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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变动研究
物权变动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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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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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作 者:肖厚国著
  • 出 版 社:北京:法律出版社
  • 出版年份:2002
  • ISBN:7503636823
  • 页数:463 页
图书介绍:
《物权变动研究》目录

第一章 总论 1

第一节 物权变动的法律构成 1

一、物权变动的意义与物权变动论 1

二、物权变动的态样 1

第二节 物权变动与公示制度 8

一、公示制度与交易安全 8

二、不动产物权之公示制度 9

三、动产物权之公示制度 9

四、公示之内容 11

第三节 物权变动的公示与公信原则 12

一、序论 12

二、公示原则 13

三、公信原则 15

四、问题的检讨与总结 17

第四节 消极的物权变动与公示 21

一、序 21

二、非依法律行为产生的物权变动及其公示 22

一、序说 31

第五节 林木、未分离果实的物权变动与公示 31

二、林木的物权变动与公示 32

三、未分离果实、稻秆、桑叶等物权变动之公示 38

四、总结 39

第六节 物权变动的时期 40

一、序 40

二、日本的判例理论 43

三、日本的民法学说 45

四、总结 55

第二章 物权变动二元立法主义(一) 58

第一节 序论 58

一、近代法物权变动意思主义与形式主义的对立 58

二、意思主义 59

三、形式主义 60

四、英美法制 61

五、小结 62

一、罗马法上的物权变动 63

第二节 物权变动之古代法律考察 63

二、日耳曼法的所有权让与制度 66

第三节 近代法上物权变动意思主义的确立 69

一、法国法主义的成长历程 69

二、法国民法典意思主义的确立 86

第四节 日本民法对意思主义的继受 98

一、实体法秩序的形成至准备期 98

二、日本旧登记法与旧民法 102

三、日本现行民法下的物权变动 103

第三章 物权变动二元立法主义(二) 117

第一节 总说:物权变动的形式主义 117

一、序 117

二、债权形式主义——登记、交付主义 117

三、德国法主义——物权形式主义 125

四、小结:物权变动中纯粹意思主义的失落与形式主义的兴起 126

第二节 德国法主义——物权形式主义的典范 128

一、德国法主义的特征:抽象物权契约原则 128

二、物权契约的概念、构造与物权移转的法源解释论 130

三、物权契约抽象性原则之考察 153

四、我国学界对物权行为及其无因主义的态度 181

第三节 物权变动二元立法主义的检讨 198

一、立法的检讨 198

二、物权合意主义的承认与否与民法其他制度安排之间的关系 200

第四章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一) 206

第一节 总论: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登记 206

一、不动产登记制度的意义与功能 206

二、不动产登记之原则 210

三、各国的登记制度 211

四、登记制度的构造 223

五、登记的有效要件 229

第二节 不动产登记的态样 242

一、总论 242

二、本登记 242

三、预备登记 245

四、对我国登记制度的启示 264

一、总论 265

第三节 登记请求权 265

二、登记请求权的发生原因 266

三、登记请求权的性质 270

第五章 不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二) 272

第一节 序论 272

第二节 公示的对抗力 274

一、未登记物权的本质 274

二、不登记不对抗的意义 277

三、登记对抗力发生的时期 280

四、登记对抗力发生的条件 280

五、对抗机制的意义 281

六、第一人的范围 283

第三节 登记的推定力 302

一、德国民法 302

二、日本民法 312

三、总结 322

一、公信力——一种理想的信赖保护制度 324

第四节 登记之公信力 324

二、登记公信力作用的条件 325

三、登记公信力的法律效果 327

四、总结与检讨 328

第六章 动产物权变动的公示 330

第一节 占有与交付——动产物权公示的二元方法 330

第二节 交付的公示意义 331

一、序 331

二、交付的态样 332

三、交付的效力 337

第三节 占有的公示效力 340

一、推定力与公信力 340

二、小结 342

第七章 善意取得 344

第一节 序论 344

第二节 善意取得制度的历史演变 345

一、古代法的渊源 345

二、善意取得制度在近代法典上的生成 354

一、交易安全与外观优越论 359

第三节 善意取得制度生长的理论基础 359

二、外观信赖的新构造 370

三、总结 375

第四节 占有改定与善意取得 376

一、引言 376

二、判例的趣旨 377

三、学说及其批判 379

四、问题的检讨 383

二、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 385

一、引言 385

第五节 善意取得的制度构造 385

三、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 393

四、盗窃物、遗失物的特则 396

第六节 附论 399

一、不动产的善意取得 399

二、善意取得制度与权利瑕疵担保制度 402

第八章 时效取得 406

第一节 取得时效的意义:时间治愈权利瑕疵 406

一、罗马法 408

第二节 各国民法取得时效的制度构造 408

二、近代诸国法制 415

第三节 取得时效的一般理论 423

一、取得时效的一般构成要件 423

二、取得时效的法律效果 427

三、取得时效的中断 430

四、取得时效的中止 433

五、所有权以外的其他财产权的取得时效 434

一、取得时效与消灭时效并存的制度价值及其困境 437

第四节 对我国民法时效制度的检讨 437

二、困境之克服 439

三、小结:取得时效制度在我国民法中的地位 441

结束语 443

一、物权变动的意思主义与形式主义 443

二、公示制度 446

三、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 449

四、取得时效 451

参考书目 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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