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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修改和补充
刑法的修改和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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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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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陈兴实
  • 出 版 社: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 出版年份:1996
  • ISBN:7207031106
  • 页数:443 页
图书介绍:
《刑法的修改和补充》目录
标签:刑法 修改

目 录 3

前言 3

第一部分刑法的修改和补充 3

一、单行刑事法律对刑法的补充修改和发展 3

(一)刑法总则的修改和补充 5

1.增加了普通管辖权原则 5

2.在法律溯及力问题上,有个别单行刑事法律 8

采取与刑法第9条不同的原则 8

3.在共同犯罪定罪和处罚原则上作了一定的补充 11

4.增设剥夺勋章、奖章的荣誉称号作为附加刑 13

5.下放部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 14

6.增加“加重处罚”的规定,也补充个别总则性 15

从重处罚情节 15

规定处罚 18

7.明确规定了某些情况要依照数罪并罚的 18

8.增设战时缓刑制度 20

(二)刑法分则的修改和补充 21

1.增设了一系列新罪名 21

2.增加规定了某些罪的单位犯罪, 26

即法人犯罪的规定 26

3.提高了某些犯罪的法定刑,增加了 34

可以处死刑的条款 34

4.修改了刑法规定的某些犯罪对某些犯罪的 41

罪状和法定刑分别作了具体的描述和调整 41

5.对某些犯罪补充规定了从重处罚的情节,对个别犯罪也补充了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 51

6.扩大了罚金刑的适用范围 53

7.对刑法分则某些条文规定的犯罪,补充规定了具体表现形式,从而直接依照各该条文所规定的犯罪惩处 57

8.扩大刑法分则某些条文的适用范围 57

4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 59

物品罪 (1 59

(一)附属刑法的特征 60

补充修改和发展 60

二、非刑事法律中的附属刑示规范对刑法典的 60

(二)附属刑法的功能 62

1.增设剥夺军衔作为附加刑 69

(三)附属刑法对刑法典的修改和补充 69

2.增设某些新罪名 70

3.增加个别罪的单位犯罪的规定 74

4.对个别罪增设加重的犯罪构成 75

5.对某些罪补充规定了犯罪的特征或者犯罪的 75

具体表现形式 75

6.对某些罪增设从重处罚的情节 78

第二部分刑法的新罪名析解 81

一、刑事法律补充的新罪名 81

1.武器装备肇事罪 81

2.泄露或者遗失军事机密罪 83

3.窃取、刺探提供军事机密罪 85

4.擅离职守或玩忽职守罪 86

5.逃离部队罪 87

6.偷越国(边)境外逃罪 89

7.私放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90

8.虐待、迫害部属罪 91

9.阻碍执行职务罪 93

10.盗窃武器装备或军用物资罪 95

11.破坏武器装备或军用设施罪 97

12.战时自伤罪 99

13.战时造谣惑众罪 100

14.遗弃伤员罪 101

15.临阵脱逃罪 102

16.违抗作战命令罪 103

17.谎报军情或假传军令罪 104

18.投降敌人罪 106

19.掠夺、残害战区无辜居民罪 107

20.虐待俘虏罪 108

21.传授犯罪方法罪 110

22.逃汇、套汇罪 112

23.挪用公款罪 115

24.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126

25.隐瞒境外存款罪 127

26.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 129

27.非法捕杀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131

28.侮辱国旗国徽罪 133

29.走私毒品罪 136

30.非法持有毒品罪 139

31.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 141

32.窝藏毒品或者毒品犯罪所得财物罪 142

33.掩饰、隐瞒出售毒品获取财物的非法性质 144

和来源罪 144

34.非法运输、携带制毒物品进出境罪 146

35.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148

36.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 150

37.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罪 152

38.容留他人吸食注射并出售毒品罪 153

39.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 154

40.走私淫秽物品罪 157

42.为他人提供书号出版淫秽书刊罪 162

43.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物品罪 163

44.组织播放淫秽音像制品罪 166

45.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 168

46.拐卖妇女、儿童罪 170

47.绑架妇女、儿童罪 173

48.绑架勒索罪 175

49.收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罪 176

50.聚众阻碍解教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 179

儿童罪 181

51.利用职务阻碍解救被拐卖、绑架的妇女、 181

52.组织他人卖淫罪 183

53.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罪 186

54.介绍他人卖淫罪 187

55.传播性病罪 188

56.妨害追缴欠税款罪 192

57.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罪 195

58.劫持航空器罪 197

59.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199

60.非法制造销售他人注册商标标识罪 202

6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204

62.生产、销售假药罪 206

63.生产、销售劣药罪 208

64.生产、销售不卫生食品罪 210

65.在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罪 213

材料罪 214

66.生产、销售不合格医疗器械、医用卫生 214

67.生产、销售危害人身、财产安全的 216

不合格产品罪 216

68.生产、销售伪劣农用生产资料罪 218

69.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220

70.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221

71.骗取出入境证件为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 223

使用罪 223

72.为他人提供伪造、变造的出入境证件罪 224

73.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罪 225

74.非法办理出入境证件罪 227

75.非法放行偷越国(边)境的人员罪 228

76.侵犯著作权罪 229

77.销售侵权的复制品罪 231

78.虚报注册资本骗取公司资产罪 233

79.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235

80.以虚伪方法发行股票或者公司债券罪 237

81.财务会计报告欺诈罪 239

82.公司进行非法清算罪 241

83.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242

84.擅自发行股票、公司债券罪 244

85.公司企业人员受贿罪 246

86.侵占罪 248

87.公司企业人员挪用资金罪 250

88.伪造货币罪 252

89.出售伪造货币罪 253

90.购买伪造货币罪 254

91.运输伪造货币罪 255

伪造的货币罪 256

92.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贩卖 256

93.以伪造的货币换取货币罪 258

94.持有伪造货币罪 259

95.使用伪造货币罪 260

96.变造伪造货币罪 261

97.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263

98.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64

99.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罪 266

100.非法集资罪 266

101.非法发放贷款罪 268

102.违反规定向关系人以外其他人发放 270

贷款罪 270

103.诈骗贷款罪 271

104.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273

105.金融票据诈骗罪 274

106.信用证诈骗罪 276

107.信用卡诈骗罪 277

108.非法出具金融票证或资信证明罪 279

109.保险诈骗罪 280

110.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84

111.伪造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85

112.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87

113.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88

114.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89

115.非法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290

116.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 290

其他发票罪 290

117.伪造、擅自制造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292

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 292

118.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293

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 293

119.伪造、擅自制造其他发票罪 294

120.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其他发票罪 295

121.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 296

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罪 296

122.非法出售其他发票罪 297

123.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298

或者其他发票罪 298

124.税务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罪 299

二、非刑事法律中的附属刑法补充的新罪名 300

1.假冒专利罪 300

2.预备役人员拒绝、逃避征召、军事训练罪 301

3.违反传染病防治规定罪 303

4.携带武器、管制刀具或者爆炸物参加集会、 305

游行、示威罪 305

5.在军事禁区非法进行活动罪 306

6.携带炸药、雷管或者非法携带枪支子弹、 308

管制刀具进站上车罪 308

7.违反进出境动植物检疫规定罪 310

8.雇用、容留妇女与他人进行猥亵活动罪 311

9.明知他人有间谍犯罪行为而拒绝提供 314

有关情况、证据罪 314

10.故意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 316

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罪 316

11.专利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罪 317

12.水污染罪 318

13.伪造、倒卖林木采伐许可证罪 319

14.制造、修理、销售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罪 320

15.大气污染罪 322

16.伪造、变造商检单证、印章、标志、封识、 323

质量认证标志罪 323

17.违反进出口商品检验规定罪 324

证明书罪 325

18.伪造、倒卖特许猎捕证或者允许进出口 325

19.滥用职权造成珍贵文物损毁罪 326

20.非法出售、私赠馆藏文物罪 327

21.买卖烟草专营许可证和准运证罪 328

22.矿山企业主管人员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罪 329

23.伪造产品质量检验数据、检验结论罪 330

24.走私技术罪 331

25.买卖进出口原产地证明进出口许可证罪 332

26.失职造成重大事故罪 333

第三部分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条例》 335

《决定》和《补充规定》 335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罪 335

暂行条例》 335

二、《关于处理逃跑或者重新犯罪的劳改犯和 338

劳教人员的决定》 338

三、《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经济的罪犯的决定》 339

的决定》 341

四、《关于严惩严重破坏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 341

五、《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 343

的决定》 343

六、《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 344

新规定的罪行行使刑事管辖权的决定》 344

七、《关于惩治走私罪的补充规定》 344

八、《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 348

九、《关于惩治泄露国家秘密犯罪的补充规定》 351

十、《关于惩治捕杀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犯罪的补充规定》 352

十一、《关于惩治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罪 357

的决定》 357

十二、《关于禁毒的决定》 357

十三、《关于惩治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 361

的犯罪分子的决定》 361

的补充规定》 365

十四、《关于惩治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犯罪 365

十五、《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 366

十六、《关于严惩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 370

的决定》 370

十七、《关于惩治偷税、抗税犯罪的补充规定》 374

十八、《关于惩治动持航空器犯罪分子的决定》 376

十九、《关于惩治假冒注册商标犯罪的补充规定》 380

的决定》 381

二十、《关于惩治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 381

二十一、《关于惩治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犯罪的补充规定》 385

二十二、《关于惩治侵犯著作权的犯罪的决定》 389

二十三、《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 390

二十四、《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393

二十五、《关于惩治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 400

专用发票犯罪的决定》 400

附录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403

附录二:新立罪及案件管辖意见一览表 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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