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侦查法制专题研究
侦查法制专题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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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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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曾正一著
  • 出 版 社:北京:中央警察大学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6
  • ISBN:9789867663344
  • 页数:511 页
图书介绍:
《侦查法制专题研究》目录

第一章 侦查程序之基本原则 1

第一节 前言 1

第二节 侦查程序之概述 2

侦查之意义 3

侦查之目的 6

侦查之特性 8

侦查之开端 9

第三节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10

第一项 正当法律程序之种类 11

第二项 正当法律程序之内涵 14

法律性原则 14

公平程序原则 15

禁止强制自证有罪原则 19

第三项 正当法律程序之判断准则 21

历史解释基准 22

利益衡量基准 23

比例原则基准 25

人性尊严基准 26

第四项 违反正当法律程序之法律效果 28

程序障碍说 28

证据排除说 32

实体效果说 35

本文见解 38

第四节 侦查密行原则 40

侦查密行原则之意义 40

侦查密行原则之内涵 42

侦查密行原则之适用范围 43

侦查密行原则之例外 44

侦查密行原则规范之检讨 45

违反侦查密行原则之效应 46

第五节 职权侦查原则 49

职权侦查原则之意涵 49

职权侦查原则之例外 50

职权侦查原则之检讨 51

第六节 法定侦查原则 52

侦查法定原则 52

强制处分法定原则 57

强制处分令状原则 60

第七节 侦查比例原则 67

侦查比例原则之概念 67

侦查比例原则之意义 68

侦查比例原则之内涵 69

第八节 结论 73

第二章 检察官与刑事追诉 77

第一节 前言 77

第二节 刑事追诉制度之基本原则 80

职权原则 80

告发原则 82

法定原则 84

第三节 刑事追诉之主体 88

第四节 检察官在刑事司法中之地位 94

第五节 检察官在侦查程序中之地位 102

纠问主义侦查构造论下之检察官 102

修正的纠问主义侦查构造论下之检察官 104

修正的弹劾主义侦查构造论下之检察官 109

弹劾主义侦查构造论下之检察官 111

第六节 检察官在审判程序中之地位 116

第七节 检察官在诉讼法上之任务 124

侦查程序之主导者 125

审判程序之把关者 127

第八节 检察官在诉讼法上之义务 130

客观性义务 130

合法性义务 132

第九节 检察官在诉讼法上之职权 134

实施侦查 134

提起公诉 135

实行公诉 135

协助自诉 136

担当自诉 136

指挥刑事裁判之执行 136

其他法令所定职务之执行 137

第十节 结论 137

第三章 卧底侦查之法制化 141

第一节 前言 141

第二节 卧底侦查之定义 148

第一项 广义的卧底侦查 148

情报谘询对象(一般线民) 149

乔装线民 151

卧底线民(卧底者) 151

诱捕侦查(乔装警探) 153

第二项 狭义的卧底侦查 155

第三节 卧底侦查之争议 157

第一项 肯定说 158

第二项 否定说 159

第三项 本文见解 161

第四节 卧底侦查之适法性 165

警察法上依据之分析 165

刑事诉讼法上依据之分析 169

第五节 卧底侦查之适用条件 170

抗制特殊的重大犯罪 170

最后手段性且有明确的侦查结果可资期待 171

卧底侦查的目标必须具体明确 171

应得检察官事前同意及法官审查 172

第六节 卧底侦查员之保障 172

第一项 卧底侦查员之程序保障 172

实施卧底侦查应遵循法律保留原则 174

安置卧底侦查员应得检察官之同意 175

监督卧底侦查应遵循法官保留原则 176

第二项 卧底侦查员之身分保密 179

第七节 立法方式之分析 182

于警察职权行使法中增订卧底侦查条款 182

于洗钱防制法、组织犯罪防制条例或证人保护法中增订卧底侦查条款 185

于本法中增订卧底侦查条款 188

制定「卧底侦查法」特别专法 189

第八节 外国法制之分析 191

第一项 美国法制之分析 191

美国卧底侦查制度之发展 191

美国联邦实务所承认卧底侦查权限 192

第二项 德国法制之分析 195

德国卧底侦查制度之立法 195

德国刑事诉讼法有关卧底侦查之规范 197

第九节 我国草案之分析 203

卧底侦查之意义 203

适用卧底侦查之犯罪 204

卧底侦查之审核 205

卧底侦查计划书之记载 205

卧底侦查员身分之隐密 206

阻却违法之规定 206

卧底侦查员之身分保障 207

第十节 结论—我国草案之检讨与建议 208

适用卧底侦查之犯罪 208

实施卧底侦查之审查决定 210

卧底侦查员之作证义务 212

卧底侦查员蒐证之证据能力 213

取得犯罪嫌疑人自白之证据能力 214

卧底侦查员之身分保障 216

第四章 诱捕侦查之适法性 217

第一节 前言 217

第二节 诱捕侦查之定义 219

第三节 诱捕侦查与相关概念之界定 222

第一项 卧底侦查与诱捕侦查 222

第二项 陷害教唆、诱捕教唆与诱捕侦查 225

第三项 隐藏身分侦查与诱捕侦查 227

第四项 控制下交付与诱捕侦查 228

第四节 诱捕侦查之效应 231

第一项 诱捕侦查之正面效应 231

具有断流、追源的功能 232

有助于侦查犯罪的有效性及经济性 232

可弥补传统侦查方式的不足 233

基于侦查新型态及严重侵害法益犯罪的特别需要 233

第二项 诱捕侦查之负面效应 233

对道德规范之影响 234

对当事人(被诱捕者)之影响 234

对侦查人员(诱捕者)之影响 235

对社会及政治之影响 235

第五节 诱捕侦查之性质与特征 236

第一项 诱捕侦查之性质 236

第二项 诱捕侦查之特征 238

主动性 239

直接性 239

效益性 239

第六节 诱捕侦查之类型 240

第一项 二分型 241

依侦查机关的主被动地位为区分标准 241

依诱捕作为的程度为区分标准 241

依被诱捕者被诱捕前有无「犯罪倾向」为区分标准 242

第二项 三分型 243

第三项 四分型 244

被诱捕者为特定之犯罪嫌疑人 244

被诱捕者为特定之只具有犯罪意图者 245

被诱捕者为特定之不具犯罪意图者 245

被诱捕者为不特定人 245

第四项 复合型 246

第七节 诱捕侦查之基本原则 247

第一项 法律保留原则与诱捕侦查 247

第二项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与诱捕侦查 250

正当法律程序之概念 250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于刑事诉讼程序中之内涵 252

判断刑事诉讼程序「正当性」之标准 254

第三项 比例原则与诱捕侦查 258

比例原则之概念 258

比例原则之内涵 259

比例原则与诱捕侦查之关联 261

第八节 诱捕侦查之适法条件 263

第一项 程序性要件 264

犯罪嫌疑之心证门槛 264

犯罪类型之限制 266

侦查之困难性 266

须经司法审查 267

告知与听闻程序 268

第二项 实质性要件 269

须符合适当性原则 269

须符合必要性原则 270

须符合狭义比例性原则 270

第九节 不当诱捕侦查之程序法上效果 271

第一项 程序障碍说 272

新诉讼障碍说 273

不受理说 274

免诉说 275

第二项 证据排除说 276

第三项 本文见解 279

第十节 结论 283

第五章 通讯监察法制之分析—以台美两国法制之分析比较为重心 289

第一节 前言 289

第二节 通讯监察之概念 291

第一项 通讯监察之意义 291

从学术观点分析 291

从法制观点检讨 292

第二项 通讯监察之目的 294

犯罪预防 294

犯罪侦查 296

国家安全 297

保障人权 299

第三节 通讯监察之理论基础 300

第一项 通讯监察之基本原则 300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300

比例原则 302

法律保留原则 304

第二项 通讯监察与人民基本权利之调和 305

基本权利之概念、保障与限制 305

通讯监察与人民基本权利之调和 307

第四节 台美两国通讯监察法制之分析 313

第一项 我国通讯监察法制之分析 313

通讯监察之主体 313

通讯监察之范围 314

通讯监察发动之要件 315

通讯监察之期间 317

通讯监察结束后之告知义务 318

违法通讯监察之证据排除 319

通讯监察之监督 320

第二项 美国通讯监察法制之分析 320

通讯监察之主体 320

通讯监察之范围 321

通讯监察之要件 323

通讯监察之声请 328

通讯监察结束后之告知义务 329

违法通讯监察之证据排除 330

通讯监察之监督 332

第五节 台美两国通讯监察法制之比较 333

通讯监察之规范范围 333

通讯监察之要件 334

违法通讯监察之证据排除 337

通讯监察之监督 337

第六节 我国通讯监察法制之修正刍议一代结论 345

第六章 制作犯罪嫌疑人警询笔录之程序规范 351

第一节 前言 351

第二节 制作犯罪嫌疑人警询笔录之目的 354

第三节 犯罪嫌疑人警询笔录之性质 356

供述证据 356

审判外的自白 357

第四节 制作犯罪嫌疑人警询笔录之法律依据 358

警询到场的依据 358

警询犯罪嫌疑人的依据 359

第五节 制作犯罪嫌疑人警询笔录之基本法则 360

正当法律程序原则 360

无罪推定原则 361

证据排除法则 362

自白任意性法则 363

补强证据法则 363

不自证己罪原则 364

毒树果实理论 365

第六节 警询时犯罪嫌疑人之诉讼权利 367

消极诉讼防御权 367

积极诉讼防御权 368

第七节 制作犯罪嫌疑人警询笔录应遵守之规范 370

告知义务 370

应与辩明机会 371

不正方法之禁止 373

全程连续录音 373

禁止夜间询问 375

第八节 制作犯罪嫌疑人警询笔录之要领 378

相关法令规定笔录制作之内容与事项 378

学者专家认为警询笔录应记载事项 379

第九节 制作犯罪嫌疑人警询笔录常见瑕疵之检讨 381

警询时之瑕疵 381

警询笔录之瑕疵 386

第十节 结论 388

第七章 侦查程序中犯罪被害人诉讼权利之保障 391

第一节 前言 391

第二节 犯罪被害人诉讼地位之发展沿革 394

第三节 保障犯罪被害人诉讼权利之理论基础 398

立论基础 398

宪法精神 402

刑事诉讼目的 404

第四节 侦查制度传统思维之检讨 408

犯罪被害人在侦查程序中之地位 408

侦查制度发展取向之检视 412

第五节 侦查程序犯罪被害人诉讼权利规范之评析 415

保障犯罪被害人诉讼权利之肇始 415

犯罪被害人诉讼地位之检讨 417

犯罪被害人诉讼权利之分析 421

犯罪被害人诉讼权利之检讨 427

第六节 其他法规保障犯罪被害人诉讼权利之探讨 434

家庭暴力防治法 435

性侵害犯罪防治法 438

犯罪被害人保护法 441

第七节 侦查程序犯罪被害人应有之诉讼地位与权利 442

第八节 结论 446

第八章 警察因应交互诘问程序应有之作为 449

第一节 前言 449

第二节 交互诘问程序之理论基础 452

第一项 法理基础 452

立论依据 452

法律依据 456

第二项 立法目的 457

第三项 程序意涵 459

第四项 程序功能 460

第三节 交互诘问程序之内涵 465

诘问主体 466

诘问对象 466

诘问顺序 466

诘问方式 468

不当诘问之禁止 469

异议权之行使 472

第四节 警察参与交互诘问程序之理由 473

第一项 警察的诉讼地位 473

证人身分 473

鉴定人身分 474

第二项 警察的诉讼义务与责任 475

义务 475

责任 476

第三项 证据能力的取得 476

证据能力的概念 477

传闻法则的要求 479

第四项合法证据调查程序的要求 481

第五节 警察可能被诘问之事项 483

第一项 证人身分 483

第二项 鉴定人身分 485

第六节 警察参与交互诘问程序之准备 486

第一项 平时的准备 486

一般事项 486

侦查部分 489

鉴定部分 497

第二项 出庭前的准备 500

第三项 出庭时的准备 503

第四项 答询时的准备 504

第七节 结论 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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