育系列保险服务,解决群众后顾之忧——平谷县计生委副主任、计生协副会长卢凤珍在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经验交流会上的发言 (1991年11月7日) 287

十、为落实基本国策尽职尽责——原县人大主任、县计生协会名誉会长高贺荣在平谷县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大会上的讲话 (1992年5月29日) 291

十一、在党和群众中架起一座感情的桥梁——平谷县副县长、计生协会长吴静涛在北京市计生协二届二次理事会上的发言 (1992年8月6日) 293

十二、县长张德江在筹建平谷县计生协会服务楼赞助单位答谢会上的讲话 (1993年3月11日) 298

十三、平谷县计划生育协会服务楼赞助单位名录 (1993年12月17日) 299

十四、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发挥群众组织的特点,促进计划生育工作上水平——平谷县计生委主任、计生协常务副会长王晓光在北京市计生协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1993年8月30日) 302

十五、副县长、县计生协会会长吴静涛在平谷县计生协会服务楼落成剪彩仪式上的讲话 (1993年12月17日) 307

十六、平谷县计划生育协会第二届理事会会长、常务理事、理事名单 (1995年3月10日) 309

十七、加强协会建设,发挥协会作用,促进计划生育工作再上新水平——县计生委副主任、计生协副会长卢凤珍在平谷县计生协会二届一次理事会上的工作报告 (1995年3月10日) 313

十八、平谷县出席全国暨北京市计划生育协会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录 322

第六部分 报刊文摘 325

一、京东门户,宝山神水&贾幼仙 327

二、国务委员李铁映春节前到京郊平谷慰问,把党的温暖带给计生专干&李向东 328

三、平谷县采取“三强化”、“三结合”措施,改变了计划生育落后面貌&杨先慧 330

四、青春的足迹&韩广 贾幼仙 331

五、变强制型管理为服务型管理,黄松峪乡开拓计划生育工作新路&韩广 贾幼仙 332

六、典型引路、以点带面,平谷推广乐政务乡开展计生系列保险经验&韩跃进 333

七、平谷县乡乡成立人口学校&韩广 贾幼仙 334

八、平谷县实行计生手术费两级承包收效显著&贾幼仙 335

九、昔日防老须养儿,今朝暮年靠“保险”,平谷人生育观念发生转变&马洪义 林刚 337

十、“月见面”、“四登门”、“五带头”、“十服务”,平谷县计划生育工作有新招&贾幼仙 338

十一、富村自有富村路,和平街村党支部抓计生工作有方&韩广 贾幼仙 339

十二、平谷县计划生育四上台阶靠的是四级把关,一票否决&孙瑛 340

十三、京郊秋实——平谷县计划生育工作掠影&郝新平 341

十四、平谷计生委改革机关工作,实行全员风险抵押&孙瑛 343

十五、壮大会员队伍,发挥协会作用&韩广 贾幼仙 345

十六、实行“三结合”,落实“三促进”——平谷县认真检查《条例》实施情况&平谷县计生委 346

十七、平谷县计生协扶持独生子女家庭致富&孙瑛 347

十八、照顾好老的,帮助好少的,教育好小的——记王各庄村计生协&贾幼仙 曹秀丽 348

十九、桃乡新曲&贾幼仙 曹秀丽 赵秀华 350

二十、让独生子女户富裕起来,平谷实施“百户千元”工程&吕晓斌 351

二十一、平谷县审批2胎生育把好“六关”&贾幼仙 赵秀华 352

二十二、少生快富奔小康,独生子女家庭受表彰&杨先慧 曹秀丽 353

二十三、为独生子女家庭架起致富桥&贾幼仙 卧龙 354

二十四、市场经济形势下计生工作新举措,平谷全面实施“百万双千”工程,千户独生子女家庭将受益脱贫致富&张谊 355

二十五、文明之花在这里开放&贾幼仙 曹秀丽 356

二十六、平谷计生工作思路不凡,出资百万帮千户,少生快富干大事&孙瑛 李学梅 358

二十七、丈夫有责尚未被普遍认识,应大力提倡男人多尽义务&宋绮霞 359

二十八、热情为民服务的乐政务乡计生协&贾幼仙 赵秀华 360

二十九、童心系国策,计生进万家&杨清志 361

三十、本市首家计生协服务楼落成平谷&孙瑛 363

三十一、人间处处有真情&贾幼仙 363

三十二、平谷强化利益导向机制,计划生育步入良性循环,去年全县计划生育率达99.82%&李永明 365

三十三、“计生”帮我渡难关&王彩芬口述 曹秀丽整理 366

三十四、开展“百万双千”致富工程,拓展新思路,采取新举措&北京市平谷县县长刘宝善 368

三十五、燕山脚下“三生”情&贾幼仙 370

三十六、一年看平谷——北京市平谷县“百万双千”工程的调查与思考&吕晓斌 王宁 特约记者刘磊 372

三十七、独生子女家庭互助会显奇功&平谷县计生委 计生协 378

三十八、少生快富奔小康的带头人&《婚育》杂志编辑部 380

三十九、平谷县推广夏各庄乡宣传一条街经验&曹秀丽 382

四十、计生工作闯新路——记平谷县“百万双千”工程&曹秀丽 383

四十一、计生工作规范化、法制化,平谷县15年少生8.4537万人&李永明 385

四十二、平谷“百万双千”工程两年使800户独生子女家庭脱贫&孙景权 385

四十三、国务院、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表彰的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单位选介&(原载《中国人口年鉴》1994年) 387

第七部分 机构沿革 391

一、中共平谷县委员会、平谷县人民委员会关于成立平谷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通知 总号〔63〕谷字14号 (1963年11月9日) 393

二、平谷县革命委员会 关于成立平谷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通知 平革字〔69〕032号 (1969年6月13日) 393

三、平谷县革命委员会 关于成立平谷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通知 平革字〔72〕56号 (1972年9月16日) 394

四、平谷县革命委员会 关于成立平谷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通知 平革字〔73〕58号 (1973年11月27日) 395

五、平谷县革命委员会 关于重建平谷县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通知 平革发〔1978〕70号 (1978年7月6日) 395

六、平谷县人民政府 关于成立平谷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的通知 平政发〔1983〕116号 (1983年8月23日) 396

七、中共平谷县委办公室 关于调整平谷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平办发〔1992〕24号 (1992年10月14日) 397

八、中共平谷县委办公室 关于调整平谷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 平办发〔1994〕29号 (1994年3月29日) 399

九、平谷县计划生育常设机构 402

第八部分 全国、市级计划生育先进名录(1981—1995) 403

平谷县出席全国和北京市的计划生育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名录 405

附:平谷县建国以来人口出生、死亡情况一览表 411

后记 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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